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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特辑

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回顾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设置经济特区的方案,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厦门经济特区。经过一年多的筹备,1981年10月15日,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出口加工区正式破土动工建设。如今,厦门经济特区已经走过了27年的发展历程。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厦门的建设与发展始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与重视。

1984年2月7~9日,邓小平同志亲临厦门经济特区视察,并亲笔题写了“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光辉题词。邓小平同志回京后,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厦门特区地方划得太小,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在他的直接推动下,厦门经济特区从湖里2.5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全岛131平方公里,这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1991年12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出席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十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厦门经济特区是海峡两岸开展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增进海峡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往来。1994年6月22~24日,江泽民再次莅临厦门视察,对厦门经济特区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指出“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不变,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希望经济特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他特别指出“厦门优势、特色应该体现在与台湾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上,这个作用别的特区不能代替,这个作用随着历史前进会越来越显示出来”。这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为厦门经济特区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2006年1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厦门经济特区视察,在海沧台商投资区会见台商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凡是对促进两岸交流和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成为我们党指导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厦门在全国对台工作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独特作用。

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厦门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对厦门的工作始终寄予殷切期望,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工作要求。1995年召开的省第六次党代会把厦门经济特区定位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2001年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2007年省第八次党代会再次明确提出“要继续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要求厦门在全省发展大格局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努力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厦门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田”,其发展历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息息相关,其发展成就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精彩缩影。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底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至1984年初。

厦门和其他经济特区一道,承担着改革开放先行者的历史重任。但当时计划经济的观念和体制的影响还相当深,要抛弃这些旧观念、旧体制,做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很多人在思想上还转不过弯来,在许多问题的认识上还很不一致。办特区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路怎么走、钱从哪里来?大家心里都没底。面对这种状况,市委、市政府和特区管委会首先从解放思想入手,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有效统一了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试办经济特区的认识,明确我国的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与过去由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从而澄清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思想顾虑,增强了试办经济特区的信心和决心。

当时的特区家底很薄,几乎是白手起家。1980年,厦门的生产总值仅6.40亿元、财政总收入仅1.83亿元、外贸进出口额仅1.41亿美元,基础设施条件很差,电灯不明,道路不平,电话不灵,自来水供应要排队,没有一个万吨级泊位。建特区是先盖大楼,还是先搞基础设施?各种看法都有。市委经过多次讨论,决定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办好经济特区的前提条件来抓。一是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城市性质定位为社会主义的海港风景城市,确定了市区围绕厦门港组成一环六片的组团式布局。二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改革,冲破“无债一身轻”的传统观念,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全市性的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特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厦门在全国率先由地方利用科威特政府贷款2100万美元修建高崎国际机场,开创了举外债搞基础设施建设的先例;利用银行贷款迅速启动湖里出口加工区第一期的开发建设,着力推进“五通一平”和建设一批通用厂房;还先后利用世界银行和日本协力基金会等提供的贷款,建设东渡码头二期,建设万门程控电话,建设装机容量7.5万千瓦的燃气电厂和跨海进岛的高压输电线路,建设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高殿水厂一期工程和穿越厦鼓海底的输水管道等。同时,着手引进港资、侨资、外资,创办三资企业,至1983年底,共引进三资企业项目22个,实际利用外资794万美元,特区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在基础设施先行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在特区动工建设的当天,厦门创办了“自费、走读、不包分配”的鹭江职业大学,并根据城市发展定位成立电子学校和旅游学校,在市委党校与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合办外经干部培训班,在厦门大学举办外语和国际会计培训班等,为特区初期培育了一批有知识的专业工人和管理人才。当时6万多成年人走读夜校,成为特区一道特别的风景线。同时,为一批老干部的冤假错案平反昭雪,认真落实侨房政策,迅速清退侨房落实产权,这些举措有力调动了干部积极性,赢得了海外华侨华人的信任,初步树立了厦门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第二阶段从1984年初邓小平视察厦门经济特区至1991年底。

邓小平关于“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题词,给厦门发展以莫大的鼓舞和鞭策。在这一阶段,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厦门几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政策:1984年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并赋予厦门经济特区“发展我国东南部经济,特别是加强对台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任务;198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明确要求把厦门建设成为以工业为主,兼营旅游、商业、房地产的综合性、外向型的经济特区;1988年国务院批准厦门市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厦门把肩负的光荣使命和特区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率先进行了艰辛而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

大力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作用。率先逐步建立健全特区金融体系,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总部设在厦门的中外合资的国际银行;在全国率先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撤销八大工业局,让企业享有发展自主权;率先探索实施财税体制的改革,实行国有企业税利分流改革,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对450家国有企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制改造,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实力和发展活力;率先取消各类票证,改革不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和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率先建立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初步培育形成了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率先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特区外贸体系;率先取消了粮食统一征购任务,放开粮价和农副产品价格,粮油统派购改为向农民随行就市收购,把农业推向市场,也提高了农民收入。厦门勇于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推进了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积极探索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经济特区的窗口和示范作用。198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海沧、杏林为台商投资区,1992年又批准设立集美台商投资区,享受经济特区现行政策待遇;同安县列为沿海经济开发区,使厦门初步形成了在全国仅有的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经济开放格局。厦门灵活运用特区政策,先后设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和免税商场,试办外汇调剂市场,增强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坚持引进外资与国家需要和特区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发挥侨台优势,确立“以台引台、以侨引台、以港引台”的策略,重点引进生产型、技术先进型、出口创汇型“三资”企业,形成了以台为主、侨台并举、侨台联动的招商引资新局面。1984年厦门出现第一次外商投资热潮,1989年成为台商投资热点。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中央的支持下推进“901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虽最终没有建成,但它启动了海沧的开发建设,提升了厦门的对外影响力,推动了台商到大陆投资的热潮,引进了翔鹭化纤、正新橡胶等一批大型台资企业。到1991年底,全市累计签批外资项目1138项,合同外资总额24.9亿美元,其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3.2%,外向型经济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科学确立城市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第一个聘请外国专家编制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成为此后20多年厦门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蓝本。克服建设资金短缺困难,大胆采取“举债搞建设”、鼓励外资参与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有偿使用、以地养城等创新举措,大规模开展交通、通讯、能源和工业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建成我国第一座跨海大桥——厦门大桥,走出“筑巢引凤”一“引凤筑巢”一“共同筑巢引凤”的基础设施建设新路子。城市建设由思明厦港、湖里工业区、筼筜新区、东区、火炬高科技园区到航空城,并由岛内向集美、杏林、海沧呈扇面拓展,城市建成区扩大到42.5平方公里,为加快特区建设构造了良好投资环境。

经过特区初创10年的艰苦创业,厦门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各业综合发展的外向型经济特区,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综合实力名列全国50强第十位,进入全国城市投资环境40优行列。特区建设的丰硕成果,逐步消除了人们在特区建设初期的各种疑虑,“发展是硬道理”被深深镌刻在特区人心中。特区广大干部群众也在改革开放中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得到锻炼,经受考验,树立和发扬“开明、守信、开拓、竞争、奉献”的特区精神。

第三阶段从1991年底江泽民同志出席厦门经济特区建设1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至2006年初。

江泽民在讲话中提出,厦门经济特区要充分利用作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作用,积极推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往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讲话,有力推动厦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事业。1994年2月,中央确定厦门为副省级城市,为厦门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体制优势。在这一阶段,厦门积极应对和有效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通货膨胀、台海危机、“远华”特大走私案、“非典”疫情、强台风特大自然灾害等困难和挑战,在遭遇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前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

坚持以工业为主,以生产型、技术先进型和出口创汇型企业为主的发展导向,引进了柯达、戴尔、太古飞机维修、林德叉车、TDK、ABB等一大批大中型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为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稳定和支撑的积极作用。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培育形成了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工业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日益提高,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分别达到1006亿元、2099亿元和209亿元,比1991年分别增长9.5倍、17倍和21倍,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不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财税、金融、价格、流通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化,实现了财税、外贸、外汇、投资等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形成了比较配套的要素市场。先后实施了两次机构改革,完成区级行政区划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序展开,行政审批大大提速,转变政府职能步伐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建立健全了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工作居全国领先水平。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和公用事业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卫生资源整合取得重大进展。

抓住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大力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特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出口加工区建设,逐步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越办越好,成为我国唯一以促进双向投资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活动,为内地的招商引资发挥了巨大的平台作用,成为国家级的国际交流交往重要窗口。全市吸引外资结构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厦门港口一体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进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厦漳泉龙城市联盟建设加快推进,闽西南五市和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协作不断深化,山海协作、对口帮扶与支援、参与西部大开发都取得了积极成效。成功举办一系列国际性重大文化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拓展与海外的联谊联络工作,厦门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建成一批能源、交通、通讯、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海港、空港、信息港重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现代化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先进的信息通讯网和水电设施配套的投资环境,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完善。城市建设加快向岛外拓展,初步形成了以厦门岛为中心,“一环数片、众星拱月”的城市格局。

坚决贯彻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特区的历史使命,努力办好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积极拓展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厦门与高雄集装箱试点直航、厦金客运直航、厦门航点两岸包机直航成效显著,顺利开办五年期台胞证办证中心和赴金门旅游业务,成为台湾同胞进出祖国大陆的“黄金通道”,成为推进两岸“三通”的前沿平台和重要基地。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等重大涉台活动,开办厦门卫视、闽南之声广播,全面开展与台湾之间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民俗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厦门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前沿平台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充分利用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赋予的立法权,制定实施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普法、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不断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展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安定和谐有序,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先后取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一系列殊荣。

第四阶段是2006年初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厦门并发表重要讲话以来的现阶段。

全市上下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又好又快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努力在思想认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城市建设、对台工作等方面实现新跨越。

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工业为重点,通过工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火炬(翔安)产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环东海域等工业集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致力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友达光电、通士达照明、宸鸿电子、富士康光电等一批高新项目落地投产,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壮大,五缘湾、观音山、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以及环东海域东海科技园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推进,海沧保税港区以及东渡现代物流区等加快建设,金融、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三次产业结构在调整优化升级中形成良性互动,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实现相协调,经济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厦门建设。紧紧围绕“四个加强”、“四个破解”这一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开创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安厦门”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和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努力破解住房难、就医难、就学难、交通难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全民医保体系,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和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居民子女免收学杂费,以及减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城市文化软实力日益增强。创造性地实施“金包银”工程和“移民造福”工程,积极推进符合厦门实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

继续推进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科学谋划并大力推进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和一批重大工程建设,主要有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和观音山、五缘湾、湖边水库、杏林湾、厦门火车站(新站)等重大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福厦铁路、厦深铁路、龙厦铁路和翔安海底隧道、杏林大桥、集美大桥、快速公交(BRT)、环岛干道、海翔大道等重大交通项目,以及港口航道、海沧港区、嵩屿港区和机场三期建设等口岸设施项目,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增强了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在推进这些重大项目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的策略方法,创造性地运用“积极平衡、紧张平衡、就地平衡、综合平衡”的原则和方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力地促进各项建设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实现了投入与产出相协调,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1月14日在视察海沧台商投资区时提出的“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五缘”优势,大力拓展“六求”作为,积极构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平台。进一步办好三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建成厦门国际邮轮中心暨厦金客运码头和五通对台海空联运码头,扎实做好厦金直航、厦门航点包机直航工作。办好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拓展赴金门、澎湖及台湾本岛旅游业务,积极推进两岸交流交往,每月都举办涉台重大活动,对台交流合作精彩纷呈,厦门在发展两岸关系中的桥梁纽带和前沿平台作用更加凸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厦门经济特区今天的辉煌。

(节选自中共厦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与启示》,原载2008年10月7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经济发展

一、经济总量迅速壮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从1977~2007年,全市GDP由4.80亿元提高到1375亿元,GDP年均增长17.3%,年均增速位居全省九个设区市首位;工业总产值由74.8亿元提高到2837亿元,年均增长22.7%,期间,至2002年,用了25年的时间突破1000亿元,至2005年,仅用了3年时间就突破了2000亿元;财政总收入由1.54亿元提高到348亿元,年均增长20.9%。厦门在全国200个大中城市中的综合竞争力排名进入十强。

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与速度同步增长。

从1977~2007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2∶57∶21调整为1.3∶53.5∶45.2。制造业中,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的年产值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5%,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六成。服务业中,物流业和旅游业占GDP的比重都达到8%左右。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的比重达40%以上,服务业占全市地税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都在70%以上,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厦门以占全省6.5%的常住人口和1.3%的土地,创造出占全省15.1%的生产总值、27.1%的财政收入。2007年,每平方公里创造GDP8756万元,常住人口人均GDP7398美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约0.63吨标准煤,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三、城乡一体化不断加快,中心城市功能明显增强。

1977~2007年,城市总体布局已由海岛拓展至海湾,基本构筑起“一心两环”、“一主四辅八片”的城市发展框架,城市建成区的面积由14平方公里扩大到180多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32万增加到176万,城市化率由35.5%提高到68.3%,岛内农村基本实现城市化,岛外农村城市化正在加速进行。从2005年起,岛外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岛内,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城乡一体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30年来,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37.32亿元,年平均增长30.1%。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从1980年到2007年累计约完成1346.7亿元,年均增长29.9%。全市基本建成现代化的海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先进的信息通讯网络和水电气配套的基础设施,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日益凸现。

四、口岸功能得到强化,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厦门已成为境外资本的重要聚集地,荣获世界银行评选的投资环境中国内地金牌城市。到2007年底,全市累计吸引合同利用外资287.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68.9亿美元,投资客商从开放初期的以港澳台为主扩展到欧、美、日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领域从开放初期的加工制造业为主扩展到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42家在厦投资72个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左右。厦门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外贸口岸城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省一半以上。从1977年到2007年,外贸进出口总额从0.82亿美元增加到397.8亿美元,年均增长24.3%。厦门进出口总额在2000年突破100亿美元,用了二十年的时间,第二个100亿美元仅用了三年半的时间,第三个100亿美元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就实现了。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成为厦门出口的主导产品。厦门港成为国家的集装箱干线港,港口集装箱年吞吐量从1983年的3292标箱迅速增长到462.7万标箱,2007年位居世界21位,空港旅客年吞吐量由1984年的10.1万人次增加到2007年的868万人次。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与世界11个国家的13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连续举办12届“九八”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对台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成为著名的招商贸易口岸。国际马拉松、世界合唱比赛、国际海洋周等国际性活动成功举办,厦门的国际知名度日益提高。充分发挥对台前沿平台作用,到2007年底,累计批准设立台资项目3169个,合同利用台资84.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4.9亿美元。厦门与高雄港集装箱试点直航、厦金直航、厦金旅游、厦门至澎湖旅游、厦门航点两岸节日包机直航成效显著,对台交流合作基地作用更加突出。

五、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示范带动功能得到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闯出了一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适度超前、综合配套的改革之路。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率先撤销八大工业局,首创由“国资局、投资公司和企业”组成的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整合重组10家市直管国有企业集团和13家(现为12家)委托市直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使国有控股企业不断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2007年,厦门国有工业经济以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3.7%的份额,通过股份制控股形式,带动和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分别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2%、实现利税总额的31.1%。二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立起开放、竞争的商品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劳动力、科技、信息等要素市场体系。民营经济迅速发展,2007年实现增加值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2.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4.5%,上缴税收约占全市各项税收收入的12%。三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率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外贸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这些具有超前性的先行先试,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示范带头作用。

六、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保障领先全国。

改革开放30年,是厦门历史上人民得实惠最多、生活改善最快的时期,从温饱不足逐步过渡到了总体小康水平,厦门成为全国生活水平较高的城市之一。新建扩建了一大批社会事业项目,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全市拥有各类学校1100多所,6个区都实现“双高普九”,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0%,按常住人口计算,万人拥有大专学历以上人数达1355人。全面建成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标准化卫生所体系,每千人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数5.64人,拥有3.50张床位,市民平均预期寿命76.79岁。建成体育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国际马拉松赛、世界合唱比赛、国际钢琴节等重要文化活动丰富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

城乡社会保障水平领先全国,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达90%,全民医保基本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成为全国的示范。从1980~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50.72元提高到215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68元提高到2007年的7637元,分别年均递增15.4%和13.6%,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均居全省第一。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在工薪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居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逐渐加大。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由61.7%(1980年)下降到34.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57.1%(1985年)下降到41.8%,总体上实现了小康水平。居民消费层次不断提升,从普通耐用消费品向着住房、汽车和信息产品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文化娱乐等个人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发展提升。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9.26平方米(1980年)提高到31.92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7.55平方米(1981年)提高到46.3平方米。

厦门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经验,成为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生动案例。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57平方米,基本实现“步行500米有绿地、15分钟到公园”的目标,全市园林绿地面积达437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12%,城市污水处理率76.62%,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51%。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和“东亚海岸带政府管理杰出成就金奖”。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五连冠,厦门以文明、温馨、宜居享誉海内外。

(节选自厦门市人民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再创厦门经济特区新辉煌》,原载2008年10月14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积极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特别是2005年实施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以来,大力推进“四个加强”、“四个破解”工作,人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厦门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等一系列体现和谐社会理念和建设水平的荣誉。如今的厦门,已经充分展现了“温馨、和谐、活力、创新、生态”的城市魅力,成为享誉国内外的中国“最温馨的城市”。

一、保持经济快速发展,为和谐厦门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厦门始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改革开放初期,努力发挥中央赋予的政策优势,大胆闯、大胆试,突破体制性障碍,经济快速起飞。20世纪90年代,在特区政策优势逐步弱化的背景下,厦门按照“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实践作结论”的原则,大力推进“二次创业”。进入21世纪,厦门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台湾产业转移的新机遇,积极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经过30年的奋斗,厦门基本实现了发展速度、质量、效益和人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分别从1977年的4.80亿元、74.8亿元、1.54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387.85亿元、2837.09亿元、348.44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7.3%、22.7%、20.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5.6%,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创造生产总值8822万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616吨/标准煤,均居海峡西岸经济区21个城市首位、居全国前列。2007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7528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503元、7637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首次低于35%,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改善,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这些发展成果,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也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至关重要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和谐厦门夯实政治基础。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依法治市方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有机地统一起来,制定实施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了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定期进行政情通报沟通协商。为了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专门设立“市长专线电话”,实行单位部门领导接待日制度,在政府和市民之间建立了信息沟通渠道。重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在民事调解、劳动仲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引导公民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吸取“特大走私案”的教训,始终坚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注重针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先后在全省率先推出建设工程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以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系列“阳光工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和优势,不断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安定有序的政治社会基础,为和谐厦门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三、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为和谐厦门奠定社会基础。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区、和谐镇村为着眼点,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推进“四个加强”、“四个破解”(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安厦门”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住房难、就医难、就学难和交通难),不断提高和谐厦门建设水平。

着力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把解决城镇新增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转岗就业、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问题作为就业工作重点,努力扩大社会就业,2007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全国率先将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率先出台了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在内的全民医保,将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居民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二是加强“平安厦门”建设。持续开展“平安厦门”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健全电子监控网络,合理配置一线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体系,重点做好海陆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全市6个区中有5个区、100%的镇(街)和90%的村(居)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在全省社会治安环境的综合测评中连续多年位居首位,居民治安满意率高达96%以上。三是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一大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天竺山、东坪山、仙岳山等一批山体公园、森林公园和一批湿地公园、文化公园、市民广场,以及环岛路沿海岸线的木栈道等公共休闲设施,全市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面积达185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57平方米。推进LED夜景工程建设,遍布城市主要节点的LED夜景不仅扮靓了厦门,而且大大促进了高节能的LED产品推广和厦门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四是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市委、市政府把构建和谐社区、和谐镇村作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依托社区工作平台将政府部分社会管理与服务项目下移到社区办理,大力开展针对社区老年人、退管人员、残疾人、困难户、下岗失业人员、吸毒帮教对象等群体的专项社区服务项目。重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两委”基本实现具有中等教育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中青年为主体的梯次配备结构的目标。高起点、高品位建设和谐社区,从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着手,厦门社区“爱心超市”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一大创举而荣获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重视推进“村改居”工作,促进“村改居”社区与城市社区的工作接轨和政策过渡。改善社区、农村的办公场所,占全市总数75%以上的社区工作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着力破解“四个难题”。一是积极破解“住房难”。厦门以优美的环境和繁荣的经济以及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优势,引来无数的外地买房者。统计表明,厦门的商品房销售中,高达61%的比例是外来的买家——来自东南亚、港澳台以及厦门周边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厦门当地中低收入者能做到“居者有其屋”?在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的同时,厦门推出一项重大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始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建立了由保障性商品住房、公有租赁房、廉租房、安置房构成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重点解决低中收入家庭、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以及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全市共规划建设17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含基准地价)达12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47万平方米,将建设住宅4.1万套,其中,1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可提供保障性住房2.9万套。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的做法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被誉为解决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厦门蓝本”,国家建设部将这一模式在全国推广。二是积极破解“就医难”。市委市政府大力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行全市医疗资源的垂直整合,由综合性三级医院分区、分片延伸医疗服务,按照服务人口4万~5万,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以到达的原则设置一个社区医疗机构,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诊方式,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努力降低药品的终端售价,降低门诊人次费用和出院病人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民,参合率和筹资水平居全省首位;出台《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三是积极破解“就学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弘扬嘉庚精神,始终保持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注重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和普及高中教育,高考录取率连续9年保持全省第一。2005年取消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这一政策让在厦门就读的7万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直接受惠,仅此一项就减轻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就学负担1173万元。实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制度,至今为7.12万人减免费用7444万元。结合工业集中区和新城区建设,积极推进40所中小学扩建工程和新增4.5万个学位工程,着力解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新增人口就学难的问题。四是积极破解“交通难”。加快建设翔安隧道、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城市快速干道等一大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逐步完善岛内外快速交通路网体系(快速公交已于2008年8月31日开通三条专线,8车道的集美大桥已于2008年7月1日通车、6车道的杏林大桥于9月1日通车,6车道的翔安隧道将于2009年底通车,届时厦门岛内与岛外的交通通道可由现在的12个车道增加到32个)。创新交通管理体制,提高路面通行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居民出行,使厦门市近年来在每年新增约6万辆汽车的压力下,交通拥堵问题有所缓解,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四、突出思想道德建设,为和谐厦门奠定精神文化基础。

“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厦门被誉为全国“最温馨的城市”,与这个城市始终重视“诚信友爱”教育紧密联系。从经济特区初创时期在全市倡导“开明、守信、创新、奉献”的特区精神,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军民、警民、厂校等共建形式,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家庭评比活动以及文明建设点评会,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深入。制定《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厦门市“十不准”规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市民的道德教育;坚持以“学雷锋”和“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持续开展“三讲一树”、“诚实守信”等富有成效的道德实践系列活动。通过大力推进社区“温馨工程”、行业“满意工程”、农村“新风工程”和校园“成长工程”,开展“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活动,让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并在各类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突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初步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市各中学都配备了一到两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办好青少年科普实践基地、“绿色网吧”,积极探索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措施。突出来厦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城乡生活困难群众、被征地农民等弱势群体的教育引导,办好来厦务工人员文明学校。在厦门的公交车上,主动给老人、孕妇和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已经成为普通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很多来过厦门的外地人都为这个城市的一个很平凡的事情所感动。越来越多的厦门人热心参与济困助学、扶贫济弱、关爱老人和残疾人等公益捐助和献爱心活动,共同营造了“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也营造了人与人之间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厦门市先后涌现出刘维灿、叶福伟、蔡玉灿、郑聪明、冯鸿昌等先进典型,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2005年以总分第一名成绩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坚持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全市上下全面发动、全力以赴,全民参与创建的热情更加高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形成了上下同心、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社区和谐、农村新风、行业满意、军民共建等四大常态化基础创建工程进一步夯实,有力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2008年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中名列前茅。

五、重视环境保护,为和谐厦门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厦门是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良好的生态文明和优美的人居环境是这座城市最引以为傲的“城市名片”,这与历届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密不可分。多年来,厦门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重视完善生态保护法规规章,1994年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这是厦门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不断加重,还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沙、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厦门市风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30余个涉及生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为了强化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保障体制,成立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间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逐步形成了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发展区域经济,2003年厦门、泉州、漳州三市正式组成城市联盟,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开展三个城市在海洋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方面的统一规划,并与漳州、龙岩两市对九龙江北溪饮用水源地开展联合监测与联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展开控制和防治九龙江流域水体污染、固体污染物越界转移、海洋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跨区域协作,建立互惠互利的跨地区协调机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厦门市把环保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并认真落实,无论是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的每一项目,都规定必须有环保设施作为配套。重视加强治理工业“三废”,发展环保企业,解决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厦门先后投入5亿元治理筼筜湖;从2002年起,投入3.3亿元全面整治西海域。经过不懈努力,厦门海域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和国际海事组织,确定为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示范区,在全球推广示范。2006年5月,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厦门又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环东海域整治工程,在退出同安湾海域的水产养殖后,实施大规模的清淤整治,增加东海域的纳潮量,改善东部海域的生态环境,将开发与整治大规模结合起来,成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的一个亮点。厦门的海,开始成为“生态的海”,成为“航运的海”,成为“旅游的海”。现在,每天海上游的客人将近1万人。随着海上体育休闲活动的开展,以及国际旅游客运码头和香山国际游艇码头的建成,厦门吸引接纳着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客人。事实上,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以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厦门都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43%,全市园林绿地面积437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3.57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76.6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3.12%,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上,厦门在287个城市中位列第13位。“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正是对厦门和谐城市环境的高度肯定。联合国人居署这样评价:“厦门市让居民在健康的环境中拥有体面的家”。

(节选自厦门市人民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厦门建设和谐社会的成就与经验》,原载2008年10月22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经济体制改革

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来看,厦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底至1992年春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讲话前。

这个时期,农村改革冲破阻力“一马当先”,改革的春风劲吹,厦门市按照国务院颁发《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中确定的“以工业为主兼顾旅游、商业、房地产业的综合性、外向型的经济特区”的方针,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开始对外招商引资,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努力破除传统体制的约束,探索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1.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打破单一公有制经济的格局。改革开放之初,厦门市经济结构单一,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一统天下,企业管理制度落后,经营机制缺乏活力,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针对这一状况,厦门市解放思想,大胆试验,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优化投资软硬环境,鼓励国外投资者来特区兴办“三资”企业,打破单一公有制经济的格局,发展外资经济和混合型经济,逐步形成多种经济形式共同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使厦门成为全国第一个由地方利用外资修建机场的城市,成立中国烟草行业首家中外合资企业——中美合资华美卷烟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了特区“试验田”的示范带动作用。

2.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厦门引进外资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中得到启发,率先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促动其向自我发展、自主经营,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转变。20世纪80年代初,率先对国有企业进行“松绑放权”,实行两权分离和厂长负责制,推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逐步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在全国率先实行“利税分流”改革(1988年),即在市属66家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行“降低所得税,取消调节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的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很快在其他省、市得到推广。组织5家国有企业(圆珠笔厂、电池厂、轴承厂、电机厂和蚊香厂)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体制(1989年),参照外资企业的办法管理经营国有企业。开展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1992年),在全省最早颁发“老四家”(厦门汽车、国贸泰达、海洋渔业、龙舟实业四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3.开展要素市场改革,培育市场体系。从商品市场价格改革入手,副产品方面:在全省率先放开农副产品价格(1985年),取消农村粮食定购任务(1986年),放开粮油统销供应(1991年);工业品方面:放开钢材、水泥、木材等生产资料价格(1987年),放开彩电、烟、酒等部分消费工业品价格(1988年),放开日用品价格(1991年)。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商品的生产和流通,逐步建立起一套计划价与市场价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管理体系。与此同时,开辟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劳动力市场、科技市场等新兴要素市场。在全省最早实行用人用工的公示制、票决制、竞争上岗制、试用期制等,成立全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1985年),建立短期奖金拆借市场(1986年),成立外汇调剂中心(1987年),在全国率先允许二家外资银行(国际银行、集友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1988年),成立全国首家金融同业公会——厦门市金融同业公会(1988年)。

4.着手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经济发展。这一时期,厦门市精简机构、简政放权,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特区创立之初,为适应在2.5平方公里“小特区”的招商引资,着手建立不同于内地传统管理体制的新型体制和机制,成立特区管委会,实行不同于内地的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以此吸引外资和侨资投资兴业。特区管委会负责特区的招商引资、区内企业和行政事务管理及特区内外关系的协调等,实行合署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特区外,开始注意提高政府各部门的机关办事效率,从软环境上支持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建立新的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1985年随着特区范围的扩大,特区管委会与市政府合并,行使对厦门行政区域和特区的管理职能,原先的“小特区”改设湖里工业区管理局。

1983年在全国率先撤销“八大工业局”(物资、化工、电子、轻工、建工、机械、纺织、二轻),将其改为行政性公司,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1989年将行政性公司转为经济实体,将其行政职能转由市经委承接,以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由委办一局一国有(集体)企业三级管理体制,改为委办局一国有(集体)企业两级管理。为简化外资企业项目审批手续,设立了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1988年),将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部门实行“六委一局”(计划、经济、经贸、建设、农业、科技六个委和外资局)联合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同时,改革外贸体制,逐步形成由国家专业公司、地方外贸公司和拥有进出口权的工业企业组成的特区外贸体系。改革外汇分成办法,设立外贸报关行,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第二阶段:从1992年春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讲话后至本世纪初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

这一时期,厦门市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于1993年提出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目标,1998年厦门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评价指标体系审议通过,标志着厦门市初步建立“两个格局、八大体系”(见文后注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

1.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推进,厦门市国企改革在前一阶段对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进入到以转换国企经营机制,以产权为中心的企业制度创新改革试验。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分批把国企改制成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控股、参股公司,先后组建工业、城建、交通、商贸、农业5个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以及港务、航空、旅游、象屿、建发5个资产经营一体化实体。118家国有企业进入国投公司,运营资产达112亿,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的70%。随着“老四家”上市,全市掀起股份制改革的高潮,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至2000年底,全市已有16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数曾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1993年台商独资企业“闽灿坤”B股在深圳上市,成为首家在B股市场上市的台资股。与此同时,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政策措施,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造,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2.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利用特区的优势,改革阻碍市场发育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设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的现代市场体系。

商品市场软、硬件建设有较大的发展。连锁经营、代理制、产需直销式、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形式迅速发展。期货交易、网络交易、租赁、拍卖、电子商务等新兴交易方式迅速兴起。沃尔玛、麦德龙等入驻厦门,形成多元化商品流通主体新格局。

要素市场,特别是金融、劳动力、技术、产权交易、房地产等迅速发展。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不断提高,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和票据市场不断繁荣,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变,城市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银行(1996年)。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不断完善,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劳动力所有制与身份界限、城乡界限、地域界限,基本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形成“综合服务”和“人才交流”两大服务体系。技术和产权交易市场日益健全,管理、中介、经营三个层次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成立厦门产权交易中心(1995年),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日益规范,基本形成包括土地一级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三级市场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劳务、信息、技术等要素在内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商用土地实行有偿出让制度。

3.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为适应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改善特区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这一时期厦门市加大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

进行“撤局建委”的重组,形成以几个宏观综合管理部门为龙头的行政管理体系。成立厦门市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领导小组(1994年),制定颁布国企转机建制试行方案,确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产权运营主体——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将全市近2/3的国有资产纳入其中,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初步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企业自主经营权逐步得到落实,政府宏观管理职能逐步加强,微观经济管理职能进一步弱化。

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推进行政立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将机关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上议事日程,设立厦门招商中心和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在全国首创“一栋楼办公”的模式。实现商检、卫检、动植检三检合一,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港口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宏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价格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财政复式预算全面推行,试行分税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也取得较大进展。

4.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继续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落实农民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积极引导土地向种田能手、大户集中,促进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同时,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5.启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稳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量失业和待业人员走向社会,厦门市逐步开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1991年推出在城镇建立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基础上,1994年以来先后实行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制定20多项规范性文件。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如:1996年厦门市列入国家首批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1997年在全省率先将最低生活保障拓展到农村,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网络,等等。一系列保障制度的建设,使厦门较早成为全国最温馨、最具魅力的城市之一。这一时期,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等社会领域的改革也开始陆续启动。

第三阶段:本世纪初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至今。

这一时期,厦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继续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国家关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企业进行大规模整合,整合全市国有企业650户、国有净资产约273亿元,其资产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的80%,组建市直管国有企业10家、委托市主管部门管理的10家,由区政府或管委会管理的3家。国有企业大规模整合,优化了国有资产的资源配置,增强了国有经济活力。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交易、改制重组、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等方面建立一系列制度,目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

2.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继续完善生产资料、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市场,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环境。加快了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各种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蓬勃发展,商品要素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交易规则规范运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开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配置公共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随着改革的深入,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不断拓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形式不断创新。

3.转变政府职能,服务开放型经济。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国际惯例衔接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厦门市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和完善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运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成立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通网上审批平台和“党政机关业务资源网”,建成一条龙一站式的政务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率,电子政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下放事权财权经济管理权限23项,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机构改革,完善宏观经济管理和加强行业管理。改组成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将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合署办公;整合厦门湾港口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直管和市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的监管体系。

4.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破解交通、住房、就医、就学等“四大难题”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了社会领域改革。公交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突破,推出多项举措发展公交事业,缓解了交通难;推出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全面构筑起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教育事业投入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广电体制、文艺院团改革重点突破,厦门市被确定为全省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低保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城乡一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2007年7月实现全民医保,居民总体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

5.创新体制机制,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内容。创新重大项目运作机制。在全国最早进行代建制试点(1993年)。实施“四大平衡”的原则和机制,克服了大规模工业集中区建设带来的资金投入困难。创新工业集中区、片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实行指挥部模式。创造以存量引增量的“零地招商”,实现土地集约使用。

创新对外开放新平台。最早实施自由港某些政策的探索,通过设立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殊开放区域,促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

创新科技发展平台。以政策规范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聚、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发明创造。实施“一区多园”战略,建成火炬园、软件园、创业园、信息光电园和火炬(翔安)产业区等产业园区。

创新对台工作新平台。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先后设立集美、杏林、海沧三个台商投资区。拓展对台农业合作新机制,建立全国规模最大的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厦门与高雄集装箱试点直航、厦金直航、厦门航点两岸包机直航成效显著,已成为台湾同胞进出祖国大陆的重要口岸。

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在推进“村改居”工作中创造“四化”模式。在全国首创“金包银”工程,切实保障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节选自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特区又好又快发展》,原载2008年10月29日《厦门日报》)

·名词解释·

“两个格局、八大体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指:包括公有制成分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的市场体系;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价格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地方经济管理、调节体系;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体系;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形式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中介组织为主体的市场服务体系;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规体系。

改革开放30年农村改革

一、厦门“三农”的巨大成就。

回顾30年厦门农村改革历程,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以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为主。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年冬,厦门农村95%以上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4月全面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厦门对农、林、渔业等主要生产资料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赋予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革除“大锅饭”平均主义。紧接着,1984年推行农村行政体制改革,撤销人民公社,普遍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结束“以粮为纲”,制定“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并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承包制突破人民公社和大锅饭对生产力的束缚,发展多种经营,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由于政通人和,风调雨顺,厦门农村经济发生了质的飞跃,粮、油、糖单产连年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村经济活跃,从自给半自给的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化,多数农民生活改善,温饱得到解决。

第二阶段:1985~1991年,把农村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向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取消粮食统派购制度,全部农副产品价格放开,发展创汇农业。1985年由市财政拨款补贴,在全国率先取消粮食统派购制度,对全部农副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随后粮票、油票、肉票、鱼票开始退出历史舞台。198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稳粮扩经,大上两水(水产、水果),狠抓畜牧业,主攻乡镇企业”、“引进开发,出口创汇,服务城市,富裕农村”的发展战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多种经营开始发展,农村经济综合生产能力大突破。

第三阶段:1992~1998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之后,土地承包期由原来的15年延长到30年,增加对农业投资,鼓励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引入外资及推行贸工农一体化政策等,农业加速走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效益增加。

第四阶段:1999~2005年,农村城市化起步阶段,全市建设发展的重点逐渐由岛内城区转向岛外农村,明确“跳出农业发展农业,缩小农村发展农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思路,实施“同发展、共富裕”工程,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扶强扶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初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阶段:从2005年起是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全面落实发展重心从岛内向岛外转移、发展空间从城市向农村拓展、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倾斜的战略决策,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主战场在农村快速展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启动,结合工业区、开发区、新城区建设,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实施“金包银”工程、旧村改造工程、造福工程等民生工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农民非农收入快速增长,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二、30年来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农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收入也不断增加,生存的环境和生活的质量得到显著的提高。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637元,是1978年(168元)的45倍,位居全省首位和副省级城市上游,其中非农收入占7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27元,比1978年(145元)增长38倍,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57%下降到41.9%,家庭电气化相当普及,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人均16平方米增加到52.3平方米,并朝钢筋水泥混合式、庭楼式、别墅式住宅方向发展。跳出单纯就农业内部寻找农民增收的小圈子,多形式、多渠道构筑农民稳定增收来源的多元化机制,使工资性收入、创业性收入、资产性收入成为厦门市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一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就业带动增收。建立健全市、区、镇、村四级劳动转移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定向岗位培训和“1+1”群自主创业培训,对农村落第生组织直接进入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进行2~3年的系统职业技术培训,定期举办面向农村的专场招聘会,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财政给予社保补助的办法促进大龄劳动力转移。通过在税收上的减免,信贷上的支持,实施创业推介工程,开通青年创业直通车,发展“一村一品(业)”,鼓励农民自主经营、自主创业,一批农民创业型企业得到发展,自主创业收入不断增加。二是实施“金包银”工程,以发展带动增收。通过对工业集中区、开发区等成片建设区域周边保留的村庄,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落实人均15平方米的农民发展用地政策,在村庄外围建设为工业区提供配套的“三产”服务设施,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一套自住房、一套出租公寓、一份店面股份,并同步对村庄内部实施旧村改造,确保农民有稳定收入来源,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实现就地城市化。已有20个村开工建设“金边”项目上百万平方米,村民人均年分红达5000元以上,形成了开发建设与农民增收的双赢发展。三是发展股份合作经济,以项目带动增收。结合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制,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把集体土地补偿款和自由资金通过量化入股建设发展通用厂房、外口公寓、综合市场等收益稳定、风险小的现代物业项目,通过投资使存量资金转为资本,村民变为“股民”。随着“金包银”和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的实施,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873元,比增50.48%,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43%,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一大亮点。四是实施造福工程,以搬迁带动增收。通过资金补助、基建配套、培训就业、自主创业、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重点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边远山区农民向中心城镇搬迁,达到“一次搬迁、长期发展”。先后启动集美许庄村、翔安大帽山农场5个自然村2000多名移民造福工程试点。五是实施同发展工程,以帮扶带动增收。在原有支农支出的基础上,市财政从1999年底到2002年投入专项资金2.15亿元,通过市场化运作,带动区镇村和农民的多元化投入,共筹集资金7亿元,扶持建设256个具有“造血功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

2.高优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按照“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发展思路,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由改革开放的初期打破大锅饭,强调“以粮为纲”,逐步过渡为通过实行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重点发展水产、畜牧、蔬菜、水果、花卉五大主导产业。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面对农业发展空间日益缩小的形势,确立了“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现代农业思路,传统粮食、种植业、水产、畜牧业逐步退出,重点发展高科技种苗业和高附加值销售加工业。2007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9.11亿元,比1978年增长18倍。二是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涌现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全市拥有9家国家级、11家省级、3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7年34家市级龙头企业实现总产值143.26亿元,是农业总产值的近5倍,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共带动基地种植面积18.67万亩、牲畜饲养量47.68万头;带动农户28.81万户,其中订单带动15.70万户,农民从产业化组织得到收入15.22亿元。拥有名牌产品35个,其中中国名牌产品4个、中国名牌农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4个。三是加强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累计批准涉台农业企业70多家,总投资1.98亿美元,产业涉及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和贸易业,农友种苗、国寿种猪、美格农艺等一批知名台湾农业企业纷纷在厦落户。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农业成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和“海峡两岸(厦门)农产品产销论坛”。设立中埔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形成台湾水果等农产品在大陆的中转销售口岸平台。推动闽台花卉高科技园区、夏商台湾农产品集散分拨中心、高崎闽台中心渔港等项目建设。四是重点发展高科技种苗业。以果蔬(含食用菌)、林木(含花卉)、水产和种猪等四大类优质种苗为重点,加快新品种的引进、改良、示范、推广,实现专业化、高科技、外向型的名特优种苗工厂化生产。五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海洋、森林、山地等资源优势,主动对接和服务于城市居民,全面推进生态风景、绿色通道、沿海防护、绿色海岸和林分改造等林业五大生态工程建设,把全市山地规划建成森林公园、山地公园并分步建设,天竺山森林公园建成并跨入国家4A级旅游景区行列,莲花、大帽山森林公园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3.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基础设施城乡衔接、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一是统筹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发展重心从岛内向岛外转移、发展空间从城市向农村拓展、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倾斜的战略决策。重新修订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涵盖了包括岛外农村在内的全市所有1569平方公里。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范围,市级财政支农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7年投向岛外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5.3%。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自来水、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目前入户率分别达91.6%和90.9%。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村道路硬质化,并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向自然村延伸。扩大农村公交覆盖面,公交通村率达90%。建立和完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全市22万农户都能通过手机短信接收涉农信息,率先实现所有自然村移动网络全覆盖,并成为福建省首个实现“村村通宽带”的设区市。三是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按照“一年抓启动,三年上规模,五年见成效,十年大变样”的总体思路和“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环境美化”的目标要求,每年市、区财政投入超过1亿元专项资金,选择20~25个重点村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集中财力建设村庄基础性、公共性设施,全面实施环境整治、房前屋后硬化和环境绿化、美化。同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了一批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了高崎闽台中心渔港、同安东西溪流域、官浔流域、集美后溪流域治理工程和海堤达标建设等一批重点设施工程;森林覆盖率达43%,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水土保持、农业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力度和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4.农村公共服务长足进步。按照推进社会公共产品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思路,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快农村城市化。从2003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实行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又再次率先全面免除农业税和附加税,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多万元的转移支付资金直接到镇、村,确保“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加快城乡一体化管理进程,城区面积由改革开放前的14平方公里发展到2007年的18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32万增加到176万,城市化率由35.5%提高到68.3%,全市乡镇的数量由19个减为13个,有152个村完成“村改居”。二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4年至2007年连续4年集中投入6.2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从2008年起再次启动为期三年的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率先在全国实现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农民工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三是建设农村文化阵地。抓住工业区推进、新城市组团规划建设、旧城改造和新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大文体事业的投入,统筹城乡社区文化建设布局,实现村村都有篮球场和其他文体休闲活动设施。四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在全国实行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运行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累计参保40535人,有23275人开始按月领取600多元的养老金;在全面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参保农民直接持卡就医,参保率达97.01%;2004年就出台全国第一部农民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90元,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由政府出资为全市所有农户(含“村改居”)统一办理居民住房保险,农户因灾倒房理赔最高可达1万元。

5.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按照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实行挂钩帮扶。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优秀青年干部到村里挂职,协助村“两委”开展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旧村改造及新农村建设。二是建立保障机制。由各区政府统筹解决村干部基本报酬问题。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无独立办公场所或办公条件差的村进行村部建设,基本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三是强化民主管理。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农村财务年度审计、征地补偿款发放管理,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切实从源头铲除滋生矛盾纠纷的土壤。全市各行政村的村级财务由镇政府实行统一的会计委托代理,纳入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并将这一做法延伸至所有村民小组。普遍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工作。四是深化文明创建。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卫生示范村”、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四学四比四促进”、“扶贫济困、情暖厦门”、“城乡共建”,推行“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深化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推进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文明素质的提高和邻里关系的和谐。五是维护农村稳定。深化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完善治保、调解组织,健全治安信息员队伍,创建一批“平安家庭”、“平安镇村”,筑牢农村第一道治安防线。

6.农村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强化三农领导机制。为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中“三农”转型发展的需要,厦门市率先实施农村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将市委农办与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进一步整合强化了农村工作的人力、物力资源,有力地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开展。二是改革城乡管理体制。把原有七个区调整为六个区,突出各区不同的特色产业和特色功能,扩大区级管理权限,实行以区为主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在地统计和在地组织财政税收收入的新机制。同时修编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市发展规划范围扩展到涵盖岛外农村,突出各区不同的特色产业和特色功能,增强区域竞争力。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出了“跳出农业抓农业、缩小农村发展农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思路,不断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具体而言,有10项首创、10个率先,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兄弟城市的前列。10个首创包括:首创“金包银”工程,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首创“移民造福”工程,解决水源保护区及边远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困难;首创建立与城市职工接轨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首创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设置村级协管员,帮助农民顺利转产转业;首创农民免费转岗培训,财政予以补贴,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首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首创建立农村高考、中考落第生进入技校学习,从源头上减少新农民的产生;首创在农村评选“信用村”、“信用户”,以解决农村融资难;首创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并延伸到所有村民小组,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首创农村城市化的“四化”发展新路,即“居住社区化、就业非农化,资产股份化,福利社保化”。10个率先包括:率先实现农村低保,对已经实行“村改居”的及时按城镇居民标准享受待遇;率先实现“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四税减免;率先实现城市自来水、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率先实现行政村村村通道路“硬质化”;率先实现农村村村通公交;率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覆盖;率先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农民工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率先实现所有自然村移动网络全覆盖,并完善起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率先实施“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率先实现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加大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村干部的补贴纳入区镇财政统筹。创新“三农”工作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节选自厦门市委农办、厦门市农业局(林业局)《厦门农村改革30年成就与展望》,原载2008年11月19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工业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工业经济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走出了一条符合厦门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回首厦门工业经济发展的艰辛历程,其中有许多经验应当继续坚持,有许多启示可以昭示未来。

一、厦门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1.工业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导力量。1978~2007年,厦门市工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和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基本上保持在40%~50%之间,工业成为推动厦门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导力量。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厦门市壮大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实现三次产业更高层次的协调发展提供强劲的支撑力量。2007年,全市三次产业比重为1.3∶53.5∶45.2,与1978年的22.3∶56.7∶21.0相比,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2.工业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1990年以前,厦门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只有两家,分别是厦门罐头厂和厦华电子公司;至2007年底,全市产值上亿元企业已达323家,其中,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3家;产值10亿元至100亿元的企业有39家。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50家,约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25%,完成的工业产值达2736.0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6.4%。

3.外向型工业特征明显。一是工业出口交货值保持较快增长,占全市外贸比重不断上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工业出口交货值在全市工业销售值中的比重均在40%以上。二是外商在厦投资规模较大。截至2007年底,全市合同利用外资累计达287.1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168.97亿美元,投资客商从开放初期的以港澳台为主扩展到欧、美、日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领域从开放初期的加工制造业为主扩展到高新技术产业。《财富》全球500强企业已有42家在厦投资72个项目,投资总额达23.98亿美元。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占全市工业产值比重较高。2007年,全市外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实现产值2152.97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8.7%。

4.工业产业结构显著改善。第一,工业重化度不断提高。2007年,全市轻重工业完成产值比为31.3∶68.7,与1978年的68.5∶31.5相比,重工业比重提高37.2个百分点,工业重化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厦门市抗击市场风险。第二,形成了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2007年,全市电子、机械和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56家,累计完成工业产值2052.3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75.0%。第三,工业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改革开放之初,岛内的湖里是厦门工业发展的主要区域。经过多年的努力,厦门市工业布局已经成功地实现从岛内为主向岛外转移的调整,为岛内腾出发展第三产业的空间。2007年底,岛内外工业产值之比为41.5∶58.5,岛外工业产值比岛内高出17个百分点。

5.工业总体竞争力不断提高。一是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7家,其中国家级10家,占全省总数的一半以上。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良好。2007年,全市101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产值1419.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1.9%。三是企业争创品牌氛围浓厚。2008年底,全市共有19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有16件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四是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电子工业中,宏发电声的继电器、TDK的磁性材料和陶瓷电容器、三安电子的LED芯片等元器件产品的产能国内名列前茅;机械工业中,装载机、大中型客车、中压配电设备、高档低压配电设备、高档搬运机械等的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均居国内同行前列,太古飞机的大型商用飞机维修能力位居亚太地区第一;化工工业中,翔鹭石化150万吨/年PTA单套装置生产能力为全球最大、工艺技术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正新橡胶力车胎、摩托车胎产能全球第一;轻工工业中,以通士达照明、利胜电光源为龙头的20余家节能灯生产企业的能力总和世界第一。

二、厦门工业发展的主要经验。

1.始终坚持走以现代工业为主的发展道路。在经济特区建设之初就明确提出“以工业为基础、港口为中心、外贸为先导”的工作方针,大力引进“生产型、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工业项目,迅速形成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各业综合发展的外向型经济格局。坚持抓好工业区建设,引导项目向工业区集聚,先后兴办湖里工业区和海沧、杏林、集美3个台商投资区及火炬高科技园区等一批工业园区。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以发展现代工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火炬(翔安)产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环东海域工业集中区等几大工业集中区建设,带动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至2007年底,全市各类工业集中区建设面积已达80多平方公里,通用厂房建设面积约500万平方米,签约入驻企业1460多家,其中已投产750多家,2007年累计创造产值约450亿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壮大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和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等新兴产业,不断提升工业经济的规模和效益,工业支撑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建设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步伐正在加快。

2.始终坚持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厦门的工业发展经历了从经济特区起步时期的轻工食品、“三来一补”,到上世纪90年代的电子产业,再到近年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步步高”,厦门的招商引资也相应地走过了从一开始的“来者不拒”,到产业链招商,再到针对性招商的“三部曲”。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高起点推进产业聚集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致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同时,充分发挥各行政区优势,通过建设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工业集中区,调整引导区域产业布局,以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带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

3.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厦门是一座滨海城市,风景秀丽,但是资源缺乏、土地有限、市场腹地小。这就决定厦门经济特区初期发展工业就必须选择符合环保要求、资源消耗少、外向型为主的发展路子。基于这一认识,厦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走上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工业经济的实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坚持重视科技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重视节能减排,坚持发展循环经济。2007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耗电864.41千瓦时,万元生产总值耗水18.0吨,每度工业用电实现工业总产值40.1元,每吨工业用水实现工业总产值2941元,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创造生产总值8756万元、创造工业总产值1.80亿元,这些指标在省内乃至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4.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1988年厦门在全国率先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撤销8个工业行政性公司;率先探索实施财税体制的改革,实行国有企业税利分流改革,对66家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统一实行15%的所得税率。在此基础上,率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完成350家国有企业改制,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形成由国资局、投资公司和企业3个层次组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2006年,成立新的国资监管机构,整合重组市直管国有企业集团和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使国有控股企业不断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07年,厦门国有工业经济以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3.7%的份额,通过股份制控股形式,带动和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分别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2%、实现利税总额的31.1%。

5.始终坚持外引内联的正确方向。坚持以我为主、于我有利,不断提高引进外资水平。经济特区建设初期,厦门确立以生产型、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为主,大中小项目并举,多渠道多形式利用外资等原则,制定和实施“以侨引台、以港引台、以台引台”和台港侨外一起上的引资策略,充分利用侨乡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大批三资企业,厦门的工业制造产业迅速发展壮大,同时第三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厦门着眼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业已形成的支柱产业,进一步拓展招商领域,特别重视引进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注重引进附加值高、能耗少、污染少的项目,并取得显著的成效。进入又好又快科学发展阶段,加快工业集中区等载体建设,强化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下大力气吸引更多的世界500强和知名大企业来厦设立生产基地和营运中心,引进一大批新的大型项目和支柱产业配套项目,吸引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促进现有外资企业的增资扩产,引资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30年来,厦门市工业经济坚持内联协作,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始终走外引内联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路子,在内联过程中,坚持“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内地科技优势为依托促进科技与生产的联合,以内地工业基础为依托发展与内地企业的经济联合。扩大经济特区对内地的辐射面,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和基地作用。近几年来,强化闽西南五市区域合作和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提升厦漳龙山海协作水平,推进厦泉漳龙城市联盟建设,加快厦门港经济合作步伐,有力拓展了厦门经济发展腹地。

6.始终坚持推进对台交流合作。上世纪80年代后期,厦门制定放宽台商投资行业和投资形式限制、简化台资确认手续以及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有效吸引台商来厦投资。1989年和1992年厦门先后获准设立杏林、海沧、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为大规模引进台资拓展了空间。1994年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涉台法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加大了对台湾同胞投资的保护力度。至2007年底,台湾百大企业中,已有近20家在厦门投资。台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75%在厦台资企业在内地其他地区有投资项目。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1月14日视察海沧台商投资区,会见在厦台商代表,充分肯定了台商投资区的示范辐射作用。

7.始终坚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市委、市政府先后建立海关联检中心、纳税中心、外商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等,实行双月座谈会、台商座谈会、外商座谈会等制度,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市政府还狠抓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站式服务,使项目建设审批时间由原有300个工作日减少到45个工作日。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及时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推动招商引资方式的转变,从被动招商转变为主动招商,即从坐等企业来厦考察投资,转变为主动上门招商,积极推介厦门良好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亲商”、“重商”氛围。

(节选自厦门市经济发展局《改革开放30周年厦门工业经济发展的成就与经验》,原载2008年12月20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对外贸易

改革开放后,厦门外贸发展突飞猛进,1980年,厦门外贸进出口总额1.4亿美元;10年之后的199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达到11.5亿美元;又过10年,200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到100.5亿美元。到2007年,厦门外贸总量已接近400亿美元,达到397.8亿美元,是改革开放初期(1979年)的379倍,年均增长达到24%。目前,厦门已成为中国东南沿海的航运物流中心,福建省的最大贸易口岸;外贸也成为厦门市的最大优势和最大特点。这主要得益于厦门对外贸易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

一、政策优势为对外贸易提供广阔空间。

国家优惠政策应有尽有。目前,厦门市拥有国务院批准的各类特殊区域优惠政策。包括厦门是我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是国家计划单列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区港联动”试点,拥有火炬高新区、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以及正在兴建的海沧保税港区等特殊经济区域。这些特殊区域所享有的各类优惠政策,为厦门市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地方扶持力度逐年加大。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外贸,先后出台出口奖励政策、进口奖励政策、重点出口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扶持政策以及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代理、外贸研发等一系列外贸扶持政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目前每年各类外贸扶持资金累计已超过1亿元,大大激发了企业扩大外贸的积极性,促进了厦门市外贸的长足发展。

二、口岸优势和产业优势为对外贸易提供坚实基础。

港口优良设施发达。厦门港是中国内地主要天然深水良港之一,是全国沿海集装箱主枢纽港、国家基本港之一。目前,厦门港全港集装箱班轮航线共169条,其中远洋干线79条、近洋航线36条、港台航线18条、内支线12条、内贸线24条;与国内外110多个港口通航。2007年货物吞吐量8117.3万吨,集装箱吞吐量462.7万标箱,位居全国港口第七位,世界第二十一位。厦门空港是中国内地第四大国际空港口岸,通航城市84个,航线167条,可直达国内大中城市、港澳地区、东南亚、日本、韩国和美国、欧洲,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枢纽。2007年厦门空港旅客吞吐量超过868.5万人次,其中境外旅客吞吐量超过147.8万人次,已开通直达日本东京、名古屋、大阪和美国芝加哥、洛杉矶,欧洲阿姆斯特丹、卢森堡及香港的货运定期航班,全货机航班量达36班/周。

产业厚实货源充足。厦门市拥有一批骨干工业生产性企业,使厦门市的对外贸易具备较为深厚的工业产业基础。2007年厦门实现生产总值1375.3亿元,增长16.1%;完成工业总产值2837.1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36.1亿元,比上年增长17.8%;机械、电子、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共完成规模以上产值2052.2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5.0%;主要工业产品中,一批名优产品产销两旺,其中,船舶、汽车、装载机、电光源(灯泡)、微型电子计算机、合成纤维、食用植物油、罐头等产品产量比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厦门是世界上最大的钨制品生产出口基地;亚太地区最大的助听器和听力设备生产基地、彩色感光胶卷和相纸生产基地;中国主要电脑出口基地和民用飞机维修基地;数字视听、电容器、IC引线框架、继电器、光电器材等产销量均居国内前列;拥有厦华、夏新、厦工、金龙、通士达、正新、银鹭、惠尔康、古龙、伟士、纽威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工程机械、配电设备、大中型客车、钨制品加工、飞机维修等领域确立了全国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截至2007年底,《财富》全球500强企业已有42家在厦门投资兴办企业,投资项目72个,投资总额24亿美元。此外,厦门周边地区产业的迅速发展,也为厦门市出口提供了丰富的货源。

三、外贸主体和服务环境优势为对外贸易提供强力保障。

外贸企业起步早发展迅速。厦门是最早被国家赋予地方审批进出口经营权的城市,在全国率先放开外贸经营权,积极赋予民营企业经营进出口贸易,外贸发展较早较快,培植了一大批具备较强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外贸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也培养了一批善经营、懂国际市场的外贸经营人才。截止到目前,厦门市外贸经营企业超过6800家,其中民营企业占82%。2007年,厦门市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363家,进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146家。目前,厦门拥有16个“中国驰名商标”、19个“中国名牌产品”和7个“中国出口名牌”。厦门口岸有国际货代企业800余家,国际船舶代理企业45家,报关行150多家。

外贸环境好服务高效。厦门拥有良好的外贸发展的软环境,贸发局、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等外贸相关部门服务意识强,服务效率高,通力合作推动改善口岸通关基础条件,进一步降低口岸物流成本和经营成本。如近年来口岸部门实行口岸通关“5+2”工作制,“审价绿色通道”等优化通关环境的一系列举措;贸发局以厦门经贸信息网为阵地,完善经贸信息网网上审批、申报、投诉、咨询功能,并与检验检疫局共同建立SPS/TBT厦门咨询工作站,进一步强化公共信息服务;国税部门和外管部门简化环节,及时便捷地办理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手续。同时,厦门市还拥有一批银行、出口信用保险、船代、货代、运输、经贸信息等健全的外贸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市场竞争意识强,服务效率高,为外贸企业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目前,厦门市已建成的口岸物流平台全部实现海关、国检、码头、堆场、船代、货代、空运货站、报关行、企业的联网作业,大大提高了通关效能,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外贸促进措施行之有效。一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全市外经贸领域建立了由官方、半官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贸易服务机构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开拓国际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厦门市开拓国际市场工作的深入开展,厦门市企业每年参加境外展览展位数超过1500个,商务出国(境)人数超过5000人次;同时,根据厦门市出口商品的优势和特点,创办了“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厦门礼品展”、“中国(厦门)食品交易博览会”和“中国(厦门)体育休闲用品博览会”等具有地方特色国际性专业展览会,在家门口为企业搭建开拓国际市场平台;此外还通过组织出国(境)专项推销与市场考察活动,设立海外贸易中心、鼓励企业到海外设立贸易网点、扶持境外加工贸易、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等多方位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品牌的意识;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辅导,帮助企业针对自身实际制定创建出口品牌规划并组织实施;出台和落实扶持企业创建出口品牌的政策,在商标注册、广交会展位分配、法律保障、品牌奖励、宣传培训等方面加以扶持;建立创建出口品牌的骨干队伍,评选“厦门出口名牌”。目前,厦门市本土企业自主品牌出口已超过出口总额的20%。三是优化商品结构,保持传统商品的竞争优势,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减少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技术贸易,鼓励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推广国际认证,推动厦门市产业升级;重点推动计算机、光电产品、高端彩电、船舶、汽车、工程机械、飞机零部件、钨制品、生物医药和软件等产品出口,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较快增长。目前,厦门市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已超过5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超过20%。四是促进对台经贸,创办作为祖国大陆赠送台湾同胞15项大礼之一的“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台湾水果进口量居祖国大陆首位;设立祖国大陆唯一一个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为祖国大陆广大游客免税提供台湾特色商品;全力打造“台交会”、“食博会”、“礼品展”、“体博会”等“海峡牌”展会,做好对台文章,扩大对台交往;首开祖国大陆单独赴台办展之先河,自2006年起每年在台北举办“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这是祖国大陆在台湾本岛举办展位规模最大的货物贸易展,也将作为厦门市在台的一个长期经贸活动平台。目前,台湾已成为厦门市的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市场,第八大出口市场。五是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做大做强,通过境外企业巩固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寻求发展机会;出台并落实扶持本土中小型跨国公司发展的鼓励政策;进一步推动境外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利用合适的海外中国商品中心作为商贸平台,开拓和巩固市场。截止到目前,厦门市累计对外投资项目205个,投资额32368.8万美元,遍及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贸易网点超过80%。

(节选自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改革开放30年之:对外贸易》,原载2008年11月13日厦门网)

改革开放30年利用外资

一、厦门外资的阶段发展态势。

厦门土地面积狭小,但厦门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拥有宜人的气候、优美的环境和丰厚的港口资源,这些天然禀赋决定了厦门以“港”立市,以“外”发展。自1982年元月新加坡商人在湖里区投资534万美元设立的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开始,截至目前,已有77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者在厦设立8000多个外资项目,合同利用外资29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84亿美元。2007年,厦门市利用外资工作克服外资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因素,在连续4年创造历史最好成绩的基础上,再次攀登历史性高峰。全年合同利用外资继2004年突破10亿美元、2006年突破20亿美元之后,首次突破30亿美元大关,高达32.7亿美元,比同期增长41.55%;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2.7亿美元,比同期增长33.21%,以上两项指标均位居福建省首位。目前,在厦实际运营的三资企业有4000余家,它们创造了厦门80%以上的工业产值、66%以上的GDP、65%以上的出口、40%以上的税收、40多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厦门业已成型的三大支柱产业——化工、机械、电子,均由外资企业担当龙头支撑;厦门新兴产业,光电子、软件、服务外包等,也是由外资企业充任行业开拓先锋。可以说,厦门市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利用外资不断深化的过程。

厦门市利用外资26年的历史,按照总量增长速度,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1982~1995年为总量积累阶段。此间外资项目少,单项金额小,总体利用外资增长速度较为缓慢;1996年至今为总量扩张阶段。相比而言,这十余年间,厦门市利用外资高速增长,千万美元以上大项目549个,合同利用外资数量占26年累计合同外资总量的76.76%,实际利用外资占比49.72%(2003年起实行统计新口径,相比历史可比口径统计数字较小,否则占比将更为客观)。

如果按照利用外资发展模式,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1982~2002年为粗放型数量扩张时期,此间发展的关注点在于外资数量。重视外商投资规模,以外资投入促进GDP的增长是重要的引资标准,整体对待项目持有“一个都不能少”的收纳态度;2003年以来,厦门外资进入集约型结构调整时期,外资项目的引入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更加注重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以外资优质项目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进入2008年,伴随着国家宏观外资政策紧缩调整,厦门外资结构性调整步入产业比例性调配的关键性阶段。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增幅超过90%,占比稳定攀升至58%,实际利用外资实现历史最好水平,且保持较强增势。这期间,厦门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与前20年相比较有了明显差别:一是合同利用外资在第二产业的产业集中度明显,其中所占比重显著上升的行业有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及有机化学原料,特别是近两年在光电、化工、机械等重点支柱产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对制造业贡献率达到68.2%以上;二是外商在第三产业的投资成为利用外资新增长点,领域拓宽,特别在物流、软件、批发贸易、资产管理、商务服务等行业增长迅速,进一步提升厦门城市发展的内在质量。三是世界500强有力地提升了厦门城市综合投资环境水平。截至目前,9个国家和地区的43个500强公司在厦投资76个项目,投资总额为28.25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5.42亿美元。在厦投资的《财富》全球500强跨国公司主要有:美国的柯达、DELL、通用、波音等;日本的松下电器、松下电工、NEC、东芝等;欧洲的ABB、飞利浦等,投资的主要行业是电子、电气设备、服装、机械、飞机维修等。

二、台商投资厦门的渐进性双赢。

回顾厦门经济特区成立以来的厦台交流史,不难发现厦门对台的“特”与“贯彻中央部署、灵活务实地打造对台交流平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三大台商投资区的兴建与集聚,到海沧保税物流港区的申请与设立;从以“地方性航线”破解“小三通”,到全国首办台湾学者创业园;从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到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厦门始终立足于对台交流,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的同时,通过积极发展经济建设,实实在在地打下对台工作的物质基础,全方位地强化对台胞的吸引力、召唤力和凝聚力。

截至目前,厦门共吸引台商直接投资逾47亿美元(不含第三地转投资),实际利用台资近31亿美元。台商在厦设立的2700多个项目以工业生产为主,是厦门工业的主要支柱之一,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台资企业整体产值来看,它占厦门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所生产的产品有数千种,其中不乏世界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厦门许多工业产品的空白。产品外销比例达到70%以上,有近一半企业的产品全部外销,出口创汇占全市出口贸易总额的一半,年出口千万美元以上的有20多家,是厦门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从台资企业对厦门税收贡献来看,仅TDK、翔鹭化纤、正新橡胶等6家台资企业全年交纳地方税费,每家都在千万美元以上,为增强厦门的经济实力贡献了很大的力量。

台资与其他境外资本动辄千万美元的投入不同,大部分项目是以相对较少的投资探路,然后一步步踏实的逐步成长壮大,因此,很多在厦台资企业的发展是伴随着厦门的发展而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进而成为行业的龙头,厦门已成为台商发展和创业的舞台。整体来看,台商投资厦门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投资领域趋于集中,投资布局均衡发展。从上述投资行业的数据来看,台商投资和经营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农业生产项目所占比重低,主要集中在养殖、园艺等;近年来,旅游业、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等成为台商投资的热点,比重在逐步上升。同时,厦门市在利用台资过程中非常注重产业布局。目前厦门利用台资已初步发展成为岛内经济特区为中心,岛外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和同安、翔安沿海经济开发区为外围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格局,其中岛内台商投资趋于向技术型与服务型集中,岛外投资则趋于向资本密集型与规模经济型集中,大体形成了岛内“前店”、岛外“后厂”的产业发展关系。

二是台商投资企业独资化、大型化和企业经营集团化。截至目前,2762家在厦台资企业中,独资企业超过2275家,占在厦台资企业总数的82%以上;其中大型项目不断涌现,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有62家(不含第三地转投资)。这些大型项目充分带动了台资大、中、小企业,甚至集团企业到厦投资。在台湾排名前100位大企业中,约有50%来过厦门进行工商考察和经贸洽谈。

三是在厦台资企业投资效率高,普遍经济效益较好。台商投资效率的主要衡量指标:到资率、开工率和履约率等普遍较好。截至2007年底,在厦台资企业的到资率为61.7%,大部分企业资金都如期到位。在厦的台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起点高,产品升级换代快,经济效益普遍较好,盈利面在70%以上,其中投资经营工业生产项目为主的企业盈利面高达80%以上。

四是台资企业大量增资扩产已成为厦门重要的经济增长动因。厦门十分重视项目的后期服务,为台资企业的增资扩产提供了优良的外部环境。截至2007年底,全市台资企业增资757家(次),累计增资超过14.7亿美元。部分大型工业生产项目通过不断的增资扩产已成为厦门出口大户和纳税大户,如翔鹭公司,2007年全年缴纳税收达到千万美元以上,已经成为中国化纤行业中最大的外商独资企业。

(节选自厦门市外商投资局《资本引领发展——从改革开放经济特区到海峡西岸经济区龙头城市的升级蜕变》,原载2008年11月4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土地房产

在30年的发展中,厦门市土地管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住房供给从单一的政府和单位分房到建立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人均居住面积从改革开放前的4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的28平方米。土地管理和住房的变化,是特区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与百姓共享的一个缩影。

一、土地管理。

30年来,厦门市的土地管理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偿无限期到有偿有限期,从划拨到出让,从协议出让到公开出让,从生地出让到熟地出让,从粗放用地到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的科学,不仅节约了土地,也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正是充分发挥了土地这个经济杠杆的作用,才既充分显现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价值,又持续撬动着城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1986年12月厦门市成立土地管理局,开始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随后的每一轮机构调整中,土地管理工作都被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土地管理水平也在机构整合中一次次得到提升。

1.土地市场资源配置有效发挥。

1987年,厦门被确定为全国6个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出台了《厦门市国有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办法》,协议、招标、公开竞投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三种方式,同时确定各类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1988年6月30日,厦门市第一次公开竞投,首次公开出让位于湖滨影剧院南侧及富山国际展览城东侧两块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为标志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成功地拉开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序幕。2000年10月1日起,厦门市规定除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使用权必须采取公开拍卖招标的方式进行。

2002年6月25日,“厦门市土地交易市场”(2004年更名为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挂牌运作,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基本到位。在深入房地产市场调研基础上,近年来厦门市还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全面建立起经营性用地主动供地和总量控制机制。2005年后建立“单月公告、双月8日及9月8日实现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新增经营性用地实行“熟地”招拍挂出让,出让结果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形成“要用地找市场,要交易进市场”的良好秩序。自“厦门市土地交易市场”正式挂牌运作以来,已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189宗,土地面积874万平方米,土地成交价549亿元。

2.单位土地创造最大财富。

2007年,厦门市以占全省1.3%的土地创造占全省15.1%的GDP、27.1%的财政收入、20.6%的工业产值和52.3%的外贸进出口总额。按辖区内土地面积计算,厦门市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创造的GDP达8756万元、工业总产值1.8127亿元、财政总收入2224万元。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近年来,市国土房产局从土地资源紧缺的实际出发,着力研究并实施了一系列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有效化解土地供应的瓶颈制约与做大做强经济总量的矛盾,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措施包括:停止工业项目单独选址,全市范围内新增的一般性工业用地,都必须在工业区内选址;整合工业园区,全市工业园区由20个减少到14个,土地面积由48.13平方公里减少到35.78平方公里;完善工业区投资强度指标,建立了按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控制供地的制度,从工业园区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以及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方面设定了具体控制指标。大力实施通用厂房建设;停止审批“花园式”工业园区、“花园式”工厂厂区用地;充分利用空闲、废弃、闲置用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出台工业用地增容不增地价等政策;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全市327个村庄分类确定了用地规模。

3.土地分等级制定基准地价。

为充分发挥地价管理在土地市场管理中的作用,近年来厦门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价定期更新的相关要求,针对厦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情况,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区域进行土地等级区域调整,并结合实际对同等区域进行级别划分,分别确定不同等级、不同级别、不同用途的土地基准地价,对全市地价进行多次更新,土地使用权价格由1988年单一用途、单一标准向目前多用途、多区域、多级别转变。2007年政府出台的基准地价中,土地用途分为商业、旅馆、居住、办公、工业,本岛划分为6个区24级,岛外分为4个区29级,其中商业、旅馆、居住、办公按楼面价确定,工业按地面确定;同时,改革增容地价计收办法,实现增容地价与市场价格接轨,杜绝了不平等竞争。

二、住房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十分重视群众的住房问题,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打破长期福利住房分配制度及住房观念,组织旧城改造,扩建新城区,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安置房6.9万套,建筑面积680万平方米,积极有效地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有力地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厦门市人均居住面积也从改革开放前的4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的28平方米。

1.住房制度改革让百姓得实惠。

厦门市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自1992年5月起实施,通过制度创新、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过去住低矮简陋的小平房到现在住进高楼大厦、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房改带来的巨大实惠。

公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实现居者有其屋。在房改过程中,公有住房经历了从不能出售到可以出售,从部分产权到全部产权的发展过程。至2008年底已有8.45万套、约640万平方米公房出售给职工,占全市成套公房93%以上,回笼资金52亿元,为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和廉租房建设融资22.65亿元,圆了广大职工居民的住房梦。

公房提租,实现“以房养房”的良性循环。房改前厦门住宅租金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10元,非住宅租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元,全市直管公房年租金收入200多万元,连最简单的房屋维修都不能负担,每年市政府要从财政城市维护费拿出200万元来补贴公房维修;现在住宅租金已达到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89元,非住宅租金最高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0元,全市直管公房租金收入达到8500多万元,不仅不需要财政补贴,还略有节余,用于旧危房的改造。更重要的是,公房提租改变了过去“买房不如租房”的不合理现象,激发了城镇居民的购房热情。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培育职工购房能力。厦门从1992年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由5%到现在的1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截至2008年10月底,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8479家,缴存职工人数31.55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2.71亿元,归集余额68.33亿元。职工因购房、还贷等原因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4.38亿元,累计为71569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6.13亿元,贷款余额44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水平居全国前列。

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推动住房商品化的进程。新的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实施,彻底告别过去的实物分配,而转为提供住房货币化补贴,城镇职工可在市场上自由选购商品住房,这是厦门市住房制度的最根本转折。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1083个单位实施了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对54654位职工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7.2亿元。

开放房改房二级市场,带动房地产市场发展。1999年7月起已购公有住房准入市场,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已购公有住房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这个政策一实行,犹如打开了一个巨大的闸门,存量巨大的已购公房开始进入住房二级市场,并一直成为二手房市的主角,为房地产业发展带来契机,使其成为厦门最具活力、发展势头最好的产业之一。

2.建立分层次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

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向低中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向高收入家庭提供商品房,经过多年努力,厦门市如今已经建立起一个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连续5年把解困房、廉租房的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从2000年厦门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廉租住房已累计安置5597户,共投入保障资金3.28亿元。其中实物安置1713套住房,建筑面积10.03万平方米;实行廉租住房租金补助781户,累计补助安置金额698.06万元;租金核减3103户,累计核减金额958.6万元,已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廉租住房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自2006年12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至今,全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有14735户。申请户已选定自己感到满意的房子1133套。

3.商品房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至上个世纪70年代末,厦门城市建成区面积仅有十多平方公里,集中在厦门岛的西南隅。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末全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465.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仅有215.89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54平方米。当时,人们解决住房问题完全依靠政府和单位,普通老百姓尚没有购房的理念和心理准备。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厦门经济特区成立以后,商品房逐步褪去神秘的面纱,成为普通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

上世纪80年代初,厦门市商品房建设开始萌芽,以湖滨华侨新村、嘉美花园、美仁新村、凤凰山庄、西堤别墅等为代表的商品房项目相继开发。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住房也是商品”的观点逐渐获得认同,商品房进入实质性的市场运作,房地产成为继贸易之后的又一个热门行业。至1992年,厦门有房地产开发公司164家,房地产投资额逐年增长。1993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是厦门市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标志。

经过近30年的发展,至2008年11月,全市共批准预售商品房4985.7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301.52万平方米,写字楼256.37万平方米,商业用房509.39万平方米。已销售商品房3375.1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819.46万平方米,写字楼162.34万平方米,商业用房335.64万平方米。

4.提高效率解决产权办证难。

1997年7月2日,编号为00000001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诞生了。这是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新组建后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新制度的第一本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开了福建省土地房屋登记制度改革的先河。

2002年,原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厦门市房地产权籍登记中心正式合并,成立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交易、权籍登记一体化,这是继两证合一以来,在管理体制上的进一步完善。合并以来,中心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二手房交易、抵押(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业务,完全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一条龙”办公的工作程序,群众反映良好。几年来,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又相继在岛外各个区建立工作站,岛外业务就地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随着住房市场的发展,房产权证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一些客观历史原因导致的房屋办证难问题,市国土房产局专门拟定了《厦门市城镇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该《意见》的出台为“产权办证难”开了绿灯,历史遗留的产权办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随后又联合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意见,专门针对因开发商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几年来,已解决160多个项目的办证难问题,计发房地产权属证书5万本。另外还有几十个项目,通过局务会会审的方式解决了办证难问题,计发房地产权属证书近2万本。

(原载2008年12月12日厦门网,本文有删节)

改革开放30年市政园林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放眼鹭岛,山清水秀,天蓝海碧,高楼林立,交通发达,绿意葱茏,人民安居乐业,整个城市充满着勃勃生机。市政园林事业为厦门城市的发展构建了坚实的城市基础设施,为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各种服务。

一、路桥建设。

改革开放之初,厦门的城市建设极为缓慢,基础设施条件差,城市主要道路只有中山路、思明南北路、厦禾路等,道路窄、等级低、行车条件差。厦禾路更留下了“英雄难过美仁宫”的戏言。

穿过高山,跨越海峡,一条条崭新的市政道路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加快城市市政道路建设的步伐,先后建成石鼓山立交桥、同集路、集灌路、环岛路等一批城市主干道及城市桥梁工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破解“交通难”列为破解“四大难题”工作的重点之一,全面开展交通改善工作,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力度投入空前,几年间共投入数百亿元资金不断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在拓展厦门岛对外连接通道的同时,着力构建城区主干路网,建设成功大道、环岛干道,修建疏港路、嘉禾路、仙岳路等几条道路上的6座跨线桥,打通了县黄路、环湖里大道等14条“断头路”。同时还大力推进岛外干线道路建设,滨海西大道、海翔大道等重要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由此构建岛外四区环状路网。

二、自来水供应。

厦门市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沿海港口城市,城市供水系统八成的原水依赖于市域外的九龙江。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厦门市的用水量逐年升高,岛外用水增长幅度最为明显。面对这种局面,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城市给排水事业。特别是2003年,厦门水务集团成立以来,厦门水务事业更是取得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之初,厦门原日供水能力仅10万吨,城市供水普及率仅为70.92%,污水处理事业几乎为零。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市政供水管网遍布全市数百平方公里土地,总长达到1000多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9.10%。近年来,自来水迅速从城市向农村拓展。截至2007年底,全市农村进村入户率已达到91.6%,解决了农村用水难的问题。厦门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厦门供水能力已达到每日100万吨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51%,基本确立了“大厦门”的供水格局。

与此同时,厦门市污水处理的各项指标节节攀升,日污水处理能力74.8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3%,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决定选择与同安区莲花镇相邻的长泰枋洋水库作为未来厦门的饮用水源之一。长泰枋洋水库加上本市新建的莲花水库,以及原先的九龙江水,坂头水库、汀溪水库,将形成循环的水系,未来厦门人民将拥有更加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源体系。

三、燃气供应。

厦门市的燃气建设在改革开放之初是一片空白。30年来,从无到有,从水煤气到空混气,再到即将造福市民的天然气,厦门市的燃气事业得到快速的发展。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7家燃气供应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用户近64万,供应站点145个,燃气管道约1000公里,全市燃气普及率(含外来人口)达86.91%。

厦门市液化天然气(LNG)利用工程,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厦门市液化天然气利用工程总投资6.28亿元,由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全额筹资承建。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供气15568.3万立方米/年,最大供气量53.4万立方米/日,供应居民用户92.6万人(约合30.9万户)。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居民以及汽车加气用气,对调整城市能源结构、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市容环卫。

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厦门所有这些荣誉的获得,都离不开环卫工人辛勤汗水的浇灌。

经过30年,厦门的市容环境卫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78年,机械清扫率为零,2008年,全市有机扫车39辆、冲洒水车45辆,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40%;1978年,全市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到2008年,增加到近3000万平方米;环卫公厕由1978年的54座,发展到现在的196座;1978年全市没有一座清洁楼,2008年全市共有123座现代化清洁楼。

回首改革开放30年,厦门的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粗放到精细,从单一到综合,从经验到科学;从城区到农村,从陆地到海域,从平面到立面的发展变化,实现了“管理源头化,措施制度化,市场准入化,转运密闭化,处置资源化”。

如今,厦门的生活垃圾处理正告别单一填埋方式,走向以焚烧发电为主的资源化利用道路。新建成的环卫综合处理厂内设置两条日处理200吨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线,每日数百吨让人头疼的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发电的燃料。

五、园林绿化。

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结合、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基本构成了城在海中,景在城中,城景相融,生态环境良好,自然风景优美的海滨城市风貌。

厦门市近年来在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和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持了绿化指标稳中有升。截至2007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10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3%;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总面积达611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3%,绿地率达33.9%,人均公共绿地达15.62平方米。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更是把搞好城市绿化、彩化、美化作为厦门争创特区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厦门市党政军领导率先垂范,每年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在全社会掀起了植绿、护绿的热潮。

为了增加城市绿化量,美化城市景观,构造城市空间的多层次绿化格局,2006年起厦门市还开展了垂直绿化和街景彩化系列活动,实现绿化景观资源社会共享,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了提高城市山体生态防护效能和改善风景林地景观效果,厦门本岛城市森林林相改造工程于2003年3月正式启动,5年来,完成林相改造面积27930亩,初步显现了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

建设园博苑、海湾公园、忠仑公园,扩建植物园……近年来,厦门市公园建设成绩斐然,目前厦门中心城区的公园绿地网络已经形成,居民无论居住何处,步行15分钟内即可到达一个公园,这些公园当中,既有绿涛起伏、峰峦叠翠的山地公园,也有功能齐全、层次分明的平地公园。

(节选自《激越30年:市政园林扮靓鹭岛》,原载2008年12月1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公共交通

30年前,厦门仅有15条基本公交线路,公交车型是简陋的铰链式通道车,经营企业也仅有公交总公司一家。如今,217条公交线路遍布岛内外各区,大型公交客车、新型小巴、出租车穿梭于城市的各个角落,除公交外,6家私营客运公司加入公交运营,为市民的出行提供着极大便利。不可否认,30年来,厦门公共交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一、从“线”到“网”,公交线路增加13倍。

1977年,厦门公交仅有15条基本线路,人们出行大部分局限于老市区,乘车到郊区、岛外算是不折不扣的长途。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除公交外,厦门又诞生了两种公共交通形式——中巴和出租车。公交营运中巴主要在厦门岛东部、北部以及同安、集美、杏林区至老城区的线路上营运,招手即停,弥补了公交线路和运力的不足。与此同时,作为宾馆服务的配套需要,出租车在厦门悄然兴起。

随着厦门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市民出行需求的不断增长,公交线路随之不断增加,逐步形成公交线网,并不断趋于完善。针对公交线网的不足,2004年起,厦门开始加快发展农村客运,4年后,全市累计开通42条农村客运线路,行政村通车率达95%以上。此举扩大了城市公交网络,基本形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格局。

今年,第四种公共交通线路——快速公交系统BRT“横空出世”。全封闭、高架式的快速公交系统首期开通3条BRT线路,并配套链接线。这标志着厦门城市公交升级进入大运量、快速度的公交时代。

据统计,截至2008年9月底,包括常规公交、快速公交、中巴、农客线路在内,全市共有公交线路217条,形成了覆盖厦门岛内外,且较为完善的公交线网。

二、从简陋到高级,车型不断更新。

双节的通道车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上世纪80~90年代,穿行在厦门大街小巷的公交车大都是通道车,一次最多能载两三百人。直到几年前,通道车才淡出历史舞台。

1993年5月19日,厦门第一辆双层巴士从宝龙开出。很多市民带着孩子特地赶来体验双层巴士。从此,厦门越来越多的公交车型被引进并投入运营。1995年开始投放空调车;1998年开始新车选型,以单车、中巴为主;1999年引进大容量、高科技、环保型的车型。

进入新世纪,厦门市民发现,公交车型越来越高级,装备越来越先进。2003年,厦门在全省率先引进10辆尾气排放达欧Ⅲ标准的大容量金龙客车,并开发应用全国首创的多媒体监控系统。而3年后投放的大型快运车更宽敞,配有进口空调,全软座椅和移动数字电视。

2008年,配合BRT线路的开通,投入120辆BRT专用车和90辆链接线车辆。其中BRT专用车采用日野动力、德国ZF前后桥和自动变速箱,车辆安全性较高。

而出租车车型从最初的夏利、拉达,经过20年,变迁为目前的双燃料、环保型的北京现代索纳塔、东风悦达起亚、桑塔纳3000等。

30年来,公交车辆数量迅猛增加。截至2008年9月底,全市在营公交车辆共2917辆。

三、从单一到丰富,服务不断创新。

改革开放前,厦门的公交站点与公交车一样很简陋。上世纪70~80年代,厦门许多公交站点仍是一根电线杆、一块铝皮板充当站牌指示,十分寒酸。这种简单的站牌一直到90年代才有所改观。1995年厦门开始创新候车廊的建设。当时,不少路边广告牌被拆,许多广告公司苦于找不到固定街牌发布信息。厦门公交公司推出新举措:以出租的形式将候车廊租赁给广告公司。于是,仅仅一年多,80多座造型别致新颖的不锈钢候车廊没花政府一分钱伫立在街头。

从90年代起,厦门公共交通不但在硬件上进行更新,更在票制改革和售票方式上,大胆创新,甚至走在全国前列。厦门从1993年开始实行公交票价“一票制”改革,使后来的“无人售票”成为可能。2008年6月1日再次实施票制改革,9月1日起将城镇低保户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纳入补贴对象,乘车优惠线路范围进一步扩大。

厦门公交售票方式的创新更是几度创下全国先例。开通无人售票线路、全国首创分门上下车,率先使用公交刷卡,全面推行IC卡,以及e通卡项目。公交售票方式的每一步创新均可圈可点,为厦门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

30年前,厦门的公交线路仅有15条。到2008年9月底,全市共有公交线路217条,包括常规公交线路214条(其中BRT链接线25条、中巴线路30条、农客线路40条)以及快速公交线路3条,形成了覆盖厦门岛内外、较为完善的公交线网。全市在营公交车辆2906辆,其中BRT车辆120辆、常规公交2056辆、中巴517辆、农客213辆。

据统计,2007年全市公交行业完成2.3亿公里营运里程,运送乘客5.8亿人次,公交营运收入达8.3亿元。全市公交平均直达率86%(换乘系数1.16),岛内300米服务半径计算站点服务面积率达90%。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为27.5%。

与此同时,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全市现有全国巾帼文明岗线路1条,省级巾帼文明岗线路1条、省级青年文明号线路1条,市级文明线路29条,主动为特殊人群让座、车厢内互帮互助、依次上下车等成为厦门公交特色,在全国享有良好口碑。

(原载2008年12月16日厦门网《厦门公共交通30年变迁》)

改革开放30年文化事业

改革开放30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不断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为推进厦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舆论氛围、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改革开放30年厦门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得到巩固。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面对思想观念的多元、多样、多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自觉主动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共同建设好发展好厦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了又好又快推进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围绕着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通过不断解放思想,人们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科学、把握更加到位、运用更加科学;人们的思想观念意识普遍呈现出敢闯敢试、开拓进取、求变求新、开放包容的良好状态。30年来,厦门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首创”、“率先”和“第一”,在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征程中较好地发挥出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

二、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整体文明程度不断得到提高。

30年来,厦门市努力在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整体文明程度上下工夫:“科教兴市”战略不断推进,全市教育规模和教学质量突飞猛进,1996年提前实现了“双基”,2005年又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前,每万人中约有1400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居全国前列;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在新时期得到发扬光大,全市现有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个,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6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6个,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区精神”、“嘉庚精神”、“海堤精神”、“英雄三岛精神”、“鼓浪屿好八连精神”在全社会得到大力弘扬;《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准”规定一直为人们普遍所遵守和践行,广大农民自觉移风易俗,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成为人们自觉的追求,团结、奋进、融合、温馨、诚信成为现代厦门人的精神品质,扶贫济困、热心相助、热情好客、友善待人已成为当代厦门人的显著特性。人们踊跃参加美化环境、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各种公益活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等许多文明风尚成为一道道绚丽多彩的人文景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自1990年代中期起一直高居95%以上,最近8年更是连续名列全省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收到社会捐款已经超过7000万元。自1996年以来,厦门市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等荣誉称号;1997年,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组织全国十家主要新闻单位先后把厦门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重点向全国宣传推广,2005年,厦门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2008年,又以高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2007年,厦门市荣获“全国宜居城市”榜首,和谐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二。今日的厦门,逐步成为温馨和谐、文明协调、充满活力、鼓励创业的现代文明城市。

三、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30年来,厦门全方位、高品位推动文化建设,认真组织文艺创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生产创作了电视剧《侨魂》和《追逐墨尔本》、电视文献片《陈嘉庚》;长篇传记小说《天堂没有路标》、散文集《真水无香》;歌剧《阿美姑娘》、高甲戏《金刀会》、南音乐舞《长恨歌》、歌仔戏《白鹭女神》和《邵江海》、音乐话剧《雁叫长空》;歌曲《居住》、交响乐《土楼回响》;漆画《花季》和《大年》;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动画片《嘿!星星狐》等50多件各类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项,其中电视剧《侨魂》和《追逐墨尔本》、歌曲《居住》、歌仔戏《邵江海》和传记文学《天堂没有路标》等作品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其中歌仔戏《邵江海》还荣获中国艺术最高奖——第十二届“文华大奖”和“中国戏曲学会奖”,还有220多件各类文艺作品获省级奖项,不断丰富了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与此同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目前,全市共有国家一级文化馆5个,群众艺术馆1个,博物馆12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个;专业艺术团体6个,剧院6个;公共图书馆8个,图书总藏量达246.86万册(件);出版发行各类报纸9种,期刊杂志26种,录音制品25种,录像制品76种,电子出版物68种。全市共有广播频率5个,电视频道5个。截至2007年底,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9.6%,全市有线电视总入户率为96.7%,提前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全面实现农村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全市群众性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持续、精心组织“温馨厦门”广场文化活动、全市群众文化艺术节、企业文化节、农民文化艺术展示、书香鹭岛活动月、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以及各类节庆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厦门城市文化软实力不断得到增强。

30年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厦门市广播电视事业迅速发展,电台从只有一个频率,发展到五个频率;电视从无到有,现在拥有四个地面频道和一个卫星频道,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新传媒发展迅速。厦门广电集团自2004年组建运作以来,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公益性广播电视事业由政府主导、经营性广播电视产业由市场主导的发展格局,实现了事业和产业的双发展。2007年,集团总收入达5.2亿元;市属报业以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在办报方式、融资、发行等一系列改革上取得成效,厦门日报社发展成为包括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商报、海峡生活报、台海杂志、双语周刊和厦门网、华亿传媒、印务中心、发行公司等的传媒集团,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目前厦门日报社经济实力居全国报业30强。厦门市新闻事业以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人民为己任,遵循新闻规律,跟随时代脉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导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反映人民呼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舆论的引导能力和影响力。厦门市新华书店顺利并入省新华发行集团;对外图书交流中心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经营活力不断增强;文艺团体改革稳步推进,歌舞剧团与影剧院实现院团合一,爱乐乐团走出一条民办公助的新路子。小白鹭民间舞团、市戏曲舞蹈学校、华夏少儿艺术中心“三合一”组成厦门艺术学校,形成国家院校与地方院校、院校与文艺团体、办学与社会“三结合”的新体制和教学、创作、科研、表演、培训和对外文化交流有机结合的新运行机制,等等。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全面深化,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商品油画业、传媒业、图书发行业、印刷复制业、文化旅游业、网游动漫业、文娱演艺业、钢琴制造与培训业、文化会展业等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以文艺、演艺、报业、动漫网游、出版发行和广播电视为基本框架的文化产业体系。其中,商品油画业已成为全球三大商品油画基地之一,文化会展、网游动漫(研发方面)等产业已经居全国前列,传媒业、印刷发行业、文化旅游业、文物品拍卖业等居全省前列。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等一批实体品牌正在形成,世通华纳、光合作用、青鸟动画、大拇哥动漫等一批民营企业迅速崛起。2007年,厦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02.948亿元,占全市GDP增长的7.48%,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

五、厦门良好的对外形象不断得到提升。

30年来,厦门坚持文化建设“走出去,请进来”战略,积极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合作,多次成功举办重大文体活动。近年来,厦门市已成功举办国际友城艺术节、第四届柴可夫斯基国际青少年音乐比赛、连续六届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第四届世界合唱大赛以及第六届全国舞蹈比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大型文艺晚会、2006年央视“海峡月中秋情”中秋文艺晚会、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第六届中国(厦门)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鼓浪屿钢琴艺术节等具有国际和全国影响的重大文体活动,一批致力于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文化活动正在形成品牌,厦门国际马拉松成为国际田联路跑金牌赛事,中国国际钢琴比赛永久落户厦门等,被新华社等权威媒体誉为“厦门现象”。厦门市的对外文化交流交往也日益密切。2005年成立了厦门市国际文化交流协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组织和协调。参加中国贸易投资洽谈会和台交会的境内外媒体和记者逐年增多,近几年都超过1000名;与英国加的夫市等友好城市以及韩国平泽等城市间开展和保持文化交流,加深与国际友城间的相互了解,增进人民间的友谊;积极采取“文化走出去”战略,组织文化团体赴美国、英国、俄罗斯、意大利、法国、德国、奥地利、西班牙、瑞典、芬兰、新西兰、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文莱等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演出、讲学、考察和举办展览等文化交流活动,这些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了城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两岸人民文化交流的平台不断得到拓展。

厦门对台文化交流合作不断突破,交流合作的内容、载体、途径、渠道日益拓展,活动日趋频繁,方式丰富多样。1994年厦门金莲升高甲戏团首次赴台湾、金门演出,实现了祖国大陆文艺团体入台演出的突破,随后,厦门歌仔戏团、南音乐团、小白鹭民间舞团、翔安吕塘戏曲学校高甲实验剧团、爱乐乐团等文艺团体先后赴台演出;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1995年创办祖国大陆首家台湾书店,2002年首次突破祖国大陆对台图书出口,2005年起,已连续成功举办四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打造了海峡两岸图书交流贸易新平台;成功举办了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创建了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品牌;通过组织和吸引台胞参观闽南老街、古厝、祖祠祖庙及一批涉台文物古迹,拉近了两岸同胞的感情;通过保生慈济文化节等宗教民间信仰交流、歌仔戏等地方剧种交流、协助寻根谒祖等,大力拓展厦台民间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两岸大学生“闽南文化研习”夏令营、两岸青少年夏令营、两岸大学生知识竞赛、两岸青年联欢节、两岸大学生歌手邀请赛等多形式的交流活动,密切两岸青少年文化交流合作;开通厦门卫视、闽南之声等,吸引两岸的闽南语受众,传播乡音乡情和两岸资讯。尤其是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南音展演、两岸客家论坛、海峡两岸闽南语歌手大赛、厦金中秋“海中会”、厦金中秋和元宵焰火晚会、海峡两岸元宵花车巡游、海峡两岸闽南文化大型婚庆活动等多项重大文化活动在厦的成功举办,使厦门日益成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桥梁和热土。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是厦门历史上文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30年,是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的30年,是厦门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持续提升的30年。

(节选自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开放30年厦门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原载2008年12月12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对台工作

一、从海防战备前线到两岸交流前沿的重大转折。

从1949~1978年近30年的历史时期内,厦门一直处于与台湾军事对峙的海防战备前线。1979年元旦,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为标志,两岸关系发生重大转折,进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历史时期。伴随着这一重大转折及此后以服务对台工作为宗旨的厦门经济特区成立、中央一系列改革开放措施和对台方针政策出台,厦门经历从海防战备前线到努力推进两岸关系缓和、从与台湾隔绝往来到率先积极稳妥发展对台民间交往、从试探性对台招商引资到全面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基地、从以对敌斗争为主要任务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重要中心城市的历史性跨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桥梁纽带作用越来越凸显。

二、营造有利台海形势缓和的良好氛围。

1979年以前的近30年间,厦门是国民党军队和武装特务重点轰炸、炮击、偷袭的军事前线,开展对敌军事斗争、构筑坚固海防前线是厦门军民的首要任务;厦门的对台宣传,主要是配合对台军事斗争,以对台广播宣传为主要形式,辅以空飘海漂宣传品,具有浓郁的瓦解敌军和阵前喊话攻心色彩;与之相适应,中共厦门市委先后设立海防工作委员会、海防对敌斗争领导小组等机构。1979年1月1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当天,根据国防部命令,厦门驻军停止炮击金门、小金门等沿海岛屿;随着我军停止炮击金门,厦门前沿对台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也进行重大变革和调整,停止空飘、海漂和对金门驻军的大喇叭广播;与之相适应,厦门市委撤销海防对敌斗争机构,成立台湾工作办公室、台湾渔民接待站,厦门对台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为满足台胞避风、维修机器、求医问药、参观旅游、探亲访友需求,从1982年6月起,厦门先后开辟沙坡尾、刘五店、大嶝、东渡等4个台湾渔船停泊点,在厦金海域厦门一侧建立海上救护中心,营造有利台湾海峡缓和的良好气氛。由于与台湾在地理和人文方面的特殊关系,当两岸从对立走向缓和的过程中处理某些政治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件并进行接触协商时,厦门又成为最合适的地方。从上世纪80年代起,厦门根据中央授权和要求,按照两岸有关协议,有效配合有关两岸重大事务性商谈,妥善处理包括海上事故、突发事件、涉台刑事案件、两岸人员遣返等大量涉台事务,对缓和两岸关系、促使两岸交往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1990年9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代表在厦门乘船前往金门,与台湾红十字组织代表商谈并签订关于进行两岸人员遣返作业的《金门协议》,成为两岸对峙40多年后的首个带有官方色彩的协议。1993年11月,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厦门举行第四次工作会议。根据《金门协议》,厦门十多年来共遣返台湾涉案人员40多起,接回祖国大陆人员10多批次、400多人次。为营造两岸缓和气氛,从1987年起,厦门与金门相互配合,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或重大交流活动,隔海燃放焰火,同乐共庆。与厦门咫尺相望的金门,从“军事禁区”到“解除戒严”,从实施“战地管理”到开放观光旅游,从依托“阿兵哥”谋生到融入厦门生活圈。曾经是两岸关系中特别敏感、摩擦冲突频发的厦金海域,成为演绎两岸关系缓和、两岸同胞交往的“风向标”。

三、开辟方便两岸人员往来的便捷通道。

一是厦金“小三通”实现规范化运营。厦金之间于2001年1月2日开通“小三通”,到2008年7月累计运载旅客2847578人次。台商、金胞和祖国大陆赴金门、澎湖游客是“小三通”的主要客源。为方便乘客,台湾航空公司增开岛内各航点往返金门的航班,厦门机场推出厦金海空联运一条龙服务,邮政部门开通“两门航线包裹”业务,轮船公司将每天航班增加到20班次。

二是厦门成为两岸节日和周末包机航点之一。厦门国际机场在台胞入出境历年累计达到378万人次的基础上,2006年被确定为两岸节日包机航点,2008年7月起又增开了周末包机。厦航及台湾复兴、立荣、远东、华信等5家航空公司执飞厦门航点2006年春节包机。双方共飞行14个往返航班,运载旅客4413人。到2008年清明节,厦门航点共运送乘坐节日包机旅客14112人次。厦航在各个节日包机和周末包机航班的载客率都达85%以上,并在台湾旅客参评的两岸包机服务满意评比中获第一名。

三是厦门口岸通关实现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台胞入出祖国大陆的重点口岸和公安部批准的首批台胞落地办证点,厦门口岸坚持不懈地建立健全一整套为台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办证、签注和入出境通关服务体系,受到台胞广泛好评。到2008年7月,已累计接待往来台胞6886823人次。连战、吴伯雄、江丙坤、宋楚瑜、萧万长、钟荣吉及重要工商人士王永庆、张荣发、许胜发、郭台铭、林苍生等先后访问厦门。和平码头建立的“紧急救助通道”,安全快捷运送100多名危急病人回台。

除了人员往来外,厦门到高雄试点直航10余年来稳步发展。1997年4月19日厦高试点直航开通,标志两岸中断近50年的海上船舶往来恢复。到2008年7月,厦门港对高雄港集装箱吞吐量累计300多万标箱,占祖国大陆对台集装箱吞吐量的70%。

四、构建推进两岸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

以厦门的对台区位优势,吸引台湾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是中央设立厦门经济特区的对台战略意图。上世纪70年代,厦台之间有过零星的海上渔民以物易物的民间交易,主要是中药材和酒类。随着厦门经济特区设立,厦台经贸交流快速发展。1984年,第一家台资企业“三德兴公司”在厦门登记注册。到2008年6月,厦门已有台商投资项目3238项,合同利用台资88.3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6.56亿美元。台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出口额占全市出口贸易总额近50%。。1996年6月,江泽民视察厦门时充分肯定:“厦门优势、特色应该体现在对台湾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上,这个作用别的特区不能代替,这个作用随着历史前进会越来越显示出来。”

五、厦门对两岸经贸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凸显。

首先是台商投资区示范辐射作用增强。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及火炬创业园、信息产业园和翔安、同安等五大工业集中区,吸引大批台湾高科技企业入驻。台湾光电四大巨头已有友达、华映、东元三家落户厦门。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势头强劲,并以厦门为总部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服务中心,将投资地域扩大到周边及内陆省份。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1月14日视察海沧台商投资区,充分肯定台商的创业精神和成果,称赞台商投资区的示范辐射作用。

其次是两岸商品流通市场经营效果明显。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全国唯一面对台湾的两岸民间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关税优惠政策,采取简便灵活的经营方式,允许以自然人身份在市场从事交易。目前有两岸商家经营的商铺300多家,销售商品大多源自台湾和金门。中埔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由国家商务部、国台办命名挂牌,是台湾水果销售祖国大陆最主要的中转口岸。2006年4月正式运营以来,已有262家水果经销商入驻,到2008年1月累计进口台湾水果62批次、926吨,其中70%中转销往内地各城市。目前厦门已成为内地最大的台湾水果进口口岸。

再次是两岸经贸交流展会影响力扩大。台交会、投洽会已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全方位多领域广泛交流合作的桥梁,成为祖国大陆独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对台招商引资载体。台交会从对台进口交易会发展到对台进出口交易会,专业特色越来越鲜明。台湾电机电子公会盛赞它是“亚洲第一机电展会”。投洽会从地区贸易招商活动到国家投资贸易展会,再发展到国际投资贸易盛会,内涵越来越丰富,对台湾工商界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越来越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2006年10月在厦门首办,4000多名代表莅会,参展台湾农产品达700多个品种,是迄今两岸规模最大的农业展介会。

四是形成融合两岸同胞感情的交流品牌。以争取台湾民心为主旨,以闽南文化交流为主轴,注重品牌的经营和应用,厦门市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并在品牌带动下形成各项对台民间交流合作持续升温的良好态势。

1.政党交流。2005年8月,厦门市委首开与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交流,以党际交流为平台,成功带动两地立法、文化、科技、卫生、教育、商业、会展、工会、妇女、税务等业界人员互访和业务交流越来越深入广泛,并出现向大台中地区延伸的良好趋势。

2.艺术交流。在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闽南语歌曲比赛和小白鹭民间舞团、爱乐乐团、高甲戏剧团赴台演出及南音、民乐、合唱、书法、绘画等民间艺术广泛交流的基础上,从2007年起举办每年一届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使之成为两岸间独具特色和魅力的综合性大型艺术交流盛会。

3.民俗交流。由海沧区主办的保生慈济文化节,与台湾延续300多年的保生大帝祭祀活动相衔接,产生广泛影响。包括保生大帝信仰、妈祖信仰等民间信仰的交流及姓氏宗亲之间的宗族文化交流活动,体现和突出了浓郁的闽南地域文化特色。

4.体育交流。国际马拉松赛,台湾国际奥委会委员吴经国每届都亲率选手参与;两岸高校赛艇比赛,高校校长率队参加,中央台直播,影响面广;集美海峡两岸龙舟竞赛,吸引许多台湾龙舟队。

5.新闻出版交流。创办了厦门卫视、闽南之声、《台海》杂志、厦门网站等颇具闽南地域文化特色的新闻媒体。厦台间新闻交流活跃,频频对两岸重大事件同步直播。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分别在厦门和台北举办,成为两岸出版界最具影响力的图书交流盛会。

6.青少年和教育交流。闽南文化研习营、闽南文化论坛、“闽南风·海峡情”两岸青少年夏令营、两岸青年联欢节等,已成为深受两岸青少年欢迎的交流品牌。

在多样性、广泛性、民间性交流品牌的带动和影响下,广大台胞通过厦门认同和了解祖国大陆,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自觉融入厦门生活,自愿把子女带到厦门就读,自主在厦门投资兴业。目前在厦门长期居住的台胞约8万人,在厦门就学的台湾学生有1200多人,台胞在厦门购房达10000多套。

(节选自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对台工作》,原载2008年12月20日《厦门日报》)

改革开放30年党的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历届厦门市委清醒地意识到身上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应起的重要作用,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改革发展两手抓,不断开创党的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一、党建工作在各领域全面发展。

市委坚持把新领域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的内容之中,努力做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组建到哪里。截至到2007年12月,全市共有党组织8517个,其中地方党委7个、党组102个、党工委47个、基层党组织8361个。基层党组织中,党委349个,党总支474个,党支部7538个。与1978年相比,基层党组织增加了6739个,其中基层党委增加了282个,党总支增加387个,党支部6075个。这些基层党组织活跃在农村、企业、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基层单位。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厦门市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应对危机等重要工作中,充分显示出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队伍显著壮大。

截至2007年底,全市党员总数132049名,比1978年的27651名增加104398名,增长了477.56%。1978年12月至2007年12月,全市共发展党员74873名,其中女党员29208名。在全市党员中,女党员41347名,占31.31%。在全市党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71485名,占54.14%。行业分布上,机关党员13586名,公有企业党员17082名,事业单位党员19695名,非公有制企业党员17627名,社区党员29632名,农村党员18591名,高校党员11361名,科研院所党员730名,党员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成分多样化的趋势。

三、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

市委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一是不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1)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目前已经形成了由55岁左右、50岁左右、45岁左右的梯次年龄配备;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5人。(2)六个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形成了由50岁左右、45岁左右、40岁左右的梯次年龄配备;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2人。其中,6个区党政正职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有11人,占91.6%;6个区有3名女区长,占50%。(3)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已形成了由55岁左右、45岁左右、40岁左右的梯次年龄配备。二是不断提高干部的实践能力。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选派干部3批次援藏、5批次援宁、4批次援疆、2批次援渝,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派出各类救援队伍12支500多人。仅2002~2007年,副局级干部和一类国有企业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交流任职243人,选派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550人,其中到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的干部93人,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349人,增加了干部阅历,丰富了工作经验。三是不断激活干部选任机制。引入竞争选优机制,自1986年率先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规划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后,还先后4次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9人,竞争上岗选拔共推出309个处级、391个科级领导职务,有2100多名干部参与竞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

四、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30年来,厦门市干部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较好适应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共有党政机关干部12452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933人。一是学历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中,研究生学历657人,占5.3%;大学学历6345人,占51.7%:大专学历4311人,占36.4%。二是年龄形成梯次结构。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中,50岁以下干部10339人,其中35岁以下3543人,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三是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各级党委在人员调整和配备班子中,注重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截止到2007年底,厦门市共有女干部2827名,占干部总数的22.7%,共有党外干部2689名,占干部总数的21.6%,少数民族干部193名。

五、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截止到2007年底,厦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43.32万人,比2002年底翻了一番,是经济特区创办初期1982年1.1万多人的38倍多,每万人(含外来常住人口)拥有人才数1783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才29.27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6万人,本科学历15.35万人,大专学历12.09万人,户籍人口中接受大专教育的占17.50%。人才增长方式也正逐步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人才综合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全市拥有两院院士10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7名,省级优秀专家41名,市拔尖人才147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00余名。人才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留学回国人员有3000名。

(节选自市委组织部《改革开放30年厦门党的建设》,原载2008年12月16日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