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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物业管理

1999年以前,武义县的直管公房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单位自管公房由各单位管理,个别住宅小区由业主自行管理,大多数住宅尚无物业管理这一新兴的产业。

1999年5月,随着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物业管理开始实施。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下发《武义县城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武义县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武义宏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自此以后,武义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至2003年年底,还只有城市花园、滨江花园、千禧花园等少数几个小区有物业管理行为。

2004年~2005年,武义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形式主要有:(1)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聘请人员管理,服务内容仅限于门卫及小区内的环境卫生;(2)由房地产公司附属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设施配套、管理服务上相对较为完善;(3)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县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于2004年组建了联合物业管理公司,这是武义县城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专业企业,管理着锦锈华都等住宅小区。

至2005年年底,全县建成基本封闭的住宅小区10个,有物业管理企业7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2家。归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5家,外地在武义的物业管理企业2家。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一般每月每平方米0.2元~0.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