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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

各级政府对城市供水管理十分重视,1991年以来,先后有建设部、省建委等有关部门制订《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及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城市供水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1994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城市供水条例》,对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维护等都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福建省各城市供水企业均以《条例》为范本,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使供水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水质

全省各城市自来水公司把水质视为企业生命,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1991~1997年期间从未出现水质脱标现象。年供水量亿吨以上的福州、厦门、三明1997年水质综合合格率分别达到99.75%、98.82%、99.98%,均符合建设部的规定要求。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实行公司、厂部、班组三级水质管理,始终坚持出厂水浊度、余氯、细菌和pH值四项指标的控制和考核,并针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不同要求,制定了不同的检测、管理制度。1994年先后投入150多万元,购进色谱质谱连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器、液相色谱器等先进检测仪器,检测能力由51项增加到88项。1994年12月18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计量认证评审,在西区水厂内成立“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福州监测站”,成为建设部统一定点的水质监测中心,并承担福建省的水质监测和管理工作。1995年、1997年曾两次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全国供水行业水质分析质控考核,均获得满分。厦门市自来水公司先后从日本、美国、瑞士等国家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精度检测化验仪器、设备,组建公司中心化验室及相应的检验配套设施,软硬件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1995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考核、审查,通过计量认证,成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员,被授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网厦门监测站。该站可检测项目60项,为厦门市及福建省闽西南地区的自来水水质监测提供规范的服务。泉州第三水厂1995年2月投产前,中心化验室配备了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日本进口的成套设备,坚持三级化验制度,按国家标准对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日分析及全分析,严把制水过程中的各道工序。通过严密检测手段,1997年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8%,其中:浑浊度合格率达98.6%,细菌总数合格率100%,大肠菌群合格率达100%,游离余氯合格率98.7%,国标26项检验合格率96%,达到国家级先进企业标准。三明自来水公司对水质管理亦实行三级管理制度,仪器配备率达100%,水质检测项目35项,对净水剂检测项目26项,纯净水检测项目20项共81项,满足生产及科研工作要求,1997年通过省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评审,成立省级水质监测站。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在取水、制水、送水三大流程中,分别引进美国、法国的先进设备,中心化验室作为水质的检测中心,引进美国具有较高准确度、精密度,能检测“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地面水环境卫生标准”中所要求的40个项目的仪器,如原子吸收仪、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使源水得到较好的处理。出厂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为了彻底解决源水的污染问题,政府投资1.98亿元,从金鸡南渠建设双线直径为1200毫米,总长15公里的引水工程。南平自来水公司于1996年投资20多万元引进先进的NTV-L5浊度仪、清水自动仪和FY-4系列负压加氯机,实现出厂水的浊度、余氯的自动检测,水质检测技术达到全省同行业水平,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04%,1997年达到99.15%,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水价

由于占成本三分之一以上的动力费用提高和制水原材料涨价,1990年后,城市供水企业对水价逐步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一般是: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工商企事业用水合理计价,对用水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管理,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调整种类:1990年以前一般分为生活、工商二种,平均水价0.28元/吨,80年代后期各地陆续把商业水价从生活用水中划出来。90年代开始,先后又把宾馆、酒楼、娱乐性行业从商业水价中划出来。调整幅度:生活水价从1991年平均0.25元/吨,1997年调到0.82元/吨;工业水价从0.31元/吨,调到0.93元/吨;商业性水价从0.33元/吨,调到1.18元/吨;三种水价7年平均调高315%。厦门市自来水水价原分为工业水价与生活水价。80年代后期,把商业用水从生活用水中划分出来,1993年又把宾馆、酒楼、娱乐行业用水从商业用水中划分出来,1996年又把机关、学校等用水从生活用水中分出来。1997年分类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每吨0.60元;工业、基建用水每吨1.10元;商业经营用水每吨1.0元;宾馆、酒楼、娱乐等行业每吨为1.80元。福州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0.546元;工商业用水每吨0.636元;饮食业用水等每吨0.909元。泉州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1.0元;工业、商业用水每吨1.50元;服务行业用水每吨1.80元。三明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0_60元,工业用水每吨0.70元;宾馆等服务行业每吨0.80元。漳州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1.02元,其中含地方附加费0.02元、建设基金0.50元、排水设施0.08元,实际生活水价为0.42元;工业用水每吨1.32元,含地方附加费0.04元、建设基金0.5元、排水设施费0.08元,实际工业水价为0.7元;营业性用水每吨1.63元,含地方附加费0.05元、建设基金0.5元、排水设施费0.08元,实际水价为1.00元。各地自来水价格中,均含各种不同附加费。

厦门、福州、泉州、漳州、三明、南平、莆田、龙岩、宁德、石狮10个城市自来水不同时期平均水价见表3-7。

三、节水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水资源较为丰富,市民节水意识较薄弱,特别是生活用水浪费严重。福州市每年的生活用水达1.2亿万吨,其中被浪费的生活用水占一成以上。节约用水特别是节约生活用水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福建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始于80年代,在福州、厦门、永安等市率先开展。1989年,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制定的《福建省城市节约用水暂行规定》,省建委于1991年4月召开全省节约用水会议,推动节水工作进一步开展。1993年,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福建省城市节水工作十年规划要点和十年工作要点,成立生活、商业用水定额编制领导小组。1993~1997年期间,开展以下工作:各市用水大户列为计划用水户,在每年用水高峰期间下达用水指标,超计划用水收取加价水费。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在设备上安装计量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并规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城市,新建供水工程时,未经上一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制定各城市节水工作规划要点,分阶段实现节水各技术参数目标,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每年提高1%~3%,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逐年降低以及节水量的合理控制;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加大测漏、检漏、堵漏工作的力度,缩小城市供水的产销差;大力宣传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每年的5月15日前后这周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通过各种措施,全省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有很大进展,至1997年,全省有16个城市、7个县已开展节约用水工作。主要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平均达55%。福州、厦门、三明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四、服务

供水企业的社会服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19%年全国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承诺制工作以来,各级领导把优质服务摆在企业年度工作的首要位置。围绕优质服务这个中心,先后推出:“社会服务承诺制”、“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百家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民主评议行风”、“聚民心工程”、“供水满足、用户满意”等各种活动。承诺内容:福州自来水公司从业务接待、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管道维修、查表收费、水质检测、计划停水、计划用水、水表拆换等服务标准、程序和时限,都明确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于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十天内处理完毕。厦门、三明、邵武、建阳等许多供水企业先后推出与福州自来水公司类似的承诺规定。福州自来水公司还组织社会监督员网络,成立包括17个行业52人的社会监督员队伍,每年定期召开两场监督员座谈会,做好意见、建议等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在优质服务中,厦门自来水公司是全省第一家提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供水企业。1997年抄表到户发展8万户,并向市人大承诺三年内完成“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任务。漳州市自来水公司在全省供水行业首先参与110社会联动体制,成立2596316用水服务中心,抽调28名精通业务的中青年组成管道抢修、表后服务、水表维修的三支联动队伍,配备通信、交通工具,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省供水行业出现较大的变化,行风建设得到加强,形成文明服务、规范服务的风范,也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注入生机活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均有较大提高。

五、经营机制

随着改革与发展的形势需要,全省各主要自来水企业对经营管理进行不同改革。

股份制1994年,经福建省体改委批准,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城建系统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该公司在原石狮市自来水公司的基础上,吸纳石狮华友公司、石狮宾馆参股,并向社会募集法人股,前后吸收社会资金1600万元,加上石狮自来水公司资金6500万元,共筹集资金8100万元,用于水厂建设及经营。考虑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情况,在水价定价上,物价部门作了相应的调整。生活、工业、商业用水价格从1994年的0.5元/吨、0.6元/吨、0.6元/吨调为1元/吨、1.3元/吨、1.6元/吨。经过股份制改革,加强了内部经营管理,供水量、水质及经营收入都有明显好转。1994年企业亏损149万元,至1996年,全年供水销售收入1315万元,实现利税484万元,其中利润358万元。

泉州泉南水厂,由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和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进行建设。建设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1.14亿元。泉州自来水公司占总投资的65%,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占总投资35%,投产后由泉州自来水公司经营管理。按合作协议:水厂投产后6年内还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的本息。从第7年开始,盈利部分双方按二八比例分成,香港一方占2成,泉州自来水公司占8成;香港方分成年不足18万美元的,按18万美元计。该水厂以0.7元/吨的水价,卖水给泉州自来水公司,按表计量,由公司统一调度,供给全市。

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9月,厦门市成立自来水集团公司,实行多层次组织结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4个层次15个企业组成。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具有控制能力,即对紧密层企业拥有控制决策权和资产统一管理调配权;对半紧密层企业拥有行政与业务上的指导权、协调资产的使用和调配,充分发挥企业的综合效能;对松散层企业拥有间接调控权。同时通过契约形式,建立起生产、技术、经营、融资、专业化协作等多种联系。集团内部管理采用责权利对称的原则,即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的指令、控制、任务、授权、约束等行为,必须实行责权利对称原则。

企业内部管理改革改革主要内容:在用工制度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在定员、定岗、定任务基础上,本着条件公开、平等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上岗。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制度,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工资组成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等4个工资单元。生产岗位工资按岗位责任、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大要素进行测评,一般分为8~9个岗级;管理岗位按工作责任、工作强度、工作条件三大要素进行综合测评,一般划为10个职级。在集约经营上,创办第三产业,搞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兴办劳动服务公司、供水物资供应公司、供水工程公司、二次供水清洗站、净水剂厂等,变单一的供水为集供水、安装、建设、工贸、服务等多元化的一条龙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