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情民意

公众事务

【15个副省级城市公共文明情况测评调查】 2008年7月,受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组织对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公共文明的情况进行测评调查。调查采取异地抽选专业人员,通过“入户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两种方法,重点对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测评。在入户问卷调查中,每个城市采取抽样方法选择1000户居民家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评价。实地观察则由调查人员深入城市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暗访,对市民行为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对接受调查的15个副省级城市,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入户问卷调查,以及统一实地观察的时间、数量和标准。

调查汇总结果显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厦门以总分96.17分(满分100分)位居第二,仅比第一名大连落后0.8分,领先第三名深圳近11分(详见表1)。其中在“人际交往”这项指标中,厦门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首。“人际交往”主要是请被调查对象对公共场合人们的行为是否热情、友善、文明进行评价,如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能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能否耐心细致回答外来人员求助询问,观看文体表演是否符合文明礼仪要求等。此外,调查还显示,厦门市民对城市公共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交通违章等顽症陋习十分反感,对公共场合个人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意识明显增强,对城市的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更加看重,对形成友善融洽的人际关系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有很高期待。

(来源:《海峡导报》2008-07-3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调查】 2008年4月,《海峡导报》为配合即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400份问卷,其中男性203名,女性197名;年龄从18岁至60岁不等;职业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企业职员、工人、自由职业者、学生等。共回收有效问卷393份。

1.九成多的市民希望了解政府信息。调查发现,高达98.4%的市民都希望了解政府信息,想知道政府在做什么,政府有哪些决策出台。只有1.6%的人表示无所谓。而在希望了解政府信息的市民中,大多数人对于政府信息的了解具有选择性,迫切希望获悉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当前,住房、交通、教育、医疗、股市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最受市民关注。

2.媒体成了解政府信息主渠道。67.5%的市民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了解政府信息,23.1%的市民通过政府网站了解,还有9.4%的市民是通过朋友同事等途径了解政府信息。这表明,传统媒体比较深入人心,大多数的市民更乐于通过媒体了解政府信息。而政府网站在市民中的知晓率还不是太高,许多市民还不知道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3.近六成市民认为找部门会“碰钉子”。调查中发现,59.9%的市民没有主动向行政机关了解某项政策的经历。尽管绝大多数的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都碰到过疑惑,需要了解政府的某项政策,但他们还不习惯主动找行政机关了解,不知道该具体找哪个部门,找什么人,同时主观上先入为主地认为会“碰钉子”。当有“知”的需求时,大多数的市民是通过咨询周围的人或上网搜索来了解。许多市民坦承,通过周围朋友了解到的信息,往往会有所出入,真实性不高。

4.近六成市民主动了解政策获得成功。有59.4%的市民曾主动向行政机关要求了解政策并成功获得信息。这表明,这些年各级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打造高效服务型政府,确实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40.6%的市民碰了钉子,这里面有多种原因,有些市民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渠道,有的属于跑错了部门,也有一些市民碰到部门推诿的情况。

5.半数以上市民不知“政务公开”新政。多达54.9%的市民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少市民甚至认为该条例和政府有关,和老百姓没什么关系;很了解这一条例的只有5.2%,并且从职业上看,多为政府公务人员、机关工作人员;39.9%的人虽然听说过该条例,但都停留在表面的一知半解。(来源:《海峡导报》2008-04-14)

·相关背景·

2003年9月29日,厦门市召开首次政府新闻发布会。2006年3月,思明区在全市各区率先宣布正式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建立,体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树立厦门市政府的良好的形象,架起一座政府与广大媒体沟通的桥梁。

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创建于1999年,截至2008年3月底,厦门已建成市(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建成率100%;市直政府部门建成网站46个,建成率97%;120个区直部门已建网站41个,建成率34%;35个镇(街道)已建网站22个,建成率63%。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栏目已达542个,拥有各类信息8万多条,月访问量超过40万人次。

【市民对北京奥运会态度调查】 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和厦门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以“奥运我参与”为主题的专题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6%的被访市民表示对北京奥运会“非常重视”或“比较重视”。想到现场观看北京奥运会,亲自为运动员呐喊助威的被访市民达到85.5%。除了以观看比赛来参与奥运,许多市民还想到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有30.2%的被访市民表示“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23.3%的被访市民表示“加强文明礼仪意识”,他们认为,参与奥运不仅可以参与赛事本身,还可以通过身边的点点滴滴来关注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

调查中,不少市民表示有必要学习和借鉴北京在城市建设方面的经验,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宜居,其中认为“解决交通、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市民环保节能意识”和“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的被访市民分别占87.5%、85.4%和84.4%,明显高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69.8%)和“出台更多便民措施”(76.3%)。

此外,北京奥运会所产生的积极社会效应,也激发了厦门市民承办更多国际体育竞赛项目的热情。调查显示,对厦门举办重大国际体育项目,90.1%的被访市民表示“非常期待”或“期待”。(来源:《海峡导报》2008-08-05)

【创业环境调查】 2008年初,厦门大学埃塞克斯创业教育中心的《2007厦门市创业观察研究报告》出炉,这是由厦门高校发布的首份创业研究报告。埃塞克斯中心根据城市创业研究方法,调研问卷达到501份,邀请了36位城市专家进行座谈,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份报告。根据该报告,厦门创业环境总体评价在30个城市中排名第四,仅次于杭州、大连和珠海,尤其是商务环境、有形基础设施以及女性创业方面,在参与调查的城市中所处的位置比较靠前。

1.商务服务质量高。创业企业所处的商务环境包括分包商、供应商、咨询机构以及金融、法律、会计等各种专业服务机构。这些专业服务是否容易得到,是否负担得起,即各种商务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质量,构成了一个城市重要的创业环境。高质量的、价格低廉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创业者将其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它自己擅长的领域里。在专家访谈中,专家们普遍对这一项的评价表示满意,认为厦门市有许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服务机构,为新创业企业提供了丰富的金融、会计和法律服务。

2.有形基础设施好。有形基础设施是指道路、通讯、水、电、气等的设施水平以及便利性,以及新创企业获得这些基础设施服务的效率和费用负担。总体来说,全国各城市在有形基础设施方面的得分都不错,达到了3.71。其中,厦门市在这个指标中获得4.32分,排名第一。厦门市在这个指标中得分领先,得益于厦门特区建设20多年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3.女性创业天地广阔。女性如果对创业活动有同样的参与度,将使创业者群体成倍地增加。因此女性创业活动被设为一个单独的评价要素,它从社会观念、创业机会、知识和技能以及是否有足够的社会服务帮助女性摆脱家务的拖累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厦门市在女性创业方面综合得分3.93,排名第二,仅次于珠海。在厦门,社会广泛认可女性创业的职业选择,反映女性创业指标的五个问题得分分别为4.19、4.06、3.78、3.97和3.67,所有问题的得分均高出各城市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了厦门市在认可和鼓励女性创业、提供女性创业机会以及女性的创业能力等方面优势相对明显。

但厦门的创业活力方面,在调查的15个城市中排名第10,甚至低于太原、桂林、银川等城市。在金融支持和研究成果的转移方面得分不够理想,明显存在两个“短板”:(1)资金来源的渠道偏少。“金融支持”指标反映了创业企业能够得到的资金投入是否是足量、来源是否是多样,包括个人或企业投入的权益资金、借贷、风险投资、政府资助以及公开证券市场等。厦门市“金融支持”指标得分仅为2.71,排在第14的位置,低于全国平均值2.73,反映了厦门在金融支持方面的创业环境还有待提高。在厦门市创业企业中,政府补助、个人资金和债务资金是主要的资金来源。而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创业资本和公开上市融资等资金渠道,在厦门并不多见。(2)研究成果的转移效率不高。研究成果转移的效率,是地区经济在某一领域保持优势的有力保障。研究成果的转移,表现出来的是技术的迅速商业化。厦门在这个指标上得分2.98,仅仅排在第14位,低于各城市的平均值。在访谈中,城市专家普遍承认厦门市依托厦大、集大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有较多的研究成果和技术专利,但是在研究成果的转移方面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高科技项目的价值比较高,而一般的创业企业难以承担起如此高的成本;第二,科研项目往往需要较强技术力量的支持,这对创业者是一个难题;第三,科研项目具有较大的风险,创业者更青睐传统的“短平快”项目;第四,研发机构的研发周期一般比较长,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但由于资金支持不足,所以,一些研究成果只能束之髙阁。

(来源:厦门网2008-01-24)

民生问题

【市民幸福感调查】 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是经济社会发展追求的终极目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切身感受是一个城市是否和谐的标准。2008年6月25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公布的“厦门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家庭生活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家庭方面,有97.0%的市民感到“幸福”,仅1.4%感觉“不幸福”;在事业方面,有93.8%的市民感到“幸福”,2.2%感觉“不幸福”,说明厦门市民更加重视家庭幸福和谐。

1.性别比较。在分性别的幸福感中,女性感到“幸福”的占95.4%,男性感到“幸福”的比例与女性几近相同。而面对家庭幸福与事业幸福孰轻孰重的问题时,90.6%的厦门市民更看重家庭幸福,更看重事业幸福的仅占9.4%。具体到男女身上,在男性被访者中,有92.3%更看重家庭幸福,比被访女性的选择高2.9个百分点,说明厦门男人比女人更看重家庭幸福。总体来看,有83.4%的人认为家庭幸福在整个幸福中所占比重超过60%。

2.年龄比较。调查发现,幸福感随年龄增长呈现“U”形,年少和年长者幸福感更强。30岁以下多数是在校学生或工作刚起步、还未结婚生子的人群,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梦想,也盼望着能在厦门这个充满活力和温馨的城市发挥才智;四五十岁年龄段的中年人群中“上有老下有小”,又正值创业黄金期,因此他们既承担着工作中的主力,又肩负着家庭中的重责,更多的压力相对减少了对幸福的感觉。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没有了工作和家庭的压力,随着生活阅历的积淀,对生活的体会便显示出宽容和理性的一面。

3.学历比较。调查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则幸福感也越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群幸福感最强,觉得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合计为98.3%,而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群幸福感最弱,觉得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合计为92.0%,比平均水平低3.4个百分点。一般认为,对于个人来说,接受教育除了具有投资的性质外,它还具有消费的性质。受教育水平的高低往往体现为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文化程度越高,得到社会和人们的尊重和认可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幸福感也越强。但同时,高学历群体“非常幸福”的感受度反而下降,主要是他们对幸福生活的期望值可能更高的原因(见表2)。

4.收入比较。由于幸福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人们对收入增长的期望、对生活水平改善的期望也会影响到幸福感的高低。调查结果显示:在月收入不足7000元之前,幸福感是随着收入提高而步步提升的;超过7000元后,幸福感不升反降,这是因为人们在物质生活富足的同时,对精神生活等方面的追求越来越高。这在社会尚未全面进步的条件下,人们的幸福感就可能下降(见表3)。

5.如何过得更加幸福。当受访者被问及“要变得幸福(或更加幸福),您认为哪些方面特别需要改善”时,在13个备选答案中,“增加收入”、“稳定物价”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认同率最高,分别为62.7%、18.5%和12.8%。

虽然不能说收入越高越幸福,但是提高收入仍然是增强幸福感的基础。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住房、养老、子女教育等等问题,归根到底都和收入有关。调查结果显示:

表2 不同文化对幸福感的认同15.8%的市民对目前的收入水平感到满意,34.2%的市民相信2008年的收入水平将会提高。

2007年,粮油和副食品突如其来的涨价,打乱了老百姓的日常消费结构。因此,有90%的市民认为当前物价“较高”或“偏高”,物价上涨已影响到97%市民的日常生活。

社会保险是百姓幸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调查结果显示:在“评价五年来厦门市发生的变化”时,“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被44%的市民评为“最满意的变化”,被27.4%的市民评为“最受益的变化”,可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可以确保百姓幸福没有后顾之忧。

(来源:《海峡导报》2008-06-26)

【消费环境调查】 2008年2月,《厦门日报》策划并推出“让消费环境更和谐”厦门3·15大型问卷调查活动,在一个多星期内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回收的问卷上千份。参与者80%以上都集中在20-50岁之间,其中多数人的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基本符合目前厦门消费群体中坚力量的特征,也使得调查所反映出的结果具有市场贴近性。

一、和谐程度总体调查分析。

在消费环境和谐度调查中,超过60%的消费者投票表示“很满意”或“满意”,各占9%和53%;31%的人选择了“一般”;“很不满意”和“不满意”的仅占七成,分别为2%和5%。在“问题最集中、投诉最多的行业”的选题上,列出的10个行业中,除房地产、餐饮娱乐消费者投诉较多外,其余行业的投诉率均在10%以下,连以往备受争议的“电信通信”也下降到9.52%,这表明各行业从外部吸引消费者转向注重形象、服务、品质等内在“修炼”的效果显著,并使消费环境总体趋于平和。

但不可忽视的是,仍有高达82.22%的消费者在过去一年中,遇到过消费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同时,68.25%的消费者表示对未来厦门消费环境的信心为60分。对比前面提到的整体状况,可以发现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再度提高,我们的执法部门与广大商家能否赢得消费者更多的支持与信赖,还需更努力地打造及经营我们共同的消费环境。

目前消费者都遇到什么样的侵权行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解决?从消费者们的回答来看,“服务”已成为首当其冲的侵权关键点,而一旦发生纠纷,人们大多选择效率高的处理方式。

在侵权行为的选题中,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态度位列前三,占比分别是20.05%、14.95%、12.86%。同样,22.39%的消费者认为在消费环境改善方面,最迫切的就是加强政府管理、规范服务竞争,紧随其后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占19.51%。这说明消费者的自我意识正在不断强化,对日后市场的发展形成有力的引导。过去曾经普遍存在服务纠纷问题的电信通信、百货零售、家电IT,分别跻身“感觉最满意的行业”的前三甲,消费者认可度颇高。

在问到“您没有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原因是什么”的时候,50%的消费的回答是“费时费力”,其他原因所占比例分别为:举证难(15%)、损失不大(21%)、谁都不管(9%)、地方或行业保护(2%)、其他(3%)。

另外,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消费者们所表现出来的时效意识十分明显。在采取什么措施处理纠纷的问题上,选择“直接和商家协商解决”的消费者达43.17%,其次才是“找消委会投诉”,占25.2%。而在纠纷发生后,多达50%的人认为要求赔偿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情,21%的人则由于损失不大而放弃赔偿要求。由此引出在纠纷解决问题上,49.84%的人给出“虽然解决,却并不满意”的答案。表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业消费分类调查分析。

1.家居家装一消费者品牌意识强化,市场向成熟期过渡。有48%的消费者选择“知名装饰公司”进行家装,其他装修模式分别是:选择离家近的家装公司(6%)、不选择正规公司或装修队(8%)、亲戚朋友介绍的公司或装修队(38%)。同时,厦门市民对家装公司设计水平很在意,要求家装公司非常专业、满足色彩等多方面需求的消费者也达到45.4%。这种品牌意识同样在建材市场上透露出来。比如,有约85%的消费者愿意光顾店面百货式或仓储式建材市场,因此吉家•家世界、百安居等以28.57%及27.3%成为消费者最常光顾的品牌商家。但是,涉及实际建材产品时,品牌不再是消费者的决定性购买因素,取而代之的是环保性及价格,占比分别是41.9%和29.52%。

2.家电产品——质量服务成决定性因素,价格退居其后。在购买家电产品时,63%的消费者重视产品质量本身,9%的消费者看重品牌,23%的消费者主要考虑商家售后服务水平,看重价格的消费者仅为5%。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成了投诉最集中的领域,各达到63.81%、17.78%。超过84%的消费者表示希望卖场直接更换商品或全额退款,而选择增加配套服务的只有11.43%,这种宁可重新选择也不愿意寻求售后服务的做法,表明消费者对商家售后服务仍心存顾虑。但仍有近90%的消费者表示出对目前厦门家电卖场的认可与满意。在最受信赖的家电卖场品牌选题中,国美、永乐思文、苏宁分别获得33.97%、32.7%、20.32%的支持率。

3.电信通讯——快捷的热线方式,体现消费者效能意识。固定电话通讯与移动手机通讯在服务满意度上分别为40.95%、34.92%,宽带网络通讯则获得15.24%的支持率。在选择何种“客户服务方式”的问题上,74%的消费者选择拨打服务热线,18%的人选择去营业厅,找客户经理和登录网上营业厅的分别占2%和6%。在电信通讯业服务水平获得认可的同时,仍有超过50%的消费者对月租费、漫游费及双向收费等费用的合理性表示质疑。另外,约30%的消费者认为,手机套餐业务受限及垃圾短信泛滥是该行业亟待改进的问题。

4.百货业——消费者自主性加强,市场步入规范运作秩序。数据显示,只有25.58%的消费者看重价格,其他消费者分别把目光投向商场购物环境、商品层次质量、商品品种丰富、商场配套服务四大方面,它们的占比均维持在20%左右。出人意料的是,对于“一般会选择什么时间前往百货公司购物”的问题,45%的消费者选择周末及节假日前往,“随时,想去就去”的人也占32%,22%的消费者选择在商场打折促销期进行购物,另有1%选择其他。但即便在商场促销期,逾九成的消费者还是更看重价格优惠或其他超值回馈。调查显示,超过90%的消费者表示对厦门百货的消费环境满意或基本满意,在满意度最高的百货商场调查中,天虹、华联、来雅分别以29.21%、19.68%、18.73%的得票率占据前三甲。

5.超市零售——价格重于品牌,市场整体水平相当。与去百货商场购物不同,有54%的消费者将价格公道作为选择超市的首要标准,考虑超市促销活动多的消费者占16%,此外知名度高(10%)、货品齐全(14%)、服务周到(5%)、其他(1%)也是一部分消费者的选择。调查显示,广告宣传与卖场海报成为消费者获取超市活动信息的主要渠道,分别占58.41%和29.21%。厦门大部分消费者经常光顾的是一些具有成熟网络的品牌连锁超市,而这些超市大都知名度高、货品齐全、产品质量有保障,在百姓中拥有良好的信誉与口碑。从市场方面看,超过50%的消费者认为超市商品的总体价格与市场价格水平基本持平,仅有24.76%的消费者认为略高于总体市场价格。在厦门消费者最满意的超市调查中,好又多、家乐福、沃尔玛分别以40.59%、26.35%、23.81%分列一、二、三位。

(来源:厦门网2008-03-14)

【餐饮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2008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厦门商报》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了餐饮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共有400多人通过各种方式提交数据。

1.选择餐饮店,七成人注重环境与服务。调查数据表明,在外就餐时,半数读者最常去的是快餐店,其次是中档餐厅,最后才是酒楼、酒家与大排档。在对“一般情况下,您一次用餐的人均消费大概多少钱”的提问,“50元以下”超过50%,而人均消费在“200元以上”的无人问津。而对于“您在选择餐饮店就餐时较为注重以下哪些因素”的多选题,七成消费者选择“用餐环境”与“服务”,“地段距离”则占60%,排在第三位的是“价位因素”。另外,餐饮店乐此不疲宣传的风味与促销活动,消费者并非照单全收,只有6%的消费者会在选择餐饮店时注重“风味”因素,而对餐饮店“是否做促销活动”更是显得漠不关心。

2.评价餐饮业,多数消费者比较满意。调查问卷中,消费者对厦门餐饮行业的评价值得大家关注。在“满意”、“比较满意”、“一般”及“不满意”四个选项中,选“比较满意”的消费者占多数,而“满意”与“不满意”则平分秋色,各占近10%。对于选择“一般”或“不满意”的消费者,调查者设置了另外一道多选题:“影响您对我市餐饮行业满意度的原因有哪些”,结果显示,大约80%的人认为是“卫生环境”,其次是“服务水平”,占40%。与此同时,“收费项目过多”及“不诚信现象严重”也是影响消费者满意度的原因,各占20%左右。

3.收取额外收费,近七成人态度宽容。除菜金与酒水外,大部分被调查者表示未被收取过额外的费用。同时,在对“一般情况下,餐饮店是否会主动告知您将被收取哪些额外费用”的回答中,60%多的人表示“不会,要经询问才告知”,只有不到10%的消费者表示“餐饮店会明示或由服务员主动告知”。在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额外收费项目依次是服务费、餐前凉菜费、消毒餐具使用费、纸巾费、茶位(茶水)费、最低消费、包厢费、开瓶费。消费者认为最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是餐前凉菜费,其次是消毒餐具使用费。此外,对当前颇具争议的有偿消毒餐具的调查,过半数的消费者表示“感觉比较干净,但不应收费”,也有少数消费者表示“对其消毒与否存在质疑,不愿使用”或者认为“商家不应提供有偿消毒餐具”。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近七成消费者对餐饮店收取额外费用的态度较宽容。认为“可以收取,只要事先告知”和“可以收取,但要符合国际惯例,并事先告知”的消费者占了近70%。

(来源:厦门网2008-03-16)

【购物卡消费情况调查】 为了解到底哪些人在关注着购物卡,他们都是从哪获取购物卡,他们最看重购物卡的哪些方面等问题,2008年1月25日,《厦门日报》“时尚春节特刊”推出购物卡调查表,短短几日便吸引了超过1000人次参与。此次调查以网络、邮寄、传真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中用网络方式参与的占了1/3强。

1.年轻人最为追崇购物卡。调查数据显示,35岁以下的消费者占到52%,而35~45岁占34%,45岁以上只占14%。可见在购物卡盛行的今天,属年轻人最为追崇。同时,调查还显示,女性消费者仍是消费主力军,占总调查人数的近2/3,但男性消费者已经超过1/3的占比,他们极有可能发展成新的消费中坚力量。

2.购物卡基本不是自己购买。74.41%的消费者知道至少三种购物卡,使用两种以上购物卡的人数也占到72.34%。而由于许多购物卡不局限于个人使用,使得在这数据背后还存在着大批的连带消费者,购物卡的实际受众人数无法测算。然而,在购物卡的来源方面,大部分人(65%)所持的购物卡来自单位福利或朋友赠送,分别为39.13%和26.09%;自己购买的仅占23.91%;还有10.87%来源于其他渠道。这表明,购物卡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等同于礼卡,成为人们礼尚往来的首选方式。另外,人们在选择购物卡的种类时与商场定位有着紧密的联系,天虹商场在此次“最喜欢的商场购物卡”选项中,以34.18%的票数居于首位,究其原因,其所开设的超市是其购物卡使用率最高的消费场所。

3.多数人选择即时性使用。调查数据显示,100至200元、500元的小面值购物卡最为受宠,两者合起来的占比达到87.42%,远远高于1000元以上面值的购物卡。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消费者一般不会用购物卡购买数额较大的商品。使用期方面,调查呈现出即时性强的特点,61.6%的消费者在拥有购物卡后,选择马上或在一周至一个月内使用完,只有32.7%的人用卡最迟不超过一年。但仍有60.94%的人认为无限期的购物卡最具有吸引力。

4.自己购卡价格优惠最重要。从调查中看出,如果自行购卡,消费者对购物卡的要求比较严苛,考虑的要素首当其冲便是价格上的优惠,占43.39%,其后才是商场的定位是否符合需要,占29.47%。而这些都反映了消费者强烈的自主性。同时,对于“商场增加哪些商品以提高购物卡含金量”的问题,有35.4%与32.15%的消费者选择了高档生活用品和海外产品,可见多数购卡者具备着一定的时代消费观,更愿意追求生活上的品质。

5.追求一卡多用的配套服务。当商场发售方式已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时,增设什么样的购卡方式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调查表明,送货上门、增加网点已成为人们最期待的购卡方式,分别占到34.53%与31.77%,而“网上订购”也有24.03%的占比。三者比例实际不相上下,反映出人们追求方便、快捷的购卡方式。对购物卡配套服务的需求上,消费者仍然看重它的附加值,比如商场的附送赠品服务就获得消费者44%的投票率,位居榜首。最值得一提的是,在购物卡的功能问题上,多数消费者倾向于“一卡多用”的想法,希望它既能具备贵宾卡打折功能,又能在所有联盟商家使用,两种需求总比达到70%以上。

(来源:厦门网2008-02-22)

【厦门人喝茶习惯调查】 作为“首届厦门人喜爱的十大茶叶品牌排行榜”评选配套活动之一,2008年3月,《厦门日报》与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开展了“厦门市民与茶叶品牌调查”,通过街头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问卷400份,调查内容包括厦门人饮茶的种类、原因、价格、时间,以及厦门人的购茶习惯、对茶叶品牌的认知等。

1.半数厦门人有喝茶习惯。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平时经常喝茶者的比例为49%,占总数的近一半,偶尔喝的也有近四成,表示从来不喝茶的市民比较少,只有14%。这说明在厦门喝茶的风气还是比较盛行。而在绿茶、红茶、乌龙茶、黑茶、花茶等几大茶类中,又以乌龙茶最受厦门人欢迎,紧随其后的是绿茶与花茶,虽然近几年普洱茶火热,但从调查结果看,还没有普遍进入厦门的寻常百姓家。

厦门人爱喝茶,朋友来了,自然是先泡上一壶好茗相待,而老市区骑楼下的老茶客们,更是“一日不可无此君”。可见喝茶已经成为厦门人的一种习惯,据统计,选择这一答案的人占到了40.1%。此外,厦门人爱喝茶还有一大主要原因,那就是养生保健,占37.8%。选择喝茶是为了交友的占11.6%,为了消磨时间的占11%,还有4.1%的人选择“其他”。

2.多数厦门人购茶重口感。调查显示,52%的受访者表示会认牌购茶。而对于“厦门人购茶最看重的是什么”的提问,多达83.8%的受访者选择了茶叶的口感,有23.4%的人选择价位,首先考虑产地的有12.6%,把品牌和包装放在首位的人则各占6.3%和4.5%。由此可见,虽然品牌会对厦门人的购茶产生影响,但是产品的质量才是品牌的基础。

3.茶叶价位与消费水平有关。调查结果显示,茶叶的价位与受访者的消费水平联系密切。每斤1000元以下的茶叶,最受月薪为4000元以下的市民欢迎;每斤1000至3000元的茶叶,购买者多为月薪在4000元以上的市民;每斤3000元以上的茶叶,很少得到市民的关注,只有月薪在6000元以上的市民会表示出一点兴趣。

(来源:厦门网2008-03-19)

就业问题

【厦门市城镇就业状况分析】 2008年一季度,市统计局对全市2007年城镇就业状况作了调查和分析,结果表明,通过采取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等一系列措施,厦门市就业规模不断壮大,城镇失业率有所下降。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体上有所增加。

2007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82.84万人,其中,在岗职工总人数79.46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5.38万人和4.37万人,增长6.94%和5.82%。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的企业达136家,从业人员36.42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44%。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的企业21家,从业人员13.8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的16.7%。

1.国有单位从业人数略有下降。国有单位从业人数18.1万人,同比减少0.21万人,下降1.15%;在岗职工有17.34万人,同比减少0.16万人,下降0.94%。国有单位从业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企改革继续深化,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有所缩小。

2.集体单位从业人数有了较大幅度增加。集体单位从业人数2.87万人,同比增加0.62万人,增长27.73%;在岗职工2.68万人,同比增加0.66万人,增长32.83%。集体单位增加人数主要集中在建筑企业,主要是因为建筑项目增加、工程扩大原因所致。

3.其他经济单位继续发挥安置劳动力的主导力量。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数61.87万人,同比增加4.97万人,增长8.73%,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74.7%。其他经济单位人数增加主要是“三资”企业从业人数不断发展壮大所致,2007年全市“三资”企业从业人员达到46.62万人,比增3.17万人。

4.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扩大较多。从全市从业人员一、二、三产业分布情况看,从业人员分别为0.27万人、59.58万人和22.99万人,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持平,第二、三产业分别增长7.3%和6.2%,三大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为1∶221∶85,与上年同期的1∶203∶79相比,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扩大较多。

5.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增长迅猛。全市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人数达43.6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73万人,增长4.12%。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52.73%。其中,“三资”企业中的农村的劳动力增长迅猛,人数达到31.31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人数的37.83%。

6.女性从业队伍发展较快。全市女性从业人员达39.44万人,比上年增加3.79万人,增长10.63%;女性从业队伍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达到47.61%,比上年同期上升1.59个百分点。女性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教育部门,分别为28.05万人和1.66万人,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71.12%和4.21%。

7.专业技术人员逐渐发展壮大。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4万人,其中有37.6%分布在制造业、有18%分布在教育部门、有8.2%分布在建筑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成就显著。

2007年,全市开展再就业培训3340人,其中2172人实现了就业,培训就业率65.03%;开展创业培训1220人。全年培训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6565人。免费农民工岗前培训15.26万人。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44万人。

三、劳动力转移加速,劳动力资源配置趋向合理。

从全市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看,2007年共增加从业人员39.54万人,比上年度多3.4万人,其中从农村招收27.5万人,占70%;全年减少人数35.25万人,比上年度多3.3万人,其中终止解除合同15.98万人,占45%。全市从业人员流动率为90.34%,比上年度上升2.03个百分点。

四、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仍然突出。

2007年,全市劳动力市场共受理招聘岗位登记144.78万个次,比增52.26万个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资源92.83万人次,比增7.69万人次;求职成功54.27万人次,比增4.06万人次;失业人员就业人数4.23万人,其中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1.33万人,年末本市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9%,比上年同期下降0.25个百分点,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原因是(1)企业工资水平较低。目前本市企业的工资待遇大都在1000元左右,因此不能吸引求职者;即使招到员工,也留不住人。(2)务工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留人难。目前出来寻找工作的务工人员大都是1980年代出生,大都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普遍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即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与老一代务工人员“只关注找工作而不重视就业环境”相比,新一代务工人员在打工择业时,已开始注重就业环境,且工作目的更为明确,想学习,想创业,择业观念更具“经济头脑”,故而经常跳槽,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

(来源:厦门统计信息网)

【大学毕业生工资收入调查】 2008年8月,《海峡导报》记者采访了100位2004~2008年毕业并在厦门工作的大学本科生,共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其中,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各20人;职业包括:公务员、教师、工程师、助理、文秘、业务员、技术员、财务、广告策划、护士、金融顾问、记者等。调查对象的毕业院校包括: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江苏大学、天津大学、南昌大学、集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三明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华侨大学等。

1.参加工作第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这100名大学生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平均为1671元,其中,1001~2000元这个档次的最多,占了76.7%,2100~3000元的占8.3%,而500~1000元的相对较少,只占6.7%,且多为业务员或在私营企业上班的。第一个月工资在3000元以上的也只有8.3%,从职业上看,主要有公务员、IT行业技术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教师、垄断性行业员工等。据厦门的业内人士介绍,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大部分集中在1000~2000元之间,并且以1200~1600元最集中。数据显示,2004~2008年厦门地区大学毕业生首月平均工资分别为:1275元、1492元、2038元、1698元、1850元,总体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2006年大学毕业生的首月工资首次突破2000元,而2008年和2004年相比增长了500多元。

2.目前的平均工资。接受调查的100名大学生目前工资平均为2787元/月,其中,2001~3000元这个档次为多数,占了四成。七成多大学生第一个月工资在1000~2000元之间,但工作几年后,随着经验、资历、业绩的增加,工资普遍上涨,工资在2000元以内的比例下降到三成多。并且,接受调查的大学生没有一个当前月工资低于1000元的。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高收入者逐渐增多,3000元以上的占了1/4,其中不乏月薪近万元的高收入者。这些高收入者由刚参加工作时的职员、技术员变成了部门经理、组长、主管等。

专家认为,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工作几年后,工资都会有一定的提升,像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如果能力强,提升得会更快些。一些文职类岗位,提得相对少些。现在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业,用人机制非常灵活,只要有能力,两三年就被提拔为中层的很多。在当前就业形式非常严峻的形势下,大学生刚开始不要太过于计较工资的收入。此外,这几年厦门劳动就业方面结构性失调仍旧比较严重,一边是大量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另一边是企业缺工明显。企业需要大量的普工和技术工,大学生看不上普工,企业也不愿招大学生当技术工,而喜欢职高、技校的学生。因此专家建议还在求职的大学生,要摆平心态,放低姿态,先积累经验和能力是最关键的。

(来源:台海网2008-08-04)

【大学生实习情况调查】 2008年暑假,《海峡导报》记者访问了100位在厦门实习的大学生,就为什么想实习,通过什么方式找到实习单位,实习成本是多少,通过实习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所在院校包括: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等。

1.参加实习的初衷。受访的100名大学生,超过六成表示实习的目的是想锻炼自己,达到63%;17%的人是因为学校有要求;15%的人是因为在家无聊才出来实习;还有5%的人实习是出于其他目的。从年龄看,越是高年级的大学生参加实习的要求越为迫切。大一、大二的学生中,有部分是为了躲避父母约束,有的觉得在家太无聊,有的是因为别人都去实习了,随大流而去实习的。值得关注的是,有些大一的同学也出来实习了。他们觉得现在就业压力太大,工作不好找,希望尽早出来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好适应社会,多积累些实践经验。不少参加实习的大学生认为,多参加实习可以多接触一些单位,以后找工作也会有些优势,因为一般说来用人单位比较喜欢录用在自己单位实习过的。从一些用人单位的回答也证实了大学生的这一说法,即在同等条件下,在本单位实习过的毕业生当然会优先考虑,不过前提是在实习期间表现不错。

2.寻找实习单位的途径。统计发现,受访的100名大学生有79%是通过熟人推荐找到实习单位(其中63%是父母出面帮忙联系,其他则是通过朋友、老师或师兄师姐等途径介绍的),只有21%的大学生是自己联系上实习单位,他们大多确定目标后,直接找到该单位的人事部门毛遂自荐。超过六成的大学生请父母出面,动用关系找实习单位,这并不能完全怪他们“太依赖”。调查中了解到,也有部分同学一开始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结果要么没人理睬,不知道该从哪个部门问起;要么在毛遂自荐过程中被拒绝了。于是,又只好想办法通过家人朋友联系。而很多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有限,还有相当一些单位并不愿意招收实习生。厦门一家大型外资企业的人事主管就认为,实习生基本是大学在校生,经验等各方面都还欠缺,主要是来学习的,无法独自承担某项工作。当然,也有些单位是担心接受实习生有可能泄露商业机密。

3.参加实习的成本。受访的100名大学生实习时间大多在一个月左右,据统计,实习成本平均1704元/月,其中,吃饭和住宿是其中最重的两块,分别占39.5%和41.6%,交通占9.1%,其他为9.8%。71%的实习生在实习单位附近租房子住,29%的实习生住在学校或者亲戚、朋友、自己家里。在外租房的,有不少是和同学一起合租,加上水电费等,平均下来一个月就得八九百元。吃饭也是比较大的开销,除了住在亲戚或自己家的,大多数实习生都在外面解决一天三餐,一个月下来也得七八百元。有些学生还为实习做了精心准备,特意去买了套西装、衬衫等“行头”。而厦门目前的现状是,个别单位对于有合作协议的学校,会为前来实习的学生提供几百元的生活补助,但绝大多数大学生的实习费用都要由自己解决。对此,大学生普遍觉得每月将近2000元的实习成本不算少,抵得上平时在学校的3个多月的生活费。不过毕竟实习时间不长,还是能够承受的,家里也会支持。

4.对于实习的满意度。受访的100位大学生99%认为实习还是有价值的,包括可以帮助自己了解单位、企业的运作,初步了解这个行业,积累一些经验,培养课本以外的实践操作能力。然而,71%的学生对目前的实习状况并不满意,认为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究其原因,大致分三类:一是实习时间太短,没有充分锻炼;二是好像打杂的,整天做些琐碎的事,没有接触到实际工作;三是实习生太多,没有老师耐心带自己。而用人单位也似乎对实习生们也不太满意。一家大型集团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说,每年都有实习生来,真正让他满意的不到三成。他觉得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太过依赖,不够主动,撇开能力不谈,一些大学生在基本的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都还欠缺。(来源:《海峡导报》2008-08-11)

妇女儿童问题

【外来女工健康调查】 厦门市目前共有外来务工人员100余万人,其中70%以上是女性。据湖里区732名外来女工体检结果显示,有八成以上的外来女工存在健康问题,不少外来女工在体检中被查出同时患有2种至5种疾病,其中宫颈疾病的检出率达到39.89%,阴道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检出率分别为41.8%、12.91%。而《厦门商报》记者对外来女工健康情况进行的一次调查证实了这一点。此次主要调查人群是收入在500~1200元之间的外来女工,收回问卷376份,其中参与受访的外来女工已婚的259人,未婚的117人。

1.生活负担重,精神压力大。外来女工工作、生活负荷很重,容易出现激素分泌紊乱,罹患各种妇科疾病的风险更大。调查显示,71.5%的外来女工感到生活压力“很重”或“非常重”;74.3%在生活中“觉得经常郁闷”或“无时无刻感到郁闷”。

2.就医率低。调查结果显示:生病后选择马上去医院就医的外来女工只占14.3%,70.8%以上的外来女工则选择“自己买药吃”或者“忍住,拖一阵子看看”,另有15%选择去小诊所诊治。外来女工97.3%没有定期去医院体检,65.4%没有注射过疾病预防针,96.8%没有办理生育保险,60.5%没有在怀孕期去医院做定期检查。在她们中,宫颈癌的患病率明显高于城市妇女,孕产妇死亡率也明显较高。不少没有生育保险的孕产妇冒险在家产子,她们缺乏必要的产前检查,文化程度的限制、经济条件的局限让她们面临比城市孕产妇更大的危险。

3.性观念不成熟。调查显示:外来年轻女工婚前性行为相当普遍,发生率在50%以上,且年龄偏小,十七八岁就开始有性生活的十分普遍。在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的妇科炎症患者中,外来女工比城市妇女至少多三分之一以上,外来妹未婚先孕的现象也日趋严重。此外,外来女工生殖健康知识严重缺乏,加上背井离乡,远离亲人,在陌生环境中情感孤独,容易发生婚前性行为。但因为工作的不稳定,性伙伴难以相对固定,尤其是服务行业的外来女工因为接触范围广,存在更大的风险。据厦门市卫生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在全市发现的HIV(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外来流动人口所占的比例高达82.76%,外来流动人口成为厦门艾滋病防治的重点人群。

4.性保健知识匮乏。调查中发现,不少外来女工年纪小、受教育程度低,不仅性知识缺乏,性保健意识也相当淡薄。不少外来女工怀孕七八个月才去医院咨询如何流产,有人以为药品说明书上标注“孕妇禁用”的药品就可以用来流产。有的女孩子连什么是避孕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安全期如何计算,月经期间不能过性生活这些基本知识。(来源:《厦门商报》2008-03-07)

【未成年人犯罪调研】 2008年3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调研报告》。报告显示,近几年厦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很快,平均每年刑事案件增长24%。

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和类型。

1.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步上升。从厦门市两级法院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情况看,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自从1999年迈过百人大关后,便开始居高不下并呈现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达24%。2004年未成年刑事案件骤升至204件,同比增长高达126.6%,未成年罪犯人数骤升至245人,同比增长高达145%,2005年、2006年未成年刑事案件继续攀升,其中2006年未成年人犯罪进入一个新的高峰期,犯罪率由上世纪的5%上升到11.9%,未成年刑事案件升至276件,比2003年增加206.7%,未成年罪犯人数升至386人,比2003年增加286%。

2.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多元化。据厦门中院调查,近年来厦门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多元化趋势。2005年以来,厦门两级法院先后审理多起有多名未成年人参与的利用网络进行盗窃和诈骗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5大类近40个罪名,仍以抢劫、盗窃、抢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财及暴力型犯罪居多,其中抢劫罪497人,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37.9%;盗窃罪388人,占总数的29.6%;抢夺罪98人,占总数的8.2%;故意伤害罪151人,占总数的11.5%;强奸罪21人,占总数的1.6%。此外,票据诈骗、招摇撞骗、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介绍容留卖淫、出售假币、贩毒等类型的未成年人犯罪共123人,占总数的9.4%。2001~2006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999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311人,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7.8%,占判处罪犯总人数的9.9%。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家庭原因:由于家庭功能的缺失、家庭教育的偏差,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有的家庭不和,父母经常吵骂、打架,父母离异或对子女不管不问或经常粗暴打骂子女,问题家庭养成了问题孩子,使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畸形发展,存在性格孤僻、易冲动等人格问题;有的家庭成员间传递情感的方式以表达愤怒、不满,相互指责、贬低为主,教养方式不当造成孩子行为差异、人格缺陷,并以暴力、攻击的方式表现出来;有的家庭父母忙于打工谋生、经商做生意,对孩子平时的不良习惯、错误思想没有及时引导,放任自流,使这些未成年人误交损友。有些未成年人过早地离家外出打工或游荡在社会上,种种诱因而产生犯罪心理,误入违法犯罪的歧途,父母直到案发,对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毫无觉察。

2.社会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畸形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日益泛滥的充满色情、颓废、暴力、拜金的影视片、刊物、淫秽物品以及网络,对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未成年犯罪以暴力为主要手段的原因。

3.学校因素:个别教师有违师德,对违背校纪校规受处分或学习成绩差的同学动不动就批评甚至体罚、侮辱,使这些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时期的“双差生”产生自卑、厌学心理而逃学、旷课流入社会,出现早恋、抽烟、沉湎网络、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游移于犯罪边缘,进而走上犯罪道路。厦门籍的未成年犯近85%属于此类情况。

4.除了以上三个主要原因之外,还有的未成年人因家境困难,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处于学校不管、家庭不管、社会不管的“三不管”状态,加上他们又没有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在缺乏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必要的社会经验的情况下仓促地走向社会,结果是经常三五成群纠合在一起,惹是生非,滑入犯罪泥潭。来自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山区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未成年罪犯中,近90%属于此类情况。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较多。未成年人犯罪共同作案、团伙犯罪较多,占未成年刑事案件的69.3%。厦门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分为两类:一类是偶合性共同犯罪。由于未成年人受“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往往以哥们义气为纽带,以邻居、同学、亲朋关系为桥梁,拉帮结派、交叉影响,在相互不良刺激、感染中,共同的失落感、消极志趣使他们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此类共同犯罪多出于报复、侵财的目的,具有偶发性、突发性的特点;另一类是傍依成年人结伙共同犯罪。有的甚至模仿黑社会组织,有“老大”和“马仔”之分。据对在福建省少管所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调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的75%。

2.犯罪手段日渐成人。在厦门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的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电视、电影上的犯罪方法,作案前精心策划、严密分工,作案后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有的未成年人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策划和犯罪过程中组织实施均显得成熟老练,没有心虚、胆怯的表现,采取蒙面、持刀、电击、麻醉等成人化手段作案,且手段残忍,不计后果;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子设备以及枪支、化学医药材料作案,伪造证件、信用卡或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有的甚至采用非法拘禁等手段胁迫未成年女子卖淫等。

3.犯罪年龄日趋低龄。根据厦门中院的统计数据,2001~2006年,厦门市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共有187人,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14.3%。其中,2001年21人,占当年未成年罪犯总数(下同)的13.1%;2002年20人,占13.7%;2003年13人,占13%;2004年20人,占8.2%;2005年50人,占18.2%;2006年73人,占18.9%。尽管该年龄段的罪犯所占比例小,但总体呈上升之势。犯罪主体日趋低龄化,平均年龄已经降到16.3岁,有的参与犯罪时不满14岁,甚至有的小学生也参与犯罪。

4.社会危害严重。在审判实践中,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绑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屡见不鲜。2001~2006年,被处刑的1311名未成年罪犯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53人。未成年罪犯被判处监禁刑的比例高达79%,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21.6%。监禁刑的大量适用,特别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反映出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来源:《海峡导报》2008-03-24)

【中小学生健康调查】 2007年六一前夕,《厦门商报》对全市3所中小学进行随机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50份,收回149份有效答卷。

1.饮食结构。58%的高中生每天吃早餐,10%的高中生从不吃早餐;初中生只有52%吃早餐;在小学生组,仅有37.5%吃早餐。有42%的高中生几乎每天中午都在学校附近吃快餐,64%的高中生晚上吃夜宵。而在孩子们最喜爱的食物上,“冰激凌、汉堡、零食、烧烤”等不健康食品占了大多数。而且养成“早餐错过,午餐随便,晚餐加倍”这样的不合理的饮食习惯。

2.缺少运动。从2000年后,厦门市中考就取消了体育考试。在调查中认为自己偏胖的学生,高中生占44%,初中生占33%,小学生占25%。在关于“每周做运动的时间有多少”的调查中,只有32%的高中生偶尔会有意识地运动一下,68%学生几乎不运动。学业压力较轻的小学生,也有34.3%的孩子除了体育课几乎不运动。

3.睡眠不足。被抽查的初中生中有三成每天睡眠不足9小时,而高中生的平均睡眠时间也不到8个小时。在主观题中,孩子们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里,超过一半的学生写下了:睡觉、休息。

在小学五年级的49份调查问卷中,8~9点(均为晚上时间,下同)睡觉的为9.4%、9~10点睡觉的为75%、10~11点睡觉的为15.6%;在初中三年级的50份调查问卷中,9~10点睡觉的为2.4%,10~11点睡觉的为64.3%,11~12点睡觉的为33.3%;在高中三年级的50份调查问卷中,9~10点睡觉的为0%,10~11点睡觉的为54%,11~12点睡觉的为40%,12点之后的为6%。

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早上起床时间为6点左右。如按照学生午睡1小时进行推算,有15.6%的小学生每天睡眠不足10小时,33.3%的初中生每天睡眠不足9小时,6%的高中生每天睡眠不足7小时。而实际的问卷调查中,不少学生反映午休时间也没有达到1小时的标准。甚至有为数不少的学生,中午是没有午休的。

据对高一年段的48名学生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早上6∶00~6∶30分之间起床的有40人,占83.3%。剩下8人也都在7∶00前准时起床。从统计数据看,这48名高中生的每天平均睡眠时间为7.3个小时(包括午休),能睡9小时的9人,能睡8小时的11人,能睡7小时的27人,能睡6小时的5人。

至于晚睡的原因,78%的高中生、57.1%的初中生和56.3%的小学生是因为做作业而晚睡。此外,10%的高中生、4.8%的初中生和3.1%的小学生有失眠现象。不少受访学生说,晚睡的主要原因是做作业,经常晚睡已经导致部分学生形成了失眠。

(来源:厦门网2007-06-02)

·相关背景·

据全国学生体质监测数据表明,尽管青少年的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但青少年学生的部分体能素质指标近20年来持续下降;超肥胖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城市中超重与肥胖的男生已接近四分之一;中学生视力不良率已超过三分之二,大学生则高达83%。厦门市是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之一,监测数据与全国的平均值大体相当,有的单项数据不良率高于全国平均值。全市儿童中肥胖儿童超过6.7%,摄食结构不合理,活动量少,学习紧张,是孩子肥胖的主要原因。据专家介绍:除了遗传以外,不合理的饮食习惯及缺少运动是儿童肥胖的主要原因。

【学生体质监测情况】 据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提供的监测数据,2005年厦门市城市男生肥胖率为18.17%,较2000年增长3.27个百分点;乡村男生肥胖率为9.39%,增长4.32个百分点;城市女生肥胖率10.62%,增长4.52个百分点;乡村女生肥胖率为4.67%,增长2.67个百分点。

与2000年相比,2005年学生视力低下率有所下降,但仍处于一个较高的发病率,特别是16~18年龄组(高中阶段),城市男女年龄组均达到80%以上,其中城市女生更高达91.2%。主要原因是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近距离用眼时间过长。另外,随着电子游戏机盛行,计算机普及、网络信息的发展,中小学生长时间玩游戏、上网、看电视也是导致近视发生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厦门市学生的机能水平(肺活量)显著下降,绝大多数年龄组学生的肺活量在2005年达到最低点,乡村学生的下肢爆发力(立定跳远)近十年出现了明显的负增长;城市和乡村13~18岁(中学阶段)男生上肢爆发力也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反映学生耐力素质的50米×8往返跑、1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总体水平下降显著。多数体育教师认为,导致学生机能、耐力素质出现显著下降的原因与学生自身因素以及学校开展体育锻炼条件限制有关。2007年6月,民盟厦门市委员会的课题组对厦门市中小学生体质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因学习紧张无时间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57.87%,因锻炼辛苦及家长反对占17.5%。(来源:《厦门晚报》2008-02-28)

【中小学生消费状况调查】 为了更充分、客观地了解厦门市中小学生的消费状况,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抽取了全市6个区的8所小学以及9所中学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围绕中小学生消费者的消费支配能力、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维权能力以及获得消费知识的渴望程度等。共有612名五年级小学生和617名中学生参与了此次调查活动。

一、学生零花钱的来源。

1.小学生零用钱的拥有及可支配情况。调查显示,有59.7%的小学生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其中,思明区有70.4%被调查对象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比例最高;海沧区为67%,同安区63%,翔安区为60.5%,湖里区为55.4%;集美区最低,为40.9%。有76.8%的小学生在“生活、学习需要”的情况下才会要求父母给买东西。出于“自己喜欢”要求父母给买的占16.7%,因为“别人有,自己也想有”而要求父母给买的占3.7%,在“同学推荐”的情况下要求父母给买的占2.8%。有67.4%的小学生平时买东西时,一般是“找父母拿钱,自己去买”,有18.6%的小学生是“长辈带着去买”,有11.3%的小学生是父母帮买,有2.7%的小学生是“让同学代买”。调查表明,厦门市小学生在消费中对于零用钱的支配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令人担忧的是,虽然有近八成的小学生具有良好的消费动机,但跟风消费、攀比消费的小学生比例却超过了被调查者的20%。

2.中学生零用钱的拥有及可支配情况。通过对零用钱进行分档调查,有61.7%的中学生每月零用钱(不含伙食费)在50元以下;其次是50元~150元,占26.7%;再次是150元~250元,占6.8%;最后是250元以上,占4.8%。在问及“父母平时在什么情况下给零用钱时”,有55.2%的被调查者表示,“要在问明情况后才给零用钱”;36.7%的被调查者表示“每月固定时间会拿到固定数额的零用钱”;29.4%的人表示父母平时给零用钱是“随要随给”;22.3%的人表示“取得好成绩或受到学校奖励”时家长会给零用钱;14.1%的人是家长“想到时给”;7.7%的则是“做家务后就给”。可见,了解零用钱去向后才给孩子零用钱的父母比例仅刚过一半。

二、学生零花钱的用途。

1.中、小学生消费较为集中的场所略有差异。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学校附近的小商店不再是小学生消费最为集中的场所。调查显示,37.6%的小学生表示自己最经常到学习用品专营店买东西,占被调查者比例的首位;其次是大型商场和超市,占31.5%;再次是离家近的小商店,占20.8%;最后才是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占10.1%。而中学生则更多地选择了大型商场和超市,占被调查者的32.1%;而后是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占27.6%;学习用品专营店,占21.3%;离家近的小商店,占19%。

2.超出25%的中学生表示零用钱无计划开支。有14.2%的中学生表示自己每月的零用钱能“作好使用记录,略有结余”;有59.6%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每月的零用钱能做到“有计划地用,尽量不超支”;有11.1%的被调查者则表示“想用就用,花完就好”;12.2%的被调查者表示“想用就用,不够再向父母要”;2.9%的被调查者表示“想用就用,不够向别人借”。养成无计划开支的习惯,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3.学习用品和零食为中学生零用钱的主要支出。在问及零用钱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时,有65.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购买学习用品”;有44.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购买零食”;有16.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为同学购买礼品或同学聚会”;有13.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购买游戏软件、影音制品等”;有2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其他”。可见,人情消费、精神娱乐消费成为中学生消费的多元化表现。

4.压岁钱的用途和去向。调查显示,49.1%的小学生把压岁钱“交由父母保管”;23.2%的人“存入自己的存折或银行卡里”;7.5%的小学生选择“找个小地方自己放起来”;7.4%的人选择“补贴家用”;6.6%的人选择“购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6.2%的小学生则是选择了“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

5.结余零用钱如何处理。有28%的中学生认为应该“存放在自己上锁的抽屉里”,有21.8%的中学生认为应该“购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有16.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存入自己的存折或银行卡里”,有10.4%的中学生认为应该“交由父母保管”,有9.3%的人认为应该“通过捐赠等,支援国家建设”,有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资助困难同学”,有6.8%的人选择了“补贴家用”。

三、学生的消费观念。

1.选购商品的标准。有75.8%的中学生将“质量要好”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之一;其次是“价格便宜”,有41.1%的中学生将其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而将“符合时代潮流”和“名牌”作为选购商品标准的被调查者的比例也不小,分别为29.9%和14.9%。而与中学生相似的是,有83.9%的小学生将“质量好”作为其选购商品的标准之一;居第二位的依然是“价格便宜”,有52.7%的小学生进行了选择;“好玩好看”、“名牌”选择的人数比例依次为18.1%和13.7%。质量和价格仍为大多数中小学生选购商品的标准。

2.有62.1%的小学生“买东西时希望得到老师或家长的指导”;有19.1%的小学生希望得到指导,但希望“不要管得太细”;有11%的小学生认为无所谓;有7.8%的小学生不希望得到老师和家长的指导,因为他们认为“指导就不自由了”。相比小学生,中学生则更趋体现其消费心理的独立性。调查显示,26.4%的被调查中学生不希望得到老师和家长的指导,“因为指导就不自由了”;26.3%的被调查者希望得到指导;有25%的消费者希望得到指导,但不要管得太细;22.3%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

3.在对中学生消费观念的倾向性调查中,有38.2%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倾向与“喜欢就买”,占被调查人数比例最多;有32.3%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更倾向于“要买就要买当前流行的”;而表示自己倾向于“生活、学习需要才买”的被调查者仅占27.2%;“只要别人有的,我也要买”的占2.3%。

四、学生的维权意识。

1.有78.1%的小学生表示购买吃的东西时“会”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18.6%的小学生表示自己“偶尔”会看;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看;1.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相比小学生,中学生在这方面更为薄弱,只有64%的中学生表示会看生产日期;有28.1%表示偶尔看;3.4%表示“不会”看;4.5%表示“不知道”。

2.在“买到质量不好的东西或是被卖东西的人骗了”时,有33.5%的小学生最先选择“跟父母说”;有23.3%的小学生最先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有19.7%的小学生选择“找卖东西的人理论”;有3.8%的小学生选择“跟老师说”;有19.7%的小学生选择“不了了之,自认倒霉”。而“当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有54.1%的中学生最先选择“到购买处调换”;有18%的中学生最先选择“跟父母说”;有14.8%的人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有0.7%的人选择“跟老师说”;有12.4%的人选择“不管他,将就着用”。

3.有85.8%的中学生表示“想知道”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0.8%的中学生表示“无所谓”;3.4%的中学生表示“不想”。可见,中学生们获取有关消费维权知识的愿望非常迫切。

综上分析,厦门市中小学生的消费状况有喜有忧。令人欣喜的是,大部分中小学生有着较好的维权意识以及获取维权知识的渴望。令人担忧的是,相当多的中小学生缺乏消费常识,未能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存在偏差,且不良的社会消费风气正充斥着学生们的消费取向。

(来源:厦门网2008-03-14)

【中学生亲子关系调查】 2008年暑假前,双十中学的心理老师叶思思在本校初中部进行了一次关于亲子关系现状的无记名问卷调查,此次参与调查的学生一共590人,共12个班级,平均年龄为13岁。

在回答“你的父母是否和你进行思想交流”时,32%的学生选择经常交流、43.6%选择偶尔交流、24.4%选择很少交流;当问及“与父亲倾心交谈的平均时间”时,18.6%选择“每天多于15分钟”、35%选择“每天5~15分钟”、46.4%选择“每天少于5分钟”;在“你是否与父亲分享自己的感受?”中,15.3%选择“经常”、36.6%选择“有时”、30.2%选择“很少”,17.9%选择“没有”。而“与母亲倾心交谈的时间”则为,30%选择“每天多于15分钟”、40%选择“每天5~15分钟”、30%选择“每天少于5分钟”;“是否与母亲分享自己的感受”中,12.1%选择“经常”、38.7%选择“有时”、19.7%选择“很少”、12.5%选择“没有”。在问及“与小学相比,你与父母交流是否越来越少”,超过90%的学生回答“是”。

当问及“与父母沟通时最让你苦恼与难受的事是什么”时,有孩子说到“我最苦恼的事是爸爸妈妈总是拿我的学习成绩和别人比,说别人有多好多好,而我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反复批评我”,“喜欢在别人面前提我的不是”,“我的成绩不是太好,老说我是笨蛋”。有孩子在“最想对爸爸妈妈说的一句话”中回答到:“我希望爸爸妈妈不要老是拿我和别人对比,他们这样做总让我感到生气和无能,爸爸妈妈,我是你们的孩子,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据此次调查显示,39%的学生认为家长理解尊重自己,52%的学生认为家长较理解尊重自己,只有9%的学生认为家长不理解不尊重自己。这说明大多数家长还是能够获得孩子认可的。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家长也存在一些缺少理解、尊重孩子的态度。而青春期的孩子情感细腻又非常敏感,这就很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不仅拉远了与孩子之间的距离,更容易使孩子对父母产生逆反情绪,对父母的善意关心充满敌意。

当谈到“你认为你在与父母沟通时最让你苦恼与难受的事是什么”时,学生谈到“妈妈每次都不听我讲完”、“不尊重我们,跟爸爸妈妈沟通时,他们没有等我们把话讲完就插进来,有时甚至是直接走人”、“只可以大人讲话小孩不能插嘴,却不可以小孩讲话大人不能插嘴”、“都是他们在讲,都没有我说话的份”、“爸爸妈妈没有耐心听,爱断章取义”等。专家认为,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总是希望得到他人的承认和尊重,希望摆脱成人的约束,渴望独立。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他们渴望与家长平等地沟通与交流,而不仅仅只是听家长单方面地说。

在本次调查中,孩子在回答“你觉得父母亲最关心你的哪个方面”时,73.9%的学生选择了“学习”,而在“最希望父母亲关心你的哪个方面”,只有11%的学生选择了“学习”,52.2%的学生选择“情感、感受”,28.8%的学生选择了“爱好、兴趣”。从这个调查结果可以看到,家长最关心的方面和孩子最需要被关心的方面产生了一些矛盾。要打开孩子的心扉,要真正对孩子的学习有所帮助,就要从关心孩子的心灵开始,要从孩子最需要被关心的方面入手。

虽然这次的调查结果表明了目前家长与青春期孩子的亲子沟通现状并不容乐观。但在调查中,孩子在回答“你在与父母沟通过程中,是否经常体谅你的父母”这个问题的时候,有90%的孩子回答“是的”。在回答“你最想和父母说的一句话”时,孩子们做了这样的回答“我知道爸爸妈妈很辛苦,谢谢你们”、“爸爸妈妈,别担心我的学习,我会努力的”。(来源:《厦门商报》2008-07-18)

【青少年生理卫生普及情况调查】 2007年上半年,厦门市九三学社在一中、双十中学、科技中学、北师大海沧附属实验中学、康桥中学、育才中学、金鸡亭中学等7所学校的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347份。其中初中生约占64.8%,高中生约占35.2%;女生约占44.8%,男生约占55.2%。调查结果如下:

1.学生获取生理知识的渠道。在回答“获取生理卫生知识的主要渠道”的问题时,31.55%的中学生选择来自课本,29.63%的人选择来自教师,11.85%的人选择来自网络,26.97%的人选择来自家长。有近半数的中学生认为中学生理卫生课开课内容及形式不能满足他们对性知识的了解。在生理发育过程中遇到困惑时,超过一半的学生将选择求助家长,三成多的学生打算求助朋友和同学。

2.对学校生理卫生课的看法。现在的中学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有28.89%的学生表示不满意。另有37.45%的人表示无所谓,表示满意的只有33.66%。有53.97%的受访中学生认为,中学生理卫生知识的教学方式应该改变,超过七成的学生希望由医护人员来教授相关课程,或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及讨论。

3.对中学生谈恋爱的态度。受访学生的父母有52.62%强烈反对中学生谈恋爱,29.66%的父母选择耐心疏导,还有17.72%的父母认为可以谈恋爱,但是不能影响学习。对于谈恋爱的学生,有25.21%的老师会公平批评,33.3%的老师会向家长反映,约四成的老师则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而在学生中,对在中学时期谈恋爱有11.56%的学生表示赞成,30.22%的人反对,还有58.22持中立态度。近八成的学生认为谈恋爱会影响学习。49.8%的学生表示,他们会为了摆脱压抑感或孤独感而谈恋爱,31.94%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还有7.55%的人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其余10.71%的人是出于从众心理。

4.中学生对性行为的看法。调查结果显示,有50.31%的中学生不赞成发生性行为,还有26.5%表示强烈反对,23.19%表示无所谓。22.17%的人认为中学生发生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另有44.25%的人不认为性行为不道德。数据显示,只有28.53%的中学生知道中止妊娠会对双方的身心健康产生有多大的伤害,其他学生都表示不知道或不了解。如果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69.38%的学生选择告诉家长,24.5%的学生选择自己去医院,还有一小部分选择自己去私人诊所。回答这个问题的女生中,有75.76%选择告诉家长,20.09%选择自己去医院。

5.对性病和艾滋病知识的了解。对于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大多数受访学生都有所了解,有41.64%的学生至少知道一种传播途径,15.37%的人知道两种,38.43%知道三种。

(来源:厦门网200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