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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种植烟草源远流长,从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就已开始。先是自海外引种到闽南,而后推广到闽中、闽西、闽东、闽北,继而由福建向江西、湖广、自江南至江北,迅猛地扩展开来。福建之所以成为国内烟草引种的发祥地之一,与其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关系非常密切。

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介于东经115°50’~120°43’、北纬23°30’~28°22’之间;地处北回归线北侧,太阳辐射量较大,气候温和,日照充足,这是福建自然环境的一大特色。福建年平均气温17~21℃:,无霜期250~336天;由北到南,日平均气温10℃的积温为5000~7000℃,月平均气温20℃:有5~7个月,年日照为1700~2300小时,大大超过烤烟适宜区所要求的温热指标,完全满足烟草生长发育的需要。

福建是亚热带季风盛行区。季风明显,雨量充沛,年降水量1100~2000毫米。季节性分布干湿分明,冬季干燥少雨,南北温差较大;夏季湿润多雨,台风频繁。春夏之交冷暖气流相互交错,霉雨连绵。常年3~6月是雨季,雨量占年降水量的50~60%;这时正值烟株的旺长期和叶片成熟期。充足的水、热条件,有利于烟田肥料的分解,也有利于烟叶营养物质的积累。

福建西北部有闽西、闽中两大山带,平均海拔在1000米以上,是沿海登陆台风和海山水气深入的天然屏障,也能削弱冬季寒流的影响。境内山岭耸峙,丘陵起伏。山地(中山与低山)和丘陵(高丘和低山)约占全省总面积90%以上。丘陵多分布于山地外缘、河谷两岸和沿海地区。福建的平和、沙县、仙游及福鼎等地盛产名晒烟,以及永定、上杭、宁化等地盛产优质烤烟,就因它们大多分布在西部山地丘陵地带。福建的土壤,以中亚热带红壤为主,面积大、分布广、土层厚,肥力中等,十分适合烟草生产。这些特殊的地形环境以及小气候,便是烟草外观特征和烟气质量优良的原因所在。

明万历以来,福建引种烟草的地区、面积和产量,史无明载,唯有莆田人姚旅所著《露书》指出,当时(万历三十九年)福建所出烟草“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出售”。

清朝建立之初,清廷采取“禁海”和迁界政策,福建的烟草种植和烟丝加工销售受到严重阻碍。清朝统一台湾后,康熙皇帝下令开禁,福建社会进入相对稳定发展阶段,烟草种植和烟丝加工才进入繁盛时期。

至乾隆年间统计,烟草种植已达30多个县份。闽西“八邑之膏腴田土,种烟者十居三四”;闽南沿海“烟草之植,耗地十之七八”。漳泉一带,不仅改稻田以栽烟,甚至连大小山麓亦“皆治为垄畦以种烟”(陈琮《烟草谱》),象高数百仞、绵亘百余里的漳南天柱山,亦“皆种烟”(嘉庆《云霄县志》)。所有烟草种植发达地区,农民都以利之大小见趋。如云霄县“俗多种甘蔗、烟草,获利尤多”。平和县“高燥为园,并种麻炱吉贝焉。近或种蔗取浆为糖,亦种烟草以货外者”。龙溪县“邑地瘠卤,恒仰食于他郡……终岁勤劬,犹苦贫。惟种蔗及烟草,其获利倍,故多五谷之地以与之”。仙游县“东乡间种烟叶、花生,获利较赢”。龙岩县“农人注意于(烟草)亩收之利,不专种稻”。上杭县“人情射利,弃本逐末,向皆以良田种烟”。永安县“膏田种烟,利倍于谷,十居其四。国朝充饷后,地效甚灵,烟产独佳,永民多藉此以致厚实”。该县农民为求厚利,“不顾民食,将平洋腴田种蔗栽烟”。南平县“烟草近多莳之,价昂,甚以腴田种艺者”。于是福建烟草种植面积迅速扩大。

烟草种植出现专业化区域随着烟草种植社会化,到了清代前期,闽南形成以石码为中心的乌厚烟产区,闽西形成以永、杭、连为中心的条丝烟产区。专业烟区的出现,反过来推动烟叶生产组织和种植加工技术的进步。永定条丝烟被誉称“烟魁”,定为贡品,就与此有关。清代以来,闽西流行租地农的经营形式。租地农即专门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农业资本家。这些人最初都是“外地流寓”之人,也就是漳泉地区懂得栽种烟盈利之人。他们到闽西各县后,向当地土著农民租用良田或山场,然后雇佣来自四面八方的贫民和畲民。他们“每年数百为群,赤手至各邑”(《南荣集》),从事垦植、栽烟草及其他经济作物,计活受值。这一农业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产生,有力地推动了闽西烟草经济的全面发展。

从事烟草经营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大批涌现明末清初,随着烟草市场的出现,闽省各地均涌现出一大批从事烟草经营的商人和手工业者。一般为前店后坊,作坊大则一二百人,小则几十人,亦有三五人的家庭式作坊。其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作坊一般都省自己的牌号,也有专为大作坊加工的,或加工后转售给大作坊的。由于闽省烟丝销路甚广,故烟丝生产极为兴旺。以永定县为例,清乾隆至嘉庆年间(1736~1820年),仅抚市社前一处,有条丝烟作坊近百家,从业人员达2000余人,日产条丝烟8吨左右。闽人到外省开设烟铺的人也越来越多。康熙年间,就有南靖龟洋总上洋后垄庄应龙父子,在甘肃兰州设店经销水烟丝;漳州人黄继儒亦携妻子儿女7人迁四川岳池县下南街开设商店,经营福建条丝烟。而后闽人到江西瑞金城郊乡村,开办烟厂不下数百处,每厂五六十人。单龙岩适中一地,从清顺治至嘉庆年间,到外省开设烟铺者就有29家。河南之开封,湖北之宜昌,甘肃之兰州,江西之玉山、吉安、庐陵、瑞金,以及台湾诸罗等地,都有福建烟商的足迹。他们既当推销员,又当宣传员,对于提高福建烟叶的知名度作出很大贡献。福建烟丝因此畅销国内外,经久不衰。

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开港初期,福建烟草种植和烟丝加工业仍然十分兴旺。仅永定一县,条丝烟加工作坊达千家以上。同时,福建烟丝开始对外出口。厦门海关在18()5~1881年的贸易报告中,对福建烟丝出口作如下记载:“烟丝、1864年3261担,1865年2747担,1866年5253担,1867年3646担,1868年1642担,(1869年缺载),1870年2288担,45764元(银元,下同),1871年3076担,59609元,1872年328担,61084元,1873年3990担,75163元,1874年2194担,33158元……”(《近代厦门社会经济概况》)。清光绪中期,由于闽北武夷茶的销路遭到外国茶商操纵而年年亏损,人们利用被废弃的茶园栽烟,福建烟草种植因此出现空前未有的繁盛。“城堧山陬,弥望皆是”。永定晒烟种植,多达1300多公顷。据宣统二年(1910年)统计,福建全省晒烟种植达6482公顷,郭柏苍在《闽产录异》中说:“烟叶,各属皆种,下游尤盛,废良田,竭人力,其害甚于罂粟”。

民国以后,随着中国自然经济结构的进一步破坏,中国经济更具买办性和附庸性,福建烟草种植更不平衡。1914年,全省种植晒烟9.2万亩,比清末少了几千亩,而平和一县却扩种至1万亩,增加一倍。1917年,永定烟叶产量保持在3万担左右,其他县多则1万担,少则1000担左右:30年代,全省晒烟种植面积又比20年前扩大一倍,达18.7万亩,而全省产烟区只剩平和、龙溪、福鼎、沙县、永定、建瓯、闽清、上杭等县。1948年,全省烟叶产量增至36129吨,为民国时期的最高产量。

烟叶种植发展不平衡,烟丝生产也受其影响。民国初,各区烟丝生产十分繁荣,如民国14年(1925年),仅有上百户人家的永定湖雷罗陂,年产烟丝达6000~7000箱(187.5~218.75吨);永定全县年出口条丝烟5~6万箱(1562.5~1875吨);上杭县有制丝作坊55家,年产烟丝5000吨左右。民国25年(1936年),永定条丝烟输出量仅为500吨,其他地区也大大减少,如福州烟丝产量为485吨(8500担),民国35年只剩下109.05吨(2121担)。

民国以来,由于帝国主义列强加紧对中国经济侵略,福建烟草行业受到洋烟严重冲击。外国的烟草公司相继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争夺烟草市场。如设在伦敦的英美烟草总公司,此时也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专门负责华南各省卷烟业务的颐中烟草公司在上海设立总公司,在虹口、浦东建立两个卷烟厂,在其他城市也开设分公司,就地与华商订立代理推销契约。

20~30年代,英美烟草公司还在闽北各地设立代理行、经销店。民国11年(1922年),刘裕昌在顺昌洋口开设英美烟草公司代理行。民国12年,建瓯“仁民”洋烟店专门经销英美烟草公司产品。此外,在南平、崇安、邵武等地,也都有英美烟草公司的经销点。颐中烟草公司在福州的各代销商,也沿闽江进入各县。

自洋烟输入以来,福建各地烟丝销售量逐步下降。民国初年,永定县每年出产条丝烟尚维持在1800吨左右,到民国25年(1936年),其年产量仅有500吨左右。抗日战争胜利后,英美等国烟草公司所生产的“老刀”、“哈德门”、“摩力士”、“骆驼”等牌号卷烟,充斥国内烟草市场,并大量向闽西各县倾销。闽西条丝烟市场进--步受到冲击,销量大减,烟厂纷纷倒闭。至1949年,闽西全区晒烟种植仅剩下623.27公顷,总产干烟574吨。

此外,福建各地的卷烟业也大受冲击。如民国31年(1942年)后,龙岩合股经营的卷烟厂和家庭作坊式小烟厂总计数十家,重要的有三友工业社、南方卷烟厂、新兴烟厂、华成烟厂等。抗战胜利后,各种外国卷烟先后向该区倾销,特别是美国生产的“茉莉牌”、“骆驼牌”、“苹果牌”、“杜鲁门牌”等各式卷烟大量倾销,使龙岩卷烟大受冲击,许多小厂关闭,即使较大的烟厂也难以维持,而纷纷收盘停业。

其次,军阀割据,流通梗阻,也使福建烟草行业遭受严重损害。清至民国初期,永定条丝烟多销往全国各地和南洋一带。由于军阀割据,战争频繁,运销时常受阻,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沿海失守,港口被封,永定烟丝外销之路断绝,损失甚多。

诚然,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福建烟草行业举步维艰,但是,从事烟草种植、加工经营的广大民众,为了维护民族经济,振兴民族烟草行业,仍在奋力抗争,以求得生存与发展。

早在清末,闽西有识之士就提出学习卷烟制造技术,自行办厂“以挽利权,而保民生”的主张。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广西就读的永定籍学生林觐光自费留学日本,学习卷烟实业,并随带福建、广东、广西等烟叶前往试验,学成后购置卷烟机械回国发展卷烟工业。同年,福建议员何成浩申文购买纸烟机两副,福建机制卷烟由此始。

民国26年(1937年),龙岩县陈应志等人率先创办三友工业社,从江西信丰、广东南雄等地采购烟叶,制成卷烟上市,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嗣后,龙岩地区民族卷烟制造业迅速发展。到1944年,龙岩地区有卷烟厂10家,生产“三九”、“飞鸟”、“快车”、“大众”等牌号,年产卷烟1500箱(每箱5万支)。

永定烟农鉴于卷烟日渐普及,烟丝日见衰落的前景,决心进行烟叶品种改良,以适应市场需要。民国32~33年,在南京任职的永定籍科技人员卢衍豪,把美国烤烟品种“特字400号”引入永定试种,只因缺乏烤房设施和烤烘技术而未获成功。1947年,又一永定籍烟商卢屏民,从贵州省贵定县再次把烤烟种子引来家乡坎市浮山垦荒试种,同样,因缺乏烘烤设备和技术而告失败。卢屏民并不因此丧失信心,翌年又分别从云南昆明、贵州贵定引进“大金元”、“小金元”等烤烟种子,经精心种植、精心烘烤,终于获得成功,开闽西乃至福建省烤烟生产之先河。1949年,永定烤烟种植面积为0.26公倾,尽管数量不多,但仍不失为福建烟草经济发展史上的转折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烟草经济开始新的发展时期。首先,国家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接管英美烟草公司所属颐中烟草公司的在华财产。接着,成立福建专卖事业公司,全省开始实行卷烟专卖,对卷烟供、产、销实行整顿,逐步限制和取缔手工卷烟的制造和贩卖活动。1955年5月,福建省对私营卷烟零售商进行全面安排和改造,并对卷烟实行包销政策,把卷烟的生产和销售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使之得到稳定发展。1957年全省晒烟总产量达5500吨,接近于1950年的2倍;烤烟种植面积也由1950年的5.33公顷,扩大到1533公顷,总产量达1356吨。

1958年以后,晒烟生产下降,1960年,全省仅产晒烟2010吨,收购1025吨。1970年,全省晒烟种植仅1800公顷,产量1850吨,国家收购1060吨。此后,直至1982年,全省晒烟种植面积年均不足2000公顷。

在此期间,烤烟生产因得到各级政府大力扶持,开始迅速发展。1960年,全省种植烤烟4667公顷,总产量为2500吨。1963年,国家对烤烟生产实行粮食和肥料奖售政策,调动了烟农生产积极性,是年种植面积达3333公顷左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烤烟收购政策不稳定,全省种植面积徘徊在2667~4000公顷之间。1970年后,福建省在云霄、平和、漳浦以及永定、上杭等低海拔和温光资源丰富地区,大力推广烟、稻三熟耕作制,较好地解决了粮烟种植矛盾,烤烟生产出现新转机。1971年,全省烤烟种植面积达到6667公顷。1972年以后,三明地区的宁化、清流、永安等县(市)亦试种烤烟获得成功,全省烤烟种植面积跃上1万公顷。1978年后,农村先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实行新的奖售政策,提高烟叶价格,加上规定烟草税利大部分留归地方,从此大大促进烤烟生产的发展。1982年,全省种植面积突破23333公顷,收购烟叶30075吨。但是,因为这年,全国烟叶获大丰收,故烟叶产大于销,市场大量积压。1983年,福建省政府要求严格控制烤烟种植面积,取消奖售化肥和补助粮的政策,当年全省烤烟种植面积下降到15730公顷,收购5325吨。

烟草作为特殊的消费品,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垄断经营、计划调控、集中管理。1984年1月1日,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正式成立。从此,福建烟草经营进入一个新的繁荣发展阶段。从1984年至1993年的短短10年间,烟叶生产增长了1.87倍;工业产值增长8.48倍,固定资产原值增长22.3倍;工商税利增长9.17倍。全省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连续大幅度递增,1993年总额突破15亿元大关,为福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后,全省烟草系统共设9个地(市)专卖局、分公司、61个县(市)专卖局、公司,下属5家卷烟厂和1家中美合作卷烟厂(1988年改合资企业)。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全省烟草行业的农工商、产供销、人财物以及内外贸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全面经营。在管理上充分发挥专卖机关“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功能,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专卖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取得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和行业外广大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一手抓市场整顿和违章违法案件的查处,维护专卖法规的尊严,保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各级烟草部门积极协调工商、公安、交通、边防、海关、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打击卷烟走私、假烟制售和非法贩运、批发活动,稳定全省卷烟市场秩序,保证烟草生产和经营的健康发展。

福建是卷烟走私高发地区之一。特别是1991年前后,走私卷烟充斥沿海市场,并大量向内地扩散,严重影响地产卷烟的生产和销售。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烟草部门与各执法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开展“海上抓、岸上堵、路上查、市场管”,1984~1993年全省先后查处卷烟走私贩私案件13466起,没收各种走私卷烟70余万件(每件50条),价值10余亿元,迫使卷烟走私活动有所收敛。福建也是制销假冒卷烟和手工卷烟严重的地区之一,一些乡村先后办起地下机械卷烟厂,形成严密的地下产销网络,严重冲击卷烟市场,危害消费者的健康。烟草专卖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紧密配合工商、检察、公安、技术监督、税务部门,对制售假烟活动不停地进行打击,有的县还专门成立整治假烟办公室,派出工作队深入重点乡社整治。先后取缔地下卷烟厂(场)953家,查处销售假冒卷烟、手工卷烟案件6492起,收缴各种卷烟机械400多台(套),没收、烧毁假冒卷烟10余万件,没收大量烟丝(束)、商标纸、滤嘴棒等原辅材料。经过努力,全省公开的卷烟自由批发市场已全部关闭,转入地下批发的也因货源限制,逐步萎缩。10年来,烟草系统在案件查处中的罚没款、收卷烟变价款、收购卷烟差价款共达2.4276亿元。

1993年,福建烟草科教机构重点进行以科学技术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应用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同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力求科教与生产的紧密结合。烟草种植方面,推行“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的生产技术措施,加强品种审定,建立健全种子管理制度和良种繁育体系,普及生产规范化技术措施(包括培育壮苗、合理密植、科学施肥、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同时,学习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烟叶生产技术及开发优质烟叶的经验,围绕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

在烟草公司组建初期,卷烟的生产经营条件较差,技术装备也十分落后,仅相当于国际40年代的水平。直到1985年,烟草大中型企业的设备还基本是单机操作,人工控制,工作条件差,手工劳动强度大。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在省政府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福建省卷烟工业技术改造规则,组织考察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制造厂家,引进一批具有80年代国际水平的制丝生产线、卷接机组和包装机组,新建扩建一批厂房,通过“六五”和“七五”期间的技术改造,全省卷烟工业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逐步跟上全国发展步伐。1993年,全员实物率达到每人170.9箱,卷烟工人实物率达到每人274.7箱,分别比1984年增加29.9箱和54.7箱。单箱物耗下降,1990年每箱耗烟叶48.0公斤,比1984年下降9.6公斤。

为改变福建卷烟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和单箱税利低、效益差的状况,福建省烟草公司重点抓发展嘴烟生产和甲乙级烟生产,产品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十年来,嘴烟和甲乙级烟产量所占总产量的比重迅速上升,1993年分别达到77.50%和90.00%,比1984年分别上升了60.81百分点和18.75个百分点,产品向高档化、系列化、礼品化、多类型和省牌号发展。嘴烟和甲乙级烟增加,主要品种如友谊、乘风等出现多规格、不同包装的系列产品。增加混合型、外香型等类型卷烟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卷烟单箱税利1993年达到1220元,比1983年的431.55元增加了788.45元。

产品的配方,过去福建一直采用横向配方方法,烟叶等级同卷烟等级一一对应,卷烟产品风格延续浅颜色、低浓度,致使烟叶资源不能合理利用,卷烟焦油含量居高不下。从1988年开始,对配方进行改进,从烟叶资源出发,扩大成熟度好的中上部烟叶使用比重,改进加香加料技术,采用新工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了质量,并研制开发出一批深受国内外市场欢迎的卷烟新产品。福建先后有4个产品(富健、乘风、鼓浪屿、金五福)获全国烟草行业优质产品奖,有13个产品获省优质产品奖,名优产品生产占总产量的80%。福建卷烟以其质优价好走俏全省,并逐步走向全国。

为了及时了解和反馈市场信息,及时沟通各地市情和产销情况,以便为烟厂合理安排生产和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全省各级烟草公司、烟厂均设有商情信息机构。储运方面除增加库存面积外,并使用现代化设施,如空调机、去湿机、风幕、烘箱、干湿度计等,通过建立和健全仓库管理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事故的发生。

为了改变烟草行业人才匮乏的矛盾,成立福建省烟草培训中心,并在厦门、龙岩两地设立烟草技工学校,在永定开办烟草职业中专班,形成教育培训系统。同时,通过多渠道培养人才,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截至1993年,全体干部职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97%,中专文化程度的占7.78%,高级职称人员53人,中级职称人员547人。全省烟草系统成立省烟草学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职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

十年来,福建省烟草公司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为了提高烟草的产量和质量,纠正不顾烟草专卖政策、不讲效益、盲目发展烟叶生产的观点,执行“稳定面积、改良品种、主攻质量、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方针。福建省烟草公司制定《福建烟叶收购规程》,下达烟叶收购计划和烟叶种植面积控制指标,遏制盲目扩大烟叶种植面积的现象。

从1989年起,烟叶收购推行一证一卡三定制度,做到定点、定时、定量收购,加强检查监督,保证收购的等级质量。1993年,全省共收购烟叶9万吨,其中,上中等烟叶占90%以上,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

福建省烟草公司在认真贯彻国家局“限产、压库、促销”方针,对各烟厂月份产量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控,按照产品适销对路、销售利润等原则,对地产烟牌号逐一排队,确定各个牌号的生产。全省1993年生产甲级烟36.31万箱,占总产量的49.1%,生产嘴烟59.88万箱,占总产量的78.62%。单此一项,全年共增利9930万元,全省平均单箱效益达1278元,。龙岩卷烟厂部优产品富健,共生产15.3万箱,增利3600万元。经过调整,1993年全省主要产品中畅销品24个,占94.23%,库存量同比下降33.65%。

建立健全烟草商业批发机构,全省设立726个代批点、85716个零售点,形成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围绕市场、价格和品种进行调控。省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适销对路为前提”的方针,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在流通环节上加强宏观调控:一是把稳定价格摆在首位,保证市场启动,促进产销良性循环;二是加强调供调控;三是成立系统内卷烟批发交易中心;四是实现全省烟工业企业厂、站合一体制;五是采取措施解决正常利润转移问题;六是坚持二级批发面向全国、三级批发面向全省、零售区内放开的原则;七是落实责任制,严格实行利润率、利润总额的考核。

省公司通过协调产销、改变投放策略等措施,使全省卷烟市场形成以地产烟为主体、省外烟为辅助的格局,促进开放和统一的卷烟大市场的形成。1983年,全省销售卷烟42.41万箱,1993年销售86.04万箱,增长1.02倍。1983年,全省甲乙级烟和嘴烟销量分别占总销量的71.05%和14.97%,1993年分别提高到98%和76%。

1985年,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成立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福建分公司。几年来,进出口分公司积极经营寄售烟、国产旅游烟,以满足外宾、台胞、港澳同胞和侨属的需要。同时开展烟叶出口业务。1986年后,分别在上杭县和三明市建立出口烤烟基地,开始烟叶出口,对外经济合作闯出新路。1988年中美合资华美卷烟有限公司在厦门投产,年产5万箱卷烟,其主要产品金桥牌卷烟畅销国内外。

福建烟草行业积极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增强活力,增添后劲。在计划管理上,实行总量的指令性与品种、等级的指导性相结合;在烟叶及卷烟的分配调拨上,实行计划调拨与产销直接见面相结合,并积极推行卷烟厂与调拨站的管理体制;在卷烟流通中,实行“二级批发面向全国、三级批发面向全省,毗邻地区按传统习惯进行业务往来”的经销形式,鼓励市场竞争;在利益分配上,实行总公司向国家财政进行利润总承包,对下层层承包,并在全系统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在企业内部分配上,根据岗位和工种实行多种形式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在企业领导体制上,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和“企业法”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在价格管理上,实行甲乙级卷烟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价格、丙级以下卷烟及雪茄烟由省级烟草专卖局核定价格的两级管理办法。1988年后,福建逐步放开卷烟市场零售价,取得较好成绩。在此基础上,1991年1月,全面放开卷烟三级批发和零售价格。此外,在科技教育体制、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以及干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很有效的改革,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加强对烟草物资的经营管理,1984年中国烟草物资公司成立后,就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省公司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组织看样订货会,逐步建立比较稳定的供需关系;二是对全省烟用配套材料生产企业进行对比筛选,实行重点扶持的政策;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市场调节物资,改进质量,使其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变动。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自组建以来,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四有”的职工队伍。

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全省烟草行业干部管理开始引入竞争机制,各级烟草公司的现职领导干部逐步实行任期制,对新提拔的各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省局的某些专门工作和研究课题所需干部实行招聘制。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这些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紧迫感、责任心和事业心。此外,成立了全省烟草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下属16个分会,各级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开展艰苦创业的教育,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教育,激励职工确立正确思想信念,推动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在深入持久地抓好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同时,不断地加大治本的份量。1990年初,制定《福建省烟草行业廉政建设规划》,在实施规划中,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定立制度。此外,还注意建立和健全内外监督网络,各级烟草部门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