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建筑业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504.57亿元(含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完成产值10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7.25%。其中本市建筑业企业345家,完成产值296.61亿元(含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完成的产值106.22亿元),比上年增长31.28%,占建筑业总产值58.78%;非本市注册建筑业企业309家(其中省外建筑业企业183家),完成产值207.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97%,占建筑业总产值41.22%。拓展省外建筑市场取得新进展,有55家企业到省外拓展业务,省外产值48.66亿元,比上年增长43.16%。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378.1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2%。各类房屋新开工面积1433.90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7.4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481.7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49%。

年内,全市新成立建筑业企业62家。其中,总承包19家,专业承包15家,劳务分包5家,设计施工一体化8家,资质升级15家(暂定级转正1家,三级升二级10家,二级升一级4家)。至年末,全市有建筑业企业521家,其中施工总承包127家,专业承包285家,设计施工一体化10家,劳务分包99家。非本市注册在厦备案的企业337家,其中总承包278家,专业承包59家。

2008年,本市建筑施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建筑工地各类安全事故共10起、死亡9人、受伤人数为0,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41.2%、43.75%、100%。其中认定6起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5人(含未最终认定结案的2起事故,死亡2人),低于市政府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的指标以及省建设厅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的指标。

【工程担保实施办法出台】 6月,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件,对工程担保制度做进一步完善,主要内容有:(1)改革专业担保公司备案的各项具体要求,利用商业银行的考核体系确保有实力的担保公司进入工程担保市场。(2)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余额采取差别化对待,2010年1月1日起,所有专业担保公司均须取得厦门金融评信公司A级以上信用等级评定。(3)推行本市统一的工程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以帮助解决工程担保试点中普遍存在的索赔难问题。(4)建立工程担保保证金监管制度,实行专业担保公司、开户银行、交易中心三方监管。(5)将工程担保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明确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担保费用应当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业主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费用应当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同时参考厦门市建筑市场中工程担保费用的计取情况,明确履约担保费用的取费标准。

【市建设局为企业服务】 年内,市建设局大力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企业发展。一是借鉴福建省建设厅的做法,启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企业管理专用章”,用于办理全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承接业务的介绍信、备案登记和建筑市场诚信证明等,以方便企业外出承接业务。二是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纽带和服务职能,重要文件出台前均通过协会征求企业意见。三是组织本市企业申报省级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13家企业入选。四是推进企业改制。集体企业厦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竞价,向社会公开引入投资者,通过两轮的挂牌,由两名自然人联合竞得,改制工作基本完成;集体企业厦门市政二公司与特水集团公司进行资产整合。

【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报告发布】 4月,市建设局正式发布《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评价报告(施工总承包企业)》、《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评价报告(专业承包企业)》,22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3家专业承包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信用等级。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别化对待,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并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工程的招标项目,只有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施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6月1日,厦门市开始在建筑企业中施行工资保证金挂管制度。主要规定:一是开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在建设项目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将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额作为工资保证金存入专户,等工程竣工验收一定期限后返还企业。二是实施差别待遇。企业具体缴交工资保证金的数额根据企业信誉以及以往工资支付情况分为四个档次缴交。三是保证金的管理。工资保证金专户由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当建筑业企业在工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被用于支付其招用劳动者工资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等额工资保证金。四是保证金的使用。建筑业企业未依法按照支付劳动者工资受到举报投诉或造成5人以上集体上访;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资;企业每月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违法将工资或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而包工头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的经建设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可以从企业所存储的工资保证金中划拨款项,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截至2008年12月31日,105家施工企业办理工资保证金,涉及工程项目153个,缴存金到账3.54千万元。市造价站核查出人工费比例过低的工程项目103个,对计算出现重大误差的13个项目发出《合同备案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工资保证金正常缴交。施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将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的发生。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纳入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 从4月起,市建设局将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管理制度延伸到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利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把担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名单纳入其中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资格审查时通过该系统进行人员核对。此举有利于加强对各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的管理,方便资质审批之后的监督;有利于从承接任务的源头把住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关,防止人员超限额承接任务;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尤其是行业内的互相监督,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此前,该项措施主要针对非本市注册建筑业企业,对本市企业未作硬性规定。

【建筑人才队伍建设】 至年末,全市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6868人,其中一级1521人,二级5347人。年内开展项目经理申报临时建造师工作,385人申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487人申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全市执业建造师6919人,其中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3127人(一级907人,二级2220人),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3792人(一级383人,二级3409人)。完成建筑生产操作人员职能技能培训鉴定1052人并领取岗位证书。年内全市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12所,培训7738人。

【清欠工作】 受世界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2008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任务面临严峻考验。市建设局从10月底开始启动清欠工作,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召开房地产、劳务企业、业主单位及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四个专场”会议和下达文件,使业主和企业领导提高对建设行业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落实资金,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基本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清欠办工作力量。将市造价站一楼作为市清欠办的固定办公场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设立3个调解室,配备9名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通3部投诉电话,配置专用车辆,方便投诉人,清欠办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受理并查处举报投诉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全年,市清欠办接听电话咨询、投诉1500多次,接待来人来访1613人次,受理信访件、转办件、投诉件共141件,处理解决96件,清理解决被拖欠工程款5950多万元。三是开展排查、约谈工作。由市清欠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施工企业、代建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工程款支付不按时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约谈其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时支付,并进行逐项跟踪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要以班组为单位,建立公示制度,实名签字领取。要求代建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准备足够的预备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黄依柱)

【建设工程管理】 2008年,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季度总结分析,严格责任追究,重视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成立安全生产督导队和教育队,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与联网,有序推进分户验收制度,创建优质工程与文明工地。开展工程监督和监理岗位技能练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考评、安全生产治理与督查、文明施工百日整治和创建、质量安全生产月、工程质量检测抽查、监理行为专项检查等一系列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确保在建筑业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的情况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均比上年全面下降,较好地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市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等级质量事故,建设品质不断提高,13个单位工程被评为“省优工程”,1个单位工程评为“鲁班奖工程”,53个单位工程被评为“市优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成效显著,年内有60个工地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存在问题】 200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工程质量及管理方面:蜂窝、主筋外露等工程质量实体通病未得到根本消除;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影响使用功能的住宅通病时有发生,个别建筑外墙保温层出现裂缝;由于房地产不景气等原因,房价下跌幅度较大,出现多个项目购房业主以开发商所交房屋存在质量缺陷或瑕疵为理由拒绝收房或投诉,甚至通过过激行为要求退房,造成不良的影响。主要原因:(1)部分责任单位对分户验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住宅分户验收工作落实不够细致,未按分户验收要求的检查项目认真执行,分户验收工作走过场甚至未按要求分户验收要求组织验收。(2)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确。(3)部分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项目疏于管理,检查制度未落实等。(4)部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隐患没有跟踪落实整改,在已发现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报告监督机构。

安全生产方面:年内,本市建筑施工尽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但也发生一般安全事故10起、死亡9人。主要原因:(1)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护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危险源识别能力差、安全管理制度缺乏、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等显见性安全隐患;(2)部分企业隐患自查工作不到位、不深入,流于形式;(3)个别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班子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对技术方案实施把关不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查纠不力。

文明施工方面:少数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未净车上路;夜间超时施工;夜间土方车辆超载或未封闭进行运输,造成运输路线沿线扬尘污染,尤其是工业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在建项目和土石方工程情况更为突出。主要原因:(1)城乡结合部周边建设环境相对较差,文明施工管理容易被忽视,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往往较松懈。(2)个别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盲目地抢赶工期,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受经济利益驱使,土方工程作业不按要求设置冲洗设施,不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四季度,鉴于国内连续发生多起较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市建设局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建设等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建设局分别组织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市建设局组织6个督查小组,于11月和12月对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随机督查56个建设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电梯、塔吊、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相关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督查情况,对施工电梯存在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33个工程项目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对10个工程项目发出责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对问题较多的3个工程项目发出责令全面停工整改通知。

【“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建设局确定2008年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隐患整治年”和“巩固提高年”,并结合5~6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协同各区建设局、各级监督站、相关协会精心组织系列活动。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此外还在施工现场张挂横幅、张贴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警示标语等2000多套(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DVD光盘1000片。组织部分专家利用晚上时间到15个施工现场举办工人知识有奖问答,并发放价值20万元奖品和宣传教育材料。在中山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现场咨询,为建筑企业和本市群众提供施工安全方面答疑和服务,现场发放各类建筑安全知识资料、挂图、标语等100余本(套、条)。邀请消防官兵在工地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演练及“抗台防汛”应急救援演练。

【建筑施工安全督导队和安全教育队成立】 2008年6月3日,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及其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分别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督导队和建筑施工安全教育队。2个工作队全年免费培养工人6000人次,督导133项工程,发出安全生产建议书133份,提出安全生产督导建议262条。此外,全面实行建筑意外险浮动费率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上述措施为强化厦门市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能力,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后服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 年内,市建设局依托相关协会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全年举办94期培训教育,培训总人数11744人。培训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三机工(搅拌机、物料升降机、刷浆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等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此外,还专门对外地进厦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为厦门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以及人文、建材设备、地质、气象、海洋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全面提高外地进厦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月起,市建设局根据城乡与住房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建设系统内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厦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获佳绩】 2008年,市建设局派出7名工程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建设系统工程监督岗位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分别获得团队第一名、个人第一名、4人进入前10名并获“十大技术标兵”称号、2人获优胜奖、厦门市建设局获评“优胜单位”。年内还组织全市6家监理企业参加福建省工程监理“港湾杯”岗位技能竞赛。厦门市参赛选手3人获二等奖,2人获三等奖,5人进入前10名,市建设局获评“优胜单位”,象屿、协诚2家本市监理企业获评“优胜企业”。(邓建龙)

【招投标业务】 2008年,市建设局办理工程项目报建765项,比上年减少20.40%,工程总投资476.3亿元。施工揭标594项,比上年减少23.35%,总预算价177.25亿元,总中标价161.27亿元,造价降低率9.02%。材料设备揭标79项,比上年减少43.57%,总预算价3.14亿元,总中标价2.85亿元,造价降低率9.24%。设计揭标82项,比上年减少41.01%,总投资概算225.61亿元,总中标价4.42亿元。监理揭标110项,比上年减少51.33%,总投资概算234.95亿元,总中标价2.13亿元。抽选招标代理机构136项,比上年增加16.24%,总投资额58.47亿元。全年收到招标备案文件833项,其中施工586项、材料设备67项、设计76项、监理104项。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85份,其中施工和材料设备63份、设计10份、监理12份。受理招投标投诉365件,办结297件,办结率81.4%。

【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 2008年,市建设局继续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素质。组织对全市现有的1103名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进行年度登记考核,取消3名因违法违规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不再续聘和暂停超过年龄、有不良行为记录达3次及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评标专家资格计203人,同时对以上情况进行通报。对市交易中心移交过来的专家数据库与专家档案、专家资格证书等材料内容进行逐一核对,补充完善评标专家档案。做好新入选评标专家及增加专业的评标专家的审查工作,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经济类评标专家进行培训。经审查拟予通过的新入选的评标专家计187人。其中施工经济类31人次、设计类64人次、监理类43人次、施工技术类51人次、材料设备类27人。30名专家增加专业。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通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不良行为情况。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评标专家的整改教育工作。建立特邀专家队伍,考察选拔80名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工程特邀专家。

【完善施工招投标办法】 2008年,市建设局制定一系列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施工招投标办法。一是颁布并施行《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对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金额作了修正。对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前估算的合理低价或工程价格与招标过程中最终确定的合理低价或最高控制价存在差额时,如何使用评标定标办法进行明确规定。调整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的适用标准和招投标程序,将后置公示调整为前置公示(即由原来的在对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立即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进行评审结果公示,调整为对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先按规定进行中标公示,尔后再进入随机抽取程序)。要求参加随机抽取法的投标人必须具备BB+及以上级别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园林绿化工程除外)。二是颁布并施行《关于改进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置成本预警价。在公示内容中增加电子投标计价文件。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低价风险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内,中标人凭低价风险金缴交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是起草《关于严格项目管理班子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网上备案核查和资格审查时有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的评审作了明确规定。对理解有差异、评标办法未十分明确的条款进一步明确,如明确因投标人清单子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或消耗量降低而少计的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其他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等,依据评标定标的标准方法规定不再列入不合理报价的计取范畴。针对材料低价证明存在的问题,取消材料的低价证明,即取消招标文件中有关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设备单价承诺证明的内容。(刘碧松)

【优质工程】 年内,厦门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经评审获2008年度“中国建筑鲁班奖”称号。该工程为23层建筑,业主是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造价6794.75万元,建筑面积24043平方米。“鲁班奖”是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级别的奖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厦门国际会展二期工程钢构工程被评为2008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该工程由厦门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奖项是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此外,本年度厦门市还有13个工程项目达到省级优质水平,被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授予“闽江杯”奖。60个工程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占全省总量的4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自动采集系统开通】 8月14日,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联网系统经过一年筹备和半年试运行后正式开通。通过该系统,全市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4个分支检测点)、24个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9个施工企业试验室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可以实时传输至监督机构信息终端。全年传输检测报告42.61万份,其中不合格报告3351份。市、区质监机构通过检测报告及时掌握在建工程质量,对发现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企业,及时督查促其整改或勒令退场,进一步保障本市建筑工程质量。

(林尧清)

【建筑材料供应管理】 2008年,厦门市新建工程项目483个,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950.2万元,返退592个工程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177.5万元,使用预拌混凝土949.6万立方米,消耗水泥269万吨、碎石770.1万立方米、砂385.5万立方米、粉煤灰70.9万吨、矿粉38.7万吨。办理居住建筑节能备案561项、628.1万平方米,办理公共建筑节能备案605项、430.8万平方米。完成421个工程项目的建筑门窗、幕墙监督检查登记,其中门窗工程128.99万平方米,幕墙工程48.40万平方米,造价约8.14亿。年内幕墙工程增长迅速,塑钢门窗的工程量减少到总量的10%左右。办理2种钢材、14种水泥、11种涂料、3种外加剂、21种防水材料、13种墙体材料、10种硅酮结构胶、55种铝合金型材、4种塑料异型材、6种塑料管材管件、1种建筑节能材料等材料的备案。完成对2种钢材、33种水泥、5种涂料、46种外加剂、4种防水材料、10种墙体材料、15种硅酮结构胶、51种铝合金型材、9种塑料异型材等材料的备案监督检查。办理1件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邱圣安)

【2008厦门建筑节能博览会】 6月6~8日与第五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同时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博览会以“节能,绿色,科技”为主题,展会设有绿色节能模型屋、中心展区、技术与产品区。其中,“绿色节能模型屋”综合应用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中水回用、节水器具、节能空调、墙体、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等70余种绿色节能技术,成为此次盛会一大亮点。有1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展位总数超过300个,展示面积达7000平方米,是厦门市历年来规模最大、参与面最广、档次最高的以建筑节能减排为主题的专业展会。

在博览会期间同时举办高规格、高水平的“厦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生态建筑发展论坛”及优秀节能绿色地产集中展示,蓝湾国际、联发五缘湾1号、瑞景公园、水晶森林等绿色节能地产首度以节能示范住宅名义与公众见面,并广泛宣传其使用的各种节能技术。

(黄诗斌)

【禁止使用黏土烧结制品】 2008年,市建设局开展禁止黏土烧结制品使用的先行论证。论证表明,自2005年市建设局编制《厦门市新型墙体材料2005~2009发展规划》,明确到2009年全市实现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超过95%(不包括黏土制品),并基本实现禁止黏土烧结制品的使用。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厦门市的“禁黏”工作条件已经成熟。主要表现在:(1)“禁黏”宣传深入人心。利用公交车广告、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发展新型墙材,禁止毁田烧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禁黏”氛围。(2)建立完善的“禁黏”保障机制。负责全市墙改工作的专门机构墙改办能够保证对“禁黏”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实行跟踪监督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达到“禁黏”要求。(3)新型墙材品种和产量能满足全市建设工程“禁黏”需求。价格方面,新型墙材与黏土砖比较价格相差无几,每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与黏土砖相比差价在30元以内,差价与单价之比在10%左右,但是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能较好地降低建设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效果。

【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完成】 自2007年8月厦门市被建设部列为全国首批23个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城市之后,市建设局即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建设部获得批准。按照实施方案,向市政府申请成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专家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培训10余次,培训业主、物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审计专业人员700多人。向市财政申请节能监管体系一期建设资金565.85万,其中中央财政配套130万元。2008年3月,提前完成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录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64栋,建筑面积768.6万平方米;录入六区七街道的民用建筑15077栋,建筑面积558.2万平方米。建设部科技司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简报》2008年第二期全文刊发《厦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先进经验总结》,并表彰厦门等4个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建设部因此还将厦门列入首批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试点城市。

通过统计调查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各类能源的消耗量,达到了全面掌握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的目的。(张杰)

【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 2008年,市建设局根据《厦门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开展花岗岩改进锚栓、风管节能空调、保温砂浆、TSC桩、透水砖、诱导风机、HFRP环保化粪池等多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召开技术座谈会,推广应用蒸压加气砌块,组织实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示范项目”工作。召开软基处理研讨会、保温与装饰一体化技术研讨会、美国木材协会木结构应用推广会等。结合“6.18”省建设厅年度推广计划,服务相关技术依托单位,办理参展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证书。通过学会或其他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发布推广新技术10多项。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厦门市继续推进瑞景公园、联发五缘湾1号花园2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组织鲁能·领秀城、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申报2008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结合2008年厦门市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工作,选择新圩镇的乌山村、金柄村,灌口镇的田头村3个村庄作为太阳能路灯应用试点村。3个村庄各安装10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灯补助5000元,总计50万元人民币,经费分别从厦门市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补助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经费中列支。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由镇政府财政统一管理开支。项目由村委会负责实施,并在市建管局和镇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市建管局负责项目验收。 (李建龙)

【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通过验收】 9月1~2日,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组对厦门市申报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考核组观看厦门市创建工作的相关影像资料,听取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报告,分组对厦门古龙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厦门东纶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大学等14个企业(单位)的节水工作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核组专家通过查阅核实资料、询问等方式,对《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基础指标、技术指标、鼓励性指标的相关数据及计算方式进行核实后认为,厦门市城市节水工作有以下特点:(1)各级领导城市节水理念超前,忧患意识强;(2)节水法规规格高,依法管水力度大;(3)城市节水机构长期稳定,服务意识强;(4)节约用水专业规划有深度,可操作性强;(5)节水宣传形式新颖,有着良好的全民节水意识;(6)节水基础工作扎实,管理手段科学规范;(7)能够综合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8)执行节水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同时”的力度大,效果显著;(9)创建准备工作充分,为考核提供良好基础;(10)城市节水各项技术成效显著。

近年来,厦门市平均每年节水量约5000万立方米,计划用水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城市污水处理率83%,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19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增加值取水量15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1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城市居民年均生活用水量132升,各项节水指标先进,为全市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水型城市做出贡献。

考核组表示,依据《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基础条件、技术考核项目等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12月22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公示,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通过验收。

【82家企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6月4日,福建省建设厅以《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厦门市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82家节水型企业(单位)的意见》(闽建城函[2008]98号)文件,命名了厦门市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福联大饭店、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厦门三航混凝土有限公司、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等82家节水成效显著的企业(单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

【水平衡测试工作】 2008年,市建设局节水办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进度,加强用水计划指标管理的针对性,本着“管理就是服务”的宗旨深入用水单位调研,指导节水工作,累计走访超过100家(次),注重建立完善节水档案管理工作。

年内完成水平衡测试验收116家,通过查堵漏水取得日节水4038吨,采取节水改造措施取得日节水2948吨,日均节水6984吨,以此计算全年新增节水254万吨,比上年提高27%。

(李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