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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 “阳光政务”

贴近民生抓公开 立足创新促深化

1996年,安溪县开始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试点。1998年,安溪县率先在全省开展勤政监察工作。1999年,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实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82.7%的国有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医务、警务公开也在系统范围内全面展开。2000年,安溪县在县直单位中全面推广政务公开制度,并逐步向党委系统延伸。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溪县将勤政监察拓展为机关效能建设。是年,安溪县被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政务公开重点联系县。

2001年,安溪县在全省率先实行“点题”公开制度,即由群众通过热线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将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然后由公开主体单位依题公开所提内容,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在政务公开栏中增设“回音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予以公布和答复。是年,仅县政府大院内的33个县直部门,就根据群众要求,增加公开内容200多项次。如县五套班子成员上半年仅公开汽车燃修费、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等事项。后来有老干部提出,领导干部还应公开出国(境)考察、家属调动、计生等内容。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7月起,将其作为公开的内容之一,定期公开。这一办法的实施,受到中纪委和省、市的高度重视。9月和10月,安溪先后两次被确定为六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全国部分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座谈会重点发言单位。10月30日,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绮萍到安溪调研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肯定安溪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2002年,安溪政务公开内容更加贴近民生,实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逐人公开制度。为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公开程序,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有效。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安溪县公开办事制度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立体监督网络,把组织监督与广泛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全县统一检查日,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形成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监督机制。实行办事公开《整改通知书》制度,发现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察局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3份,提出整改意见165条。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在福建考察工作期间,专程视察安溪县的政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03年,安溪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和深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5项制度,改变以前只有事后公开的做法,注重抓好事前和事中公开,让群众更加直接地了解和参与决策的过程。重点突出三个层面:一是让群众知情。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时候,注重提高行政透明度,让群众了解情况,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让群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如企业最为关注的税收问题,在国税、地税部门实行“三榜定案”的民主评税制度,即第一榜公布税务部门对企业应交税费的预估金额,第二榜公布企业的自评、互评结果,第三榜公布税务部门最后核定的纳税数额。三是让群众把关。对于影响全局的重大决策,在作出决定之前,通过听证、质询、表决等途径,直接听取和吸纳群众的意见。9月25日,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县政府县长尤猛军在北京主会场作《贴近群众抓公开,立足创新促深化》的经验介绍。

以公开规范用权 让群众监督政府

2004年,安溪以政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办事公开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并不断探索新的突破点,形成办事公开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工作格局。各级各单位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政务事项,如公务车辆燃修费等,除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外,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行相对集中的“二次公开”,在更大范围内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比较,即把一些敏感问题在有关单位各自公开的基础上,由县效能办将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进行相对集中的公开,统一在县政府机关大院内的“二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并着重把握“二次公开”过程的三个环节:确定“二次公开”的内容;收集真实公开数据;把好监督检查环节;促进办事公开体系的完善和深化。是年,全县共对县直单位201辆公务用车的燃修费进行细化分解,分类汇总,以表格的形式在县政府大院内进行公示。大力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全方位公开。安溪县再次被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政务公开联系点。

2005年,安溪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推进。提出“巩固基础,深化完善,力求创新,提升实效”的工作思路,深化财务公开,实行财务公开内容必须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比对一致的工作制度。在全县24个乡(镇)建立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取消村(居)会计,每季度提供村财收支明细表供村务公开所用。深化“点题公开”和“答题”机制,通过政务网、公众信息网、点题意见箱、民意测验等方式,开辟便捷的“点题”通道。是年,县政府25个成员单位增加政务公开内容400多项次,内容涉及国企改制、房屋拆迁、教育收费、医疗卫生、交通、通信等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立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抓本级、带系统”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厂务、校务、医务、村务五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2006年,安溪政务公开工作着重抓住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关键环节,拓展公开领域。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加大县项目报批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突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事公开,在县卫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各医院(卫生院)的政务、村务、医务公开栏上开辟专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助政策、补助流程、补助结果实行公开,做到三级联动、四位一体,全县参合农民的人数86万人,参合率90.08%,两者均居全省所有试点县第一。安溪县被卫生部等八部委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安溪县推行“新农合”的模式(即实行县合医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做到补助政策、补助流程、补助结果“三公开”的模式)被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领导小组誉为“安溪模式”。实行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公开制度,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全方位公开。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对一些需要实行强制拆迁的对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召开听证会、公开辩论、公开裁定、公开宣读强制执行文书、公开执行等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城区改造工程中存在的拆迁难等“老大难”问题。6月13日—15日,全国政务公开联系点暨制度建设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中共安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振奋在会上作《以公开规范用权,让群众监督政府》的专题发言。

打造好三大工程 为经济发展护航

2007年,安溪县注重打造政务公开“三大工程”,努力保持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位置。着重做好“三突出、三深化”:突出“和谐安溪”主题,深化“民心工程”。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价格调整等容易引发党群干群矛盾纠纷的领域,在作出决策之前进行“预公开”。如对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问题实行民主听证,将收费标准交由各界群众代表讨论和决定,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促进社会和谐。

突出“规范用权”主题,深化“透明工程”。按照施政公开的要求,把党委、政府行使权力的全过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完善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一把手”人选,实行县委全委会票决制度。

突出“持续发展”主题,深化“制度工程”。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政务公开目录制度的通知》等规定,重新规范办事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评议、考核与责任追究等五项基本制度,促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全县共有2.6万人次的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内容。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全县24个乡(镇)和89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目录初稿编制,涉及678个类别1582项内容。整合公开平台,对县直各单位的专业网站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头作用,统一开辟专栏发布政府信息。

6月14日,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在《八闽快讯》增刊《安溪县构建四大工作格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上批示:“政务公开是确保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安溪的探索很有意义。”

2007年2月,安溪县被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领导小组命名为“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省级示范单位”。9月3日,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上,安溪县被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经过10来年的不断尝试、发展和创新,安溪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越来越显著,并在2007年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中名列前茅。安溪县成为海西整体投资环境较好的县之一。2007年底,旺旺集团总部对在祖国大陆的99家分厂所在地的投资环境进行测评,位于安溪龙桥工业园的分厂被评为第一名。接着,该集团总部对安溪的发展环境深感满意,作出在安溪分厂扩建五条1000万美元生产线的决定,并将其升格为福建区域总部。旺旺集团增资扩建安溪项目,是安溪县抓机关效能建设促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