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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五四运动

1919年5月4日,北京大学等13个学校的3000多名学生,在天安门前集会,高呼“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取消二十一条”、“还我青岛”、“拒绝和约签字”等口号,要求严惩卖国贼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福建省的归侨和海外华侨积极参加和支持北京发生的“五四运动”,爱国热情空前高涨。

一参加与声援

当北京爆发五四运动的消息于5月5日转到上海后,上海学生联合各界团体共二万余人,在西门公共体育场召开国民大会。11日,在新加坡华侨何葆仁(原籍厦门)等人的主持下,成立了上海学生联合会,何葆仁当选为会长。当时他是复旦大学文学系学生,上海复旦大学学生领袖,且在五四运动期间成为全国知名的学生领袖之一。(①杨进发:《战前星华社会结构与领导层初探》,第118页,新加坡南洋学会出版。)

5月31日何葆仁等人会见商会正副会长,要求商业界与学生联合起来,共同救国。6月1日,何葆仁等代表上海学联,参加上海县商会召开的紧急会议,要求商会会董们表明罢市决心。6月4日,上海工、商、学、报各界代表二三百人召开联席会议,上海学联会长何葆仁任临时主席,成立上海商学工报联合会。6月27日,上海各界群众一万人集会,何葆仁担任大会主席。会议决定:一、电巴黎专使拒绝签字;二、电各省望速开国民大会;三、宣布欧洲和约未经正式国会通过,决不承认;四、北京新国会对内对外一切举动不生效力。

何葆仁代表上海学联,南下广州,请军政府派兵北伐,推翻军阀政府,完成全国统一。(②何葆仁:《我与五四运动》,载新加坡《新社季刊》杂志,第1卷第4期,1969年。)

五四运动期间,上海复旦大学校长李登辉(印尼归侨,同安县人)同情学生的爱国行动,这也促使复旦大学成为上海五四运动的核心。

五四运动爆发的消息传到海外,福建籍华侨群起响应。马来亚槟榔屿华侨吴世荣(海澄县人)等47人,于5月下旬联名致电北京政府,要求释放参加示威游行的被捕学生。

五四爱国运动的消息传到曼谷,由著名的中华革命党人萧佛成主办的《华暹新报》,从5月下旬起,连续发表文章鼓动抵制日货,并大量报道中国各地抵制日货运动的发展形势。5月31日,刊登“必须惩办卖国贼,收回青岛”的电讯。6月4日,《华暹新报》发表题为《根本的救国方法》的社论,明确提出声援国内运动的口号和办法:第一、拥护国会;第二、运动 军队,晓以大义,使他们不做徐(世昌)、段(祺瑞)的鹰犬;第三、暗杀卖国贼;第四、提倡国货,禁止进口日货。

1919年11月16日,日本人在福州无理殴伤宣传抵制日货的学生和警察的消息传到南洋,华侨极其愤慨,纷纷致电南北政府,要求向日本政府交涉抗议,并筹备特别捐予以支援。泗水华侨开会时,一位发言者说:“这一次如果外交决裂,我情愿捐我所有财产的四分之一,充作军饷……”还有许多人激动地起誓:“我情愿毁家纾难。”(①汤腾汉;《五四运动以来的南洋华侨》,载南京《少年世界》第1卷第4期第64页,1920年4月1日出版。)

5月7日在日本有多批中国留学生前往北洋政府驻日使馆,准备召开国耻纪念会,抗议卖国行为。另有多批中国留学生共1000余人,前往德、美、法、瑞士等国使馆附近举行示威游行,当时与日本警察发生冲突,多人被捕。(②王芸生主编:《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第333—334页。)

东南亚一些地区的殖民当局举行签订巴黎和约庆祝活动时,当地华侨均拒绝参加,以示抗议。马来亚的英国殖民政府于7月19日至21日举行庆祝活动时,马来半岛各地的华侨一致拒绝参加。吉隆坡工商学界侨胞不挂旗,在傍晚五时关闭门窗,熄灭灯火,使市区一片黑暗。英国殖民当局于7月28日搜查吉隆坡华侨学校,拘留了该校校长宋森、《益群报》编辑主任吴纯民以及“救国储金团”的发起人等6人。侨商和律师联名要求保释被捕华侨,但遭到拒绝。8月1日华侨举行罢工、罢课、罢市,强烈抗议。(③[日]菅野正:《南洋华侨与五四运动》,《奈良大学纪要》。第10期。)

菲律宾美国殖民政府于8月4日召开庆祝欧战胜利的大会,菲华各团体均拒绝参加。马尼拉中华商会致函菲律宾总督表示,因山东问题,不愿参加欧战胜利的庆祝。(④《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三十周年纪念刊》,甲编,第62页。)菲华学生联合会通过中国驻马尼拉副领事李照松,向总督呈交决议书,文中说:“我们学生坚决反对将山东半岛权益归于日本人支配。为了忠于我们国家,我们拒绝出席在胜利的幌子下举行的庆祝会。对我们来说,参加这样的会议除了失败,除了违背威尔逊总统的十四条以外,什么也得不到。”(⑤Tan,TheCh1neseinthePhilippines,1898-1935,P.237—2380。)

二抵制日货

1919年5月,海外华侨普遍开展以抵制日货为主要形式的爱国运动。

5月下旬,十余名福建籍华侨学生从新加坡到达吉隆坡,与当地华侨学生一道进行演讲寘传,报告国内运动进展情况,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得到当地中华总商会的同情和支持。从5月底起,吉隆坡华侨公开抵制日货,并拒绝与日本人合作,华侨商店取消原来的订货合同,不再进日货,也不卖日货。华侨人力车夫不拉日本人,搬运工人不装卸日货(⑥[日]菅野正:《南洋华侨与五四运动》,《奈良大学纪要》。第10期。)。槟榔屿的华侨,从6月份起,也开始抵制日货。21日,当地示威群众袭击日本人开的商店及附近的娼寮,马路上的东洋手车也被愤怒的华侨烧毁。(①《叻报》1919年5月24日,转引自崔贵强:《海峡殖民地华人对五四运动的反响》,《南洋学报》第20卷,第1、2辑合刊本。)。

新加坡华侨自5月4日以后,一些仇日爱国的标语,出现在各个角落。许多经营日货的侨商和在日本公司工作的华侨雇员,都先后接到匿名信,警告他们如不立即与日本人断绝关系,将产生严重后果。6月2日,去吉隆坡发动抵制日货的福建籍学生回到新加坡后,向各华侨学校教职员工散发传单,号召抵制日货。6月3日,在禧街启发学校集会,提出“教育界共同排日”的口号,动员华侨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并与华侨报社联络以抵制日货。(②[日]东亚研究所:《第三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南洋华侨抗日救国运动的研究》第12页,1945年出版。)5日,发布了抵制日货的檄文。在学界和报社的鼓动下,华侨商店停止出售日货。到16日,新加坡的人力车、牛马、舟船等也拒绝为日本人服务。18、19日,许多华侨商店的日货被抛掷到街头销毁( ③[日]菅野正:《南洋华侨与五四运动》,《奈良大学纪要》第10期。)。29日,新加坡华侨杂货商会作出决定,在日本归还青岛以前,其会员停止与日本的全部贸易,如有违犯,罚款500元。7月1日,棉布商会也作出相似的决议。此后,华商与日本商人之间的公开贸易便处于停滞状态。

在荷属东印度巴达维亚经营日货的30名侨商联名,通告当地横槟正金银行、台湾银行分行,今后不接受该行期票,要求支付现款。当地华侨商人还决定自7月15日起,停止与日本商人签订新的贸易合同,停止对日贸易。华侨商人还宣布,自8月15日起,拒绝接受与日本商人有关的票据支付,拒绝以往合同商品的交易。10月,署名“铁血团”的华侨组织警告那些把房屋租给日本人的房东,要他们辞退日本人,否则其家属将会有危险。( ④[日]菅野正:《南洋华侨与五四运动》,《奈良大学纪要》第10期。)巴城丹那阿望的商人刘景波因继续经营日货被人割去耳朵。(⑤李学民、黄昆章:《印尼华侨史》第349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7月下旬开始。泗水“铁血团”和“救亡团”的华侨团体在《泗滨日报》上刊登广告,声明自8月1日起,停止与所有日本商人的贸易往来,并不顾部分有实力的侨商的反对,开始实行抵制日货行动。(⑥李学民、黄昆章:《印尼华侨史》第349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7月份,在三宝垅侨商与日商的贸易受到阻止。到8月份,公开的对日贸易已完全停止。在亚齐西利利的雷珍兰李达山因不听劝告,极力反对抵制日货运动,在回家的路上被刺。(⑦《中华民国大事记》8月5日。)

菲律宾马尼拉的《平民报》于6月21日发表题为《华侨急起》的社论,提出抵制日货的六条办法,后又在《抵制日货中的重要问题》一文中,提出组织救亡团体,实行彻底抵制;并提出应发展中国实业,培养人才,增加国货,日货便日趋减少。(⑧日外务省保管文书:日本驻马尼拉相原总领事致内田外相函,6月27日,附同日《平民报》)22日,华侨学生二三百人在华侨会馆开会讨论,响应国内爱国运动的号召,抵制日货,焚烧日货。6月23日,学生再度集会,决定向已建有华侨总商会的宿务、怡朗、黎牙实比、和乐等地的华侨宣传抵制日货。

在暹罗、婆罗洲等地的华侨,也都有响应五四运动,抵制日货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