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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1988—2000年,晋江民族事务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接受县(市)委统战部指导。1991年6月,晋江县政府内设宗教事务局,编制3人。宗教工作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副科级),仍接受县委统战部指导。2001年,机构改革,原属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民族事务划与宗教事务合署办公,机构名称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正科级),归政府系列。2004年,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属政府工作机构,与统战部合署办公,有政府民族与宗教局印章,有专人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此机构编制至2007年不变。

二、落实民族政策

(一)恢复少数民族成分

恢复陈埭丁氏群众的回族成分 1979年1月16日,晋江县革命委员会下发《关于重申陈埭公社七个大队丁氏回族问题的批复》文件,明确指出经调查和考究,证实陈埭公社所属7个大队的丁姓,确系回人之后裔,决定同意陈埭公社所属的岸兜、鹏头、江头、溪边、西坂、四境、花厅口等7个建制村的丁姓群众恢复回族成分。1984年10月15日,晋江县人民政府下发《晋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陈埭镇回族事务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同意设立陈埭镇回族事务委员会,隶属陈埭镇人民政府领导,主管陈埭7个回族大队的回族事务和发展同各民族的友好往来等工作。

恢复郭氏群众的回族成分 1987年,经晋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磁灶镇的车厝,陈埭镇的双沟村,罗山镇的梧垵郭厝、荆山,东石镇的郭岑,龙湖镇的后溪等散杂居地区郭姓群众恢复为回族成分。

恢复钟氏群众的畲族成分 1987年,经晋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内坑镇霞美村钟氏群众恢复为畲族成分。

恢复粘氏群众的满族成分 1988年,经晋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龙湖镇粘厝埔、衙口粘氏群众恢复为满族成分。

(二)出台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优惠政策

1992年以后,晋江市出台并落实全市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5分,陈埭户籍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20分,其他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据统计,晋江在民族教育事业上投入的比例位居泉州市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升学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有民族中学一所(陈埭民族中学),民族小学12所,村办幼儿园12所,共招收民族学生约2500人(不含幼儿园)。

(三)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群众

1995年起,晋江重视贫困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工作,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和确认工作,至2007年底,经确认的享受低保的少数民族群众人数有1066人,按全市低保平均补贴120元的标准计算,全年用于补贴少数民族群众低保的财政资金超过150万元。

(四)落实少数民族地区补助政策

1986—1988年,为解决陈埭回族村饮水困难,晋江县政府拨出专款6万元建设饮水工程;拨出4万元扶持帮助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拨出5万元帮助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和发展生产;拨出1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此后财政每年逐年增加。从2003年起,市财政民族专项扶持补助资金正式纳入年度预算,达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2007年后,又将标准提高到15元,有力地支持晋江的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五)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特色

晋江注意保护少数民族各具特色的文物、文化,尊重少数民族的民俗和生活习惯。

1984年,晋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呈送《关于报请批准“丁氏宗祠”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报告》,报请福建省人民政府将“丁氏宗祠”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当年即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丁氏宗祠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9年12月,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与福建省历史研究会举办“陈埭回族历史学术研讨会”之时,建立“陈埭回族史馆”。1991年1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为陈埭回族史馆题写“陈埭万人丁”匾额。

1992年,泉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放陈埭清真寺的批复文件》,批准开放陈埭清真寺。

在每年举办的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民俗活动和宗教活动期间,晋江市民宗局和当地的党委、政府都会派人协调工作,确保节日庆典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平时也非常重视加强与各民族村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各民族村注意挖掘和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六)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干部的政策

至2007年底,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罗山街道、龙湖镇、金井镇等7个镇(街道)均配备科级少数民族干部。

(七)重视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活动。至2007年底,全市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中有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委员4人、泉州市人大代表5人、泉州市政协委员2人、晋江市人大代表11人,晋江市政协委员21人,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参加社会事务活动和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三、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社会

(一)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

晋江历届县(市)委、县(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加大扶持力度,在全市经济和社会稳步增长的带动下,民族经济更加扎实,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增幅明显。1988—2001年,没有专门对少数民族建制村的工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统计。2002年,全市12个少数民族建制村的工农业总产值39.7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90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6330元高出1570元。2003年,全市10个少数民族村(不含2个社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60亿元,村财政收入1889.3万元,人均纯收入9000元。其中,陈埭镇7个民族村人均纯收入10064元,超过全市人均纯收入6710元的水平。晋江陈埭丁姓回族村是全国唯一少数民族在汉族聚居区中经济发展水平超过汉族群众平均水平的地方。随着晋江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族企业家把产业做大、品牌打响,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据统计,至2007年,晋江规模以上民族企业95家,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18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17枚,国家免检产品15件,福建著名商标22枚,福建名牌产品14件。此外,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尔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两家少数民族企业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附一:2000—2007年陈埭镇7个回族村(社区)居民的经济状况

2000年,陈埭镇7个回族村工农业总产值31.08亿元,占全镇经济总量的43.2%;上缴国家的税收9850万元,占全镇的43.8%;回民人均纯收入9580元。

2003年,陈埭镇7个回族村乡镇企业932家,工农业总产值59.2亿元,上缴国家税收2.06亿元,人均纯收入10064元,超过全市人均纯收入6710元水平。

2004年,陈埭镇7个回族村(社区)乡镇企业935家,工农业总产值65.23亿元,占全镇126亿元的52%。其中产值上千万的企业55家;出口交货总值32.8亿元,占全镇出口总值55.65亿元的59%;上缴国家税收2.68亿元,占全镇5.20亿元的52%。

2006年,陈埭镇7个回族村(社区)工农业总产值95.3亿元,比2005年的75.5亿元增长26%,占全镇185.6亿元的51%;产值超亿元的企业19家,占全镇40家的47.5%。其中超3亿元以上的企业9家,占全镇13家的69%。岸兜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成为晋江市产值超10亿元的明星企业(全市5家);江头361°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晋江市国辉鞋服有限公司成为产值超5亿元的明星企业(全市17家)。在全省7大鞋业明星企业中,陈埭镇7个回族村(社区)的岸兜“安踏”、溪边“特步”、江头“361°’’占3家。“安踏”公司总裁丁志忠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其青年”。

2007年,陈埭镇7个回族村(社区)工农业总产值比2006年增长20.1%,占全镇的52.8%;上缴税收增长11.3%,占全镇50.9%;回民人均年收入1.2万元。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17家,占全镇27家的63%;国际免检商品15项,占全镇20项的75%。

附二:内坑霞美畲族村居民的经济状况

霞美畲族村近500户村民历来以农为主,种植的农作物包括水稻、花生、地瓜、蔬菜。在2002年以前,全村的农民年均纯收入4320元,低于当年全市农民年均纯收入6330元水平。2003—2007年,由于市委、市政府加大对经济发展较滞后的少数民族村的扶持力度,霞美畲族村的农民年均纯收入终于基本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持平。村民办有一家小型泡沫包装厂,带动村民经商办企业的理念。村中有不少村民在外地经销陶瓷产品。

附三:龙湖粘厝埔满族自然村居民的经济状况

粘厝埔有田地13.34公顷,多为贫瘠的山埔地,水利条件很差。村民多以农为主,改革开放前,经济较落后。1988年前,泉州市民政拨款5000元资助村民利用山地种植果林5000株,村民开始摆脱单一经济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村民有的开始创办小企业,有的到附近村镇乡镇企业打工。20世纪90年代,粘厝埔一家成功的乡镇企业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创办。该公司逐步发展为拥有制衣、织造、无纺布生产、橡胶制品、国际贸易、房地产开发等多项产业、资产数亿的股份企业。在该企业的带动下,粘厝埔的经济起根本的变化,村民人均产值、人均纯收入都超过全镇的平均水平。

(二)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建设

基础设施 至2007年,全市12个民族村(社区)均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有11个村(社区)完成村间路面硬化,另1个村的村间道路硬化工程也基本完成;通信、通电、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有8个民族村实现通自来水(陈埭镇7个建制村及金井镇的钞岱村)。

教育事业 2003年,求聪小学被评为全国农村示范学校、重点课题示范校。阿梅幼儿园被评为省级达标园,同时被评为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基地授课点、现代英语示范基地等。2004年,陈埭民族中学被评为全国民族示范学校,总投资1.2亿元的新校区动迁工程全面启动,并建立民族贫困学生教育补助制度,每年还安排60多万元用于补助贫困民族中学生。

文体卫生 至2007年,全市12个民族村(社区)建有环卫队、卫生所,并全面实现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村建有篮球场,有6个村(社区)建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1个村(社区)建有老人活动中心。

(三)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5年10月,晋江市委、市政府为让少数民族聚居群众与全市人民共享晋江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启动“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把少数民族村落优先列为工程的考虑对象,在启动的3批100个示范村中,陈埭的岸兜、西坂、花厅口、四境、东石的郭岑、龙湖的福林、西园的砌田等7个少数民族村落(及含少数民族角落)纳入其中,占全市民族村落总数60%。至2007年,市、镇、村三级共投入民族示范村的建设资金累计4073.1万元,有效缓解民族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确保民族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拆除旧房139座,整理出空地面积9.71万平方米,新建房屋7幢面积1.55万平方米、铺设自来水管29.2千米、道路硬化13.83千米、修砌排水沟9.77千米、新建公厕7座520平方米、绿化5400平方米,购置一批垃圾清运设施。四境、花厅口、砌田等村区域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砌田村的首期改造工程完工。

四、民族干部培养使用

晋江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至2007年,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53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0人。如中共陈埭镇党委副书记丁清松,陈埭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丁显操,中共陈埭镇党委组织委员丁安颖,中共晋江市委副书记丁聪枝,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尚光,晋江市南区中学校长丁泽岩,晋江市广播电视台台长丁天生,晋江市侨台外事局局长郭永通,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鸿荣,罗山街道党工委秘书丁君明等。还不含晋江籍在外地工作的人员。

五、对外交流

1989年,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同福建省历史研究会陈埭丁氏宗祠联合举办“陈埭回族历史学术研讨会”。会后定稿结集编成《陈埭回族史研究》,作为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上丝绸之路考察团”的礼物赠品。

1991年2月16—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上丝绸之路”考察团,有37个国家参加的百名专家、学者、外事人员到陈埭回族社区参观考察,并种下“友谊常青树”。

1994年2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上丝绸之路与伊斯兰教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泉州海交馆举行,国际有关伊斯兰学者重返陈埭回族社区参观考察。迪安博士看到,1991年亲手参与种植的“友谊常青树”的成长,感到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