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第四节 白蚁防治

1967年,成立县白蚁防治站,属县财政局。1977年,属县城建局管理。1980年,并入县房管处,后又直属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92年改为市白蚁防治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6年改市白蚁防治所,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00年撤地设市后,隶属市建设局。

蚁害防治20世纪70年代前,房屋防蚁民间采取土法,用开水、煤油喷洒或在住宅四周种植臭椿驱避。白蚁防治站成立后,有了专门灭蚁组织,对不同蚁种采取粉剂诱杀灭治和水剂浇灌灭治不同方法防治,蚁害逐年下降。1981—1990年,旧房白蚁危害普查8.1万平方米,旧房白蚁防治39.2万平方米,新建房屋白蚁预防29.1万平方米。1991—2000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192.16万平方米,旧房白蚁防治27.90万平方米。2001—2010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999.8万平方米,旧房白蚁防治32.9万平方米。

1986年,新建房屋预防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新旧房屋家白蚁防治按整幢建筑面积0.4元、新旧房屋散白蚁防治以危害层次总面积0.8元进行收费。1987年5月,调整预防收费标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费由原来1元细化为按地面基础每平方米2元,木门木窗、钢窗木门结构房屋按每平方米0.9元或0.5元。1993年,市物价局调整新建房屋预防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元。1998年,市物价局调整新建房屋预防费,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2000年,市行政审批中心开设白蚁防治受理窗口 ,减少工作流程新建房屋白蚁施工当天上门服务,旧房白蚁防治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1971—1977年,在全县31个公社培训赤脚灭蚁员27人,开展群众性的灭蚁运动。1980年,根据省财政厅白蚁防治业务费实行收费办法的通知,市白蚁防治站开始对防治进行收费。至1979年,对24座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进行了普查。1981—1990年,林地白蚁危害普查2.7万亩,水库白蚁危害普查56座,防治9座。1991—2000年,林地白蚁危害普査0.5万亩,水库白蚁危害普查55座。2001—2010年,林地白蚁危害普查0.3万亩,水库白蚁危害普查100座。

蚁害研究1977—1979年,经普查丽水白蚁种类有2科6属8种,其中以黑翅土白蚁、家白蚁、黄胸散白蚁危害最大。黑翅土白蚁全市都有分布,主要危害山林树木、香菇、果树等农林经济作物。家白蚁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下丘陵平原地区,主要危害房屋建筑、树木、家具、衣服、纸张等。黄胸散白蚁主要危害房屋建筑、农林作物。

1983年,开展尉蚁(M-8301)诱饵剂和蟑螂、蚂蚁诱饵剂生产工艺、生产原料的试制工作。1984年初,蟑螂、蚂蚁诱饵剂投入批量生产,蟑螂、蚂蚁诱饵剂发放各居民区,满足了群众的需要。1984年底,尉蚁(M-8301)诱饵剂试制成功,先后共生产20多万包,投入林地、水库、经济作物的白蚁灭治工作,有效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009年5月,响应斯德尔摩公约停用了氯丹和灭蚁灵,选用高效、底毒、底残留的替代药物除虫菊脂类和伊维菌素粉剂。2006—2010年,开展新技术、新药物的研发,对新建房屋预防、园林绿化、水库堤坝、古建筑白蚁危害的采用监测、监控装置进行试点、推广,同时还开展新药物的筛选工作,淘汰高残留的灭蚁灵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