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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级机构

(一)行政机构

县计生领导小组 1991年,安溪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县长兼任。是年,配备专职计生副县长。2005年,安溪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安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县计生委(局) 1991年,安溪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县计生委)内设人事秘书股、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行政编制18人。1996年6月,增设技术药具管理股。8月,县计生委更名为县计划生育局(简称县计生局),编制没变。2002年,县计生局内设人秘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计统股、宣传教育股、技术服务股,编制13人。2005年2月,县计生局更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7年,增设行政审批股,编制没变。

(二)事业机构

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 1991年8月,安溪县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站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10人。2007年,编制5人。

县计生工作督查考核队 1997年2月,安溪县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考核队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5人。2007年,编制8人。

县计生服务站 1991年,安溪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20人。2003年12月,经省人口计生委评估定为一级站。2007年,编制没变。

二、基层机构

(一)行政机构

乡(镇)计生领导小组 1991年,全县24个乡(镇)均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乡(镇)长兼任。是年,5万人口以上乡(镇)配备专职计生党委副书记。1996年,全县24个乡(镇)均配备专职计生党委副书记。

乡(镇)计生办公室 1991年,全县24个乡(镇)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2002年,编制133人。2007年,编制没变。

(二)事业机构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分站 1991年8月,成立安溪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凤城、湖头、剑斗分站,编制各3人。1998年9月,成立蓬莱、官桥、西坪、长坑、龙涓分站,编制各1人。至2007年,机构、编制没变。

乡(镇)计生服务所 1991年8月,全县24个乡(镇)均成立计划生育服务所,编制196人。1998年9月,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改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002年,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115人。至2007年,机构、编制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