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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质量

第一节 环境质量监测

1984年成立武义县环保监测站,开始进行武义县域的环保监测工作。1985年~1986年,环保监测站主要从事工业污染源的调查、监测工作。1987年~1988年,增加常规酸雨监测工作。1988年10月县环保监测站大楼建成投入使用,环保监测站用于地面水环境常规监测的设备初步配备到位,同年12月首次开展地面水环境常规项目的监测。

水环境监测1990年,金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在金华市区域水系设立地表水常规监测站,在武义县境内设立监测断面3个(桐琴桥、白洋渡、叶长埠)。1994年,增设武义江莲塘口、熟溪长安坝、宣平溪江下桥和源口水库4个监测点位,武义境内现共有水环境常规监测点7个。监测频次在1990年~2001年7月为每年监测3期(丰、平、枯),分别在4.7.12月上旬各采样2次。2001年9月~2005年调整为每逢单月上旬采样一次。1991年起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参与评价的监测项目有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挥化酚、氰化物、六价铬、总汞、铅、镉、砷、氟化物等。2001年后,按照修订后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参与评价的监测项目作了细微调整。

1997年,金华市与下属各县(市)签订了金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书,每月的6日对金华江各县(市)交接断面水质进行联合监测,武义县参与监测的2个交接断面分别为从永康入境的桐琴桥断面和出境到金华的焦岩断面。2000年开始交接断面监测频次调整为每周一次,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氨氮和总磷6个项目,监测数据在无明显偏离的情况下用于年终县水流域管理责任制考核。2005年此项考核制度一直沿用。

大气环境监测1991年4月起开展大气环境常规监测,共设防疫站、邮电局、下王宅、茶机厂4个大气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总悬浮颗粒(TSP)。监测频率为每季第一个月中旬连续采样监测5天,每天4次,每次采样0.5小时~1小时。1999年年底大气监测采样作了较大调整,在监测站大楼顶设1个点位,并开始采用大气全自动采样器。2000年开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改为周报形式,每周采样3天,每天连续采样24小时,主要监测项目由氮氧化物(NOx)改为二氧化氮(NO2)。

此外,从1987年开始开展酸雨监测工作,主要监测每次降水的酸碱度(pH值),由此统计酸雨出现的频次、酸性程度。

城市声环境监测1993年首次划分了环境噪声功能区。1994年根据《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监测实施细则(试行)》,对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网状监测,其中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为102个,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点为4个,并按照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开展了评价工作。1997年实施武义县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对达标区内固定噪声源、区域环境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了监测,共获得噪声监测数据2436个。1998年~2005年,围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重点地开展噪声污染源的监测,为噪声整治提供依据。

第二节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70年代前较好,基本处于II类水标准。进入80年代后水质逐渐下降,但在1993年以前,武义江水质尚能基本保持II、III类水标准或更优。1994年以后,由于武义江上游工业污染加剧,武义江水质逐渐下降。1990年~2004年单次监测结果表明:武义江水环境达到或优于II类水标准的有89次,V类及劣V类水标准的有21次。各年度综合类别在Ⅱ—V类之间,2003年、2004年综合类别最高,为V类水质。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年份降水少、河水流量小,自净稀释能力弱,且相应月份上游来水各污染物指标超标。2005年,武义江桐琴入境水质75%超Ⅴ类水质标准,而武义江焦岩出境水质87.5%达IV类水质标准,武义江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

穿越县城的武义熟溪,水环境质量良好。1989年设熟溪长安坝监测站位后,逐年进行水环境质量监测。1989年~2005年17年的监测结果表明,熟溪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II类水质,其中2000年综合类别为I类水质,能满足水功能要求。

1998年确定源口水库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后,在源口水库坝前出口设湖库监测站位一个,作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断面。1998年~2005年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达到Ⅰ、Ⅱ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水源的功能要求。

武义江县境内较大支流小白溪、白鹭溪的水环境质量,在80年代~90年代,基本保持I、II类水质,水环境状况良好。后因造纸、萤石浮选等企业废水排放、农村生活污染等因素,水质有所下降,至2005年水质降至III~V类。

武义县域第二大水系宣平溪的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自1993年设江下桥监测站位开始监测,至2005年,13年监测的结果表明,综合类别1993年为I类水质;1994年~2005年均为II类水质,符合水功能要求。

纵观武义县域地面水环境,除武义江干流因上游入境水水质较差及县境内工业污染等因素导致水质较差外,武义大部分区域的地面水环境尚处Ⅰ~Ⅲ级水质,水环境质量较好,基本符合水环境目标功能。

第三节 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

自1991年开展大气环境常规监测后,监测结果表明武义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一直处于良好状况。90年代,建筑材料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地区(如白洋渡区块)大气污染物排放略有增加。1997年测得数据为:二氧化硫的平均值0.027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的平均值0.017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的平均值0.197毫克/立方米,综合指数0.47,标准判别为二级。2000年~2001年对“一部三沿”及城区烟尘污染进行整治,强制淘汰城区燃煤锅炉,改用燃油锅炉,共改造窑炉90多只,使城区烟尘污染状况得到较大改善。2001~200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武义城区大气环境中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总悬浮物(TSp)的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NO2的年日均值为0.016~0.025mg/m³,SO2的年日均值为0.006mg/m³~0.008mg/m³,TSP的年日均值为0.121mg/m³~0.130mg/m³。其中TSP的五年平均污染负荷系数约占74%,是影响武义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NO2和TSP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机动车尾气和城区基本建设带来的地面扬尘污染。

酸雨监测状况

1987年开始监测酸雨,监测降雨63次,其中50次出现酸雨,酸雨率79.4%,降水的酸性程度(pH值)在4.08~6.88之间,属轻酸雨区。1988年~1999年历次(逢雨必测)对酸雨监测结果表明,武义县降水的酸性程度(pH值)一般在4~7之间为多,属于非酸雨区或轻酸雨区;2000年~2005年武义县降水酸雨率在15.3%~70.5%范围内,基本属于中酸雨区;2004年~2005年酸雨率明显增加,原因有总体大气环境的影响,如气候条件异常,降水少、雨量集中,也有局部区域性大气污染影响,煤炭用量略有增加等。

第四节 城市声环境

为加强县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1993年4月县政府发布《武义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办法》,并从实际情况出发,划分了县城噪声功能区。该办法规定,自6月1日起,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建筑单位施工在夜间21:00至次日凌晨6:00时前不准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相应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防止干扰周围群众正常生活;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产生高分贝噪声设备;在城区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禁止鸣放气喇叭;禁止拖拉机进入城区主要街道。

1994年,县环保监测站对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其中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02个,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点4个,据统计,居民文教区平均声级为53.1分贝,一类混合区为64.7分贝,二类混合区为60.6分贝,工业集中区为55.7分贝,交通干线测为64.8分贝,基本符合噪声功能区各类标准控制值。

1997年开展了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按创建规范要求划定县城环城西路至大桥路至熟溪桥至下何巷至县后巷至西溪路至西门岭至环城西路环形区域为噪声达标区范围,区内人口3.4万人,占县城区人口总数的51%;在达标区内设105个监测点,开展了环境噪声监测,获得2435个调查数据,在达标区内开展了工业、交通、建筑施工、歌舞厅等4类噪声源的整治工作,经过整治达标区内声环境得到改善,噪声源场界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内,达到创建目标。

2000年以后,城区建成区面积有较大的发展,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发展较快,城区环境噪声有所增加,然而由于环境噪声治理力度加强,噪声污染的情况能够基本控制。江山新村二路、北岭二路、东升路一巷和市民广场4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武义县城老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基本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但交通噪声污染控制不力,在温泉路、武阳路等主要路段汽车的气喇叭噪声扰民之事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