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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供水

1991年以来,福建省把城市公共供水的扩大再生产作为重点支持产业,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在坚持国家和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为主的基础上,采取自愿集资、利用国外贷款、建立地方基金以及自我积累等方式,7年中(1991~1997年)累计完成工程投资额29.52亿。同时,为了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各市采取措施保证供水企业折旧金的足额提取,用于保证安全供水、提高水质、降低能耗、增加供水能力的技术改造,加快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至1997年,全省23个城市建有60个不同规模的供水设施,日供水总能力达408万吨,比1990年16个城市、38个水厂日供水总能力192.3万吨,分别增长43.7%、57.9%、112.2%。通过新建、扩建、技改等有效的措施,全省各市公共供水设施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石狮、龙海、厦门等一些城市还适度超前建设。城区扩大,人口增多,城市和农村供水普及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水厂的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单位自建供水设施从1991年的141.9万吨/日,到1997年发展为198.61万吨/日,增长近40%。

在开源的同时,全省主要供水企业普遍重视节流工作,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订积极有效的节约用水措施,促进节水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福州、厦门、三明等主要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0%以上。由于开源节流并举,缓解了一些城市供水的紧张状况,使全省公共供水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由滞后制约向基本适应转变,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供水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原水、管网水检测、优化调度、自动加药等科技水平都有很大提高。福州、厦门、泉州等新建供水企业广泛运用微机技术,通过采用先进的微波传送技术,对管网水质进行动态监测,提高供水企业的生产和输配调控能力。

为创造城市供水企业良好的经营机制,全省各主要供水企业对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尝试。城市供水水价,以建设部(90)建综字第281号文即《城市公用事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及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物价局统工字(90)307号文即《1990年工业产品不变价》为原则,逐步作了调整。

由于城市供水量不断扩大和饮用水资源污染等原因,一些城市已出现水源紧缺现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意识有待提高,水源的保护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第一节 水源

福建城市供水水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以地表水为主。全省地表水资源总量年均1168亿立方米。其中:闽江流域有574亿立方米,占总量49.1%,是省内12条主要河流水系中最大的一条,它由沙溪、建溪、富屯溪三条支流和闽江干流组成。1996年闽江沿岸建有38个县级以上的自来水厂,日供生活用水225万立方米;闽南诸河水资源有306亿立方米,占总量26.2%,是厦门、泉州、漳州、龙海等地水厂主要的水源地;闽东诸河有161亿立方米,占总量13.8%,是宁德地区各市、县水厂的主要水源地;闽西汀江福建部分有115亿立方米,占总量9.8%;浙赣流入的有12亿立方米,占总量1.0%。龙岩、大田、长汀、连城各水厂均以地下水为水源,将乐、明溪水厂部分采用地下水为水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排污量的增加和随之出现的宏观管理失控,以及流域沿线城市化逐步加快,人口骤增,各地水环境和生态呈逐年恶化趋势。以闽江流域水环境为例:1996年省环保局会同有关地市、部门在闽江全流域33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普遍发现石油类超标。有78.7%的断面水质超过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在干流11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有91%的断面水质超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1996年全流域超标断面比1993年增加55%。1997年,有关部门对全省集水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以上的12条主要水系的100个断面常规监测结果表明,达到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断面占61.7%,比上年提高了5.9%,预测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各水系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亚硝酸盐氮和石油类等6项,其中石油类污染更加突出,因石油类引起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断面占35.9%。

闽江水系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66.6%,比上年提高10%,沙溪污染虽然有所减轻,但仍为主要污染河段,超过Ⅲ类的水质断面达58.4%,整条河流不同程度地受到石油类污染;建溪的水质有较大的改善,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92.6%,比上年提高了32.6%,主要是pH值、石油类污染减轻;闽江干流及富屯溪的水质与上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水口库区南平段的石油类污染较重,富屯溪邵武段枯水期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42倍。

九龙江水系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53.5%,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北溪龙岩段的水质虽有改善,但仍为严重污染河段,超Ⅲ类水质的断面达60%,漳州段水质有所下降,北溪河口段的水质则有所提高;西溪的水质变化不大,基本与上年持平。该水质的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挥发酚和石油类等,个别断面含铅量超标。

闽东沿海诸河包括木兰溪、萩芦溪、交溪、霍童溪、龙江和鳌江等水系。木兰溪水质较差,达到Ⅲ类水质断面仅占14.4%,与上年相比又下降了14.2%;萩芦溪污染有所加重,达Ⅲ类水质断面比上年下降了22.2%;龙江水系最差,污染最重,多种污染物严重超标;交溪、霍童溪、鳌江水质良好,全部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闽南沿海诸河包括晋江、汀江、漳江、东溪4条水系。晋江达Ⅲ类水质断面占73.3%,比上年提高了10%;汀江达Ⅲ类水质断面占50%;漳江与东溪水质变化不大,基本与上年持平。石油类是4条水系的主要污染项目,其次是pH值。

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良好,但部分水源的大肠菌群超标严重。对全省12个城市的饮用水源地的20个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的结果表明:以龙岩、三明、宁德等城市的水质最好,100%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水质标准;福州、厦门、泉州的大肠菌群项目有33%~100%超标,南平、莆田、漳州、永安、邵武、漳平等城市的饮用水源地也分别出现1~3项污染物超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PH值、总磷、生化需氧量、亚硝酸盐氮和大肠菌群等。由于水源污染的原因,泉州西区水厂因晋江金鸡拦河闸引出的北渠低渠的新门排涝渠水源地严重污染,于1996年6月停产;邵武水厂,由于邵武竹浆厂废水排放对其下游水源(富屯溪)的严重污染,也于1997年2月停产,分别择址另建水厂。水源污染日趋严重,引起各级政府关注。根据中共福建省第六届党代会要求,省政府作了全面部署,1995年10月,成立“闽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流域的全面整治,到2000年末水质达到地面水Ⅲ类标准,上游力争达到Ⅱ类标准。沿线水域的各地、市各有关部门,依据《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制订相应规划、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使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为保证完成整治任务,省政府还建立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基金,主要用于流域内重大污染治理项目、重点科技示范工程建设资金贴息,以及专项的科研、监测的费用。基金多方筹措,有偿使用,只贷不拨,滚动发展。

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力地推动全省各地对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水源污染,保护已有的水资源。

第二节 供水

一、公共供水

1991~1997年,福建省城市公共供水,在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采取各项有效政策措施,对发挥社会投资起到积极导向的作用。各地供水企业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步伐。7年期间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厂有厦门高殿水厂、福州西区水厂及城门水厂、三明下洋水厂、泉州第三水厂、漳州第二水厂、莆田第二水厂、石狮第二水厂、龙海翠林水厂等。龙岩、宁德、南平、永安、福清、漳平、邵武、沙县、将乐、大田、顺昌、连城、长汀、明溪、宁化、上杭等市、县137个供水企业,近几年都建成一批大小不同的水厂,公共供水生产能力成倍增长。同时在新扩建工程建设中,新工艺、新技术有了进一步发展与提高;管网敷设日臻完善,大部分城市管网基本形成环状供水,大大提高了供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管道输配水能力与水厂生产能力基本相适应。

(一)水厂建设

1.厦门市自来水总公司从1991年开始,先后向日本、法国贷款28亿日元和5900万法郎,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贷款2.41亿元,并建立自来水建设基金,调高供水增容费和地方财政拨款等,至1997年,共筹集资金折合人民币近10亿元,在岛内外新建扩建水厂6座,新增综合生产能力62万吨/日。1991年动工扩建高殿水厂二期工程,扩建规模为综合生产能力12万吨/日。工程包括日处理12万吨的折板反应平流式沉淀池1座以及其下层的库容10000立方米清水池1座;虹吸双阀池1座;容量400立方米的伞形冲洗水塔1座(内设抽水机组);在原清水泵房增装水泵3套和原水提升泵房1座及机泵,1992年竣工投产,投资5134万元。1991年扩建杏林水厂,其规模为6万吨/日,1993年建成投产,投资2300万元。1991年对集美地区日产5000吨的集美水厂进行改造扩建后,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日,1993年底竣工投产,投资756万元。为解决海沧开发区的用水,由海沧开发区管委会投资9300万元,在杏林水厂东侧新建6万吨/日水厂,1993年动工,后因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停建,1996年复建,1997年9月竣工投产,工程包括日处理1.5万立方米的机械搅拌加速澄清池4座,V型滤池1座;每座容量4000立方米的清水池2座;清水泵房1座和安装3套供水机泵及相应的加药设施。为保证集美北部工业区生产建设用水,1994年于集美天马山又新建6万吨/日天马水厂,1997年5月建成投产,投资7700万元。1995年于高殿水厂的东侧进行三期扩建,其规模为30万吨/日。工程包括日处理15万吨的折板反应平流式沉淀池2座;户内式V型滤池1座;清水池4座,总容量40000立方米;清水泵房1座,内装抽水机泵5套,以及配电设备和加矾、加氨、加氯、加石灰等设施。1997年9月竣工投产,投资2.4亿元。厦门市四面环海,淡水水源匮乏。1991年经国家计委批准,从九龙江北溪引水入厦。首期工程建设日供52万立方米的原水输水工程,于1992年底动工,1995年底竣工投产,总投资5.4亿元。工程包括在九龙江东桥上游建设取水泵站(取水口、吸水井、泵房、变电站、配电设施、机泵和附属设施);开凿直径2米傍山压力隧洞445米,并于隧洞顶建一直径6米高93米的调压水井;从隧洞出口铺设管径2米的焊接钢管,长达39公里,经过杏林、集美海堤输送至岛内高殿水厂的2座调节水池的提升泵站,容量50000立方米。

2.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于1991~1997年间,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引进国外设备贷款,省、市财政拨款,发行债券,收取增容费,企业自筹等渠道,筹集资金近5亿元,新建扩建水厂2座,新增综合生产能力55万吨/日。福州西区水厂,位于福州西门外金牛山麓,占地80.5亩,设计总规模60万吨/日,分三期建设,第一期30万吨/日,第二期15万吨/日。一、二期均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省二建工程公司施工。1990年12月一期工程正式动工,1993年建成投产;二期扩建工程亦于1996年12月动工,将于1998年底投入运行。两期工程共投入资金3.6亿元。该工程利用加拿大政府混合贷款,引进检测仪表、自控装置等先进设备和滤池气水反冲洗等先进工艺。继西区水厂扩建完成之后,又兴建福州城门水厂,该水厂位于市区南门外城门镇浚边村蒋宅乌龙江畔,占地123亩,取水口位于水厂东南角,水源取自乌龙江。该厂由福州自来水公司设计院自行设计,省建二公司施工。工程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第一期10万吨/日于1994年12月动工,1996年12月建成投产,总投资1.4亿元。

3.三明市自来水总公司于1991年前先后建成白沙、列东、富兴堡3个水厂,综合生产能力68.9万吨/日。由于工业、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作为三明水厂重要水源的沙溪河污染日益严重,三明自来水公司自筹资金7000万元,引用东牙溪优质源水,于柴岭山坡建设下洋水厂,占地面积60.5亩,生产能力为10万吨/日,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分别于1993年10月和1997年1月竣工投产,饮用水质大为提高。4.泉州市自来水公司于1993年与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泉南水厂”(即第三水厂),这是省内第一个与外商合作兴建的水厂。总规模为20万吨/日,首期工程为10万吨/日,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设计,省水电工程局及沈阳自来水工程公司等单位承建。取水口设北峰镇北高干渠塔前村。1993年动工,1994年12月建成投入试运行,1995年2月15日正式投产。其中:取水口、一级泵站、加氯、加药车间,二级泵站、变配电室、生产辅助车间等均按两期考虑,一次完成土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首期按10吨/日规模建成。总投资1.14亿元。

5.漳州市第二水厂,在市区东北面桃林新村对面海拔45米的山坡上,占地62.9亩,1992年8月建,为15万吨/日水厂,取水口在芗城区浦南镇鳌浦村。工程分二期进行。第一期规模7.5万吨/日,取水泵房,加氯加药间、清水池、二级泵房、高配间等土建工程按15万吨/日设计施工。总投资10924万元,其中:由西班牙政府提供价值495万美元贷款购买制水先进设备。国内配套资金7708万元。工程在闽江工程局、上海申山市政工程公司。南通太平洋水处理有限公司协建下,经过三年的努力(其间由于贷款设备不按时到位而延误工期一年),于1995年7月正式投产。

6.莆田市第二水厂,位于莆田城厢北磨村,供水水源取自东圳水库,1995年经省计委批准扩建。规模为日供水16万吨,工程一次立项,一次设计,二期施工。每期规模为8万吨/日,总投资7500万元,1996年12月28日破土动工。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设计,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组织施工。一期工程投资4230万元,其中:中资境外武夷公司合作资金2500万元。为保证工程质量,武夷总公司成立莆田二水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从省二建、省七建、省安装公司抽调施工技术骨干进驻工地,突击奋战;工程委托福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市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1998年12月竣工投产。

7.石狮市第二水厂,1988年,石狮撤镇建市,同年建设2.5万吨/日供水工程后,随之进行技改,1993年上半年扩增1万吨/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建市要求,石狮沿海三镇的蚶江、永宁、祥芝相继建设2万吨/日、3万吨/日、4万吨/日的水厂。由于石狮市经济快速发展,供水问题成为制约全市经济腾飞的突出瓶颈。石狮市政府决定兴建20万吨/日的石狮市第二水厂。第二水厂于1992年11月设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设计,全厂占地面积26亩,主厂区23亩,取水口设在金鸡南干渠,1993年9月奠基,1994年6月动工兴建。主体工程由中标单位沈阳自来水工程公司承建,附属工程由石狮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和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96年12月28日正式通水。供水范围达到沿海三镇、黄金海岸度假村、石湖码头。工程投资预算2.72亿元。资金由地方财政拨款、银行贷款,以及募股集资。1994年经省体改委批准改为股份制,并吸纳华友公司、石狮宾馆等投资参股。

8.龙海市翠林水厂,位于榜山镇翠林村漳码公路北侧,占地50亩,设计规模20万吨/日。第一期工程为8万吨/日,取水口距厂区5.2公里北溪引水桥闸上游处,其间原水管道穿越福河港道278米。工程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沈阳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施工。总投资1.43亿元,其中法国政府混合贷款507万美元。1993年动工,1996年6月建成投产,同年向石码地区供水,之后不断拓展供水区域,相继实现向龙海东部地区的海澄、东园、浮宫镇以及中银漳州经济开发区和柴泥地区供水。

9.龙岩市自来水公司于1993年6月至1997年9月间,由市政府统筹城市维护费、市财政管网改造基金、企业自筹等资金1500万元,新建曹溪、东宫2座水厂,扩建改造北门水厂,综合生产能力由1991年的4.5万吨/日增加到9.7万吨/日。

10.宁德市自来水公司1990年供水规模仅1.5万吨/日,1990年在金涵亭坪村筹建第二水厂,工程规模为4万吨/日,分二期进行建设。第一期2万吨/日工程,由宁德地区建筑设计院设计,宁德市建筑公司施工,1992年7月建成投产。第二期2万吨/日工程,由福州市给排水设计院设计,宁德霍童建筑公司施工,1996年5月动工,1997年7月建成投产,两期工程总投资1800万元。为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宁德地区各级政府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1991~1997年期间,先后新扩建福安阳头水厂、宁德第二水厂、屏南第二水厂、霞浦罗汉溪水厂、周宁第三水厂等,供水能力从1990年的7.9万吨/日,提高到1997年23.2万吨/日。

11.南平市自来水公司于1994年3月至1996年4月间,利用政府投资、企业贷款以及自来水增容费收入,投入570万元,先后在城区西门外西门岭下,新建村水厂进行二次扩建。第一次于1994年3月,扩建规模从1.9万吨/日,扩建为3万吨/日;第二次于1996年4月,又从3万吨/日扩建为4万吨/日。

(二)管道敷设

各地在新扩建水厂的同时,结合市政道路建设和旧城改造,对输配水管道敷设和输水管网系统进行改造,加大管道口径,增加敷设长度,提高输水能力,使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管道口径1990年以前,输水管道最大管径为1000毫米(浑水管1200毫米),分别用于三明白沙水厂、福州东南水厂和厦门莲坂、高殿水厂。90年代后,最大管径为2000毫米。厦门水厂,九龙江北溪江东泵房至岛内的输水管道为2000毫米;莆田第二水厂东圳水库管道输水管径为2000毫米;福州西区水厂输水管道管径为1800毫米。据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等地统计资料,1991~1997年期间,9个地市敷设300毫米以上的输配水管道总长514.41公里。其中:300~500毫米计262.97公里,占51%;600~800毫米计143.55公里,占28%;900-1000毫米计39.33公里,占8%;1200毫米以上计68.56公里,占13%。

管道材质90年代以前,福建自来水输配水管道材质多为灰口铸铁管和部分钢筋混凝土管。进入90年代,管道材质又有进一步提高。据福州自来水公司近30年敷设管道的材质分析:70年代福州自来水输配水管道多采用水泥压力管;80年代多采用灰口铸铁管;90年代大部分使用球墨铸铁管。厦门自来水公司1990年以来新扩建水厂敷设输配水管道中,除少数使用钢筋混凝土管外,大部分推广使用球墨铸铁管。北溪引水管道39公里全部使用进口16~18毫米厚度的钢板卷制焊接,管内外加以防腐层。漳州、泉州、石狮等市1991~1997年敷设管道的材质统计:漳州自来水公司敷设的56.1公里输配水管道中,球墨铸铁管为43.7公里,占77.9%,钢筋混凝土管为12.4公里,占22.1%;泉州自来水公司于1993~1994年敷设输配水管道198.3公里中,球墨铸铁管为129.42公里,占65.25%,钢管为44.42公里,占22.4%,其他管材占12.35%;石狮自来水公司敷设输配水管道87.59公里,球墨铸铁管为68.14公里,占77.79%,钢筋混凝土管为19.45公里,占22.21%。

敷设长度1990年,福建省城建系统内城市供水企业100毫米以上口径输配水管道总长2184公里,至1997年发展为3438公里,7年增加1254公里。其中厦门、福州、三明3个自来水公司敷设数量占80%。这一期间敷设管道有二个特点:一是调水、引水管道敷设较为突出。厦门四面环海,淡水匮乏,1992年厦门水厂从九龙江北溪远距离引水至岛内,引水管道长达39公里;福清地处丘陵地带,市内河溪少,水量不丰,且多属单独入海,水资源以降雨补给为主,饮用水源严重缺乏,1994年开始建设由乌龙江大桥西侧调水入融工程,开山挖隧洞18.86公里,调水管道尚在计划中。三明下洋水厂,由于沙溪河水源污染,从东牙溪引水至厂区柴岭山北麓,敷设引水渠洞5.3公里。莆田第二水厂从东圳水库引水至城厢北磨村厂区,敷设引水管道6.2公里。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生产、生活用水量随之发生变化,管网改造的敷设随之增多。南平自来水公司于1991~1995年间,以政府拨款500万元,企业自筹200万元,配合城区改造,对东山路段、新建路段和解放路段等片区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对安丰至市区输水主干管进行改造加固。厦门自来水公司在1994~1996三年中,改造管网长度共50公里,解决16万人口用水,1998年还计划改造23个片区,解决6555户32730人用水。福州自来水公司近几年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对输配水管道进行较大面积的更新改造。

(三)净水工艺

进入90年代,在新扩建大中型公共供水工程建设中,过滤、消毒净水工艺流程有新的突破。投药、加氯、滤池系统、工艺仪表等主要设备,大部分从法国、美国、德国、加拿大、西班牙等国家引进,或以引进设备作为贷款形式,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1.投药、加氯新技术

泉州第三水厂采用美国产的SCC3000XR单因子滚动电流仪,能够准确、及时把水质变化反馈给计量泵,使投药量调整到最佳,既降低药耗,又稳定水质;加氯控制系统,采用美国CapitalControls公司的成套加氯装置。前加氯采用与原水流量成正比例的手动控制方式;后加氯采用以原水流量和滤后余氯综合反馈的复环PID控制系统,确保出厂水余氯达到要求。厦门自来水公司采用计量泵和引进自动加氯设备,以控制投加混凝剂和消毒剂的数量,使水处理均匀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三明自来水公司引进美国石灰投加设备,解决水库水PH值偏低的问题,提高水源pH值。该厂还完善国产配套设备,在省内首家正常投运。石狮水厂选用德国产的隔膜计量泵,自动操作,根据原水量和配水井内水的游动电流值自动控制。

2.节能型的絮凝技术

泉州第三水厂采用建设部1990年公布的“八五”科技成果推荐推广项目——《控制紊流能耗的水力混合絮凝技术》。其主要特点:结合凝聚和絮凝体的成长规律和沉降性能的改善,合理控制和分配能量,提高能量利用率和混凝效率及效果,减少占地面积、降低工程造价,并且按节能降耗目标,在完善必要的处理工艺前提下,力求流程简短,使净水过程的水头损失最小。通过将沉砂、配水絮凝、沉淀等构筑物合理地组合,上道工序的功能为下道工序的运行创造有利条件,发挥综合技术效果和系统工程效益。

3.气水反冲滤池

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石狮、漳州、龙海等新扩建水厂普遍选用法国得利满公司和加拿大蒂森公司产的V型气水反冲滤池。反冲洗为全自动控制,控制参数为冲洗周期和水头损失值,方式为:先气冲、再气水混合冲、最后水冲,冲洗过程中由V型槽射水孔进行表面扫洗,气冲时间3分钟,水冲强度8.98升/秒?平方米,气水混合冲时间3分钟,水冲3分钟,水冲强度8.01升/秒?平方米,排气4分钟后,恢复自动过滤。

4.自动化程度

福州、厦门、三明、泉州、石狮等市新扩建的大中型水厂均设置一整套集散型的计算机仪表监测,自动控制系统(可分散控制集中监控,也可以集中控制集中监测)计算机系统由一个中心控制室和若干个子站组成,对生产运行中的流量变化、出厂压力、源水水位、清水池水位、浑浊度、余氯情况,电流电压、电力负荷、泵房运行情况等进行自动监测和控制,基本上实现遥测、遥控和遥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福州自来水公司还重新组建供水系统的无线遥测、遥讯装置,建成市区管网无线遥测系统,应用计算机开展优化供水调度工作。厦门自来水公司,在运行管理方面,实行微机监控管理,特别是高殿水厂,30万吨/日的生产全过程实行中心控制室的遥控和自动运行管理。三明自来水公司调度室已安装“三遥”,对各制水厂、各加压站的电力负荷、运行方式、出厂压力、管网压力、流量变化进行观测与控制。泉州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使用美国艾伦一布拉德利公司可编程序控制器和美国艾伦一布拉德利公司T60计算机工作站,其软件将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制作成经汉化的直观彩色画面(59幅),使整个系统具有监测和控制功能。在结构上,采用既集中又分散的方式,可实行三级控制,即就地手动控制、各分站PIC控制、中控室集中控制。整个系统采用计算机管理,通过高速通信网络连接总站和分站,完成生产工艺管理、数据处理、报表打印和故障记录等功能。自动化控制系统按工艺流程分为4个分站和1个总站,处理各类输入输出量达869点,在线配有工艺测量仪表60个、电量测量仪表84个,为自动控制系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二、自建设施供水

90年代,由于公共供水规模扩大和工矿企业产品结构及生产规模变更,公共供水发展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以及供水价格问题等,构成省内自建设施供水生产能力有的城市逐年增长,有的则逐年减少。1991~1997年,自备水逐年减少的有福州、南平、漳平等市。福州市1991年单位自备水供水为27万吨/日,1992年降为15.5万吨/日,1995~1997年仅4.4万吨/日;南平市1991年自备水供水为24.7万吨/日,1992年降为20.6万吨/日,1997年仅18.3万吨/日。其间,厦门、龙岩、永安、三明、莆田等市自备水供水却成倍增长。厦门市1991年自备水供水仅0.1万吨/日,至1997年增加到12.7万吨/日;龙岩市1991年自备水供水为13万吨/日,1995~1997年增加到30.1万吨/日;永安市1991~1994年自备水供水为19.5万吨/日,到1997年增加到46.14万吨/日;三明市1991年自备水供水为1.5万吨/日,1995~1997年增加到8.6万吨/日;莆田市自备水供水1991年为2.5万吨/日,1993~1997年增加到5万吨/日。个别城市由于公共供水的水源污染,饮用水水质恶化,造成自备水供水大量增加。建阳市麻阳溪水源1993年开始污染逐年加剧,水质变化,企业单位纷纷自建供水设施,自备水供水单位最多年份达44个。1997年7月,建阳市政府决定在狮子山新建1座水厂,取水口设在崇阳溪。随着公共供水水质的改善,单位自建水设施相应减少,尤其是1997年建阳市政府颁布《建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后,自建水设施由原来的44个单位减少到14个单位。1997年,全省自备水供水量占公共供水量的48.5%。但自建设施供水中,属于工业一级供水比重较多,全省自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198.61万吨/日,饮用水人口只有69.93万人,公共供水综合生产能力408万吨/日,用于生活用水人口430.12万人。

第三节 管理

各级政府对城市供水管理十分重视,1991年以来,先后有建设部、省建委等有关部门制订《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及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城市供水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1994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城市供水条例》,对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维护等都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福建省各城市供水企业均以《条例》为范本,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使供水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水质

全省各城市自来水公司把水质视为企业生命,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1991~1997年期间从未出现水质脱标现象。年供水量亿吨以上的福州、厦门、三明1997年水质综合合格率分别达到99.75%、98.82%、99.98%,均符合建设部的规定要求。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实行公司、厂部、班组三级水质管理,始终坚持出厂水浊度、余氯、细菌和pH值四项指标的控制和考核,并针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不同要求,制定了不同的检测、管理制度。1994年先后投入150多万元,购进色谱质谱连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器、液相色谱器等先进检测仪器,检测能力由51项增加到88项。1994年12月18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计量认证评审,在西区水厂内成立“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福州监测站”,成为建设部统一定点的水质监测中心,并承担福建省的水质监测和管理工作。1995年、1997年曾两次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全国供水行业水质分析质控考核,均获得满分。厦门市自来水公司先后从日本、美国、瑞士等国家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精度检测化验仪器、设备,组建公司中心化验室及相应的检验配套设施,软硬件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1995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考核、审查,通过计量认证,成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员,被授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网厦门监测站。该站可检测项目60项,为厦门市及福建省闽西南地区的自来水水质监测提供规范的服务。泉州第三水厂1995年2月投产前,中心化验室配备了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日本进口的成套设备,坚持三级化验制度,按国家标准对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日分析及全分析,严把制水过程中的各道工序。通过严密检测手段,1997年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8%,其中:浑浊度合格率达98.6%,细菌总数合格率100%,大肠菌群合格率达100%,游离余氯合格率98.7%,国标26项检验合格率96%,达到国家级先进企业标准。三明自来水公司对水质管理亦实行三级管理制度,仪器配备率达100%,水质检测项目35项,对净水剂检测项目26项,纯净水检测项目20项共81项,满足生产及科研工作要求,1997年通过省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评审,成立省级水质监测站。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在取水、制水、送水三大流程中,分别引进美国、法国的先进设备,中心化验室作为水质的检测中心,引进美国具有较高准确度、精密度,能检测“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地面水环境卫生标准”中所要求的40个项目的仪器,如原子吸收仪、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使源水得到较好的处理。出厂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为了彻底解决源水的污染问题,政府投资1.98亿元,从金鸡南渠建设双线直径为1200毫米,总长15公里的引水工程。南平自来水公司于1996年投资20多万元引进先进的NTV-L5浊度仪、清水自动仪和FY-4系列负压加氯机,实现出厂水的浊度、余氯的自动检测,水质检测技术达到全省同行业水平,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04%,1997年达到99.15%,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水价

由于占成本三分之一以上的动力费用提高和制水原材料涨价,1990年后,城市供水企业对水价逐步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一般是: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工商企事业用水合理计价,对用水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管理,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调整种类:1990年以前一般分为生活、工商二种,平均水价0.28元/吨,80年代后期各地陆续把商业水价从生活用水中划出来。90年代开始,先后又把宾馆、酒楼、娱乐性行业从商业水价中划出来。调整幅度:生活水价从1991年平均0.25元/吨,1997年调到0.82元/吨;工业水价从0.31元/吨,调到0.93元/吨;商业性水价从0.33元/吨,调到1.18元/吨;三种水价7年平均调高315%。厦门市自来水水价原分为工业水价与生活水价。80年代后期,把商业用水从生活用水中划分出来,1993年又把宾馆、酒楼、娱乐行业用水从商业用水中划分出来,1996年又把机关、学校等用水从生活用水中分出来。1997年分类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每吨0.60元;工业、基建用水每吨1.10元;商业经营用水每吨1.0元;宾馆、酒楼、娱乐等行业每吨为1.80元。福州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0.546元;工商业用水每吨0.636元;饮食业用水等每吨0.909元。泉州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1.0元;工业、商业用水每吨1.50元;服务行业用水每吨1.80元。三明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0_60元,工业用水每吨0.70元;宾馆等服务行业每吨0.80元。漳州市1997年水价:生活用水每吨1.02元,其中含地方附加费0.02元、建设基金0.50元、排水设施0.08元,实际生活水价为0.42元;工业用水每吨1.32元,含地方附加费0.04元、建设基金0.5元、排水设施费0.08元,实际工业水价为0.7元;营业性用水每吨1.63元,含地方附加费0.05元、建设基金0.5元、排水设施费0.08元,实际水价为1.00元。各地自来水价格中,均含各种不同附加费。

厦门、福州、泉州、漳州、三明、南平、莆田、龙岩、宁德、石狮10个城市自来水不同时期平均水价见表3-7。

三、节水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水资源较为丰富,市民节水意识较薄弱,特别是生活用水浪费严重。福州市每年的生活用水达1.2亿万吨,其中被浪费的生活用水占一成以上。节约用水特别是节约生活用水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福建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始于80年代,在福州、厦门、永安等市率先开展。1989年,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制定的《福建省城市节约用水暂行规定》,省建委于1991年4月召开全省节约用水会议,推动节水工作进一步开展。1993年,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福建省城市节水工作十年规划要点和十年工作要点,成立生活、商业用水定额编制领导小组。1993~1997年期间,开展以下工作:各市用水大户列为计划用水户,在每年用水高峰期间下达用水指标,超计划用水收取加价水费。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在设备上安装计量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并规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城市,新建供水工程时,未经上一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制定各城市节水工作规划要点,分阶段实现节水各技术参数目标,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每年提高1%~3%,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逐年降低以及节水量的合理控制;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加大测漏、检漏、堵漏工作的力度,缩小城市供水的产销差;大力宣传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每年的5月15日前后这周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通过各种措施,全省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有很大进展,至1997年,全省有16个城市、7个县已开展节约用水工作。主要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平均达55%。福州、厦门、三明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四、服务

供水企业的社会服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19%年全国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承诺制工作以来,各级领导把优质服务摆在企业年度工作的首要位置。围绕优质服务这个中心,先后推出:“社会服务承诺制”、“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百家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民主评议行风”、“聚民心工程”、“供水满足、用户满意”等各种活动。承诺内容:福州自来水公司从业务接待、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管道维修、查表收费、水质检测、计划停水、计划用水、水表拆换等服务标准、程序和时限,都明确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于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十天内处理完毕。厦门、三明、邵武、建阳等许多供水企业先后推出与福州自来水公司类似的承诺规定。福州自来水公司还组织社会监督员网络,成立包括17个行业52人的社会监督员队伍,每年定期召开两场监督员座谈会,做好意见、建议等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在优质服务中,厦门自来水公司是全省第一家提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供水企业。1997年抄表到户发展8万户,并向市人大承诺三年内完成“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任务。漳州市自来水公司在全省供水行业首先参与110社会联动体制,成立2596316用水服务中心,抽调28名精通业务的中青年组成管道抢修、表后服务、水表维修的三支联动队伍,配备通信、交通工具,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省供水行业出现较大的变化,行风建设得到加强,形成文明服务、规范服务的风范,也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注入生机活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均有较大提高。

五、经营机制

随着改革与发展的形势需要,全省各主要自来水企业对经营管理进行不同改革。

股份制1994年,经福建省体改委批准,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城建系统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该公司在原石狮市自来水公司的基础上,吸纳石狮华友公司、石狮宾馆参股,并向社会募集法人股,前后吸收社会资金1600万元,加上石狮自来水公司资金6500万元,共筹集资金8100万元,用于水厂建设及经营。考虑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情况,在水价定价上,物价部门作了相应的调整。生活、工业、商业用水价格从1994年的0.5元/吨、0.6元/吨、0.6元/吨调为1元/吨、1.3元/吨、1.6元/吨。经过股份制改革,加强了内部经营管理,供水量、水质及经营收入都有明显好转。1994年企业亏损149万元,至1996年,全年供水销售收入1315万元,实现利税484万元,其中利润358万元。

泉州泉南水厂,由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和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进行建设。建设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1.14亿元。泉州自来水公司占总投资的65%,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占总投资35%,投产后由泉州自来水公司经营管理。按合作协议:水厂投产后6年内还香港南岛发展有限公司的本息。从第7年开始,盈利部分双方按二八比例分成,香港一方占2成,泉州自来水公司占8成;香港方分成年不足18万美元的,按18万美元计。该水厂以0.7元/吨的水价,卖水给泉州自来水公司,按表计量,由公司统一调度,供给全市。

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9月,厦门市成立自来水集团公司,实行多层次组织结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4个层次15个企业组成。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具有控制能力,即对紧密层企业拥有控制决策权和资产统一管理调配权;对半紧密层企业拥有行政与业务上的指导权、协调资产的使用和调配,充分发挥企业的综合效能;对松散层企业拥有间接调控权。同时通过契约形式,建立起生产、技术、经营、融资、专业化协作等多种联系。集团内部管理采用责权利对称的原则,即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的指令、控制、任务、授权、约束等行为,必须实行责权利对称原则。

企业内部管理改革改革主要内容:在用工制度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在定员、定岗、定任务基础上,本着条件公开、平等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上岗。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制度,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工资组成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等4个工资单元。生产岗位工资按岗位责任、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大要素进行测评,一般分为8~9个岗级;管理岗位按工作责任、工作强度、工作条件三大要素进行综合测评,一般划为10个职级。在集约经营上,创办第三产业,搞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兴办劳动服务公司、供水物资供应公司、供水工程公司、二次供水清洗站、净水剂厂等,变单一的供水为集供水、安装、建设、工贸、服务等多元化的一条龙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