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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2017年2月7日至11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慈溪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慈溪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慈溪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慈溪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慈溪市市长、副市长。选举慈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7年,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10次。

1月12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并通过慈溪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2月1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海寅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胡孟波、胡志安为慈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高慈波、胡军朝、周旭、戚自军为慈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2月22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审议并通过沈小贤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华家平为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余银国为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龚激红为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张志锋为慈溪市教育局局长,霍建君为慈溪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罗小利为慈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沈汝秉为慈溪市公安局局长,戚建江为慈溪市民政局局长,叶芳为慈溪市司法局局长,周国爱为慈溪市财政局局长,徐国强为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建立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郑松华为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毛群谊为慈溪市规划局局长,华利波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沈黎明为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徐德忠为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方柏令为慈溪市水利局局长,沈均达为慈溪市农业局局长,高峰为慈溪市商务局局长,虞卡娜为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局长,史国建为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俞金华为慈溪市审计局局长,王炳耀为慈溪市统计局局长,胡建平为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叶钊君为慈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免去张文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宗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买合皮则木·阿不拉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进行宪法宣誓。

3月27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慈溪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宁波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2016年度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并通过傅贵荣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吴佳伟、施卫忠、李懋峰、胡姣良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法院胡乔斐副院长受夏文俊院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王文艳、靳春营、马红伟、黄金锦、徐升、孟祥亭、袁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鲁裕泉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进行宪法宣誓。

5月3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审议并通过沈小贤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金虎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检察院王春媛检察长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免去周建平、宋继根、陆淑委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7月7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傅贵荣常务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谢琦琦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陈松叶为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励映忠为慈溪市商务局局长,方向明为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局长;决定免去吴佳伟的慈溪市副市长(挂职)职务,沈黎明的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高峰的慈溪市商务局局长职务,虞卡娜的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审议并通过邹柏涌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陆漫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峰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新江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古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建岳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宗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杜贤屹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陆漫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杨儿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范淑珍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古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杜贤屹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审议并通过杨儿的辞职报告。经表决,同意杨儿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审议并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儿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进行宪法宣誓。

8月8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破解民事“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审议并通过慈溪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审议并通过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

9月4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关于2017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7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10月1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17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法院夏文俊院长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胡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孙红莲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周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蒋君亚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文琼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传亭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穆勤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芦吉权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何旭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治军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小玲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马红伟为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段金荣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黄文琼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胡辉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蒋君亚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史久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周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孙红莲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何旭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华蓓真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王传亭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段金荣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芦吉权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李骏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穆勤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徐人卫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2月1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17年慈溪市财政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作出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审议并通过沈汝秉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免去胡娇良的慈溪市副市长(挂职)职务。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法院周朝晖副院长受夏文俊院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徐杰丰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魏燕华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金融审判庭副庭长,潘国锋、景赞宇、杨智文、孙群美、沈玮、杨芸、叶胜男、战宇、张熠、陈晔、季久燕、叶海慧、陈幸科、鲁文文、沈炀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检察院陈云祥副检察长受王春媛检察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免去王慈生、岑国权、郑聪婷、虞伟伦、解定岳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审议并通过吴武忠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范伟明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陈新昌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听取和审议陈新昌等的辞职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陈新昌等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范淑珍等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讨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10项。

4月1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5月15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性债务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政府性债务计划安排的报告。

6月22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机工作情况的报告。

8月23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镇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

8月28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关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10月30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检察院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12月2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法院、检察院关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