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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屋建设

民国初,城镇民居多数泥墙平房,少数砖木结构楼房。1949年,丽水县城住房建筑面积13.85万平方米,泥木结构80%,人均居住面积1.9平方米。1956—1965年,人均住房面积3.2平方米。1966—1978年,多为三层,一梯多户,有公用厨房、自来氷、厕所,人均住房面积4.1平方米。1979—1990年,大多为5—6层混合结构楼房,单元式,室内空间有起居室、方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壁柜。从1991年开始,至2010年,房屋建设投资逐年上升。房屋层数也逐渐升高,一般6—8层,十多层至二十多层为常见,户型除二室一厅一卫、三室一厅外二卫外,有别墅、小高层、公寓等多种样式。

1984年12月,地区房屋综合开发公司成立。1985年,开发灯塔小区,为全区第一个住宅小区。之后,县政府颁发《关于管理侨汇购(建)住宅的暂行办法》和《房屋开发建设暂行规定》,房地产开发投资逐年增长上升。1987年3月,市经济房开发公司成立。1988年5月,市三胞房屋开发公司成立。三家公司合作开发芦埠新村、塔下新村,又陆续开发了市区大洋路(中段)、灯塔小区、白云小区、中山街南段、大洋河小区等商品房。1988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0.26亿元,1993年突破1亿元,1996年达到4.33亿元,1999年为4.05亿元。2000年7月撤地设市,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一步升温,当年达6.40亿元。2001年,投资额为11.77亿元。2008年,万松等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月利率非法集资致使资金链断裂,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施工竣工面积、房屋销售等指标下降,市场一度陷入低迷。当年4月和8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组织丽水春夏房地产展示会和丽水市生态房产展示会,10月又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房地产市场又开始复苏回暖,开发投资增加。市区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6.45亿元。

第二节竣工销售价格

竣工

1980年,政府推行住宅商品化,房地产从管理型开始向经营型转变。1984年12月,县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共建造商品房住宅0.22万平方米,在建0.38万平方米。1991年开始至1997年房屋竣工面积逐年上升,1998年出现回落。2000—2003年期间,呈现稳步增长,2003年开始到2006年房屋竣工面积逐渐减少。2001—2010年,市区商品房竣工面积累计为318.24万平方米。

销售

从2001年开始到2007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呈上升趋势。其中,2004年首次出现低谷。2007年开始到2010年整体呈下降趋势。2007年,金融危机。2008年,市区房地产资金断链,市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从49.78万平方米下降到23.83万平方米。销售低谷更为明显。2009年后,商品房销售形势又开始回暖,当年市区销售商品房面积59.38万平方米。2010年市区销售商品房面积32.52万平方米。2001—2010年,市区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为343.36万平方米。

商品房价格2000年开始,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也逐年以较大幅度上升,当年市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700元/平方米。2001年突破2000元/平方米,达2068元/平方米。2003年突破3000元/平方米。2005年达到4065元/平方米。2006年为5066元/平方米。2007年市区商品房均价达到7085元/平方米,为历年来涨幅最大的一年。2008年达8553元/平方米。2009年为8657元/平方米。至2010年,商品房房均价9189元/平方米以上。

小区简介

灯塔小区东临灯塔新村,南靠丽阳路,西依桥苍路,北接人民街。为丽水最早建成小区之一。总建筑面积16.4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13万平方米。小区配置占地5900平方米的灯塔公园,以及菜场等其他配套设施。

白云小区东临大洋路,南靠丽阳路,西依中山街、北接人民路。1988年,由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开发,为丽水最早建成小区之一。总建筑面积15.98万平方米。共有住户2900户。建有综合商店、小学、幼儿园等。

怡景花苑西临花园路,东连宇雷路,南接卢镗街,北依囿山路。用地10.0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8万平方米。共有住户829户,为22幢多层和6幢小高层组成。小区绿地面积41616平方米,绿地率41.6%。配套设施有会所、幼儿园和大型停车库。是市区第一批园林式住宅小区。2008年,被住建部和中房协评为“首届中国广厦奖”。

白云花苑位市区北、白云森林公园南。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80万平方米,有住户460户。小区住宅建筑集多体、联体、山地公寓于一体。主要设施有会所、山顶公园、网球场、中心广场、儿童乐园、游泳池等。2008年、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阳光城位市区西南、紫金路和丽阳路交界处。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2万平方米,为市第一个人车分流商住小区。由31幢多层和高层组成,共有住户863户。2004年、2006年被评为浙江省十大经典楼盘,2007年被评为园林式住宅小区。为浙江省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绿洲花苑位于市行政中心西侧。占地7.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7万平方米,幢多层和高层组成,有住户856户。道路布局设计实现人车分流,小区建筑密度为16%,绿化率为普通住宅小区的2倍。2009年,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宁和苑北靠北环路,南临宇雷路,东连天宁新村,西接水木清华苑。用地5.0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26万平方米。建有7幢住宅楼、1幢物业管理用房。有住户948户,其中经济适用房住户528户,人才公寓429户。

欣苑小区位城北路北,北苑路西侧,大洋路工业基础。用地9.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27万平方米。建有34幢多层住宅楼及4幢小高层。有住户1255户。配套设施1幢会馆、2幢超市及管理用房。小区车位配比率60%,是市区车位配比率较高的小区之一,也是市区建筑节能的示范区。

乡镇房地产项目

2005年至2010年,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房地产项目共3个。元正房开公司开发的南山•瓯江花苑B、C地块,总建筑面积34558.28平方米,总用地面积33017.93平方米,该项目由36幢多层和1幢小高层组成,2009年竣工。由强盛房地产开公司开发的南山强盛•碧水庭园A地块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5114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8692平方米,共有单体建筑64幢,小高层2幢,2010年10月竣工。国商房开公司开发的西郊•廊香总用地面积1826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1877平方米,于2009年9月竣工。

第三节建设用地

民国时,土地私有。民间建房政府未予管理。国家建设用地,由政府计付地价征收,免征田赋。具体部门则有县土地评价委员会等管理机构负责。

解放后,国家、集体建设及居民建房用地,均须经政府部门审查批准。1977年建设单位在城镇内征用宅基地、空地,拆建公房私房,进行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建筑,凡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和高空要求的,报县城建局批准;在规划区内征用耕地和非耕地,报县城建局审查,按审批权限上报省、地批;在规划区内建生产大队集体用户或社员住房,由县城建局批准。在规划区外建设单位征用耕地或非耕地,经县城建设审查后,按审批权限上报省、地批准;农村集体用房或社员建房,由县农业局批准。

1981年,国家建设征地,由县建委办理,其他建设重地由农业部门管理。1982年起,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包括辅助用房),每人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后又规定,城市郊区农民新村中,农民建房(包括辅助用房)每人建筑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1985年,县城与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征地,由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农业部门批准。1986年,城市规划区定点项目169个,建设项目面积11.27万平方米。1987年,城市规划区定点项目620个,建设项目面积20.31万平方米。1988年,城市规划区定点项目337个,建设项目面积20.49万平方米。1990年,城市规划区定点项目35个,建设项目面积7.33万平方米。

2000年撤地设市,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收归市国土资源局,对工业建设用地、住房建设用地审批趋严。并根据城市用地规划,加大对国土资源的执法监察力度。2001年开始,推岀宇雷路与囿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怡景花苑等14项目,总供地面积15.98万平方米。2002年, 推出位于丽阳路与紫金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正达•阳光城等8个项目,总供地面积12.58万平方米。2003年,推出位于白云山脚白云花苑等8个项目,总供地面积37.16万平方米。2004年,推出经济开发区商住区块华府水阁苑等13个项目,总供地面积18.98万平方米。2005年,推出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西侧的绿洲花苑等14个项目,总供地面积38.25万平方米。2006年,推出人民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的万地•世贸花苑等33个项目,总供地面积45.42万平方米。2007年,推出水东A、B地块的金龙东方明珠等16个项目,总供地面积62.00万平方米。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仅推出东港路与长虹路东北侧地块蔚蓝水岸等9个项目,总供地面积24.08万平方米。2009年,推出江滨旧城改造1、2、3、4号地块的栝苍路等18个项目,总供地面积42.57万平方米。2010年,推出厦河湖区块1号、2号、3号地块的新湖国际等12个项目,总供地面积54.80万平方米。2001—2010年,市区累计推出145个商住房项目,用地面积351.82万平方米,出让金额138.47亿元。

2001—2010年莲都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情况

表13-3-2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碧水庭院(摄于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