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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回顾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设置经济特区的方案,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厦门经济特区。经过一年多的筹备,1981年10月15日,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出口加工区正式破土动工建设。如今,厦门经济特区已经走过了27年的发展历程。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厦门的建设与发展始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与重视。

1984年2月7~9日,邓小平同志亲临厦门经济特区视察,并亲笔题写了“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光辉题词。邓小平同志回京后,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厦门特区地方划得太小,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在他的直接推动下,厦门经济特区从湖里2.5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全岛131平方公里,这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1991年12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出席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十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厦门经济特区是海峡两岸开展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增进海峡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往来。1994年6月22~24日,江泽民再次莅临厦门视察,对厦门经济特区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指出“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不变,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希望经济特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他特别指出“厦门优势、特色应该体现在与台湾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上,这个作用别的特区不能代替,这个作用随着历史前进会越来越显示出来”。这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为厦门经济特区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2006年1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厦门经济特区视察,在海沧台商投资区会见台商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凡是对促进两岸交流和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成为我们党指导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厦门在全国对台工作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独特作用。

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厦门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对厦门的工作始终寄予殷切期望,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工作要求。1995年召开的省第六次党代会把厦门经济特区定位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2001年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2007年省第八次党代会再次明确提出“要继续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要求厦门在全省发展大格局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努力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厦门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田”,其发展历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息息相关,其发展成就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精彩缩影。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底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至1984年初。

厦门和其他经济特区一道,承担着改革开放先行者的历史重任。但当时计划经济的观念和体制的影响还相当深,要抛弃这些旧观念、旧体制,做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很多人在思想上还转不过弯来,在许多问题的认识上还很不一致。办特区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路怎么走、钱从哪里来?大家心里都没底。面对这种状况,市委、市政府和特区管委会首先从解放思想入手,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有效统一了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试办经济特区的认识,明确我国的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与过去由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从而澄清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思想顾虑,增强了试办经济特区的信心和决心。

当时的特区家底很薄,几乎是白手起家。1980年,厦门的生产总值仅6.40亿元、财政总收入仅1.83亿元、外贸进出口额仅1.41亿美元,基础设施条件很差,电灯不明,道路不平,电话不灵,自来水供应要排队,没有一个万吨级泊位。建特区是先盖大楼,还是先搞基础设施?各种看法都有。市委经过多次讨论,决定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办好经济特区的前提条件来抓。一是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城市性质定位为社会主义的海港风景城市,确定了市区围绕厦门港组成一环六片的组团式布局。二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改革,冲破“无债一身轻”的传统观念,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全市性的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特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厦门在全国率先由地方利用科威特政府贷款2100万美元修建高崎国际机场,开创了举外债搞基础设施建设的先例;利用银行贷款迅速启动湖里出口加工区第一期的开发建设,着力推进“五通一平”和建设一批通用厂房;还先后利用世界银行和日本协力基金会等提供的贷款,建设东渡码头二期,建设万门程控电话,建设装机容量7.5万千瓦的燃气电厂和跨海进岛的高压输电线路,建设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高殿水厂一期工程和穿越厦鼓海底的输水管道等。同时,着手引进港资、侨资、外资,创办三资企业,至1983年底,共引进三资企业项目22个,实际利用外资794万美元,特区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在基础设施先行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在特区动工建设的当天,厦门创办了“自费、走读、不包分配”的鹭江职业大学,并根据城市发展定位成立电子学校和旅游学校,在市委党校与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合办外经干部培训班,在厦门大学举办外语和国际会计培训班等,为特区初期培育了一批有知识的专业工人和管理人才。当时6万多成年人走读夜校,成为特区一道特别的风景线。同时,为一批老干部的冤假错案平反昭雪,认真落实侨房政策,迅速清退侨房落实产权,这些举措有力调动了干部积极性,赢得了海外华侨华人的信任,初步树立了厦门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第二阶段从1984年初邓小平视察厦门经济特区至1991年底。

邓小平关于“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题词,给厦门发展以莫大的鼓舞和鞭策。在这一阶段,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厦门几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政策:1984年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并赋予厦门经济特区“发展我国东南部经济,特别是加强对台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任务;198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明确要求把厦门建设成为以工业为主,兼营旅游、商业、房地产的综合性、外向型的经济特区;1988年国务院批准厦门市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厦门把肩负的光荣使命和特区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率先进行了艰辛而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

大力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作用。率先逐步建立健全特区金融体系,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总部设在厦门的中外合资的国际银行;在全国率先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撤销八大工业局,让企业享有发展自主权;率先探索实施财税体制的改革,实行国有企业税利分流改革,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对450家国有企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制改造,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实力和发展活力;率先取消各类票证,改革不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和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率先建立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初步培育形成了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率先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特区外贸体系;率先取消了粮食统一征购任务,放开粮价和农副产品价格,粮油统派购改为向农民随行就市收购,把农业推向市场,也提高了农民收入。厦门勇于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推进了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积极探索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经济特区的窗口和示范作用。198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海沧、杏林为台商投资区,1992年又批准设立集美台商投资区,享受经济特区现行政策待遇;同安县列为沿海经济开发区,使厦门初步形成了在全国仅有的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经济开放格局。厦门灵活运用特区政策,先后设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和免税商场,试办外汇调剂市场,增强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坚持引进外资与国家需要和特区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发挥侨台优势,确立“以台引台、以侨引台、以港引台”的策略,重点引进生产型、技术先进型、出口创汇型“三资”企业,形成了以台为主、侨台并举、侨台联动的招商引资新局面。1984年厦门出现第一次外商投资热潮,1989年成为台商投资热点。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中央的支持下推进“901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虽最终没有建成,但它启动了海沧的开发建设,提升了厦门的对外影响力,推动了台商到大陆投资的热潮,引进了翔鹭化纤、正新橡胶等一批大型台资企业。到1991年底,全市累计签批外资项目1138项,合同外资总额24.9亿美元,其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3.2%,外向型经济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科学确立城市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第一个聘请外国专家编制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成为此后20多年厦门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蓝本。克服建设资金短缺困难,大胆采取“举债搞建设”、鼓励外资参与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有偿使用、以地养城等创新举措,大规模开展交通、通讯、能源和工业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建成我国第一座跨海大桥——厦门大桥,走出“筑巢引凤”一“引凤筑巢”一“共同筑巢引凤”的基础设施建设新路子。城市建设由思明厦港、湖里工业区、筼筜新区、东区、火炬高科技园区到航空城,并由岛内向集美、杏林、海沧呈扇面拓展,城市建成区扩大到42.5平方公里,为加快特区建设构造了良好投资环境。

经过特区初创10年的艰苦创业,厦门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各业综合发展的外向型经济特区,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综合实力名列全国50强第十位,进入全国城市投资环境40优行列。特区建设的丰硕成果,逐步消除了人们在特区建设初期的各种疑虑,“发展是硬道理”被深深镌刻在特区人心中。特区广大干部群众也在改革开放中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得到锻炼,经受考验,树立和发扬“开明、守信、开拓、竞争、奉献”的特区精神。

第三阶段从1991年底江泽民同志出席厦门经济特区建设1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至2006年初。

江泽民在讲话中提出,厦门经济特区要充分利用作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作用,积极推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往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讲话,有力推动厦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事业。1994年2月,中央确定厦门为副省级城市,为厦门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体制优势。在这一阶段,厦门积极应对和有效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通货膨胀、台海危机、“远华”特大走私案、“非典”疫情、强台风特大自然灾害等困难和挑战,在遭遇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前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

坚持以工业为主,以生产型、技术先进型和出口创汇型企业为主的发展导向,引进了柯达、戴尔、太古飞机维修、林德叉车、TDK、ABB等一大批大中型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为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稳定和支撑的积极作用。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培育形成了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工业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日益提高,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分别达到1006亿元、2099亿元和209亿元,比1991年分别增长9.5倍、17倍和21倍,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不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财税、金融、价格、流通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化,实现了财税、外贸、外汇、投资等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形成了比较配套的要素市场。先后实施了两次机构改革,完成区级行政区划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序展开,行政审批大大提速,转变政府职能步伐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建立健全了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工作居全国领先水平。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和公用事业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卫生资源整合取得重大进展。

抓住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大力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特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出口加工区建设,逐步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越办越好,成为我国唯一以促进双向投资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活动,为内地的招商引资发挥了巨大的平台作用,成为国家级的国际交流交往重要窗口。全市吸引外资结构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厦门港口一体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进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厦漳泉龙城市联盟建设加快推进,闽西南五市和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协作不断深化,山海协作、对口帮扶与支援、参与西部大开发都取得了积极成效。成功举办一系列国际性重大文化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拓展与海外的联谊联络工作,厦门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建成一批能源、交通、通讯、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海港、空港、信息港重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现代化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先进的信息通讯网和水电设施配套的投资环境,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完善。城市建设加快向岛外拓展,初步形成了以厦门岛为中心,“一环数片、众星拱月”的城市格局。

坚决贯彻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特区的历史使命,努力办好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积极拓展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厦门与高雄集装箱试点直航、厦金客运直航、厦门航点两岸包机直航成效显著,顺利开办五年期台胞证办证中心和赴金门旅游业务,成为台湾同胞进出祖国大陆的“黄金通道”,成为推进两岸“三通”的前沿平台和重要基地。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等重大涉台活动,开办厦门卫视、闽南之声广播,全面开展与台湾之间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民俗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厦门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前沿平台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充分利用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赋予的立法权,制定实施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普法、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不断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展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安定和谐有序,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先后取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一系列殊荣。

第四阶段是2006年初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厦门并发表重要讲话以来的现阶段。

全市上下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又好又快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努力在思想认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城市建设、对台工作等方面实现新跨越。

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工业为重点,通过工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火炬(翔安)产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环东海域等工业集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致力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友达光电、通士达照明、宸鸿电子、富士康光电等一批高新项目落地投产,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壮大,五缘湾、观音山、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以及环东海域东海科技园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推进,海沧保税港区以及东渡现代物流区等加快建设,金融、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三次产业结构在调整优化升级中形成良性互动,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实现相协调,经济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厦门建设。紧紧围绕“四个加强”、“四个破解”这一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开创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安厦门”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和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努力破解住房难、就医难、就学难、交通难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全民医保体系,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和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居民子女免收学杂费,以及减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城市文化软实力日益增强。创造性地实施“金包银”工程和“移民造福”工程,积极推进符合厦门实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

继续推进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科学谋划并大力推进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和一批重大工程建设,主要有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和观音山、五缘湾、湖边水库、杏林湾、厦门火车站(新站)等重大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福厦铁路、厦深铁路、龙厦铁路和翔安海底隧道、杏林大桥、集美大桥、快速公交(BRT)、环岛干道、海翔大道等重大交通项目,以及港口航道、海沧港区、嵩屿港区和机场三期建设等口岸设施项目,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增强了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在推进这些重大项目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的策略方法,创造性地运用“积极平衡、紧张平衡、就地平衡、综合平衡”的原则和方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力地促进各项建设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实现了投入与产出相协调,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1月14日在视察海沧台商投资区时提出的“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五缘”优势,大力拓展“六求”作为,积极构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平台。进一步办好三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建成厦门国际邮轮中心暨厦金客运码头和五通对台海空联运码头,扎实做好厦金直航、厦门航点包机直航工作。办好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拓展赴金门、澎湖及台湾本岛旅游业务,积极推进两岸交流交往,每月都举办涉台重大活动,对台交流合作精彩纷呈,厦门在发展两岸关系中的桥梁纽带和前沿平台作用更加凸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厦门经济特区今天的辉煌。

(节选自中共厦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厦门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与启示》,原载2008年10月7日《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