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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公元25-220年)

会稽郡东冶县(今福州)人,有入海遭风流移至澶洲(菲律宾群岛的古称)者。

唐龙朔元年(661)

南安县人郑国希卒,葬于菲律宾的礼智省马亚辛。

宋淳化二年(991)

阇婆国(今印尼爪哇)遣使来中国,由福建建溪(今建阳县南部)商人毛旭担任响导和译员。

宋咸平五年(1002)

福建建州(今建瓯县一带)海商周世昌,因遇暴风漂至日本,侨居七年才回国。

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

安南瞿越国王黎恒死后,国中大乱,久无主,后国人共立闽人李公蕴(泉州东石人)为主,创立安南李氏王朝。

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

泉州商人欧阳征定居高丽,后被该国授予左、右拾遗之职。

宋元祐二年(1087)

泉州设立市舶司,正式开港,为当时四大海港之一。

宋元祐四年(1089)

高丽王子遣使寿介等,随泉州商人徐戬由海舶来中国通好。

宋乾道年间(1165~1173)

泉州人王元懋随商船赴占城(越南中南部古国)。他兼通两国语言文字,国王以宾客相待,并招为婿。侨居十年后归国。

宋宝庆元年(1225)

赵汝适在泉州撰《诸蕃志》二卷,上卷志国,下卷志物,详记与泉州有交往的58个国家和地区的交通贸易概况及风土、物产。

宋宝庆元年(1225)

祖籍长乐县的陈日煚(父名谢升卿)在安南建立陈朝,为陈朝第一代国王。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3)

朝廷发兵二万人,舟千艘,自泉州后渚港出发征讨爪哇,失利,有病卒百余人流散勾栏山(今加里曼丹西南端的格兰岛)。

元至正九年(1349))

泉州大舶商汪大渊(南昌人)撰成《岛夷志略》一书,记述南洋诸国情况。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莆田刻工俞良甫和福州刻工陈孟荣、陈伯寿等东渡日本,在博多从事翻刻佛经及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历二十余年。

明洪武四年(1371)

明朝廷实行海禁,限制对外贸易,禁止私商出海,下令“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

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椿私自派人出海贸易牟利。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

太祖朱元璋以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赐琉球。

明永乐三年至宣德八年(1405-1433)

成祖朱棣派三宝太监郑和率舟师七下西洋,多次停泊于长乐太平港侯风,复自闽江口五虎门扬帆出海,有大批闽籍随员留居南洋。

明成化十年(1474)

市舶司从泉州迁至福州。

明成化十三年(1477)

暹罗国派二名使者来华朝贡,其一名叫美亚,原名谢文彬,本汀州商人,因贩盐下海,遇大风飘至暹罗,后任该国岳坤(相当于学士)。

明隆庄元年(1567)

福建巡抚涂泽民奏请开海禁准贩东西洋,朝廷批准开部分海禁。此后海澄月港兴旺。

明万历二十—年(1593)

10月25日,菲律宾华侨潘和五等250人,举行反奴役斗争,杀西班牙驻菲总督及几十名士兵,使西班牙军事远征半途而废。

旅居吕宋的华侨陈振龙(长乐县人),从菲律宾带回番薯种在福州试种成功。后其子陈经纶建议福建巡抚金学曾加以推广。

明万历三十年(1602)

漳州旅日华侨商人欧阳华宇、张吉泉等发起把长崎稻佐乡净土宗悟真寺改为华人的菩提寺,并经官方允许,购卖附近土地,为华侨坟山。

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

西班牙殖民者在吕宋马尼拉的润内屠杀华侨25000多名,海澄籍华侨占十之八。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

从海澄月港驶往马尼拉的中国帆船,全年共有25艘,共载去移民2011人。

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

龙溪县石码人张燮撰成《东西洋考》,共十二卷。是一部研究中外关系史、经济史、海外交通史和华侨史的文献资料。

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

同安县籍华侨苏鸣岗从万凡带领数百名华侨移居原是沼泽地带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开垦,被任命为吧城第一任华人甲必丹。

明天启二年(1622)

荷兰殖民主义者的舰队于10—12月侵犯福建沿海地区,掳掠漳、泉人民1400名,押往被荷兰强占的彭湖岛修建炮垒。工程完毕之后又将他们押往巴达维亚充作奴隶出售。

明崇祯元年(1628)

在日本长崎的漳、泉籍华侨兴建福济寺(初俗称泉州寺,后俗称漳州寺)。翌年,福州籍华侨也集资兴建崇福寺(俗称福州寺)。

明崇祯十二年(1639)

西班牙殖民者在菲律宾各地屠杀华侨22000人,许多福建籍华侨遇害。

清顺治四年(1647)

朝廷颁布的《大清律例》规定:“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贸易,及迁移海岛居住耕作者,俱以通贼论处斩。”

清顺治十—年(1654)

福清县黄蘖山万福寺高僧隐元禅师,带徒弟10人,到日本创立黄蘖宗。

清顺治十七年(1660)

两艘由暹罗华侨新造的大帆船,满载粮食和军需品支援郑成功收复台湾之用。

清顺治十八年(1661)

清廷下诏宣布“迁界令”,大规模迁界,把福州、兴化、泉州、漳州等四府及福宁一州所属十九州县滨海25940顷土地划为界外,迫使大批沿海人民逃到海外谋生。

清康熙元年(1662)

西班牙殖民者于五、六月间借故对马尼拉涧内及各地华侨进行残酷屠杀,死4000余人,不少闽南华侨遇害。

清康熙十二年(1673)

马六甲华人甲必丹郑芳扬(漳州人)创建青云亭,作为华侨办理丧祭及社会活动场所。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

清军攻下台湾后,一些不愿降清的郑军将士均乘船赴小吕宋转至爪哇、马六甲^•处。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

清政府谕令沿海各省,先前所定海禁处分条例尽行废止,准许人民出海经商谋生。

厦门正式设立海关。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

清政府实行“南洋禁航令”,不准商船前往南洋吕宋、噶剌吧等处贸易;又规定“入洋贸易人民,三年之内,准其回籍,康熙五十六年以后私去者不得徇纵入口”。

清雍正四年(1726)

苏禄国(今菲律宾)派泉州籍华侨龚廷彩为正使,率领官员12人,华侨舵工,水手31人,前来中国朝贡,于7月25日抵达泉州湾的日湖港(今蚶江的石湖港)。

清雍正五年(1717)

朝廷命令解除“南洋禁航令”,但仍禁止华侨出入国。

清雍正七年(1729)

旅居巴城的闽侨创立“养济院”,是作养老院的医疗慈善机构,也是南洋华侨最早创办的医疗慈善福利团体。

漳浦人程日炌在吧城居留七年,撰写《噶喇吧纪略》一书。

清乾隆五年(1740)

巴达维亚发生荷兰殖民者屠杀华侨万余人的“红溪惨案”。

清乾隆七年(1742)

荷兰殖民者制造红溪惨案后,曾遣使奉书向清廷谢罪。乾隆帝弘历竟说:“莠民不惜背弃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清乾隆十四年(1749)

龙溪人陈怡老在爪哇经商致富,携眷回乡,被官府逮捕,判发边远充军,财产全部抄没。清乾隆十八年(1753)

晋江县旅居菲律宾的华侨杨大成(原名杨廷魁),任苏禄国副使来中国访问,被官府逮捕并流放黑龙江服苦役。

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

巴城华侨倡办“明诚书院”及“南江书院”。

清乾隆四十年(1775)

清乾隆十五年移居宋卡的海澄县人吴让(阳),被暹罗王郑昭正式任命为宋卡的府尹。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

漳州、泉州、福州、广州、潮州、琼州、宁波旅居越南的华侨在西贡联合成立“七府公所”,兴建“七府武庙”。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

越南阮岳兄弟率领的西山军再次进军嘉定时,因华侨李才帮助阮主组织义道军抵抗,西山军大肆杀害华侨,死者上万,其中有福建华侨。

清乾隆年间(1770-1780)

旅日福建华侨在长崎唐馆内建立“八闽会馆”。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

龙溪县人王大海旅居爪哇十年,将其见闻撰成《海岛逸志》一书。

马六甲福建会馆成立,是马来亚最早的福建同乡社团之一。

清道光元年(1821)

从厦门直航新加坡的第一艘航船于1月18日抵达新加坡。

清道光八年(1826)

新加坡漳泉籍华侨集资兴建恒山亭,为当地最早主持乡侨丧葬祭奠的祠庙,亦是福建华侨聚集议事的场所。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

新加坡福建籍华侨陈笃生(祖籍海澄)捐资七千元智创“平民医院”(后改名“陈笃生医院”),为南洋华侨最早创办的医院。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

一艘法国船首次自厦门运华工180名至非洲波旁岛(即今留尼旺岛)。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

西班牙船“奥肯多”号于6月3日从厦门运走206名“契约华工”,在哈瓦那列格码头登岸。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

7月,“尼门罗号”船装载着100名成人、20名男童,从厦门到达悉尼。这是运到澳大利亚的第一批华工,多为福建人。

清咸丰二年(1852)

美国驻厦门领事布拉得雷的报告说,从1847年到1852年2月,从厦门运往北美洲、澳洲和檀香山的华工共12151人。

清咸丰三年(1853)

外国人口贩子拐骗、掳掠华工的卑劣行径,激起厦门人民的强烈反抗,使外国帝国主义者在头几个月内,无法从厦门运走一个华工。

闽南爆发了大规模的小刀会起义。闽南小刀会是归国华侨和贩洋者发起的反清秘密组织,其领导人半数是新加坡华侨。小刀会起义失败后,许多人逃亡印尼等地。

清咸丰四年(1854)

祖籍永春的新加坡侨商陈金声捐资购地创办“萃英书院”。

清咸丰五年(1855)

西班牙籍传教士苏玛索派福州西门堂神父江郎川把福安教友813人贩卖到法属非洲布尔邦岛去当苦力。

清咸丰九年(1859)

清政府在厦门设立出洋问讯局。

清咸丰十年(1860)

10月24日签订《中英北京条约》,翌日签订《中法北京条约》,允许外国列强来华招工。

是年,清政府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内设有管理侨务的机构。

永春县人林俊等领导农民起义失败后,他的儿子观应、远柔和起义农民姚元泽等一起逃往南洋。

新加坡福建会馆正式成立,陈金钟(祖籍海澄县)为第一任主席。

清咸丰十-年(1861)

旅居仰光的福建华侨集资兴建“观音亭”(庆福宫),为闽侨聚会议事的场所。

清咸丰十二年(1862)

海澄人许泗章因带领华侨开采锡矿、开发拉廊有功,被暹罗国王任命为拉廊府尹,封为侯爵。

清同治五年(1866)

自道光二十七年至同治五年三月,从厦门开往古巴、美国、圭亚那、秘鲁等地的12艘“猪仔船”,共运走契约华工4814名,在途中死亡2122名,死亡率为44%。

清同治七年(1868)

泉州厦防分府出告示严禁贩卖华工,规定“此等拐贩一旦抓获讯实,钉架处死,父兄邻右如知者而不首,一体连坐。”

清同治十年(1871)

暹罗福建华侨兴建顺兴宫于曼谷,在宫内设福建公所。

清同治十三年(1874)

中国与秘鲁签订了保护华工的《中秘会议专条》,这是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保护海外华工的条约。

清光绪六年(1880)

印尼棉兰闽侨创建“福建公司”,后改为福建会馆。

清光绪七年(1881)

新加坡华侨薛有礼(祖籍东山县),创办新加坡第一份华文报纸——《叻报》。

清光绪八年(1882)

新加坡政府在福尔敦广场建立永春籍华侨陈金声铜像,表彰他献金建麦里芝自来水库的功绩。

美国总统阿瑟于5月6日在禁停华工移民十年的排华法案上签字。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种族岐视的联邦法律。

清光绪十—年(1885)

马来亚雪兰莪福建会馆成立。

清光绪十四年(1888)

杨汇溪(海澄人)在菲律宾独资创办《华报》,一年多后改为《岷报》。

清光绪十六年(1890)

新加坡华侨陈金钟(祖籍海澄县),被暹罗国王拉玛四世任命为暹罗驻海峡殖民地钦差大臣兼总领事,并赐封侯爵。

清光绪十九年(1893)

清政府正式宣布解除“禁海令”,允许中国公民自由出入国。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

9月新加坡闽粤华侨富商成立“怡和轩俱乐部”。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

祖籍海澄县的新加坡华侨林文庆、陈齐贤等人在马六甲集资建成马来半岛第一个橡胶种植园。

9月,菲律宾政府将在独立战争中有突出贡献的刘亨赙(南安县人),晋升为准将。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

清政府在厦门成立保商局。

菲律宾闽籍华侨在马尼拉创办华侨公立中西学校。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

法国承包商在福州招募1000名华工去非洲马达加斯加岛。

闽清县华侨黄乃裳在沙捞越诗巫创办“新福州垦区”;第二批垦农535人于3月6日抵达诗巫,并将这一天定为新福州垦区纪念日。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

惠安籍牧师郑聘廷在新加坡创办“星洲阅书报社”。中华民国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民国元年3月1日颁发旌义状。

清光绪三十年(1904)

新加坡同盟会正副会长陈楚楠(厦门人)、张永福出资五万元创办《图南日报》,这是南洋地区宣传民主革命的第一个言论机关。

清光绪三十-年(1905)

旅外华侨集资创办漳厦铁路公司。

4月17日美国政府通过新的排华法。这一仇视中国人民的行动,激起中国人民掀起抵制美货运动。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4月8日,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成立,吴寿珍(诏安人)任第一届总理。

新加坡华侨于6月20日开会,抗议美国政府排华,通过抵制美货决议。

法国人口贩子魏池在福州设立“招0:所”,从闽东各县及浙江温州等地诱骗华工1825人,定于2月17日从马尾上船启航。福州人民得知后引起公愤,请求马江镇海营水师派人,分头策动被拘禁华工逃离虎口,返回原籍。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

同盟会员陈楚楠等人在新加坡创办《中兴日报》,与保皇党人办的《南洋总汇报》展开论战。孙中山常用“南洋小学生”的笔名在该报发表文章,痛斥保皇党的政治主张。

旅居越南的福建华侨谢妈延创办闽漳学校(民国12年改名为福建学校)。

清宣统元年(1909)

清政府颁布一项基于血统主义原则的国籍法。

清宣统二年(1910)

2月,荷印政府颁布了《荷属东印度籍民条例》,规定“在荷兰及其殖民地的人皆为荷兰籍民或臣(属)民”。由于中国和荷印两国法律不同,从此产生了华侨的欢重国籍问题。

清宣统三年(1911)

5月8日,中荷签订《中国在荷兰领殖民地设领条约》,规定土生华侨在印尼按荷兰国籍法,在别国按中国国籍法来处理国籍问题。

10月19日,在福州的归侨黄乃裳率领英华等三书院学生炸弹队员、体育会会员、商团和社会青年700多人,配合革命军光复福州。

11月,在厦门的光复起义中,有56名归侨参加华侨炸弹队。

福建光复,陈嘉庚在新加坡被推为福建保安捐款委员会会长,筹款20多万元支援福建新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

8月,福建暨南局在厦门成立。10月,在福州设立暨南局福州分局,后改为闽侯暨南分局;后又在泉州、漳州相继设立晋江分局和龙溪分局。

仙游教会组织劳力两批共141人,于民国元年(1912)、民国2年(1913)分批到沙捞越诗巫垦荒,建成“兴化芭”。

民国2年(1913)

陈嘉庚于1月26日创办集美小学。

泉州华侨公会成立,泗水归侨蒋报策任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民国3年(1914)

归国华侨以叶青眼为首组织“闽南讨袁军”。

民国4年(1915)

马尼拉市议会通过决议,为了表彰祖籍晋江县的华裔王彬对菲律宾革命的贡献,将华侨聚居的沙克里斯蒂亚街改为“王彬街”,并在街口建立“中菲友谊门”牌坊。

民国7年(1918)

由陈嘉庚委托其胞弟陈敬贤回乡筹办的集美师范和中学,经过一年半的筹划,于3月10日正式开学。

10月6日,北洋政府内务部呈准公布《福建暨南局章程》,这是中国第一部地方性侨务法规。

民国8年(1919)

由陈嘉庚发起创办的新加坡华侨中学,3月21日举行开学典礼。

民国10年(1921)

4月6日,陈嘉庚创办的厦门大学假集美中学新校舍即温楼开学。翌年2月迁至新址上课。

民国12年(1923)

9月6日,陈嘉庚创办的《南洋商报》在新加坡出版。

民国15年(1926)

5月14日,在菲律宾独立战争中的华侨名将刘享赙病逝,享年54岁,菲律宾政府为他举行隆重的国葬仪式,下半旗致哀。

民国16年(1927)

福建侨务委员会在厦门成立,菲律宾华侨戴金华任主任委员。

民国17年(1928)

“五三”济南惨案发生后,陈嘉庚在新加坡组织“山东惨祸筹赈会”。

民国18年(1929)

国民政府颂布国籍法,把在国外定居的中国血统居民及其后裔通称为华侨。

1月,胡文虎在新加坡创办《星洲日报》。

民国19年(1930)

福建籍华侨黄淘白于8月13日被古巴反动派杀害,黄于民国13年(1924)年到古巴,组织全美洲华侨反帝同盟,创办《工农呼声报》,并参加古巴人民社会党。

民国20年(1931)

“九•一八”事变后,海外华侨发动抵制日货,提倡国货运动。永春籍华侨颜子俊在越南组织“救国缩食会”,任会长,踊跃捐献抗日经费。

民国21年(1932)

日本侵略者于1月28日进犯上海,蔡廷锴率领十九路军英勇抵抗,海外华侨闻讯后积极声援。颜子俊以快邮代电严斥国民党反动派媚日卖国罪行。

民国22年(1933)

福建人民革命政府设立侨务委员会。

民国23年(1934)

厦门侨务局于12月成立,江亚醒(荷印归侨,永定人)任局长。

民国26年(1937)

8月15日马来亚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成立。

民国27年(1938)

“菲律宾华侨归国抗日义勇队”,由28名华侨青年(大部分是福建籍华侨)组成,于1月20日回国,2月到达龙岩,被编入新四军二支队,改名为“菲律宾华侨回国随军团”,沈尔七任团长。

来自南洋45个商埠的168名代表,10月10日于新加坡郊区华侨中学礼堂开会,成立“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推举陈嘉庚为主席,庄西言(荷印)、李清泉(菲律宾)为副主席。

陈嘉庚以南侨总会主席名义,于10月20日打电报给汪精卫,痛斥其卖国行径。

国民参政会第二次会议在重庆开幕。陈嘉庚以国民参政员身份,于10月28日自新加坡来电提出“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的十一个字提案,最后获得通过。

本省设立“胡文虎捐建小学百所建筑委员会”到本年止,胡文虎捐资在本省资助建成70余所小学。

5月,厦门沦陷后,厦门侨务局先迁至福州,11月再迁至泉州中山中路办公。

民国28年(1939)

为打破日军封锁,“南侨总会”动员了3192名华侨机工和司机回国参加滇缅公路运输工作,其中闽籍华侨有800多人。

菲律宾华侨劳联会回国慰问团于5月初抵达皖南新四军军部慰问。

民国29年(1940)

永春华侨郑玉书、尤扬祖等发起集资在福建创办华侨兴业公司,由郑玉书任董事长,郑揆一为总经理。

陈嘉庚率领由南洋各地华侨组织派出的52名代表组成的“南洋华侨回国慰劳团”,回国慰劳前线抗日将士,于3月到达重庆,5月底抵达延安,10月6日到达福州。

印尼归国华侨女英雄李林在晋绥抗日根据地山西省平鲁县境英勇杀敌,壮烈牺牲。

10月,福建侨务处在永安成立。

民国30年(1941)

1月7日福建省侨务促进委员会成立。

由陈嘉庚倡议的国立第一侨民师范学校在长汀县创办。

民国31年(1942)

1月8日菲律宾中华商会主席薛芬士、抗敌会主席杨启泰等一批华侨被日本宪兵队拘捕。颜文初等九人于4月中旬被杀害。

2月8日,日军在新加坡登陆,星洲华侨义勇军为保卫新加坡,浴血奋战八天,歼灭了不少日兵。

3月,日军侵占越南,胁迫颜子俊组织“维持会”,颜不为敌诱,乔装成水手,逃离越南回国。

4月26日,在爪哇岛上有五百多名著名华侨因参加抗日活动被囚入日本的集中营内。

5月19日,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队(简称“华支”)在吕宋岛中部的森林里宣告成立,它的正式番号是“菲律宾人民抗日第48(华侨)支队”。

在美国纽约成立美东福建同乡会。

7月25日,福建省华侨团体25个单位组织联合办事处,协助政府进行救侨工作。

民国32年(1943)

7月,胡文虎去日本东京会见日本首相东条英机,陈说日本港督及其财务部长对华侨商人的暴敛。

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2月17日签署废除1882年以来的所有排华法令,允许华人、华裔加入美国籍。

6月29日,东南亚盟军总司令部所属“一三六部队”马来亚区负责人、华侨林谋盛少将(南安人),被日军逮捕受酷刑就义。

民国34年(1945)

11月印尼泗水保卫战中,有许多华侨拿起武器,和印尼人民并肩作战,打击荷兰殖民军。

民国35年(1946)

7月7日,槟榔屿华侨筹赈会在升旗山与鹤山交界的山坡上,树立“槟榔屿华侨抗战机工罹难同胞纪念碑”。

10月27日,新加坡民主同盟组织召开各界华侨大会,宣布成立“促进祖国和平联合会”,陈嘉庚被选为大会主席。

11月8日,福州市海外华侨协合理事长江秀清前往南洋各埠慰问侨胞。

11月15日,福建南侨经济建设公司发起人大会于厦门市商会开幕,会议选出胡文虎、黄重吉、林庆年、王泉笙、薛芬士、王振相、何葆仁等107人为筹备委员

11月21日,《南侨日报》在新加坡创刊。该报董事主席陈嘉庚,社长胡愈之,总理张楚琨(泉州人),督印李铁民(永春人)。

民国36年(1947)

1月1日至4日,印(尼)、荷军在巨港市发生冲突,华侨商业区十余条街道之侨胞财产被抢劫一空,店屋被毁300余间,侨胞被杀害250余人,受伤1000余人,失踪500余人,无家可归者5000余人。

3月26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救济总署厦门办事处华侨复员站办理马来亚联邦及新加坡华侨复员工作,先后遣送9批计5953人。

5月1日至2日,闽海十一县(福州地区)海外华侨协会代表举行会议,成立闽海区海外华侨协会联合会,江秀清任理事长。

5月4日,新任侨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林庆年(新加坡华侨、安溪人),由沪抵厦视察侨务。

6月1日,由侨界人士戴愧生、黄天爵、丘汉平等发起组织的《南侨通讯社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发稿广播。该社在福州设总社,厦门设分社,由吴春鉴任社长

8月9日,旅越闽侨组织监赈团,回国办理赈灾事宜,由“仲恺轮”载赈米575吨运抵厦门。监赈团委负会由颜子俊(永春人)任主任委员。

10月10日,福州海外华侨协会举行成立15周年纪念会。该会主办之《闽侨报》(3日刊)问世。

10月30日至11月3日,省政府召开侨民生产建设会议。

民国37年(1948)

1月10日,厦门市七个华侨团体在侨务局举行联谊会,联电外交部要求向菲律宾政府交涉,抗议实施菲化案。

10月17日,厦门侨务局公布侨委会与教育部制定的“回国升学华侨学生奖学金办法”,专科以上学校侨生每十人选一人,中等学校每二十人选一人。

10月19日,马尼拉华侨捐款四万元作修建闽江堤堰之用。

11月7日,华侨协会厦门分会举行成立典礼。

民国38年(1949)

2月,美国美西福建同乡会创立。

8月17日,福州市解放。本月中共福建省华侨工作委员会成立。

8月31日,陈嘉庚以南侨总会主席名义致电张鼎丞、方毅、叶飞,祝贺省人民政府成立。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委员会在北京召开。陈嘉庚以华侨民主人士首席代表身份出席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17日,厦门解放。

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成立,闽籍归侨庄希泉、李铁民任中侨委副主任,陈嘉庚、许敬诚、王雨亭、庄明理、叶飞等任委员。

10月24日,省军管会派王汉杰等接管国民党政府福建省侨务处和厦门侨务局。

10月25日,厦门华侨服务社成立。

11月18日,由南洋爱国华侨和知识青年以及在香港的青年学生110多人组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文化服务团到达福州。

11月29日,被英国殖民当局迫害驱赶回国的马来亚难侨抵达厦门后,愤怒控诉英国殖民局当局的罪行。

1950年

1月15日,省人民政府公布《侨汇暂行处理办法》及《管理侨汇业务暂行办法》。

2月10日,福州市归国华侨联谊会筹委会成立。

8月4日,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

9月10日,省人民政府制定《优待华侨学生回国就学中小学暂行办法》,通知各地人民政府及各公立学校对回国升学华侨子弟予以照顾。

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成立。

11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

11月9日,厦门中国银行华侨服务部试办侨眷低利小额贷款,帮助侨眷解决因侨汇迟到所产生的困难。

12月11日,中侨委通知福建省侨委:关于战时撤退之缅甸华侨复员问题,请在限期内尽快办理签证返回缅甸。

1951年

4月18日,福州归侨举行抗美援朝集会,讨论通过爱国公约,决定在归侨中开展抗美援朝宣传活动。

5月7日,省文教厅、省侨委联合发出《关于容纳回国华侨学生的指示》。

7月10日,晋江县侨联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决定捐献“晋江华侨号”飞机一架。

11月25日,省人民政府举行招待会,欢迎缅甸、印尼华侨回国观光团。

11月27日,全省侨务工作扩大会议闭幕。会议确定今后工作方针是: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开展增产节约,变消费的侨乡为生产的侨乡;进一步做好归侨难侨安置救济,协助侨生升学,广泛建立华侨服务机构,便利华侨出入境,对侨乡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1952年

7月20日,公私合营福建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选举黄长水为董事长,高磐九为总经理,郭瑞人为副总经理。

8月14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本省难侨和贫苦归侨的处理方案》。

9月19日,福州、泉州成立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办事处,厦门、漳州设立接待站;同时在福州设立福建华侨服务社,协助接待难侨,并办理华侨委托事项及护送侨胞出国。

1953年

1月1日,云霄常山华侨集体农场创办,安置首批难侨147人。

3月5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确定以组织推动侨眷、归侨参加生产为侨务工作的中心任务。

5月15日,中共福建省委提出《关于侨区华侨土地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7月1日,省侨委侨乡报道组成立,开始向中国新闻社提供本省侨乡新闻通讯稿件。

7月16日,常山华侨农场场员80多人奔赴陈岱,支援东山战斗。

8月9日,印尼归侨吴传玉获得第四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第一届国际友谊运动会男子100米仰泳冠军。

9月10日,省侨委成立处理日本归侨小组。

11月5日,印尼华侨回国观光团福建籍团员32人抵达福州。

1954年

2月23日,集美归国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开学。

5月,永春北硿华侨垦殖场创办。

10月23日,中国新闻社福建办事处成立,省侨委侨乡报道组同时撤销。

11月23日,泉州侨联创办华侨子弟补习学校。

12月1日,福建省华侨旅行社正式成立。

1955年

1月8日,全省第一届归侨、侨眷农业生产代表会议在福州召开,全省各县市农业社社长、互助组长、生产能手及列席代表147人出席会议。

1月20日,台湾国民党飞机轰炸福州市南台居民区,死伤居民100余人,烧毁民房4000多间,有85户、300名侨眷、归侨受灾,省侨委拨款6万元救济受灾户。

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

3月10日,全省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会议于3月4日至10日在福州举行。4市、33个县的归侨、侨眷、侨批业、侨办中学、常山农场、侨务机关代表446人出席。

4月22日,我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政府签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

1956年

3月7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华侨增加粮、油、布、糖等统销物资的特殊供应;侨眷婚丧喜庆所需粮食和副食品给予照顾供应。

3月17日,福建省华侨投资辅导委员会成立,尤扬祖副省长兼任主任委员。

3月31日,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加强侨眷工作,防止侨眷外流的指示》。

4月25日,《福建侨乡报》创刊。

5月15日,省教育厅、省侨委发出《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的联合指示》。

5月1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华侨兴办公益事业兴建房屋等的照顾办法》。

6月21日,省教育厅、省侨委联合召开全省侨办中学董事长、校长座谈会。

8月3日,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目前侨务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联合指示》。

8月25日,省委召开第四次侨务扩大会议,侨区各专区、市、县、区的党委副书记、区长和侨务干部170人参加,会议要求全党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积极发展侨乡生产,改善侨眷归侨生活。

8月31日,从1951年起到本月底止,全省已安置5000多名归侨、侨眷。两年多来已有4200多户华侨地主、华侨富农提前改变成份。

9月10日,省侨委、省卫生厅召开全省侨办医院董事长、院长会议。

10月1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与华侨函授部举行成立大会。

10月15日,印尼、缅甸等华侨国庆回国观光团闽籍团员109人回乡参观鹰厦铁路。

10月12日,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正式成立。陈嘉庚当选为主席。

10月17日,新加坡、马来亚联邦二个工商业贸易考察团70余人来闽访问,叶飞省长设宴招待。

11月15日,叶飞省长命令公布《福建省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及荒芜的湖泊、池塘、海滩等实施办法》。

11月28日,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高明轩任筹委会主任委员,陈曲水、林采之、林珠光(永春)、柯朝阳为副主任委员。

1957年

3月25日,漳州华侨服务社新建大楼开业。

4月12日,本省归侨王源兴、尤扬祖、陈嘉庚、洪丝丝、连贯、郭瑞人、高明轩、张楚琨、颜子俊等被国务院任命为中侨委委员。

4月22日,马来亚福建社团联合代表大会在雪兰莪召开,宣告成立马来亚福建社团联合会。

5月17日,厦门华侨旅行服务社新楼(华侨大厦)建成开业。

6月28日,省人委颁布《福建省华侨兴办公益事业奖励优待办法》。

8月2日,国务院《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优待办法》公布后,公私合营的福建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为国营福建省华侨投资公司。

11月4日,省人委发出《关于凭侨汇收入增加物资供应的通知》。

1958年

1月,省侨委召开云霄常山、永春北硿古田嵩溪三个农场场长会议,提出生产大跃进的任务。

5月12日,福州华侨漆布厂(福州华侨塑料厂的前身)开工生产。

6月2日,泉州、晋江、莆田、永春、福清五县侨眷、归侨已投资1056万元办地方工业。7月,省侨委第一届第七次会议召开,提出要在一、二年内把归侨、侨眷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9月10日,省侨联筹委会负责人谴责金门国民党军炮击厦门大学。省侨委、省侨联筹委写信慰问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

12月28日,中侨委、全国侨联联合组织慰问团,慰问福建前线官兵,在厦门举行慰问大会。黄长水团长致慰问词。

1959年

1月25日,中侨委、全国侨联福建前线慰问团在福州举行慰问大会。

2月25日,全国侨联副主席、省侨委副主席颜子俊病逝。

5月12日,厦门华侨博物院建成,陈嘉庚主持开幕式。

8月7〜11日,省侨委二届一次委员扩大会议和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厦门召开。王汉杰当选为省侨联主席。

8月20日,省华侨投资公司投资人代表会议在厦门举行,推选郭瑞人为公司总经理。

9月23日,本省归侨运动员王文教、陈福寿、陈家琰参加第一届全国运动会羽毛球比赛,荣获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冠军。

12月11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归侨举行集会,抗议印度尼西亚当局反华排华

1960年

1月2~7日,福建省侨眷、归侨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在福州召开,到会代表200多人。

1月19日,福建省接待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成立。

3月6日,870名印尼归侨到达厦门市集美镇。厦门市各界群众3000多人在海堤上欢迎。

3月12日,570名印尼归侨到达常山华侨农场。

3月15日,580多名印尼归侨到达北硿华侨茶果场。

9月9日,泉州华侨机砖厂(后改为华侨塑料厂)安置417名印尼归侨。翌日,653名印尼归侨安置到南安雪峰华侨农场。

11月2日,中侨委副主任方方、黄长水视察福州华侨漆布厂。接着又到莆田、晋江、永春、集美、龙海、云霄等地华侨农场视察。。

11月29日,600多名印尼归侨安置到福州北郊华侨农场。

12月1日,华侨大学在泉州创办。第一批新生230多人在集美侨校入学。

印尼政府禁止华文报刊出版发行。

1961年

1月28日,国务院任命廖承志为华侨大学校长。

4月14日,中侨委、人民银行、外贸部、邮电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组织联运华侨和港、澳同胞进口粮食、副食品以及其他物品问题的请示报告》,经国务院批准通知各地执行。

5月21日,中侨委副主任方方、庄希泉、黄长水视察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

7月10日,印尼政府以建源公司“触犯外汇条例,逃漏重税”为理由,先后接管了该公司在三宝垄、雅加达、棉兰和巨港等地的产业。

7月22日,国务院通知撤销“接待和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其事务由有关省(区)、部执行。

8月12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侨联主席陈嘉庚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8岁。

11月,龙溪专区侨联会成立,陈迪当选主席,黄燕钧、林开德、许秀峰为副主席。

1962年

1月25日,晋江专区归侨代表大会于19日至25日在泉州召开,正式成立专区侨联会,选举傅维丹为主席,陈汉泽、陈启紫、李鸠陵、吕敦村为副主席。

2月2日,教育厅、省侨委、团省委联合召开全省归国华侨学生代表座谈会。全省各大中学校归侨学生200多人参加。省委书记林一心、钟民,侯补书记林修德,副省长陈绍宽、高磐九、贺敏学等领导人于除夕夜同归侨学生代表一起欢度佳节。

1月5日〜13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侨务工作会议,检查几年来侨务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关于争取侨汇问题的紧急指示和各项侨务政策,部署本省侨务工作任务。

7月,华侨大学师生从集美侨校搬至泉州东郊的新校舍上课。

12月22日,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增选印尼归侨尤扬祖(永春人)为省政协副主席。

1963年

2月11日,华侨大学在北京设立艺术系。

4月13日,集美学校庆祝建校50周年。中侨委副主任方方、黄长水、庄明理,全国侨联代理主席庄希泉,副主席王源兴、尤扬祖、蚁美厚,省长魏金水等参加庆祝活动。

7月10日,省侨汇派送管理委员会在福州成立。

12月9日,省东南亚学会成立暨1963年年会在厦门举行,讨论了华侨问题的实质,印尼华侨工业的产生和发展等问题。选举陆维特任会长,谢白秋、徐平、韩振华任副会长

12月27日中侨委决定将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交由教育部领导。有关侨务方面的工作,仍由中侨委联系。

1964年

2月20〜23日,永春北硿华侨茶果场举行建场1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香凝寄来贺信,并亲笔画了一幅牡丹、红梅的国画,题写“生产大跃进”,“努力种肥田”的条幅赠给茶果场。省侨委也发去贺词。

8月,国务院任命韦懿为华侨大学副校长。

9月,五百余名福建籍华侨赴京参加国庆15周年观礼。

9月17日,厦门市281名归侨知识青年去广东省英德华侨农场和海南兴隆华侨农场参加劳动生产。

1965年

3月,省侨委召开各专区、市、县侨务科(局)长会议,确定当年的工作任务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为中心,推动侨眷、归侨在三大革命运动中奋勇前进。省侨委还召开8个国营华侨农场党委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讨论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

1966年

1月1日侨汇主管部门决定,取消对华侨投资公司股息的侨汇物资供应优待。

3月3日,省侨委召开历时23天的省侨务系统政治工作座谈会,各华侨农场、工厂、旅行社和学校的负责人参加,中侨委副主任林一心到会讲话。会议提出要突出政治、狠抓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实现人的思想革命化。

5月19日,福建省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成立,许或青任主任。

12月13日,福建省三明市举行盛大集会,欢迎第二批乘光华轮回国的印尼受难华侨,副省长谭政到会讲话。12月17、18两日印尼归侨先后到达宁化泉上华侨农场。

1967年

1月18日,《福建侨乡报》被“福建侨乡报革命造反委员会”接管。

2月20日,印尼回国难侨1000多人到达宁德东湖塘华侨农场。

3月29日,福州市红卫兵、工人、农民、机关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归侨代表一千多人集会,热烈欢迎从印尼回国的41名华侨青少年。革命领导干部刘永生、省军区负责人毛会义讲话。

4月8日,中共中央军委发电通知广州、福建、昆明军区,对41个华侨农场实行军事管

4月20日,中侨委发出通知,从下半年起华侨投资公司停止募股。

5月1日,《福建侨乡报》停刊。

1968年

4月29日,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发出做好接待和安置归国华侨的通知,指出,本年中侨委下达我省安置3000多归国华侨要集中安置在武夷、泉上两个华侨农场。

8月19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

9月19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侨委主任王汉杰被捕,由“军事人民法庭”审判。接着,.制造了一起所谓“美蒋特务集团”的假案。

1969年

3月23日,省革委会通知省属生产自救企业和厦门华侨印刷厂下放。

4月5日,福建省华侨事务委员会、福建省华侨投资公司被撤销,省侨联也停止活动。

8月30日,国务院转发中侨委军代表《关于下放直属学校、企业和接待安置归侨、归侨学生工作的请示报告》。

1970年

3月1日,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被撤销。各地华侨旅行服务社下放归所在县、市管理。

1971年

6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华侨、侨眷出入境审批工作的规定》,对华侨、侨眷出入境适当放宽。这个规定贯彻执行后,本省侨眷、归侨申请和批准出境的人数大量增加。

1972年

10月,周恩来亲自批阅了一封反映“美蒋特务集团”假案、冤案的华侨来信,指示中央组织部、联络部、外交部和国务院办公室联合组织调查组,对这个案件全面调查,要为这个假案、冤案平反,但遭到省革委会某些领导人的抵制。

1973年

7月28日,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华侨学生上山下乡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凡有正当理由要求出国的,应予批准”,“凡愿留在国内的,可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适当安排到工厂、企业、华侨农场或做其他工作。”

1974年

1月3日,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对中国血统的外国籍人入境接待、管理问题的请示报告》。文件规定,各地华侨旅行社同时挂中国旅行社牌子。

1975年

3月20日,省委召开有受迫害同志和专案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贯彻落实周恩来和李先念等人关于落实处理“美蒋特务集团”假案的指示,会后发了文件。

4月11日,菲政府发布总统第370号命令,放宽外侨入籍条件,简化入籍申请手续。

4月17日,柬埔寨民族解放人民武装力量解放金边。19日柬全境解放,大批金边居民被强制迁往农村。许多华侨和华裔非正常死亡。

1976年

1月20日,省革委会批准,将福州华侨塑料厂和东阁华侨农场收归省外事办公室主管。

5月,马来西亚永春联合会会长李延年博士来闽访问,到北硿华侨茶果场参观。

1977年

11月28日至12月20日,福建省派代表出席由外交部主持召开的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会议对我国“文革”时期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严肃、认真检讨,澄清了思想,统一了认识。会议建议成立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建议归侨侨眷较多的省市、自治区和地、县也相应建立侨务办公室。归国华侨联合会组织也应恢复。

1978年

2月1日,省委召开侨务工作会议,廖志高、林一心在会上讲话。《福建日报》发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的社论。

2月2日,《福建日报》发表省委统战部大批判组文章《坚持党的侨务方针政策,清算“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

2月20日,省委召开全省电话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侨务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做好侨务工作。

2月,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举行委员扩大会议。传达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精神,决定恢复侨联正常活动。

4月15日,国务院批准华侨大学复办。

4月17日,全省14个华侨农场、3个华侨工厂全部收归省外事办公室主管。

5月25日,省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成立,与省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6月18日,经省革委会批准,江镜、丰田、白竹湖3个国营农场和诏安四都公社林果场改为国营华侨农场,划归省侨办主管。

6月30日,福建省接待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成立。

7月21日,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复办。

10月23日,华侨大学在泉州复办。

11月29日,省委召开有省、地、市各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平反大会。为在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直接炮制的省统战侨务系统“美蒋特务集团”假案中遭受诬陷、迫害的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1979年

3月28日,省委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讨论侨务工作如何为四化建设服务。

3月29日〜4月3日,全省第二次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在福州举行,大会旨在落实侨务政策,动员归侨侨眷为四化作贡献;大会修改侨联章程,选举产生第二届省侨联委员会。选举王汉杰为省侨联主席。郭瑞人、王宣化、许良枫、柯朝阳、刘成鹏、林望中为副主席。

4月13日,省东南亚学会于4月7日至13日在福州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学术讨论会,提交大会论文有37篇。会议对今后华侨问题的研究提出一些积极性建议。

11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福州部队和中共福建省委联合派出工作组,到厦门市协助处理军队住用华侨房屋问题。

10月10日,省革委会批准福建省华侨塑料企业公司与香港金港有限公司合资开办建侨企业公司,生产热收缩薄膜。

11月25日,福建省接待安置印支难民领导小组成立,原省接待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撤销。

12月23日,宁德地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李希莲任主席。

1980年

1月9日,华侨大学董事会成立。庄希泉任董事长,林一心、连贯、蔡黎、童大林、林默涵、郭瑞人、王宽诚、甘文芳、许东亮、庄明理、王汉杰任副董事长,洪丝丝任秘书长。

1月10日,全国侨乡和侨联工作座谈会于1979年12月26日至1月10日在泉州市召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侨办和22个省、市、区侨联负责人出席会议。林一心、连贯、庄明理、洪丝丝等参加会议,林一心、连贯和省委书记、副省长伍洪祥在会上讲话。会议提出要发挥侨乡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侨资、技术、设备,开展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业务。

3月19日,由华侨捐建的陈嘉庚先生纪念堂在华侨大学内动工兴建。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造价300万元左右。

5月23日,华侨大学华侨史研究室成立,开始征集华侨史料。

9月3日,全国侨联、省侨联代表团6人,由王汉杰任团长、郑瑛任顾问,赴日本参加旅日福建同乡恳亲会第20回大会。

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1月17日,厦门大学海外函授学院开学。

12月16日,省侨办在龙海双弟华侨农场召开全省华侨农场、工厂工作会议,会议介绍了双弟农场东湖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取得晚稻丰收的经验。

12月5日,菲律宾政府颂布总统第109号命令,允许中国公民往菲律宾探亲、旅游。

12月28日,龙岩地区侨联成立,选举张德镕为主席,吴逸汉、胡聚友、游永洲为副主席。

1981年

1月1日,《福建侨乡报》复刊,开始向海外发行。

1月25日,省侨联召开16名归侨知名人士座谈会,热烈拥护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

2月1日,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破坏的厦门华侨博物院,经过一年多的整顿恢复,首次举办了《华侨历史简介》展览。

2月20〜27日,全省侨办主任会议召开,省委书记项南于26日到会讲话,把侨务工作、对台工作和经济工作列为本省三大任务。

4月13日,省侨联召开二届二次全委会议,增选陈仰曾、曾惠英为副主席。

5月19日,福建省华侨历史学会筹备组成立。

6月2~8日,福建省东南亚学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在厦门大学召开,会议着重讨论华侨史的分期、华侨出国的原因、华侨现状,以及他们与祖国和侨居地的关系等问题。

9月15~19日,三明地区首次归侨代表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三明地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印尼归侨关品乐当选为主席,李裕香、钟哲聪为副主席。

11月26~28日,建阳地区第一次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地区侨联第一届委员会,新加坡归侨钱长川当选为主席。

1982年

1月4~8日,全省归侨、侨眷、侨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会议在福州召开,到会代表448人。省侨办主任王汉杰作了题为《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实现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贡献力量》的报告。省委书记项南到会讲话。

3月9日,福鼎制药厂冰片车间失火,泰国归侨、副厂长陈克繁为抢救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省政府批准陈克繁为革命烈士,县委追认陈为中共党员。省侨办、侨联于4月15日联合发出向陈克繁烈士学习的通知。

4月20日,由华侨捐建的福清华侨罐头厂举行竣工投产剪彩典礼。该厂总造价72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22000多平方米,年产罐头5000吨。

5月17日,全国人大五届代表、省政协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侨联副主席尤扬袓在北京逝世。

7月19日。华侨大学举行复办后首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有143人获学士学位。

9月1~4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会议,要求在1982年内全部退还“十年动乱”中被挤占的侨房。

10月8日,福州侨联大厦落成开业。

10月21日,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成立,组长由副省长黄长溪担任,副组长为许良枫、邱建平。

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于2日到8日到福建视察。他说:华侨是一支很大的力量,要让他们为祖国四化建设作贡献。福建要注意做好华侨工作。

1983年

2月7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表彰省劳动模范、人民教师陈学宠同志的通知》。省侨办、省侨联号召全省归侨、侨眷向陈学宠同志学习。

2月27日,本省第一家与华侨合资经营的大型糖厂一清华糖厂举行竣工投产庆典。省委书记、代省长胡平剪彩,省委书记程序讲话。

4月,省委书记项南、省委秘书长张渝民、三明地委书记邓超等领导人到宁化泉上华侨农场看望归侨。

5月1日,位于闽清县坂东公社的黄乃裳纪念馆隆重开幕,新加坡归侨、省政协副主席许显时主持典礼并讲话。

5月20日,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归还胡文虎在福州、厦门的原永安堂和《星光日报》、《星闽日报》由政府代管的房屋财产。

6月11日,省委、省人大常委、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唁电,哀悼廖承志同志逝世。省侨办、省侨联全体工作人员于10日发出唁电,沉痛哀悼廖承志同志逝世。

6月25日,厦门市房管局长陈麟瑞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破坏落实侨房政策被撤销党委副书记、房管局长职务。

9月6~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泉州市召开华侨办学工作会议。决定对捐资办学成绩卓著的侨胞颁发荣誉奖状和奖章。

9月20~25日,全省第三次归侨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到会代表400多人,选举郭瑞人为省侨联主席,陈仰曾、林聿达、郑惠英、许可、颜西岳为副主席。

10月1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若干规定》。

10月21日,厦门市集美镇举行集美学校七十周年纪念大会及陈嘉庚铜像揭幕典礼。

10月23日,全国侨联在华侨大学举行陈嘉庚纪念堂落成典礼。

12月18日,民主柬埔寨主席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率领的民主柬埔寨代表团到福州华侨塑料厂参观。

1984年

1月5~9日,省沿海侨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在南安梅山公社召开。

2月21~25日,省华侨历史学会成立大会暨东南亚学会第四次学术讨论会在厦门市举行。

3月,省华侨投资公司恢复营业。

5月5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侨办主任会议精神,项南作题为《落实统战政策,抓好侨务工作》的讲话。各地、市委书记,各地、市侨办、侨联负责人及31个县(市)委书记、侨办主任参加会议。

6月16日,福建省华侨事务律师事务所成立。

7月,经省政府批准,省侨办、省教育厅颁发《关于华侨捐资办学奖励的实施办法》。

9月10日,福清县举行盛大的中秋节“甲子”灯会,大批华侨、港澳同胞专程回乡观灯。

10月20日,旅日福建同乡第24回恳亲会在福州闽江饭店举行,400多名旅日同乡参加。

10月21日,厦门市集美镇隆重举行陈嘉庚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纪念大会。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全国侨联等单位编辑出版《陈嘉庚》大型纪念画册。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为纪念画册写了“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的题词。

10月23~25日,陈嘉庚学术讨论会在厦门大学举行。

10月29日,莆田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汤锦泉当选为主席。

10月30日,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华侨、港澳同胞可以为国内亲属赠送价值二万元以内的生产设备,关税减半优待。

1985年

4月25日,省政协五届常委第十次会议决定,增补林同春、吴永源、张笃生等7名华侨为政协委员。

4月25~29日,山西省雁北地区、平鲁县、本省闽侯县、集美学校分别集会纪念民族女英雄、归侨李林烈士牺牲45周年。

8月15~17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工作会议。

8月27日,省侨联召开座谈会,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四十周年。许可、王汉杰、郑惠英、张道时、王孙静、郭舜平等在会上发言。

8月29日,省侨联代表团动身赴日本参加第25回旅日福建同乡恳亲大会。

8月,省侨办向全省华侨农场、工厂的教师发慰问信,祝贺第一个教师节,并表彰98名先进工作者。

10月21日,新加坡福建会馆敬立的陈嘉庚铜像于陈嘉庚一百十一岁诞辰时正式揭幕。同时,南侨中学和光华学校分别竖立了李光前和陈六使的铜像。

12月5~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华侨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在厦门市举行,提出要加强立法特别是有关华侨经济的立法,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侨务工作,继续做好检查、督促侨务政策的落实工作。

12月8~12日,全省侨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在甫田市举行。

1986年

3月11日,财政部发出文件,国营华侨农场、工厂从1985年起五年内免征产品税(烟、酒除外)、增值税、营业税、奖金税、所得税、地方各税和农业税。

4月23~28日,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当年2月在浙江省宁波召开的全国落实侨务政策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

4月29日,新加坡客属总会会长卓济民、副会长何吉昌、曾良材率领“新加坡客属人士闽粤友谊观光团”一行37人到本省进行为期8天的参观访问。省委书记陈光毅会见客人。

7月17日,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对华侨农场的经营、管理体制、领导体制以及归、难侨重新调整安置等问题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9月4~8日,省侨办、省侨联在泉州市联合召开全省侨资乡镇企业经验交流会。

9月4日,有80年历史的菲律宾闽商会馆首次组织中国观光考察团,一行29人从马尼拉乘飞机抵达厦门。

9月6日,省侨联赠送给日本京福建同乡会的一条长37米的龙灯,乘《安吉江》轮由厦门港运往日本。

11月20日,省侨办、省侨联召开“纪念归侨烈士李子芳参加长征五十周年座谈会”。李子芳生前战友汤光恢、胞姐李铭淑出席会议。伍洪祥、王直、汪大铭、许或青、李淑铭等发言。

12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原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服务团退休人员自12月起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1987年

1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鼓励华侨捐资办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华侨团体和个人捐资办医实行奖励,比照捐资办学鼓励标准,分别授予金质奖章、银质奖章和荣誉奖状。

2月7日,国务院侨办、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中旅总社直属的福建省中旅社财权下放给地方的通知》。自1987年1月1日起,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及所属厦门、泉州、漳州、石狮、武夷中国旅行社和饭店、车队、服务公司的财权,下放给福建省中旅社,隶属省侨办领导,其财务收支计划,纳入福建省财政预算进行管理。

4月20日,泉州华侨历史学会正式成立,聘请梁披云、吴永源、潘国渠为名誉会长,吕敦村为首届理事会会长。会上还讨论决定成立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筹建委员会。

9月11~14日,福建省华侨历史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在厦门大学举行。

10月30日,在福州市举办的第四届全国侨务.干部培训班举行结业典礼。该班自9月1曰开办以来,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91名学员,听取了20个课题的讲授,探索侨务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1988年

1月13日,集美鳌园被国务院公布列为全国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月22日,“陈嘉庚基金会”在北京成立。由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教授为理事会会长,厦大周绍民教授、北大吴相钰教授为副会长。基金会决定设立陈嘉庚奖。奖励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和医药科学等领域在国内取得突出成就的科技人才。

2月3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黄长溪任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华侨委员会主任,庄南芳为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4月14日,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到曾祖父许玉寰的出生地龙海县角美镇鸿渐村寻根祭祖。

4月16日,联合国难民总署援建的福建省印支难民培训中心在福州开办。

4月30日,福建省第四次归侨代表大会于27日至30日在福州召开。推选郭瑞人为名誉主席,选举王汉杰为主席,颜西岳、陈仰曾、黄广坦、郑惠英、高诚龙为副主席。

5月14日,中华全国华侨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庄希泉在北京逝世。

5月27.日,海关总署发出公告,从6月1日起,归侨、侨眷可接受海外亲友赠送进口10万元以下生产工具和优良种畜、种苗、种禽、种蛋。

5月9日,菲律宾《菲华时报》董事长佘明培(原籍晋江县永宁镇)在马尼拉华人区附近的住处被暗杀。

6月1日,省政协成立“三胞”联谊委员会,由许集美任主任,林梦飞、许良枫、林江任副主任。

6月16日,菲律宾退伍军人总会会长乌甘布上校向王汉杰、王今生等老战士授勋。

8月8日,仰恩学院在泉州成立首届董事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长溪任董事长。

8月24日,晋江县举行集会,纪念菲律宾华侨李清泉诞辰100周年。并在泉州举行李清泉学术讨论会。

9月4日,以理事长张建禄为团长的“泰国福建会馆访闽团”一行11人抵达福州。

12月28日,福建省中国旅行社企业(集团)公司成立大会在福州闽江饭店举行。该公司以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及其直属社店为主体,联合50个有内在经济、技术、业务联系的旅行社店、金融、交通、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

1989年

1月10日,闽西华侨历史学会于龙岩市成立。

1月17日,首届“陈嘉庚奖金”在北京颁发给10位科学家。

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管理规定》。

4月25~28日,由中国华侨历史学会、福建省华侨历史学会、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和新加坡南洋学会联合召开的“战后海外华人变化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厦门鼓浪屿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外学者、专家和关心侨史研究的各方面人士共150多人,提交会议的学术论文共70多篇。

5月11日,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华侨历史学会会长洪丝丝(金门县人)在北京逝世。

12月22日,第四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在北京闭幕,福建籍归侨庄炎林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侨联主席,有8名福建籍归侨当选为副主席。

1990年

1月15日,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福建省侨务工作会议。强调侨务工作是全局性的工作,侨务工作要为华侨服务,为对外开放、经济建设服务。

5月17日,世界福州十邑同乡总会在新加坡召开成立大会,马来西亚社团联合总会会长张晓卿被推举为首任会长。

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办、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给华侨农场以政策支持的请示》。

6月10日,中国致公党代表团、福建分团赴菲,祝贺菲律宾洪门进步党成立六十周年大庆。

8月18日,亚洲晋江社团联合会在香港成立,香港晋江同乡会会长王为谦被推选为第一届会长。

8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9月1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该法自1991年1月1日起实施。

9月8日,福建省华侨历史学会暨东南亚学会1990年年会在厦门举行。

11月1日,华侨大学举行庆祝建校三十周年暨陈嘉庚、廖承志铜像揭幕仪式。

11月5日,“陈嘉庚星”正式命名大会暨1990年度“陈嘉庚奖”第三次颁奖仪式在厦门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