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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推进全市建设与管理事业科学、全面、跨越式发展,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

一、继续整顿与规范建筑市场。

1.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监管。先后颁发《厦门市建筑企业建安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筑业企业在厦从事建筑活动备案办法》、《关于改善和加强建筑劳力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建筑企业的规范管理。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全年受理施工、设计、监理、材料设备、代建、物业等各种备案899项,处理违法违规19项,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19份,受理招投标投诉129案,办结129件,办结率100%。全年共开展施工招标571项,总预算价171.65亿元,总中标价143.78亿元,降低工程造价27.87亿元,工程造价降幅达16.24%。7月21日,市建设局颁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对招标投标计价作了详细规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标准作具体界定;对财政投融资、资金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先优选代理机构,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实行招标代理保证金制度,以确保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同时引导建筑企业理性报价,促进完善建设工程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制度。

3.继续清欠工程款。年内,市建筑市场整顿办组建房地产、工商企业、财政投融资三个建设项目工作组,对所有拖欠项目进行梳理,提出清欠方案。抓紧协调解决清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力度,全年清欠工程款7.35亿元,其中市财政欠款项目的清欠率100%。为防止新拖欠工程款,采取将拖欠工程款的企业记入信用档案、上网公示、对拒不还款的房地产企业不准其新的建设项目开工、也不准其新设立房地产企业等措施。

二、重点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

2005年本市安排重点工程建设70个(88个单项工程),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05.5亿元,重点工程年度投资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超额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年在建重点建设项目73项,其中续建44项,新开工29项;全年竣工投产项目18项,其中基础设施建设5项,文教建设4项,工业建设7项,其他建设2项。

三、房地产开发持续稳健发展。

2005年,厦门市从三个方面对房地产开发实施调控:一是整顿与规范房地产市场。市建设局受市政府委托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宅界定标准的通知》,规定具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7000元/平方米以下等条件的普通商品住宅,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还规定房地产交易市场不允许转让楼花,不允许转让未付清按揭的房屋,不允许转让购买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无预售许可证不得收订金,购房取得产权证后不足2年转手应全额征收营业税,房屋转让必须具备产权证等,遏制炒房、哄台房价等行为。二是完善房地产网络服务平台。开通厦门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房地产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基础数字整合,资质管理、房地产信用档案网上公示,帮助购房者全面了解市场信息。三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高商品住房占商品房的比例,增建安置房8250套,加快霞阳、马垅、岭下11万平方米阳光公寓建设,促使住房供应结构基本合理。四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大岛外经济适用房建设,全年在建3321套,已竣工700套,已面向社会配售400套,为引进人才配售100套。每年可向社会提供1000套经济适用房。

实施调控措施后,有效遏制了投机性购房,使房价涨幅趋缓,房地产市场更为规范有序。2005年全市房地产企业424家,其中348家通过资质年检(57家企业升级,41家企业降级)。全年实际完成投资110.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46%,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7.43%;商品房施工面积1264.39万平方米,比增6.66%,其中新开工478.80万平方米,比增64.39%;商品房竣工面积349.01万平方米,比增7.39%,商品房实际销售面积319.49万平方米,比增4.45%,商品房预售面积176.58万平方米,比增2.45%;至2005年底商品空置房面积64.5万平方米,比降32.95%,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16.03万平方米,比降23.19%。

四、建筑业发展较快。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421家建筑业企业,其中一级企业68家、二级企业160家,本年度新增68家;从业人员155687人。本市5家国有、集体建筑企业完成改制,实行民营,全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比例达90%以上。截至年底,全市建筑业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0.33亿元,比增44.71%;房屋施工面积2550.62万平方米,比增51.49%;房屋新开工面积1380.44万平方米,比增83.24%;房屋竣工面积723.76万平米,比增20.62%。全市未发生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五、确保重点工程建筑材料有序供应。

2005年批准新增加建材生产企业31家,取消不合格企业5家;通过年审的建材企业52家;进入厦门市场并取得新墙材确认资格的企业67家。市建设局成立“厦门市混凝土与建筑材料调度办公室”,与本市及周边地区的建材企业加强联系,积极协调,确保建筑材料有序供应。同时委托质检站、检测中心、水泥检测站等,加强对建筑材料抽检,从源头控制建筑材料质量。全年使用混凝土550万立方米,其中预拌混凝土500万立方米,全年共消耗水泥235万吨、碎石660万吨、砂550万吨、粉煤灰20万吨、矿粉及外加剂13万吨、墙体材料8亿块标砖、钢材80万吨。市建设局根据“禁实限粘”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生产与采用混凝土多孔砖等新型墙体建材。对重点工程项目使用新墙材进行跟踪与监督,严格把好新墙材使用质量关。全年开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7.2亿块标砖,节约土地730亩,节约能源2.05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23吨。按有关规定,全市返退墙改基金638万元。

六、加快村镇建设步伐。

2005年,市建设局大力推进村镇建设,加大农村城市化及工业化建设步伐。一是编制同安工业集中区和翔安火炬园区内的村庄改造规划,编制翔安区新圩镇的镇区和村庄规划,编制汀溪镇总体规划。二是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辅助村镇建设,促进霞浯、新村、琼头、新村建设及进行村容村貌整治。三是协调推进大店、坂下、山坪、珠厝、橄榄树、前埔、下埔、坝仔埔村等8个村的“金包银”工程规划;前埔村、珠厝村建设面积20888平方米的“金包银”工程已开工兴建。四是抓紧铁山、黄厝等8处“阳光公寓”(外口公寓)建设,计划总建筑面积30.68万平方米,可安排外来务工人员6.14万人。

七、建设科技研究与应用获新成果。

2005年,市建设局建设科技研究计划立项共24项,其中属建设部计划2项,属省建设厅计划9项,属市建设局计划13项。研究经费517.64万元,其中市财政资助156万元。全年建设科技成果验收6项,其中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开展“厦门祥店、刘厝数字化社区及蓝湾国际小区生态住宅”等三项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研究;组织专家对同安城南工业区、翔安火炬开展区等重大项目咨询活动,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措施的前提下大幅度缩短工期办法进行攻关论证;对在建工程的“蓝湾国际基础”、“文化艺术中心膜结构”等多项技术专题进行攻关论证;开展建设领域“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研究与实践;全面完成岛内地下管线数字化探测及采集,建立地下管线数字库,并通过省建设厅专家组鉴定验收。

由传统科研院所改制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建筑节能、新型建材、地质信息系统、加固技术等科研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其中《厦门市建筑节能五年规划》的编制、《Point可再分散聚合物粉末的研制及性能研究》、《Point-AC高性能砼抗氯离子渗透增强剂的研制》、《厦门城市工程地质信息智能系统》、《高性能纤维增强材料(FRP)加固砌体结构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该院编制的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粒化高炉矿渣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于2005年9月由省建设厅正式颁布执行。

八、提高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许可,强化建设法治力度。

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坚持限时办理、并联审批、协调会审、审批督办、跟踪服务、告知承诺、激励约束等一系列机制。年内,市建设局出台《厦门市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前期手续代办暂行办法》,设立建设项目代办工作站,为重大投资引资项目免费提供审批服务。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市招标办、市质检站等相关审批单位将审批服务延伸到现场,派人现场驻点,实行提前介入,将问题尽量消化在审批前,推进零耗时服务。为重大投资引资项目免费提供审批服务,对重点建设工程采用“超常规、不违规”的创新模式,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建设行政审批效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全年共收件14153件次,办结13915件次,办结率98.3%;退件率2.23%,补件率7.99%,均比前两年下降。

2005年,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外公布省厅委托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完成建筑施工等7项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公布3项非许可审批和18项备案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完成《厦门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规定》、《厦门市城市供水条例》两个立法项目的起草与上报;配合市人大起草修改《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规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制订《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定》和《厦门市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福建省招投标条例》、《厦门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数十份文件提出修改意见。结合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整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加强对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指导工作,使建设行业管理和依法治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年查处徐州一建、湖南六建、福建九龙等30余家单位违法行为30多起,实施行政处罚103.1万元。(陶相木 朱太福 陈瑞能)

【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工作】 《建设部2004年科技项目计划》将厦门市立为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城市,由市建设局组织申报的美国能源基金建筑节能项目获得批准和资助,并开始进行第一期工作。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展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积极发展轻质、隔热、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建筑节能成为施工质量监管及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9月初,一期试点工作通过建设部和美国能源基金会的验收,并在杏北新城、蓝湾国际、瑞景新村二期等项目启动第二期计划。年内,还完成了《厦门市建筑节能工作调研报告》、《厦门市建筑节能五年(2006~2010)规划》、《厦门市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等一系列建筑节能基础性工作。

【市建设系统科学技术委员会调整】 3月30日,厦门市建设行业综合性咨询服务和决策顾问机构——厦门市建设系统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调整,修改了《厦门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聘任第一批委员110人,下设10个专业组,分别为城市规划组、建筑设计组、结构工程组、岩土工程组、施工监理组、市政园林组、环境保护组、建材设备组、建筑智能化组、工程经济组。

【地下管线探测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通过验收】 该项目于2002年9月开始,已探测厦门岛(含鼓浪屿)管线总长度5600多公里,测绘地下管线位置图、1∶500带状地形图1500多幅,为编制综合管线图和各种专业管线图提供了清晰、准确的地形图背景。在计算机上输入管线的类别、规格、所在位置等信息,即可对地下管线资料进行存储、管理、检索、查询和输出,实现管线信息的现代化管理。11月29日,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组织的鉴定验收。

【首届海峡两岸土木建筑学术研讨会】 9月21日,由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厦门市土木建筑学会与台湾金马地区建筑师公会联合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土木建筑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市人民会堂召开。共有189人参加会议,其中台方参会人员31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派代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主题为“两岸建筑结构、工程抗震设计施工与检测”。厦门市副市长黄菱、福建省建设副厅长翁玉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副理事长范立础教授、台湾金马地区建筑师公会理事长李驯良等参加会议并讲话,还有12位两岸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大会交流论文74篇,编印论文集1本。会后还公布了《首届海峡两岸土木建筑学术研讨会厦门备忘录》。

【厦门岛城市工程地质信息智能系统开发成功】 该系统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01年10月开始开发,2005年9月投入使用。系统采用具有国内自主版权的GIS平台软件,建立了工程地质数据库并与地理信息系统挂接,编制了厦门岛地层及岩土体划分总表,可方便地查询和使用工程地质信息,进行剖面、平面和三维立体分析。该系统界面友好,操作简便,能快速、自动生成各种工程地质图件和表格,提高了工程地质资料查询的效率。

【厦门市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实施方案出炉】 2005年10月18日,由厦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单位负责的该项目正式提交研究成果。项目借鉴云南、广西、山东等地太阳能热利用的经验教训,针对厦门市不同类型建筑提出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方案,在屋顶、阳台等不影响建筑结构和外观的部位设置太阳能利用的部件。方案对厦门市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方面具有指导作用。

【高性能砂浆通过鉴定】 9月24日,由厦门市建筑科学院有限公司单位研发的高性能砂浆通过市科技局和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的鉴定。这种砂浆在低掺量范围内使用聚便物乳液对传统砂浆进行改性,替代混合砂浆中的粘土膏和石灰膏,能够显著改善水泥砂浆的和易性,满足各类新型墙体材料的砌筑和抹灰的需要。(胡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