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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

【节日期间廉洁自律】 厦门市委纪律监察局继续坚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禁止送收“红包”等专项活动,提出“过好年关、把好‘廉关’”的总体要求。据不完全统计,“两节”期间全市27人次拒收“红包”约6.29万元,32人拒收有价证券1.2万元,拒收礼品25件,拒绝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76人次;上交现金存款凭证、“红包”9.05万元,购物卡103张,礼品9件。

【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和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车辆管理工作。4月16日,市纪委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进行专题研究,并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公车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违规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委书记办公会作了专题汇报。6月23日制定印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厦纪发〔2008〕24号),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范围、审批、查处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要求和规范。二是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7月14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对因公出国(境)管理从计划、任务审批、经费预算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对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作出全面部署。1~9月,制止因公出国(境)团组17批、96人次,调整压缩51批,减少20人次、128天;所审批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比去年同期减少488批、1036人次。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1)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规程》,通过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手续,加大村、组财务管理力度。在此基础上,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以同安区为试点,着手开展清产核资和清理承包合同的“两清理”工作。(2)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厦门岛外各区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统一目录,有的区还把党务公开也纳入目录中。同时,加强村务公开栏的规范化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会议、广播、“明白纸”、公开信、有线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以及“点题公开”、“入户公开”、“质询公开”等手段,多渠道、多方位实行村务公开。(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治理公职人员参与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针对少数公职人员回乡甚至将其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城市户口迁回原籍地农村,参与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等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利用主流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在线”栏目,请行风监督员和律师对此种行为进行细致调查和客观评判,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个别久拖不决的违规侵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至年底,全市共清理违规参与征地补偿费分配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523人,清退金额达393万元。二是继续对村组“公款私存”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至年底,全市共清理村组“公款私存”998笔、4344.5万元。三是全面开展对镇(街)财政资金管理清查。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协调小组转发省纪委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办法》,要求各国有企业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年内,有关部门还组织对贯彻落实规定及国企领导人员“七项要求”情况进行调研。在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对各直管国有企业负责人2007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兑现薪酬,并与市直管国有企业签订2008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时依托监事会,对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督查。一些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有关规定,通过将职务消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及审计内容,并在职代会上通报职务消费情况等措施,使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更加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案件查处】 年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9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16件,转立案134件。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39件、239人,其中新立案件216件、216人。新立案件中,涉及处级干部案件20件、20人,万元以上大案89件、89人。结案222件、2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8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处分11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8件、6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633.22万元。集中力量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医疗器械购销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7件、77人。与此同时,通过教育,对违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16人作出减轻或免于处分处理,对反映问题不实的49件予以澄清。坚持一案一整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良好的综合效果。

【救灾、扶贫资金监管】 (1)年内,制定下发《厦门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对援川赈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提出监管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对象与内容、要求,对救灾资金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都进行详细规定,确保救灾资金的接收、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合法、规范、有序。纠正某媒体违规开展救灾捐赠款物接收活动的行为。至年底,市(区)两级接收社会各界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3.3亿元,经审计,款物账目清楚、账款相符,抗震救灾捐款手续完备,有效防止款物使用出现“跑、冒、挪、贪”现象。(2)强化对赈灾募捐与援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为保障赈灾捐赠和援建工作规范有序,特别是保障募捐款物和援建资金得到安全筹集使用,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厦门市对口支援彭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市对口援建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检查审计监督。(3)建立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报送备案制度和总结报告制度,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总结,认真实行扶贫专项资金政策及申报、审批公开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规定项目和对象。全年共计使用扶贫专项资金2389.52万元,全部用于移民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移民补助、老区基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补助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一是探索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医德评价制度、医德医风档案制度,修订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不当收入防范措施。全年上交(退还)病人红包376人次、15.55万元,上交回扣40人次、3.58万元。开展“创建医德医风建设精品项目”活动,把医德医风教育渗透到医疗实践中,全市共创建医德医风建设精品项目21项。二是采取积极措施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落实大金额病例处方评议监督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三是稳步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年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金额75202.85万元,医院采购药品总金额76983.9万元,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医院采购药品总金额的98%。

【治理教育乱收费】 年内,市委监察局对1000多名新教师进行岗前的教育收费纪律教育,提高教育工作者的规范收费意识。联合各有关部门组成30多个检查组对厦门市140余所公办学校、逾50所民办学校进行抽查,并加强对学校收费的审计监督,全年共清退教育乱收费款项40余万元。

【减轻企业负担】 年内,市委监察局从全市生产、流通、商贸等领域和国有、民营等不同所有制的11家企业中,选聘11名企业老总、会计总监为厦门第五批企业负担兼职监督员,加强企业减负的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出台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对企业负担的税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就企业反映强烈的负担较重的税费项目形成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减免建议,市政府正进行调研,拟出台相关政策。

【解决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年内,为妥善解决解决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市监察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在征地补偿的标准与费用发放上,坚持补足标准,发放到位;(2)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实施程序,加强拆迁预告和稳妥实施;(3)市、区两级征地主管部门分别设立征地补偿资金专户,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监管;(4)积极做好被征地群众的社会保障工作,抓好《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5)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在严肃查处集美区灌口镇农村经管中心原会计陈某伟挪用土地补偿款1800万元、翔安区洪溪社区出纳陈某礼挪用补偿款245万余元案件后,区、镇、村三级认真反思,加强村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防止征地补偿款被挪用、冒领,确保补偿安置及时、准确与到位。

【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 3月27日,全省预防腐败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根据省纠风工作的部署,市监察局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自查自纠、登记、统计、归类、分区、清理、查处等工作,促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相关中介机构规范执业和健康发展。

【监督社会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 截至2008年11月28日,全市共受理低收入家庭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16025户。其中,社会保障性租赁房13932户,占86.9%;经济适用房2093户,占13.1%。受理非低收家庭申请保障性商品房213户。受理公务人员申请2641户,引进人才申请472户。首批社会性保障租赁房已配租1144套,1133房已领取钥匙办理入住。经审核取消不符合申请资格391户,其中5户因未如实申报房产情况故意隐瞒己购商品房事实,或未履行取得保障性住房后退出原租赁公房承诺被清退。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 市委监察局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与核心抓紧抓好。一是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贸发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等2个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扩大试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排水许可、环保监测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审批项目,2008年进入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中心进一步改造内部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并草拟《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办法》,准备以市政府规章形式进行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管理。二是加快建设虚拟的网上行政服务中心。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构建一个全天候的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可通过互联网申报、办理相关业务,查询审批流程、时限和结果,并在网上对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升级改造原有的网上审批服务系统,设置电子监察系统接口,预留网上并联审批接口。启用电子监察系统,系统具备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基本功能,并提供决策服务、法律法规查询等多种信息服务。至年底,有106个事项上网办理审批业务。全市13个设有自建系统的部门陆续开发与市直系统相连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市直审批系统与单位自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满足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要求。三是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制定《厦门市市直行政机关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试行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单位执行,加强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网上审批行为,提高网上审批效能。联合市法制局将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网上审批(行政许可)评查标准(试行)》,明确为必须执行的网上审批(行政许可)的评查标准,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整改,进一步提高网上审批工作水平。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将网上审批全过程纳入电子监察范畴,实现对行政主体、内容、程序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预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公开执法职权清单试点】 在工商系统开展公开执法职权清单试点,按照理权、确权、亮权、督权“四个环节”,探索建立执法权力运行规范体系。组织对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来源和依据,特别是对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争议五大部分进行全面梳理,围绕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梳理界定475项执法依据、1128项执法职权。调整执法事权,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要求,将1128项执法职权分解到44个执法机构、112个执法岗位。拟定行政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执法流程,通过互联网、工商服务窗口触摸屏等途径向行政相对人公开职权清单。先后编撰《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及执法责任界定》和《执法职权清单公示及监督规范》三本书。在梳理相关27部法规的基础上,配套形成由6项标准、10项制度组成的监督制度,并对行政决策、许可、监督、处罚、强制、调解六个方面的裁量权进行全面规范。公开执法职权清单,明晰权力运行边界,健全阳光执法机制,较好地解决基层工商“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等问题,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赢得了企业、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效能投诉办理】 一是开通24小时投诉专线。适应全省开通统一效能投诉电话、建立机关效能投诉平台的需要,市、区两级效能投诉中心开通968168投诉电话,并实行24小时受理来电投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二是进一步规范投诉办理工作。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对《厦门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试行)》

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效能投诉办理工作。着手开发建设机关效能投诉系统,提高投诉办理效率。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廉政教育工作。年内,市纪委成立以委局领导为骨干的宣讲小组,分别深入到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宣讲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36场次。各单位在采取集中学习、分层教育、领导讲党课、座谈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传统学习教育形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针对发生在厦门卫生医疗、建筑工程领域及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3起案件,联合制作一部警示教育片,并结合具体的党纪条规进行点评教育,同时把警示教育片制作成VCD1000多片,发给市直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全年,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特别是新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安排廉政教育200多个课时。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联合在市图书馆开辟廉政建设文献借阅区。面向社会实行免费全开架服务,为读者提供廉政书籍、音像资料的阅览、外借以及网上浏览、检索等服务。《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门配上图片给予报道。(2)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市委监察局制定《2008年全市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市直机关纪工委在市直机关建立机关廉政文化走廊。市农业局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选取厦门市正在建设的3个新农村试点村作为廉政文化进农村的示范点,开展对农村党员干部财经纪律教育。各校将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的情况列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重要考评内容,制定考评表,组织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代表进行检查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