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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思想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理论武装,通过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暑期读书班、市区两级人大主任研讨班,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抗震救灾、扩大内需等一系列重要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举办4次法律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我与改革开放3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组织和制度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制度建设,制定《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准备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办公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决算审签工作的意见》,使部门决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完善《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制定《常委会会务工作办法》、《常委会调研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组织工作得到加强,办公厅设立综合处、法制委员会设立备案审查处,机关党委、机关群团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送干部到省、市党校学习培训,提拔任用一批机关干部,选配部分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作风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调研先行,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求知于实践,问计于群众,为做好立法、监督工作提供依据。围绕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就“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审议程序和审议方法研究”等25项课题进行调研,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决策参考。常委会组成人员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厉行节约,通过各种渠道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