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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历史沿革

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证明,约在7000年前,余姚一带已有原始聚落,是中华民族祖先最早居住地之一。

余姚地名由来,史志记载不一。据《史记·五帝本纪第一·括地志》云:“越州余姚县。顾野王云:‘舜后支庶所封之地,舜姓姚,故云余姚。’”《越绝书·外传记地传第十》曰:“越之先君无余,乃禹之世,别封于越,以守禹冢。”光绪《余姚县志》引《乾隆志》按:“万历《绍兴府志》谓:无余封会稽,姚乃属邑,故曰余姚。”《山海经·南山经》曰:“句余之山,无草木,多金玉。”郭璞注:“(句余山)今在会稽,余姚县南,句章县北,故此二县因此为名。”光绪《余姚县志》曰:“考应劭地名释郡县之名……无取古人君为县名之理,况句余之山见《山海经》,姚水见《五帝》,系固不始于夏之无余矣!”另据《越绝书》卷八云:“越人谓盐曰余……”

夏、商、西周为舜后支庶封地,属扬州之域。春秋、战国为越国地,战国中期后,“服朝于楚”。

秦(前221—前206年)置县,属会稽郡。然《史记·秦始皇本纪》记不及县。余姚县名始见于《汉书·地理志》,故秦置、汉置众说纷纭。《元一统志·绍兴路》记载:“《会稽志·风士记》云:‘秦汉为县。属会稽郡。’”万历《新修余姚县志》曰:“始皇二十六年始置故越地为会稽郡,则自三代以至于秦,余姚并为会稽领县。”民国《重修浙江通志稿》记会稽郡领县浙江境内十八县,列举余姚、上虞等十三县曰:“考之诸书云秦置殆无疑义。”

汉(前206—220)实行郡(国)统县两级地方制。余姚先后属九江国会稽郡、荆国会稽郡、吴国会稽郡、江都国会稽郡。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郡(国)统县制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制。余姚仍属会稽郡,隶扬州。吴将朱然为余姚长时,始筑余姚(北)城。

三国(220—280)时,余姚县隶属吴国扬州会稽郡。

西晋太康二年(281),会稽郡为会稽国。永宁元年(301)复为郡。东晋明帝太宁二年(324)复为国。咸和元年(326)改会稽为郐稽,二年(327)为郐稽王国。元熙元年(419)国除。郡、国之名有异,而余姚隶会稽如故。

南朝宋、齐、梁、陈(420—589),余姚属会稽郡,隶扬州、东扬州。

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废会稽郡,省余姚入句章,属吴州。大业元年(605)废吴州,置越州;三年(607)又改越州为会稽郡。句章均为属县。

唐武德四年(621),改会稽郡为越州,析句章复余姚县,并置姚州,属越州。七年(624)废姚州。长庆元年(821)废上虞并其地入余姚,次年又复。

五代吴越(907—960)余姚属吴越国越州。

北宋(960—1127)余姚县属越州不变。

南宋绍兴元年(1131)升越州为绍兴府,余姚县属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绍兴府为绍兴路,余姚属绍兴路。元贞元年(1295),余姚以户逾四万升为州,仍属绍兴路。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改绍兴路为绍兴府。

明洪武二年(1369)复余姚州为县,仍属绍兴府。

清(1644—1911)承明制。余姚县仍属绍兴府。

宣统三年(1911)10月10日,武昌起义建中华民国。11月8日余姚光复。

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厅,存道。余姚隶浙江省,属会稽道。

民国十六年(1927)废道,余姚县直隶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省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余姚县属浙江省第五特区县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四年(1935),余姚属浙江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年(1941)4月23日余姚沦陷,国民党县政府先退入四明山,后又退至嵊县、天台。同年,日伪成立县地方维持会;次年,成立汪伪县政府。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国民党县政府还治余姚,仍属浙江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浙东建立民主政权。同余姚现境有关的主要有:余上县,区域为余姚北部、上虞北部;慈姚县,余姚东北部、慈溪北部。以上两县属三北地区。姚虞县,区域为余姚南部、上虞东南部,后又改名为姚慈、姚南,属四明地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1月,浙东行政公署建立,均为其属,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4月,分别改名为余姚、慈溪、南山三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余姚县仍属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所移驻余姚。民国三十七年(1948),改属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1月,划出梁弄区,与四明山周边地区另设以梁弄为治所的四明县。同年5月余姚解放时废止。

民国三十八年(1949)5月23日,余姚县城解放。初设中国人民解放军余姚市军事管制委员会,6月建立余姚县人民政府,属宁波专员公署,1955年11月改为余姚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5月和1968年12月先后两次建立余姚县革命委员会,同时在1967年9月和1968年12月两次成立余姚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980年12月,复余姚县人民政府,属宁波地区。1983年7月,宁波地区与宁波市合并成宁波市,余姚县属宁波市。1985年7月,余姚撤县设市(县级),仍属宁波市至今。

境域变迁

隋以前,余姚境域范围及变化情况均无考。

隋开皇九年(589),余姚县并入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句章县复置余姚县,并置姚州,属越州。

唐长庆元年(821),废上虞县,并其地入余姚。次年复置上虞县,而原其所属兰萼山、渔浦湖、百官桥一带仍属余姚,约至宋代复归上虞。

唐后期,鸣鹤乡由余姚划入慈溪。具体年份无考,应在唐元和元年至咸通七年间(806—866)。

南宋嘉泰《会稽志》对余姚境域四至八到、极距有记载:东至庆元府慈溪县界10里,以桐下桥为界;西至上虞县界45里,以新桥为界;南至峡县界161里,以梨洲山为界;北至海35里,过海北岸接平江府界。东南到庆元府慈溪县界35里;西南到上虞县界45里;东北到庆元府慈溪县界80里;西北到上虞县界60里。东西宽60里,南北长260里。

此后,一直到民国,余姚境域无大变动。历代所述四至、极距等大体类似。“唯里数稍有盈缩耳”(乾隆《余姚县志》

1948年8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决议,析余姚县梁弄区、上虞县下管区及慈溪、野、峡、奉化等县22个乡,于1949年1月1日成立四明县,治所设梁弄。1949年5月,浙东解放,四明县废止,余姚境域复原。此时的境域面积为1468平方千米(不含钱塘江、杭州湾水域,下同)。

1950年4月,庵东盐区改为特区,由宁波专署管辖。1953年4月,该区仍划归余姚。1954年4月,又由宁波专署直管。

1954年10月,余姚、慈溪两县县界作大调整。基本以大古塘为界,余姚北部棉区65个乡镇划入慈溪;慈溪南部山区、稻区42个乡镇划入余姚。调整后,余姚境域面积为1469平方千米。

1955年,余姚县乌山乡虞家、金山庵两个村划给慈溪县浒山镇;慈溪县新界乡塘北、东头庵2个村划给余姚县历山乡。

1956年4月,上虞县划入余姚县的有:永兴乡,旧宅乡阴地村(包括阴地、长弄、江朱、雅雀窝及黄家庄的庄里),大岭顶村原属上虞县童郭乡的部分。

1958年1月,余姚县汶溪乡(除原〓力一、二村外)划给镇海县。

1958年10月,将横河乡东山、金山2个农业社和剑山农业社一部分以及原明德乡一部分(69户)划给慈溪县。大隐乡旭光、山前、星光、接胜、五星、高胜、岐山、歧阳、明东、五一、联明11个农业社划给鄞县。

1960年8月,奉化县梨洲、北溪、平坑、唐田、茶培、壶潭、石板坑(直岙)7个大队,上虞县大山、黑龙潭、阴地、长弄、悬岩、溪山6个大队及嵊县棠溪、宓家山、杨湖、芦田、黄海田5个大队划入余姚县。

1960年12月,余姚县慈城公社(包括原姚东区全部、云山区大部)划给宁波市江北区。

1966年1月1日,上虞县陈溪公社戴王、糜山2个大队划入余姚大岚公社。

1979年,余姚、慈溪两县县界再次调整。余姚县龙南区所辖横河、龙南、石堰、彭桥、彭东、樟树、桥头、民主8个公社划给慈溪县;慈溪县泗门区所辖泗门、塘后、横塘、兰海、临海、湖北、夹塘、万胜、镇海、朗海、曹娥11个公社划入余姚。

1983年,唐田乡壶潭村划给奉化县。

此后,余姚境域无变动。陆域面积为1338平方千米,加上钱塘江、杭州湾水域188.86平方千米,境域总面积1526.86平方千米。

行政区划沿革变迁

余姚置乡始于唐宋。清《东山志》卷二:“乡、里、都、保之名,肇自唐、宋。”“按唐制,县有十五乡,乡各有里。宋初因之。神宗熙宁三年,行保甲法,始置都。自宋历元、明,邨、保、图、里递更不一。”万历《余姚县志》载:“元改乡为都,皆通其所领之都以一、二起数而次第之,独余姚三十五都系宋十五乡之名各以一、二计之。”故自宋历元、明、清,都、里、图虽递更不一,而十五乡之名始终不变。

民国时期,县内区划作过三次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行政区划亦作多次调整。其中有6次重大变化:一、1950年4月,原66个乡镇、划分为145个乡镇(1954年10月余姚、慈溪两县县界大调整后,余姚县辖12区、2个县属镇、124个乡镇)。二、1956年2月撤区并乡,全县为42个乡和4个县属镇。三、1958年10月全县建13个人民公社,下辖122个管理区;至1961年又改13个人民公社为10个区,122个管理区并为78个人民公社。四、1983年政社分设,71个人民公社改乡、镇经济联合社,同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至1985年底,全市辖9区、8个镇、63个乡(1986年7月,又有7个乡撤乡设镇)。五、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撤销全部9个区和部分乡、镇,扩大一些乡镇的管辖范围,全市设19个镇、3个乡。六、2001年9月,撤销余姚、梁辉、肖东3个镇,分设东南、东北、西南、西北4个街道;2003年,撤销朗霞、低塘2个镇,改设朗霞街道和低塘街道。至2014年,全市设6个街道、14个镇、1个乡。

具体沿革详列如下:

(一)宋元明清时期

(二)中华民国时期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全县由15乡划分为43乡(未含南城、北城2乡),旋中华民国成立,故将此次调整归入民国时期。民国十七年(1928)推行村里制,全县划分为512村、50里,并设7个区分辖之。民国十九年(1930),改村里制为乡镇制,全县设163乡、28镇,7个区如故。民国二十九年(1940),将191个乡镇并为65乡(包括乡级镇10个)和1个县直属镇,区增设至8个。部分调整列表如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余姚县1949年5月解放至1950年3月仍沿袭民国8区66乡镇。1950年4月调整为12区、145乡镇(其中周行、浒山、泗门为县属镇)。

1954年10月,余姚、慈溪两县县界作大调整。调整后,余姚县辖12个区、2个县属镇,124个乡镇(见表7)。

1956年2月调整乡镇行政区域,将小乡并成大乡,撤销全部区公所。全县124个乡并成42个乡和4个县属镇(见表8)。

1958年10月1日,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建立13个人民公社,下辖122个管理区(见表9)。

1961年5月,各(大)人民公社恢复为10个区和1个直属公社。122个管理区合并建立78个人民公社(见表10)。

1985年县改市,辖9个区,8个镇、63个乡(见表11)。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设19个镇、3个乡(见表12)。

至2014年,全市行政区划为6个街道、14个镇、1个乡(见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