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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对台工作

一、从海防战备前线到两岸交流前沿的重大转折。

从1949~1978年近30年的历史时期内,厦门一直处于与台湾军事对峙的海防战备前线。1979年元旦,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为标志,两岸关系发生重大转折,进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历史时期。伴随着这一重大转折及此后以服务对台工作为宗旨的厦门经济特区成立、中央一系列改革开放措施和对台方针政策出台,厦门经历从海防战备前线到努力推进两岸关系缓和、从与台湾隔绝往来到率先积极稳妥发展对台民间交往、从试探性对台招商引资到全面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基地、从以对敌斗争为主要任务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重要中心城市的历史性跨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桥梁纽带作用越来越凸显。

二、营造有利台海形势缓和的良好氛围。

1979年以前的近30年间,厦门是国民党军队和武装特务重点轰炸、炮击、偷袭的军事前线,开展对敌军事斗争、构筑坚固海防前线是厦门军民的首要任务;厦门的对台宣传,主要是配合对台军事斗争,以对台广播宣传为主要形式,辅以空飘海漂宣传品,具有浓郁的瓦解敌军和阵前喊话攻心色彩;与之相适应,中共厦门市委先后设立海防工作委员会、海防对敌斗争领导小组等机构。1979年1月1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当天,根据国防部命令,厦门驻军停止炮击金门、小金门等沿海岛屿;随着我军停止炮击金门,厦门前沿对台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也进行重大变革和调整,停止空飘、海漂和对金门驻军的大喇叭广播;与之相适应,厦门市委撤销海防对敌斗争机构,成立台湾工作办公室、台湾渔民接待站,厦门对台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为满足台胞避风、维修机器、求医问药、参观旅游、探亲访友需求,从1982年6月起,厦门先后开辟沙坡尾、刘五店、大嶝、东渡等4个台湾渔船停泊点,在厦金海域厦门一侧建立海上救护中心,营造有利台湾海峡缓和的良好气氛。由于与台湾在地理和人文方面的特殊关系,当两岸从对立走向缓和的过程中处理某些政治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件并进行接触协商时,厦门又成为最合适的地方。从上世纪80年代起,厦门根据中央授权和要求,按照两岸有关协议,有效配合有关两岸重大事务性商谈,妥善处理包括海上事故、突发事件、涉台刑事案件、两岸人员遣返等大量涉台事务,对缓和两岸关系、促使两岸交往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1990年9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代表在厦门乘船前往金门,与台湾红十字组织代表商谈并签订关于进行两岸人员遣返作业的《金门协议》,成为两岸对峙40多年后的首个带有官方色彩的协议。1993年11月,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厦门举行第四次工作会议。根据《金门协议》,厦门十多年来共遣返台湾涉案人员40多起,接回祖国大陆人员10多批次、400多人次。为营造两岸缓和气氛,从1987年起,厦门与金门相互配合,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或重大交流活动,隔海燃放焰火,同乐共庆。与厦门咫尺相望的金门,从“军事禁区”到“解除戒严”,从实施“战地管理”到开放观光旅游,从依托“阿兵哥”谋生到融入厦门生活圈。曾经是两岸关系中特别敏感、摩擦冲突频发的厦金海域,成为演绎两岸关系缓和、两岸同胞交往的“风向标”。

三、开辟方便两岸人员往来的便捷通道。

一是厦金“小三通”实现规范化运营。厦金之间于2001年1月2日开通“小三通”,到2008年7月累计运载旅客2847578人次。台商、金胞和祖国大陆赴金门、澎湖游客是“小三通”的主要客源。为方便乘客,台湾航空公司增开岛内各航点往返金门的航班,厦门机场推出厦金海空联运一条龙服务,邮政部门开通“两门航线包裹”业务,轮船公司将每天航班增加到20班次。

二是厦门成为两岸节日和周末包机航点之一。厦门国际机场在台胞入出境历年累计达到378万人次的基础上,2006年被确定为两岸节日包机航点,2008年7月起又增开了周末包机。厦航及台湾复兴、立荣、远东、华信等5家航空公司执飞厦门航点2006年春节包机。双方共飞行14个往返航班,运载旅客4413人。到2008年清明节,厦门航点共运送乘坐节日包机旅客14112人次。厦航在各个节日包机和周末包机航班的载客率都达85%以上,并在台湾旅客参评的两岸包机服务满意评比中获第一名。

三是厦门口岸通关实现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台胞入出祖国大陆的重点口岸和公安部批准的首批台胞落地办证点,厦门口岸坚持不懈地建立健全一整套为台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办证、签注和入出境通关服务体系,受到台胞广泛好评。到2008年7月,已累计接待往来台胞6886823人次。连战、吴伯雄、江丙坤、宋楚瑜、萧万长、钟荣吉及重要工商人士王永庆、张荣发、许胜发、郭台铭、林苍生等先后访问厦门。和平码头建立的“紧急救助通道”,安全快捷运送100多名危急病人回台。

除了人员往来外,厦门到高雄试点直航10余年来稳步发展。1997年4月19日厦高试点直航开通,标志两岸中断近50年的海上船舶往来恢复。到2008年7月,厦门港对高雄港集装箱吞吐量累计300多万标箱,占祖国大陆对台集装箱吞吐量的70%。

四、构建推进两岸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

以厦门的对台区位优势,吸引台湾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是中央设立厦门经济特区的对台战略意图。上世纪70年代,厦台之间有过零星的海上渔民以物易物的民间交易,主要是中药材和酒类。随着厦门经济特区设立,厦台经贸交流快速发展。1984年,第一家台资企业“三德兴公司”在厦门登记注册。到2008年6月,厦门已有台商投资项目3238项,合同利用台资88.3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6.56亿美元。台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出口额占全市出口贸易总额近50%。。1996年6月,江泽民视察厦门时充分肯定:“厦门优势、特色应该体现在对台湾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上,这个作用别的特区不能代替,这个作用随着历史前进会越来越显示出来。”

五、厦门对两岸经贸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凸显。

首先是台商投资区示范辐射作用增强。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及火炬创业园、信息产业园和翔安、同安等五大工业集中区,吸引大批台湾高科技企业入驻。台湾光电四大巨头已有友达、华映、东元三家落户厦门。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势头强劲,并以厦门为总部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服务中心,将投资地域扩大到周边及内陆省份。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1月14日视察海沧台商投资区,充分肯定台商的创业精神和成果,称赞台商投资区的示范辐射作用。

其次是两岸商品流通市场经营效果明显。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全国唯一面对台湾的两岸民间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关税优惠政策,采取简便灵活的经营方式,允许以自然人身份在市场从事交易。目前有两岸商家经营的商铺300多家,销售商品大多源自台湾和金门。中埔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由国家商务部、国台办命名挂牌,是台湾水果销售祖国大陆最主要的中转口岸。2006年4月正式运营以来,已有262家水果经销商入驻,到2008年1月累计进口台湾水果62批次、926吨,其中70%中转销往内地各城市。目前厦门已成为内地最大的台湾水果进口口岸。

再次是两岸经贸交流展会影响力扩大。台交会、投洽会已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全方位多领域广泛交流合作的桥梁,成为祖国大陆独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对台招商引资载体。台交会从对台进口交易会发展到对台进出口交易会,专业特色越来越鲜明。台湾电机电子公会盛赞它是“亚洲第一机电展会”。投洽会从地区贸易招商活动到国家投资贸易展会,再发展到国际投资贸易盛会,内涵越来越丰富,对台湾工商界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越来越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2006年10月在厦门首办,4000多名代表莅会,参展台湾农产品达700多个品种,是迄今两岸规模最大的农业展介会。

四是形成融合两岸同胞感情的交流品牌。以争取台湾民心为主旨,以闽南文化交流为主轴,注重品牌的经营和应用,厦门市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并在品牌带动下形成各项对台民间交流合作持续升温的良好态势。

1.政党交流。2005年8月,厦门市委首开与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交流,以党际交流为平台,成功带动两地立法、文化、科技、卫生、教育、商业、会展、工会、妇女、税务等业界人员互访和业务交流越来越深入广泛,并出现向大台中地区延伸的良好趋势。

2.艺术交流。在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闽南语歌曲比赛和小白鹭民间舞团、爱乐乐团、高甲戏剧团赴台演出及南音、民乐、合唱、书法、绘画等民间艺术广泛交流的基础上,从2007年起举办每年一届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使之成为两岸间独具特色和魅力的综合性大型艺术交流盛会。

3.民俗交流。由海沧区主办的保生慈济文化节,与台湾延续300多年的保生大帝祭祀活动相衔接,产生广泛影响。包括保生大帝信仰、妈祖信仰等民间信仰的交流及姓氏宗亲之间的宗族文化交流活动,体现和突出了浓郁的闽南地域文化特色。

4.体育交流。国际马拉松赛,台湾国际奥委会委员吴经国每届都亲率选手参与;两岸高校赛艇比赛,高校校长率队参加,中央台直播,影响面广;集美海峡两岸龙舟竞赛,吸引许多台湾龙舟队。

5.新闻出版交流。创办了厦门卫视、闽南之声、《台海》杂志、厦门网站等颇具闽南地域文化特色的新闻媒体。厦台间新闻交流活跃,频频对两岸重大事件同步直播。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分别在厦门和台北举办,成为两岸出版界最具影响力的图书交流盛会。

6.青少年和教育交流。闽南文化研习营、闽南文化论坛、“闽南风·海峡情”两岸青少年夏令营、两岸青年联欢节等,已成为深受两岸青少年欢迎的交流品牌。

在多样性、广泛性、民间性交流品牌的带动和影响下,广大台胞通过厦门认同和了解祖国大陆,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自觉融入厦门生活,自愿把子女带到厦门就读,自主在厦门投资兴业。目前在厦门长期居住的台胞约8万人,在厦门就学的台湾学生有1200多人,台胞在厦门购房达10000多套。

(节选自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对台工作》,原载2008年12月20日《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