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集体企业改革

姚江第三水产养殖场 前志记为姚江养鱼场,1970年4月建立,主要经营下姚江水面养殖,渔民人口456人,从事渔业生产260人,其中退休41人。水域面积803.9公顷,其中姚江支流面积547.8公顷、慈江支流面积88公顷、小河支流面积168.1公顷。网箱8072只。2004年12月,养殖场实行转产转业,从业人员划归户籍所在地管理,自主择业;网箱、渔箔及其他渔业设施作一次性经济补助,转产转业后姚江水面渔业捕捞由市渔政站统一管理。

其他集体企业改革 除姚江第三水产养殖场外,前志记述还有集体渔场4家,乡办林场13家、特产场10家,还有一些村办茶场。1992年后,对集体渔场、林场、特产场、茶场进行改制,或歇业或转为个人经营。2010年集体经营的只有四明湖水产养殖场。

国有企业改革

市黄湖农场 1951年建立,为地方国营农垦企业,场址在低塘黄沙湖。有居民159户,在场户籍人口310人。土地112公顷,其中耕地23.3公顷、鱼塘40公顷,房屋2670平方米(办公用房450平方米、国有安置房2220平方米)。2001年实施改制,131名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168名退休职工养老金从企业中剥离,纳入全市社会统筹发放,18名老年保养人员以一次性补助政策与农场脱离经济关系,其余职工自谋职业。场属资产仍归国有,由市农林局组建的农场资产托管小组发包经营。

余姚茶场 1952年2月,县建设科接收赵宇椿经营的树声农场,改名为余姚县果牧园艺场。1955年改名为果牧农场。1969年改现名。位于市郊黄山,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茶园53公顷,生产珠茶、蒸青茶。2000年4月进行整体改制。150名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89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计提相关费用,实行社会化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留剩的30公顷茶园和房屋由市农林局组建茶场资产托管小组发包经营。

企业选介

市棉花原种场 原为民国县农林场。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接收。1973年2月改为棉花良种场。1979年8月改现名。场部设在城区新建北路仙桥,属财政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1991年起,改种水稻,年产早晚稻良种16吨。2010年,有职工12人;土地16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5公顷、农业用地13.5公顷;固定资产34万元,房屋建筑1336平方米;有场属个人承包企业1家、土地租赁企业3家,年收入企业承包款及土地租金20万元。

余姚林场 1959年8月,余姚苗圃扩建为余姚林场。场部设在梨洲街道振兴路3号,属财政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经营面积886.7公顷,下设8个林区,依自然条件形成上下两大片,上片4个林区呈带状连在一起(东岗山),下片4个林区独立分散(梁辉、叶岙、十五岙、支溪岙),与5个乡镇、街道交界。2006年,经省林业厅批准成立市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在编职工123人,其中在职48人、退休75人,编外2人。2010年,林木蓄积5.6万立方米;在岗18人(管理人员9人,护林人员、林区管理人员9人),待岗30人,每月发固定生活费。

市水稻原种场 1958年创建,属事业性质国有农场,有职工36人。场址位于新建北路706号,农场面积18.5公顷,其中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面积11.2公顷、山地1.2公顷。2009年,农场被列省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试点单位。2010年建杭甬高铁客运专线余姚北站时,土地被征用,房屋拆迁,单位尚存,主要管理在职及退休职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按政策处置。

宁波林场 国有林场。1960年8月行政区划调整时划入,场部在芦山乡甘竹岭,由宁波市林业局管理。1988年,余姚区域内有甘竹岭、灵溪、黄海田、仰天湖4个林区及商量岗部分林区在余姚境内,面积3800公顷。2003年,林业部批准成立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2004年开始停止砍伐林木,只作间伐;林场转换经营机制,采用从业人员提前退休、待岗等方式消化企业富余人员,发展多种经营,重点发展旅游业。2010年,余姚区域内有甘竹岭、灵溪、仰天湖3个林区,面积38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