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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化行政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的演变

民国初期的10多年,武义县尚无文化行政机构的设置。当时,省一级由中山大学代替全省文教行政管辖,县一级则由劝学所上下衔接,有些文化重大事宜,由县长直接管。民国6年2月15日,宣平县公署知事涂贡琳,就对宣平的文物古迹负责进行过一次调查,并向省上报了调查结果。民国16年,省政府建立了教育厅,县设立教育科。从此,县文化事业划归教育科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义县人民政府设置了文教科。1949年5月9日,武义解放,军管会派徐云从接管民众教育馆的同时接管了国民政府教育科。稍后,县人民政府就即建立文教科,由徐云从主持工作。1953年1月正式公布胡岩贤任武义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第一任科长。宣平县1949年5月解放后,军管会派林光照接管国民政府教育科,同年8月公布林光月为代科长。1950年7月公布张凤群为宣平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第一任科长。1958年5月,宣平、武义并县,改为武义县文教局,付局长洪奋培主持工作。同年10月,武义、永康并县,改为永康县文教局,郭行任局长。1961年10月,武义、永康分县,设武义县文教局。1962年改武义文教局为文教科,徐龙飞任科长。1964年文教卫合署办公1968年武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文教统由县革委会政工组管理。1977年4月恢复文教局,同年5月调徐桂木任局长。1981年2月,建立武义县文化局,文教正式分开,公布徐杰为第一任副局长,主持文化局工作。1984年3月公布潘金谊为第一任文化 局长。同年6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颂发了任命书。自此,县文 化局局长开始了三年一任的任期制。

附:

武义县建国(含解放)后历任文化(教)行政机构主管人员一览表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武义县 文教科 负责 徐云从 1949.5~1949.7

负责 李望湖 1949.7~1953.1

科长 胡岩贤 1953.1~1954.6

副科长 杨金绅 1954.6~1956.3

武义县人 委文教科 科长 陈浩 1956.3~1957.6

副科长 杨金绅 1957.2~1958.6

武义县文教局 副局长 洪奋培 1958.6~1958.10 1958.5宣平武义并县,改科为局。

永康县 文教局 局长 郭行 1958.10~1961.10 1958.10武义永康并县

副局长 张友伍 1958.10~1961.10

武义县文教局 副局长 张友伍 1961.10~1962.9 分县,武义复县

武义县 文教科 科长 徐龙飞 1962.9~1970.10 1962年改局为科,64-66年文教卫合署办公三年

副科长 张友伍 1962.9~1864.8

副科长 陈福庆 1963.12~1968.3

副科长 朱燕 1964.3~1968.1

县革委会政治部毛泽东思想宣传组 副组长 朱燕 1968.3~1968.9

兼管 张东岭 1968.9~1970.11 (兼管)

县革委会 政工组宣 传办公室 负责 朱燕 1970.12~1874.6

主任 朱成祥 1974.9~1975.9

副主任 朱燕 1974.6~1975.9

副主任 张育林 1974.6~1975.9

主任 朱燕 1975.10~1977.4

副主任 张育林 1975.10~1977.4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备 注

武义县文教局 副局长 陈恭泰 1977.4~1977.8

副局长 候定煜 1977.4~1977.8

副局长 吴子荣 1977.4~1977.8

武义县文教局 局长 徐桂木 1977.8~ 1980.4

副局长 王宝芳 1977.10~1980.4

副局长 陈恭泰 1977.8~1980.4

武义县文教局 副局长 陈恭泰 1980.5~1981.2

副局长 王宝芳 1980.5~1981.2

武义县文化局 副局长 徐杰 1981.2~1984.6 1981.2.19文教分局

局长 潘金谊 1984.6~1987.6

副局长 徐杰 1984.6~1987.6

局长 潘金谊 1987.6~1988年底在职

副局长 徐杰 1987.6~1988年底在职

副局长 陈锐安 1988.4~1988年底在职

附:

宣平县建国(含解放)后历任文化(教)行政机构主管人员一览表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年月 卸职时间

宣平县文教科 接管负责人 林光照 1949年5月 1949年6月

代理主任(科员) 林光月 1949年6月 1949年8月

代科长 林光月 1949年8月 1950年7月

宣平县教建科 科长 张凤群 1950年7月 1950年8月(1)

副科长 林光月 1950年7月 1950年8月

宣平县文教科 代副科长 刘敏 1950年8月 1951年3月

副科长 刘敏 1951年3月 1954年4月

科长 刘敏 1954年4月 1958年6月(2)

副科长 洪奋培 1958年1月 1958年6月

备注:(1)文教科与建设科合并一个月。

(2)1956年改为县人委文教科

第二节 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

一、文化行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武义县只有一个文化馆、三爿书店、一个民间职业剧团(和平剧团)、一个民间合股兴办的简陋剧院。当时文教科除对文化单位的经济、人事进行管理外,其他文化行政工作实际上由文化馆管理。1951年1月10日至16日,省文教厅召开全省戏曲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根据中央指示方针,各县文化馆设专职戏曲改革干部”后,武义县配备了一名戏曲改革干部,编制在文化馆,整个戏曲剧团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文化馆担任。

1953年12月18日,中央文化部(53)文部周字第337号文件《关于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文化馆本来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事业机构,但实际上不少文化馆的活动超过了本身的业务范围,不适当地做了一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此后,政府文化行政与文化事业的属性逐步分清。1953年后,文教科配有一名兼职文化干部。1962年始,县文教科有一名副科长分管文化工作。1964年3月,公布朱燕任文教科副科长兼文化馆馆长,专管文化工作。1977年10月,公布王宝芳任文教局副局长,分管文化工作。1981年2月文教分开,建立文化局。

县文化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化事业的职能局。直属管辖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华书店、电影公司、县婺剧团、县影剧院。33个乡镇文化站和合作图书馆,67个基层电影放映单位。11个文化中心为当地乡、镇政府直接领导、县文化局实行管理的农村基层文化事业机构。全县范围内文化单位从建国初期的3个增加到153个,另有市(地区)属东莹公司工人俱乐部、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以及县属企业的俱乐部。

1981年文教分局设立县文化局之后,于1982年建立了一年一度的、以乡镇文化站为主要对象的群文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和文艺百花会制度,对城乡集体、个体文化事业进行管理与领导。

经过改革,于1984年7月撤销区级文化站(柳城区站例外),工作人员集中县馆统一使用。1985年2月12日,武义县文化局下达武文化(1985)11号文件,建立桐琴、新宅、桃溪、下杨、城关五区的7个群众文化辅导中心,公布7名辅导员替代原区站工作。对直属单位建立一月一次的例会制度。在部分直属单位推行责任制,签订承包合同,定期考核,落实兑现。1987年,中共武义县委和武义县人民政府联合下文,向各职能局下达年度任期目标任务。1988年,还对各职能局的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了考评。

附录:武义县文化局1988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古文物和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管理。

完成情况简述:(一)按时修复鸣阳楼,经验收符合标准,明招寺也完成了抢救性修理,两项维修工作,经费开支均比较节约;(二)27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公布了保护范围,完善管理;(三)清仓查库,健全了文物清册;(四)阵地展览,观众4.2万人次;(五)全年安全无事故。

2.重视农村集镇文化中心建设,要求三年内(至1989年底)40%左右的乡、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办文化中心。

完成情况简述:(一)至1988年底完成了33%,(1989年再建二个,预计能达到40%);(二)农村乡、镇,已形成一批文艺骨干,1988年有各种文艺组织110个,计1654人;(三)乡、镇文化站阵地设施建设,完成了柳城区站活动室的建设,现全县乡镇文化站的活动面积共1226.43平方米;(四)乡、镇合作图书馆有了扩大,藏书数从1987年的59044册增加到今年的75369册;(五)农村评出了一等文化站5个,二等文化站8个,三等文化站9个;还评出了16个先进俱乐部。

3.要求(1989年底)完成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辑出版(1988年基本完成编辑工作)。

完成情况简述:(一)搜集上交民间故事2100个,歌谣1473首,谚语20008条,字数约350万字;(二)编辑打印稿上送任务已完成,民间故事三卷约20万字,民间歌谣一卷约15万字,民间谚语一卷约15万字;(三)省、市审查认为质量较好,现已签订合同,定于1989年10月1日出版(上级要求是年底前出书,预计能提前3个月完成。)

4.完成新华书店的建设工程(1988年底基本完成)。

完成情况简述:1988年已基本完成,再有几个月可全部完成。在基建任务重,门市部租用其他单位房子的情况下,营业情况好,利润超过承包指标的52.17%,比1987年实绩增长22.81%。

5.办好广播、电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宣传教育。(宣传部、广播电视局、文化局共同担负)

文艺形式宣传情况简述:(一)开展了“法,在我心中”征文大赛;(二)举办了“烈火警钟”征文并以此为内容由县婺剧团排了一台消防宣传节目,到金华、义乌和我县农村巡回演出;(三)还举办了“美在武阳”摄影赛,“前进中的武义工业”影展和“国庆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艺宣传活动。

6.深入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文化局、团县委共同担负)。

文化艺术活动情况简述:群众文化方面,1988年县和乡(镇)二级统计,举办艺术表演96场、文艺培训116期(次)、展览67次、讲座111次、游艺活动55次、征文18次、黑板报521期、宣传窗336期、编印资料9005份。其中农村乡、镇级活动有:艺术表演70场,文艺培训106期(次)、展览59次、讲座106次、体育活动100次、游艺活动54次、征文活动15次、黑板报509期,宣传窗324期,编印资料5405份。

专业文化方面,电影放映18403场,其中农村14465场,全县观众1092万人次,农村观众888万人次;戏曲表演149场,其中农村50场;图书借阅54534人次(县馆),图书流通97204册(次),农村流动58751册(次),查阅图书资料16437册(集);歌舞演出74场,观众达400318人(次)。

二.坚持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有创造性的工作。

实行目标管理,是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把任务完成得更好;制订全年的工作计划,是为了更科学地安排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因而,在工作中,我们不能用目标任务和预先制定的计划来束缚自己的手脚。

1988年,在党的十三大精神指引下,文化系统坚持改革,在努力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提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总方针和本县出现的实际情况,及时地修订和补充计划,繁荣文化艺术事业,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

1.首次将婺剧大戏《讨饭国舅》搬上电视屏幕,并完成了另一大戏《梨园情话》的编剧和电视前期、中期拍摄任务。

利用电视播放婺剧,是振兴婺剧,扩大观众面,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的好形式。去年,由谭伟同志编剧、我县婺剧团演出的《讨饭国舅》在全省戏剧节上获编剧、导演、作曲、演出一等奖和舞美设计二等奖后,省电视台提出了愿意合作将该剧搬上电视屏幕的意向。我们深知,在一个小县里要把一本大戏搬上电视屏幕,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在县委、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由于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由于局机关和婺剧团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终于克服了经费、服装、道具、内外景拍摄场地、车辆交通及表、导演、唱腔如何适应等一系列困难,完成了《讨饭国舅》及基本上完成了《梨园情话》的电视拍摄任务,填补了我县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这项工作,任务艰巨,困难很多。但是,这两部片子在各省交换播放和中央台播放以后,以全国每一百人中有一人收看的比例计算,其观众相当于本县婺剧团250年的合计观众量,因此,也是非常有意义的,是婺剧史上的一件大事。

2.首次举办了《法,在我心中》和《烈火警钟》征文,并进行消防专场巡回演出。

文艺有其宣传、教育的功能,通过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我们文化工作者应该担负的任务。然而,在如何宣传、如何服务的形式上,也需要改革创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欣赏水平的提高,人民已不再满足于那种标语口号式和土广播式的宣传活动。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宣传的效果,我们今年化大力气抓了《法,在我心中》、《烈火警钟》征文,以及“美在武阳”摄影赛、“武义工业在前进”、“国庆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活动。《法,在我心中》征文,其特点:一是思想解放,面向全国,参赛面广。收到了来自浙江、江苏、上海等15个省、市和本省54个县、市的来稿460篇,来信160余封,参赛者中工人、农民、学校师生占85%,干部占7%,执法者占5%,在押犯人和人犯占3%。参赛者写稿的过程,也是受教育的过程,其中敢于面向全国是我们1987年组织人员到安徽泾县孤峰文化站学习,学习孤峰的经验,发扬王直精神的结果(王直是孤峰文化站站长,全国先进文化工作者),二是横向联合,社会办文化。这次征文,由县委普法办公室、县司法局、文化局、文化馆和县文学协会联合举办,齐抓共管,经费上国家出2000元,另有4000元是各家出资并接受企业赞助而集起来的;三是征文内容充实。《熟溪》杂志编印的12.5万字的《法,在我心中》征文专辑,典型事例很多,是一本活的教材,其质量受到了特邀评委《东海》副主编、《西湖》、《文化通讯月报》责任编辑及武义藉在外地工作的作家等同志的好评;四是各级领导重视。在征文活动过程中,省委办公厅先后三次来电询问活动进展情况,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副主任吴敏达同志为征文专辑作序,还有省人大主任陈安羽、金华市人大主任朱洪法、市司法局长李其备、市文化局长葛风兰、县委书记黄友源、县人大主任钟桕南、县长沈俊龙等领导同志,有的为征文专辑题辞,有的出席发奖大会为获奖者授奖,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烈火警钟》征文活动的特点,是创作和演出相结合,业余和专业相结合。由于公安局、消防队十分重视,得到了他们的关怀和指导,又是创作剧目,故典型事例多,生活气息浓厚,再加上由专业剧团演出,水平较高,因此在各地巡回演出群众很爱看,反响十分强烈。由此可以看出,在新形势下,注重提高艺术质量,做到思想内容和艺术质量相统一,是我们文艺工作者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一个新课题。

3.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县级群众文化学会并编印群文理论论文专辑。文艺要繁荣,理论指导不可少。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群众文化工作,是群文工作者必须高度重视的新课题。过去.在群文战线上有一个怪现象,中央和省、市有人研究群文理论,而在县以下却很少有人过问。其实,故名思义,群众文化是群众的事,基层的同志,身在群众之中,搞的是文化工作,十分需要研究群文理论,也最有条件研究群文理论。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我县在1988年补充了工作计划,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县级群文学会,受到了省、市高度的重视和评价。学会成立之后,又及时组织宣读论文交流探讨。正因为抓了此项工作,我县的群文理论研究工作有了起色。1988年,县图书馆的吴谷云同志,出席了华东区六省一市图书工作理论研讨会,并在会上宣读了论文。据统计,1988年,我县的群文工作者在省级以上群文理论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有13篇。

4.创办了立体文化商场,以有偿服务的方式,解决我县文化馆阵地活动差的难题,并为以后我县文化系统发展“造血功能”作了初步的探讨。

我县文化馆的地点偏僻,场地狭窄,其阵地活动.有人说是“螺丝壳里做道场”,相对来说是一个弱点;然而国家目前尚有困难,县财政一时又还拿不出钱来新建或扩建场地,这是一个拖了多年的老问题、大问题、难问题。1988年,县文化局承包了县府礼堂,以借用的方式抽调了原县文化馆副馆长和原婺剧团副团长任正、副经理,创办了与文化局脱钩的,经济上独立核算的立体文化商场。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解决县城群众文化阵地活动的问题,收效比较显著。据三个月的统计,阵地活动达72500人次,内容包括歌舞、晚会、跳舞、电影、戏剧演出、放录像和桌球等等,所不同的只不过是由参加文化娱乐的人自己出钱,国家不但不拿钱,还由商场上交了租金1.6万元,交了税3380元。二是开展多种经营,增强文化系统的自身发展能力,这一方面,目前商场收支基本平衡,目的尚未完全达到,但是却也初步进行了探索。因为搞经营也是件不容易的事,目前尚处在“交学费”的阶段,期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以后能取得一定的效果。

5.深化改革。县电影公司、县新华书店这两个企业单位和县影剧院这个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1988年均与县文化局签订了承包合同,进行承包经营,实行了经理负责制。这一改革,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各种不利因素下,3个单位都超额完成了经济指标。电影公司在电影放映下降4%,观众下降5%的情况下,化大力气,抓农村发行放映“三过渡”,即室外看向室内看过渡,小机向大机过渡,包场向售票过渡,售票点从25个发展到36个,增加了11个,7个8.75队改成16毫米队,并且为防止出现“死队”而随时培训放映员。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农村发行放映收入连续第五年上升,放映收入比去年增加了11%,发行收入增加了12%,完成利润48000元,超计划14000元,再加上多种经营利润1.9万元,合计全年利润超过指标一倍多。县新华书店努力做到优质服务,送货上门,1988年完成了销售额110万元,超计划46.67%,比去年增长22.43%;完成利润7万元,超计划52.17%,比去年增长22.81%;人均创利3684元,比去年增长了22.80%;人均创利比去年多684元。应当特别提一提的是县影剧院,众所周知,由于戏曲、电影上座率下降等原因,县影剧院的主业部分亏损了约10000元,但是由于实行承包,落实了责任制,多种经营创利润28550元,从而相抵后整个影剧院尚有利润18686.64元,超过承包指标8636.64元,比去年9933.90元增长了近一倍,成了1982年扭亏增盈以来的第八个年头。

6.建立了“区、镇、乡级文艺百花会”制度。

“文艺百花会”是1984年以来我县群文工作者在改造旧庙会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项群众文化制度化活动。1988年的第四届熟溪百花会,参加者甚多,共有198人参演。更有创造性的是,今年还创办了“区、镇、乡级文艺百花会”的新制度,每个乡、镇挑选一个最好的节目来县参加演出,特邀了93名区、镇、乡长、书记和党委宣传委员来观摩、评分,排列名次。这次百花会,对各乡、镇的文艺活动起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不少区、镇、乡领导表示回去以后要好好抓一抓文化工作,明年拿出好节目来与兄弟乡、镇比一个高下。

1988年,我县文化战线上创造性的工作是比较多的,除以上例举的几件以外,还有:(1)在举办学期各半年的初级、中级城镇中小学生业余艺术培训班的基础上,首次组建了“小天鹅”歌舞团,巡回到各区所在地演出。该团舞蹈节目《荷田笑语》参加市音舞节汇演,获市优秀演出奖,经过加工后参加省级汇演,获省创作二等奖,演出三等奖。又如市里评选十名新歌手组织了选拔赛,我县选到了三名,其中有一名就是“小天鹅”歌舞团的演员;(2).完成了《武义县当代群众文化史》的纂稿任务,并且有14个乡、镇编写了乡、镇文化志、史;(3).成立了图书信息协会,有会员29人,使图书信息更直接地为发展我县经济服务。如县图书馆接受科技咨询项目110项,其中有88项已经解答,其余的转省、市图书馆寻求解答,还出了信息摘编7期,望2期;新书报导2期。(4).基本完成了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有7人被评聘为馆员,31人评聘为助理馆员和管理员;15人评聘为三级演(奏)员,30人评聘为四级演(奏)员;5人评为电影放映技师,10人评为电影放映技术员。(5).在国际硬笔书法大赛中,我县吴舫同志获特等奖,林鸿同志获一等奖,陶雪华、金云平、赵恩同志获三等奖。这件事,工作主要是由书法协会做的,文化系统也作了一定的支持。

二、对农村群文的管理

1982年,通过检查评比,评出桃溪、俞源、履坦、要巨等4个公社文化站为一等先进文化站。

1983年,文化站分新、老两批进行检查评比。事先于1983年6月4日下发“三要”、“四专”、“五能”合格文化站标准,作为评比的条件。“三要”即:要成为当地群众进行文化活动的中心场所和基地;要搞好全公社文化网的建设;要管理好全公社的文化事业,并推动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四专”即:文化站干部要有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知识;文化站干部要专职专用;有文化活动的专用经费;公社党委有专人分工负责加强对群众文化事业的领导。“五能”即:能全面贯彻文化站的方针任务;能开辟出有一定规模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站办活动;能开展卓有成效的辅导工作;能有一支具有一定素质的文化骨干队伍。10月12日至18日按上述条件标准对全县文化站进行检查评比。评出老站合格的有:俞源、云华、后树、桐琴4个公社文化站;基本合格的有桃溪滩、西联、竹客、陶宅、新宅5个公社文化站;不合格的有3个公社文化站。新建的文化站中评出一等站的有茭道、白溪、泽村3个;二等站有新塘、泉溪、白姆、大源、三港5个公社文化站;三等站有登云、溪里、坦洪、明山、项店、大溪口、寺前7个公社文化站。

1985年4月3日至9日,县组成3个检查组,对32个乡、镇文化站、54个民兵青年俱乐部进行1984年度的工作检查评比。评出桐琴、桃溪、俞源、云华、泽村、白溪、茭道、大源等9个先进文化站和水碓后、三角店、三板桥、朱王、下埠口、内麻阳、瑶村、七令桥、东干、和平、下圩、三港、陈弄、竹客、登云、少妃等16个优秀农村俱乐部。

1985年度评出桐琴乡、桃溪镇文化站为一等奖;履坦、白溪、茭道、云华、王宅、大源乡文化站为二等奖;泽村、三港、寺前、新塘、新宅、俞源、西联、溪里、桃溪滩、竹客乡文化站为三等奖。

1986年评出文化站四落实先进单位:一等奖有桐琴、履坦2个镇文化站;二等奖有茭道、云华、大源、王宅、陶宅5个乡、镇文化站;三等奖有新宅、泉溪、三港、西联、新塘、泽村、竹客、登云、寺前、白溪8个乡文化站。这一年履坦镇文化站荣获省先进文化站称号。

1987年度评出先进乡镇文化站,一等奖有:新宅、泽村、桃溪滩、茭道4个文化站;二等奖有:桐琴、履坦、陶宅、登云、芦北、后树6个文化站;三等奖有:白溪、大源、壶山、大溪口、大田、新宅、溪里、寺前8个文化站。这次大检查还评出14个先进俱乐部。

1988年度评出先进乡、镇文化站,一等奖有:新宅、桃溪、芦北、茭道、桃溪滩5个文化站;二等奖有:登云、桐琴、新塘、大源、云华、大溪口、坦洪、大田8个文化站;三等奖有:履坦、泽村、后树、项店4个文化站。同时评出15个先进农村俱乐部和1个先进文化户。

自1983年起,武义县文化局为群众文化建立了1至2年一届的文艺百花会制度,定名“熟溪百花会”。历届百花会情况是:

第一届熟溪百花会,时间1983年12月19日,地点:武义影剧院,共演出3场65个节目,其中音乐44个,曲艺杂技9个,戏曲8个。

第二届熟溪百花会,时间1985年12月,地点:武义影剧院,演出2场69个节目,评出先进集体奖2个、创作奖18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演出奖18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

第三届熟溪百花会,时间1986年12月,地点武义县影剧院,演出1场,28个节目。

第四届熟溪百花会,时间1988年2月,地点武义影剧院,演出1场,30个节目,评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

附:武义县1988年度文化站干部工作任务书

遵照1988年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完成学习、团结二大任务和不出重大事故的前提条件下,为使文化站的群众文化工作更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决定在1988年度对全县乡镇文化站实行目标管理。现将全年文化工作任务分解成若干具体指标,下达给各站。

一、搞好站办文化活动,努力使文化站成为当地人民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场所(40%)。

1.文化站阵地活动。实行全县统一开放日与各站自行开放日相结合的制度。每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白天整日,全县各站统一开放活动,其他时间由各站根据本地实际(如集市日)再开放一个白天或晚上。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放,必须在《文化站工作日记》记下原因,并通知群众改日补开。未按时开放又未记录原因及补开,倒扣一个开放日,在每周开放一天二夜或二天一夜的基础上,要争取增加开放时间。所增开放时间,有确实的开放记录的,另记分。开放阵地活动的情况(人数、借书册次等)必须在《文化站工作日记》上记录好。

2.黑板报刊出24期,宣传窗刊出12期。要求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欠1期倒扣1期,超出另记分。质量欠好酌情扣分;设政府院内不便群众阅读的八折记分。

3.举办展览4期,培训班、讲座4期,体育活动3次,智力、知识、游艺活动2次,文学、艺术作品征文征稿4次,文艺演唱4次。欠1期(次)倒扣0.5期次,超出另记分。

元旦、春节、“三八”、“五四”、“六一”、“十一”等重要节日要组织文化活动共4期。不足1次倒扣1次,超出另记分。节日活动比平时活动高50%记分。百花会应高于一般演唱会,有本地传统节目,记分从优。配合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动至少4次,记分从优。

4.按县要求完成三大集成、文化志工作任务。

5.做好图书馆有关工作,按《乡镇图书馆评奖条例》记分。

二、做好辅导工作,组织、团结文艺骨干,依靠群众力量办群众文化(20%)。

1.有1~3个村、企业俱乐部典型(达到有较宽敞的活动场地,有一定的经费来源)。没典型俱乐部倒扣1个记分,1—3个按个数记分,超出3个另记分。俱乐部普及工作按实有较好、一般俱乐部数记分。

2.建文化骨干组织4个(如演唱、美术、书法、摄影、故事、文学、体育等),人员共40名以上,每个组织活动4次以上,不足1个倒扣1个,超出另记分。

3.联系、辅导群众文化团体4个(如文艺社团、剧团、文化户、民间艺人等)。有实际辅导内容。

4.编印文化艺术、科普、政治宣传资料4种(次),共200份以上。不足一种(次)倒扣0.5种(次),超出和质量好酌情加分。

三、做好文化行政管理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发展群众文化事业(25%)。

1.文化站容貌整洁,富有文化艺术气氛,挂有站牌(或壁墙标写)。欠整洁、无牌号、缺文化气氛,酌情扣分。

2.努力扩大、改善活动场所,增添活动用具。文化活动用房60~100平方米(按乡镇规模和经济状况不同要求)。超出或不足按基数推算加扣分,设政府院内不便群众活动的八折记分;新添活动用具按增值计分。

3.管理好文化站财产,注意活动安全。遗失财产、发生责任事故酌情扣分。

4.有偿服务和以文为主的多种经营收入的利润150元。不足酌情扣分,超出另记分。乡财政预算拨文化经费,要求比1987年略有增加,不足或超出按基数推算减加记分。社会集资另加分。

5.对所辖范围内影剧院、电影院、剧团、文化户、民间艺人、文化市场、外来文化团体、文物等,分别做好指导、管理工作。视实际工作情况记分。

6.新建或巩固文化中心,酌情加分。辅导员视开展辅导工作情况加分。

7.按县要求记好《文化站工作日记》。未记或未记好酌情扣分。群文信息上报12次,少1次倒扣1次,超出另记分。

及时完成上级文化部门布置的汇报、报表等填写任务,少一次倒扣一次。

8.努力完成县文化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15%)。

附则:1.每搞完一次活动,要及时整理装订好有关材料,节目单请刻(打)印,妥存备查;同时填写《文化站工作日记》。没可靠原始依据材料,不列入记分。

2.本任务书未列的其他工作(活动),另记分。

3.县文化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各指标的具体分数在年终检查前划分。按得分高低定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成绩记入文化干部个人档案,作乍为评职称、晋级、民办转正和增资时的依据。

4.本任务书规定的业务工作由县文化馆辅导实施。

附:武义县文化系统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

(一) 群文系列

姓名项目 评定情况 备注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薛天申 副研究馆员 1987年12月30日 浙文群(87)76号 文化馆

童叔韶 副研究馆员 1988年5月23日 武职改办(88)34号 文联

胡彬 副研究馆员 1988年12月2日 武职改办(88)102号 文联

袁湘尧 馆员 1987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7)36号 文化馆

金水根 馆员 1987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7)36号 文化馆

胡帆 馆员 1987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7)36号 文化馆

涂达生 馆员 1987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7)36号 文化馆

章智鹤 馆员 1987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7)36号 文化馆

傳鸡飞 馆员 1987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7)36号 工人文化宫

施维 馆员 1988年3月26日 武职改办(88)63号 文化局

程源源 馆员 1988年5月23日 武职改办(88)34号 文化馆

吴钟文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文化馆

吴宗尧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文化馆

金洪达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文化馆

朱连法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文化馆

唐桓臻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新宅乡文化站

李美芳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桐琴镇文化站

陶顺岳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柳城区文化站

祝良英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壶山镇文化站

潘育平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云华乡文化站

肖美菊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王宅镇文化站

陈祝武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竹客乡文化站

邵银仙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42号 白溪乡文化站

邹伟平 助理馆员 1988年1月29日 武职改办(88)34号 文联

袁剡武 助理馆员 1988年3月21日 武职改办(88)34号 文化馆姓名项目 评定情况 备注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王群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文化馆

徐玉玲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履坦镇文化站

钟法品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泽村乡文化站

王法有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下杨区文化站

田仙君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茭道乡文化站

张仙玉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坦洪乡文化站

徐达武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要巨乡文化站

王菊玲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泉溪乡文化站

洪雅玲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俞源乡文化站

吴美青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项店乡文化站

应晓阳 管理员 1987年12月16日 武职改办(88) 42号 文化馆

<二>艺术系列

姓名项目 评定情况 备注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顾弘唐 二级演员 1988年5月28日 武职改办(88) 63号 在县委统战部

周竹芳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 婺剧团

徐松成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8) 33号 文化局

陶远升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徐国仙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何苏生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范仙兰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林文贵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郑洪明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姓名项目 评定情况 备注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陈寿平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孔祥铭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高志松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徐为 三级演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薛啸海 三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胡奇之 三级作曲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谢正平 三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赵毅 三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1号 婺剧团

胡法亮 三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1日 武职改办(87) 33号 文化局

李品松 钭妙森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陈尚清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周宣炜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郑坚勇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周红卫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俞文胜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吴立群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张穗萍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傅丽芝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王春娇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吴宣霞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傅云芳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寿亚军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何丽英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周艺红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李笑燕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李淑芳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姓名 评定情况 备注

项目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钟仙芬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周莺 四级演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文化局

柯小英 四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胡小强 四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徐新荣 四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王筱敏 四级演奏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方宝明 舞台技术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何优生 舞台技术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金志强 舞台技术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叶寿明 舞台技术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婺剧团

斜秀媛 舞台技术员 1987年12月30日 武职改办(87) 39号 博物馆

〈三〉电影系列

姓名 评定情况 备注

项目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潘炳法 放映技师 1988年12月17日 武职改办(89)2号 电影公司

韩永辉 放映技师 1988年12月17日 武职改办(89)2号 电影公司

周祥龙 放映技师 1988年12月17日 武职改办(89)2号 电影公司

顾子贤 放映技师 1988年12月17日 武职改办(89)2号 电影公司

潘承主 放映技师 1988年12月17日 武职改办(89)2号 电影公司

陈柳英 助理经济师 1988年12月21日 武职改办(88)100号 电影公司

胡文(小)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8)100号 电影公司

朱银兰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100号 电影公司

邵杭飞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 (89)100号 电影公司

徐林法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100号 电影公司姓名项目 评定情况 备注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王尔甫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100号 电影公司

张荣华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100号 电影公司

郑金明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100号 电影公司

陶元福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100号 电影公司

胡文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39号 电影公司

胡淼华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39号 电影公司

傳陈诚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39号 电影公司

简樟根 放映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39号 县影剧院

李有根 美术员 1988年12月23日 武职改办(89)39号 电影公司

陈金燕 检片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2号 电影公司

马玉川 会计员 1988年12月29日 武职改办(88)95号 电影公司

郑晓峰 制冷技术员 1988年11月20日 武职改办(89)39号 电影公司

〈四〉图书文博和其他系列

姓名 评定情况

项目 职称 批准时间 批准文件号 备注

王宝前 经济师 1988年11月26日 金华市宣(89)02号 县新华书店

周文约 会计师 1988年11月24日 武职改办(88)97号 县新华书店

涂志刚 馆员 1987年11月22日 武职改办(87)36号 县博特馆

薛骁百 助理信员 1988年5月27日 武职改办(88)56号 县博物馆

李琪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2日 武职改办(87)19号 县图书馆

陈生翠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2日 武职改办(87)19号 县图书馆

胡月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2日 武职改办87)19号 县图书馆

邵翠惠 助理经桥师 1988年12月28日 武职改(88)103号 县新华书店

吴谷云 管理员 1987年12月2日 武职改办(87)19号 县图书馆

应朝雄 助理馆员 1987年12月2日 武职改办(87)19号 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