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分:像片、史资摘录、前言、序、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古迹、文物、传说、卫生、民情习俗、人物传略、谚言、小知识、世系等部分。
二、本志是依据各户申报,以及民国乙亥年重修的颜氏宗谱资料和调查记录。凡未申报者或逾期申报者,概未载入。
三、本志资料界限颜氏上至始祖,各姓为移居溪边颜起,下至1997年12月30日止。
四、志内地名,原谱上有的仍然照原来的地名,这次续修后用现在的通用地名。
五、志内记年颜姓凡“震”以前都按老谱抄登,这次新编入者从“泽”行起即按公历或农历登记。
六、志内大中专学历以上及其工作职称工作业绩等记载,均以本人及家属申报为准,凡未申报者均未列入。
七、原在谱内男性的千百号,本次修志都不编入,新入谱的男女性均按辈份登记。
八、本志采用世系,行传融于一体,用新五世排列法。
九、原谱内过继兼祧的仍不变,这次新列入过继,兼祧的经双方同意后上谱。
十、本志采用标准简化字,取代繁体字,原谱的文言仍照旧,现代的即以白话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