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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间融资

20世纪90年代初,少数企业为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开始民间融资,主要表现为亲友、企业内部职工的借贷关系。进入21世纪,受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借贷活跃,民间融资因其操作灵活简便、无需抵押和担保等特点,成为众多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其中以小水电、房地产、钢铁行业最为普遍,民间融资呈逐步增长趋势。2000年撤地设市以后,丽水市区进入大投入、大建设和大发展的特殊时期,丽水中心城市的作用迅速显现,人口快速集聚,加之华侨因素,丽水市区成为本市其他县(市)特别是青田华侨投资置业的首选之地,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市区住房价格从2000年的每平方米1700元上涨到2007年的7085元,年均升幅达18.6%。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资金需求量迅速增大,而原本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丽水市民的投资需求也进一步被激发、放大,民间资金加速向房地产企业流入,民间融资热空前高涨。资料显示,2007年末,丽水市房地产注册企业达152家,有贷款余额的房地产公司仅34家,贷款余额只有16.6亿元。民间融资已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初步测算,房地产企业民间融资规模最高峰时达到80亿元。民间融资利率水平普遍较高,随着银行基准利率波动,2003年回报率一般在10%—12%,到2004年高达18%—25%,2005—2007年一般为12%—20%,2008年以来又下调至12%。民间融资利率还存在较大的差别化倾向,其中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加权利率普遍高于其他行业。

2006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此后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全区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受到冲击,一些民间融资依赖程度高的企业受到集资户的挤兑,企业资金链发生断裂,许多企业因无力支付本金或利息而陷入危机,导致原本潜在的非法集资行为浮出水面,相继引发张文成、银泰等一批非法集资案件,民间融资最为密集的房地产企业成了重灾区。其中集资规模最大银泰房地产公司,其于2003—2008年期间,以15%—25%的月利率在丽水市和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累计集资总额逾55亿元,涉及集资户达1.5万余户。张文成、银泰等非法集资案件因涉及范围广、金额巨大、亏损严重,使广大集资户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