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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积极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特别是2005年实施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以来,大力推进“四个加强”、“四个破解”工作,人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厦门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等一系列体现和谐社会理念和建设水平的荣誉。如今的厦门,已经充分展现了“温馨、和谐、活力、创新、生态”的城市魅力,成为享誉国内外的中国“最温馨的城市”。

一、保持经济快速发展,为和谐厦门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厦门始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改革开放初期,努力发挥中央赋予的政策优势,大胆闯、大胆试,突破体制性障碍,经济快速起飞。20世纪90年代,在特区政策优势逐步弱化的背景下,厦门按照“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实践作结论”的原则,大力推进“二次创业”。进入21世纪,厦门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台湾产业转移的新机遇,积极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经过30年的奋斗,厦门基本实现了发展速度、质量、效益和人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分别从1977年的4.80亿元、74.8亿元、1.54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387.85亿元、2837.09亿元、348.44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7.3%、22.7%、20.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5.6%,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创造生产总值8822万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616吨/标准煤,均居海峡西岸经济区21个城市首位、居全国前列。2007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7528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503元、7637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首次低于35%,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改善,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这些发展成果,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也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至关重要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和谐厦门夯实政治基础。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依法治市方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有机地统一起来,制定实施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了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定期进行政情通报沟通协商。为了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专门设立“市长专线电话”,实行单位部门领导接待日制度,在政府和市民之间建立了信息沟通渠道。重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在民事调解、劳动仲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引导公民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吸取“特大走私案”的教训,始终坚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注重针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先后在全省率先推出建设工程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以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系列“阳光工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和优势,不断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安定有序的政治社会基础,为和谐厦门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三、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为和谐厦门奠定社会基础。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区、和谐镇村为着眼点,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推进“四个加强”、“四个破解”(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安厦门”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住房难、就医难、就学难和交通难),不断提高和谐厦门建设水平。

着力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把解决城镇新增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转岗就业、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问题作为就业工作重点,努力扩大社会就业,2007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全国率先将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率先出台了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在内的全民医保,将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居民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二是加强“平安厦门”建设。持续开展“平安厦门”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健全电子监控网络,合理配置一线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体系,重点做好海陆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全市6个区中有5个区、100%的镇(街)和90%的村(居)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在全省社会治安环境的综合测评中连续多年位居首位,居民治安满意率高达96%以上。三是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一大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天竺山、东坪山、仙岳山等一批山体公园、森林公园和一批湿地公园、文化公园、市民广场,以及环岛路沿海岸线的木栈道等公共休闲设施,全市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面积达185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57平方米。推进LED夜景工程建设,遍布城市主要节点的LED夜景不仅扮靓了厦门,而且大大促进了高节能的LED产品推广和厦门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四是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市委、市政府把构建和谐社区、和谐镇村作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依托社区工作平台将政府部分社会管理与服务项目下移到社区办理,大力开展针对社区老年人、退管人员、残疾人、困难户、下岗失业人员、吸毒帮教对象等群体的专项社区服务项目。重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两委”基本实现具有中等教育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中青年为主体的梯次配备结构的目标。高起点、高品位建设和谐社区,从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着手,厦门社区“爱心超市”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一大创举而荣获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重视推进“村改居”工作,促进“村改居”社区与城市社区的工作接轨和政策过渡。改善社区、农村的办公场所,占全市总数75%以上的社区工作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着力破解“四个难题”。一是积极破解“住房难”。厦门以优美的环境和繁荣的经济以及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优势,引来无数的外地买房者。统计表明,厦门的商品房销售中,高达61%的比例是外来的买家——来自东南亚、港澳台以及厦门周边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厦门当地中低收入者能做到“居者有其屋”?在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的同时,厦门推出一项重大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始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建立了由保障性商品住房、公有租赁房、廉租房、安置房构成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重点解决低中收入家庭、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以及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全市共规划建设17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含基准地价)达12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47万平方米,将建设住宅4.1万套,其中,1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可提供保障性住房2.9万套。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的做法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被誉为解决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厦门蓝本”,国家建设部将这一模式在全国推广。二是积极破解“就医难”。市委市政府大力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行全市医疗资源的垂直整合,由综合性三级医院分区、分片延伸医疗服务,按照服务人口4万~5万,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以到达的原则设置一个社区医疗机构,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诊方式,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努力降低药品的终端售价,降低门诊人次费用和出院病人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民,参合率和筹资水平居全省首位;出台《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三是积极破解“就学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弘扬嘉庚精神,始终保持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注重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和普及高中教育,高考录取率连续9年保持全省第一。2005年取消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这一政策让在厦门就读的7万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直接受惠,仅此一项就减轻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就学负担1173万元。实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制度,至今为7.12万人减免费用7444万元。结合工业集中区和新城区建设,积极推进40所中小学扩建工程和新增4.5万个学位工程,着力解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新增人口就学难的问题。四是积极破解“交通难”。加快建设翔安隧道、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城市快速干道等一大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逐步完善岛内外快速交通路网体系(快速公交已于2008年8月31日开通三条专线,8车道的集美大桥已于2008年7月1日通车、6车道的杏林大桥于9月1日通车,6车道的翔安隧道将于2009年底通车,届时厦门岛内与岛外的交通通道可由现在的12个车道增加到32个)。创新交通管理体制,提高路面通行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居民出行,使厦门市近年来在每年新增约6万辆汽车的压力下,交通拥堵问题有所缓解,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四、突出思想道德建设,为和谐厦门奠定精神文化基础。

“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厦门被誉为全国“最温馨的城市”,与这个城市始终重视“诚信友爱”教育紧密联系。从经济特区初创时期在全市倡导“开明、守信、创新、奉献”的特区精神,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军民、警民、厂校等共建形式,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家庭评比活动以及文明建设点评会,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深入。制定《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厦门市“十不准”规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市民的道德教育;坚持以“学雷锋”和“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持续开展“三讲一树”、“诚实守信”等富有成效的道德实践系列活动。通过大力推进社区“温馨工程”、行业“满意工程”、农村“新风工程”和校园“成长工程”,开展“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活动,让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并在各类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突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初步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市各中学都配备了一到两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办好青少年科普实践基地、“绿色网吧”,积极探索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措施。突出来厦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城乡生活困难群众、被征地农民等弱势群体的教育引导,办好来厦务工人员文明学校。在厦门的公交车上,主动给老人、孕妇和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已经成为普通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很多来过厦门的外地人都为这个城市的一个很平凡的事情所感动。越来越多的厦门人热心参与济困助学、扶贫济弱、关爱老人和残疾人等公益捐助和献爱心活动,共同营造了“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也营造了人与人之间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厦门市先后涌现出刘维灿、叶福伟、蔡玉灿、郑聪明、冯鸿昌等先进典型,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2005年以总分第一名成绩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坚持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全市上下全面发动、全力以赴,全民参与创建的热情更加高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形成了上下同心、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社区和谐、农村新风、行业满意、军民共建等四大常态化基础创建工程进一步夯实,有力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2008年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中名列前茅。

五、重视环境保护,为和谐厦门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厦门是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良好的生态文明和优美的人居环境是这座城市最引以为傲的“城市名片”,这与历届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密不可分。多年来,厦门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重视完善生态保护法规规章,1994年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这是厦门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不断加重,还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沙、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厦门市风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30余个涉及生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为了强化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保障体制,成立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间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逐步形成了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发展区域经济,2003年厦门、泉州、漳州三市正式组成城市联盟,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开展三个城市在海洋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方面的统一规划,并与漳州、龙岩两市对九龙江北溪饮用水源地开展联合监测与联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展开控制和防治九龙江流域水体污染、固体污染物越界转移、海洋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跨区域协作,建立互惠互利的跨地区协调机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厦门市把环保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并认真落实,无论是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的每一项目,都规定必须有环保设施作为配套。重视加强治理工业“三废”,发展环保企业,解决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厦门先后投入5亿元治理筼筜湖;从2002年起,投入3.3亿元全面整治西海域。经过不懈努力,厦门海域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和国际海事组织,确定为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示范区,在全球推广示范。2006年5月,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厦门又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环东海域整治工程,在退出同安湾海域的水产养殖后,实施大规模的清淤整治,增加东海域的纳潮量,改善东部海域的生态环境,将开发与整治大规模结合起来,成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的一个亮点。厦门的海,开始成为“生态的海”,成为“航运的海”,成为“旅游的海”。现在,每天海上游的客人将近1万人。随着海上体育休闲活动的开展,以及国际旅游客运码头和香山国际游艇码头的建成,厦门吸引接纳着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客人。事实上,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以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厦门都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43%,全市园林绿地面积437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3.57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76.6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3.12%,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上,厦门在287个城市中位列第13位。“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正是对厦门和谐城市环境的高度肯定。联合国人居署这样评价:“厦门市让居民在健康的环境中拥有体面的家”。

(节选自厦门市人民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厦门建设和谐社会的成就与经验》,原载2008年10月22日《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