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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选编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莲都区委、区政府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莲委

〔2012〕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区委、区政府2012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6日莲都区委、区政府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开局之年,是打造“三大莲都”的起步之年、奠基之年。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以“狠抓落实年”为载体,谋求争先进位,确保落实到位,稳中求进,紧中求活,难中求胜,为打造“三大莲都”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农业总产值增长5%,工业总产值增长20%,旅游总收入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自营出口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节能减排相关指标达到省、市确定的要求。

一、以打造“三大基地”为核心,增强经济竞争力

围绕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浙江绿色农产品基地、长三角休闲旅游基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旅游休闲景区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努力扩大经济总量。

(一)拓展发展空间

1.拓展工业平台。加快碧湖产业区块北区块1250亩工业用地开发。启动高溪区块首期1300亩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开展垦造耕地工作。加强对接争取,启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出台工业用地流转办法,开展企业用地清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

2.拓展农业平台。加快农业“三区”建设,完善园区道路、电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继续抓好蔬菜主导产业区、食用菌主导产业区、中草药精品园等项目建设。完成丽新片7500亩粮食功能区建设。

3.拓展服务业平台。完善以瓯江干流为轴线的旅游产业布局体系,完成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度假区管委会实体化运作,加快“古堰画乡”景区拓展,争取启动坪地半岛、九龙国际旅游岛开发。编制全区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加快 “大港头北埠-杨山”、“碧湖郎奇-白桥"等养生(养老)基地建设。以瓯江商旅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完善中心镇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镇集聚发展。

(二)促进产业提质

1.抓紧工业“赶趟”。编制实施“工业百亿行动计划”,狠抓各年度的落实。抓好促开工、促建设、促投产工作,确保碧湖产业区块西区块8个项目建成投产,北区块部分项目开工。引导企业完成转型升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组织实施一批新产品开发、节能降耗项目。新培育亿元以上企业3家,净增规模以上企业15家。推动瓯宝安防、不知慢运动等重点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大对发展势头好、潜力大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2.抓出农业亮点。大力推进土地规模流转、经营,完成土地流转4000亩。强化项目服务和政策支持,确保大鲵工厂化养殖、铁皮石斛大棚种植、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等项目建成并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处州白莲、白枇杷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千亩 “处州白莲”核心基地,建成油茶示范基地9000亩,钢管大棚蔬菜核心基地2000亩。新建开心农场、农业休闲观光园2个。支持供销社深化涉农服务工作。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潜力大的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

3.加快旅游发展。“古堰画乡”启动古堰水利博物馆、文化产业基地、景区入口等项目建设,争创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石牛温泉”完成一期、开工二期,争取国庆期间试营业;东西岩景区理顺管理体制,挖掘畲族文化特色,提升景区知名度。加快建成郎奇清泉养生桂花园、大花蕙兰观光园等一批大型“农家乐”项目。

(三)狠抓项目建设

1.统筹项目推进。研究明确全区项目投资计划的资金拼盘、规划衔接、土地供应、政策支持等问题,统筹配置有限的要素资源,提高投资对经济的拉动力,引导投资重点向产业经济、城乡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倾斜。

2.完善项目管理。全力做好政策处理工作,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落实项目推进“四办”督查、重大项目领导联系考评、项目投资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项目动态监管。深化细化项目前期,完善重大项目规划、筛选和储备工作流程,建立动态项目库。推进丽武公路莲都段、联城城郊农民新社区等一批在建项目及早建成投用,做好新农村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民间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力争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总工会迁建、莲都中心粮库等项目尽早开工。

3.强化投资保障。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通过争取国家投资、BT模式等方式,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入。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简化审批流程,突破征收难点,优化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推进效率。重视项目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四)强化选商引资

1.完善招商政策。推进与长三角经济圈、海西经济区产业、市场、体制的接轨,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和“要素回流工程”。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完善差别化产业招商政策,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政策,力争在招大引强方面取得突破。坚持以情招商,以情安商,倡导和树立全社会亲商、安商、富商、尊商的氛围。

2.创新招商方式。完善项目引进激励考核机制,拓宽网络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以企引企、以外引外等渠道,推动全民招商。注重技术、人才、管理的同步引进,注重延伸产业链和集群化招商。依托农业“三区”平台,加强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导工商资本反哺农业。严把企业“入口关”,积极培育生物科技、环保产品、医药等新兴科技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全年合同利用市外内资17亿元,实际利用市外内资6.5亿元,合同利用外资4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个。

二、以建设“三大中心”为载体,增强城乡宜居力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以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为主阵地,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市区一体化发展。

(一)推进市区共建

1•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对接,深入贯彻落实浙委〔2011〕29号文件精神,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综合考核、要素保障、体制调整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进一步理顺市区体制机制。稳步实施区、乡两级政府机构改革,理顺管理权限和管理体制。推进文化、农业、林业、水利等下属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强化金融创新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心镇延伸服务,扶持莲都农村合作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建成莲都村镇银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权抵押贷款3亿元。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强化科技自主创新,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技术创新成果、专利授权与开发等各项工作进入全市前三位,实现专利授权230项以上。

2.高效做好征收保障。突出抓好旧机场区块土地房屋处置、古城岛搬迁、“三南”改造一期、之江监狱、内河改造二期、丽水软件园二期等重点项目征收工作和水东老村整体拆迁工作,保障市区重点项目如期开工、顺利施工。

3.统筹推进“六城联创”。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扎实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老小区改造等“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首批18个老小区改造。加大窝棚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配合做好市容环境、流动摊贩等专项整治工作,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全力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规范市区物业管理。

4.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完成4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45个农村社区站点建设。加强市区协调,稳步推进撤村建(并)居工作。完成或配合做好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社区“十件实事”中有关莲都的各项工作。开展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推进1355城乡社会协同管理创新平台建设,拓展提升“96345”市民服务中心功能。

(二)加快扩权强镇

1•推进中心镇综合改革。在碧湖镇开展试点,强化中心镇对部门基层站所的管理职能,确保30项管理权限下放到位、规范运行。完善对中心镇倾斜的财政扶持政策,落实《中心镇财政管理办法》,成立财政所,提高中心镇理财聚财能力。建立主要经济部门帮扶中心镇发展的捆绑考核机制。

2.拉开城镇空间框架。推进碧湖镇江滨路、文二路一期,人民路、环北路西段,镇区亮化工程建设,启动大港头镇丽云西路区块、老车站区块,老竹镇农贸市场、镇前街区块改造。编制镇中村改造规划和农民安置小区布局规划,推进碧湖农民新社区等人口集聚平台建设,强化城镇规划管理,推动镇区周边和镇中村居民集中安置建房。加快规划区外商住用地出让开发,协调已出让地块尽早开工。

3.完善城镇功能体系。推进城镇给排水、管网配套、电网扩容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金融、物流、商贸、文化、教育、卫生等配套设施项目,统筹抓好城镇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城管执法等综合治理,提高城镇集聚辐射能力,中心镇建成区人口增长3%以上。

(三)创建美丽乡村

1.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完成丽武公路莲都段联城至老竹改建工程,积极实施村际联网工程。继续加强“独流入海”、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库山塘除险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启动实施110千伏海潮变、35千伏雅北线、雅溪变增容改造、市区34个老小区改造、架空改电缆工程等一批电力项目。

2.提升村庄建设水平。加强村庄和农房规划,形成具有莲都特色的村庄建设模板,严控就地无序建房,深化农村“两违”控新治旧。基本完成16个中心村续建工作。提升50、53省道沿线 “三沿”整治。抓好53个续建区块旧村改造,推进完成改造区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村危旧房2400户。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31个,整乡整镇整治项目2个。

3.创建“洁净村居”。城区,以市区环卫职能调整移交为契机,启动垃圾分类投放及直运试点,选取中山街、白云社区和处州中学3个点,探索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直运和分类处置的运行机制,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农村,以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重点,规划实施一批垃圾收集处理、改水改厕等项目,强化环卫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穿村绕村河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监管、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乡镇创建等工作,落实禁止采砂的各项举措,促进瓯江流域生态修复;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强化文明、环保意识养成。,全力做好迎接全省“建设美丽乡村、深化千万工程”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今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区。

4.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和生态墓地建设。为了便于丽水经济开发区、市直单位和莲都区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步调开展殡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市直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的殡葬管理相关执法职能全部委托给莲都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要强力推进“三沿五区”(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耕种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风景区)坟墓整治和生态墓地建设。要求按照搬迁、深埋、绿化等不同方式,对“三沿五区” 视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整治,确保今年治理率达到98%以上,明年基本实现无坟化,实现生态葬法覆盖率100%。区级谋划新建一处服务范围覆盖市区的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生态墓地建设任务。

三、以提升“三大指数”为重点,增强社会和谐力

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平安建设和谐指数、生态环境友好指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一)改善民生保障

1.增收富民。继续实施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将扶贫标准由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提高到4600元,年内确保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完善来料加工扶持政策,实现加工费1.2亿元,带动1.8万人增收。加快基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100%的城镇社区、70%的村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村)。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民转移就业35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2.保障安民。完善“五费合征”机制,深化社保扩面和社保卡“一卡通”工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加大粮食安全基础投入,加强物价监管,保证市场稳定。出台新一轮《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探索建立失能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新建50个村级“老年星光计划”,支持老年体协开展工作。巩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成果,重点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残疾人康复、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规范临时困难救助工作。

3.服务惠民。完成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改扩建,推动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向村卫生室覆盖,建立社区首诊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25元,坚持绩效与监督并进,狠抓基层卫生院为民服务水平和质量。扎实推进幼儿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省教育厅“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认定,继续推进南明小学迁建、联城小学迁建、乡镇幼儿园改扩建等教育项目,创建标准化学校5所,省等级园的招生覆盖率达70%,实现等级公路通达范围内学生周末接送车全覆盖。加快推进区文化中心、电影院多厅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建设,基本完成有线电视整体转换,继续实施文化“十百千万”工程和“文化低保”工程。推进省级文化先进区创建工作,做好“三馆、一站、一室、一书屋、一广场”建设。举办处州白莲文化节。出台《莲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启动省体育强区创建。加快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积极协调部分农村地区公交班车未通达问题。

(二)打造平安莲都

1.强化社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发挥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深入开展“两排査一促进”专项活动。运用好“天网工程”、“地网行动”等有效载体,坚持打防并重,加大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安置工作。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网络监督引导。重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强化法制宣传和基层人民调解。安全生产领域主要控制指标稳中有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极端恶劣天气等应急管理处置工作。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深入总结雅溪镇、高溪乡以“挂上来、走下去,解决问题点对点,考核监督面对面”为主要内容的村干部“轮岗协理”机制试点经验,在全区面上推广。

2.重视信访维稳。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四无”乡镇(街道)创建,出台工作被动单位重点管理办法,出台政府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与村级社会管理、维稳信访工作挂钩机制的相关文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重点时期信访维稳,信访积案化解,非正常上访处置等工作。

3.统筹各项事业。积极组建以工青妇、社区为龙头的各类志愿者队伍,在社会管理中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深化计划生育“双创”工程,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区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和市区职能调整,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8个。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及大文件选编

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重视老干部工作。推进档案文化建设。

(三)深化生态建设

1.注重生态保护。把生态改善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加强生态公益林、湿地资源体系等保护与管理。着力抓好大港头镇、老竹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作。

2.强化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的刚性要求,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确保完成考核目标。

四、以强化“三大保障”为根本,增强党的执政力

强化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打造“三大莲都”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 “法治莲都”建设的重中之重,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完善党管武装工作机制,推进军民共建和“双拥”工作。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努力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培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攻坚克难、操作到位的本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2.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通过实施素质提升、难题破解、关爱落实、争先进位四大行动,着力提升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扎实推进党内关爱机制建设,积极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着力发展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党代表任期制,落实党代表活动五项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认真抓好区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工作,抓好换届后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全面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作风保障

1.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围绕打造“效率莲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深化推进“服务提质提速、追效问责保畅、项目推进督查”三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健全作风监督和治庸治懒长效机制。改造提升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乡镇审批服务中心,巩固提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园区审批分中心,实行无缝化对接、保姆式服务、全程性代理,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深化“效能眼”平台和工业园区“效能监察站”建设,加大 “明察暗访”、“联办督查”、“交叉暗访”力度。

2.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政准则》,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三公”消费等专项治理。抓好廉政文化宣传和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打造“莲城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村监会”标准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三)强化机制保障

1•建立承诺公示制度。将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年度工作目莲都年鉴(2013)

标和任务,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各级各部门。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全区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报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考核办。

2.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季度报告。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个季度上报一次简明扼要的工作总结。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街道)、部门工作汇报会,每次确定部分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半年会审。年中,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长办公会议,对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各乡镇(街道)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经联系区领导签字后,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考核办。全年检查汇报。年末,区委、区政府召开一次全区工作检查汇报会,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在会上汇报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3.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挂牌督办。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立公开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摘牌。对工作中遇到的制约因素,要搞“会诊”、解疑难、查效果,努力在第一时间解决。对限时内仍未解决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责令解决。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大纪律监督和效能监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评议制度、政协委员视察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不落实、落实不力现象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严格实施考核。健全完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督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4.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为切实抓好整个活动的方案安排和日常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狠抓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抓落实工作格局。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莲都区打造“三大莲都”提供良好的发展软环境支持,现就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打造“效率莲都”为目标,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方向,按照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为核心的“四减少”改革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成果,提高审批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提速增效工作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注重行政审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全面分析当前提速增效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具莲委〔2012〕9号体的对策措施,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部门和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削减不合理前置审批条件和压缩审批时间。

(三)坚持规范完善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最大程度地限制审批人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四)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布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程、压缩时限

1.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对现行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清理。精简、削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材料,自行设置和以规范性文件要求设置,但与现实要求不相应的予以取消或转为后置监管。

2.减少审批环节。各部门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整合并减少审批环节。推行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通过领导核准权力下放,将原来“窗口受理一科室审查一科长审核一领导核准”等多个环节简化为“审查员审查一核准员核准”两个环节或“受理审查核准”一个环节,避免多层审核、环节过多。

3.压缩审批期限。对现行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期限进行再压缩,区本级终审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间减少80%以上。凡是不需现场勘察、公示的事项,尽量提速为即办件;确因审批前要勘察、专家论证及公示等的事项,部门行政审批科要合理分工,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承办期限。

4.规范办事指南。按照优化后流程和时限,科学编制流程图和申请文书样本。印发新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其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等。

(二)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1.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或部门相互之间关联度大的事项,全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核、限时办结”的原则开展并联审批或多证联办。依据不同投资类型和审批环节,在科学合理地界定部门间权责关系的基础上,明确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职责,分别制定审批操作办法。

2.探索推行模拟审批制度。在全面推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审批思路,转变审批方式,探索推行模拟审批制度。对符合政策导向、业主信誉度高、用地符合审批条件的特定项目,项目主体按审批程序报送审批资料。各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按现行审批要求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核,审查结果作为审批部门正式审批依据,待该项目主体获得用地许可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出具正式审批件。

模拟审批的服务范围:一是政府性投资项目;二是区委、区政府通过招商选资,业主明确的重点项目,如产业园区项目;三是其他符合条件的需要特事特办的项目。

3.建立项目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由相关单位抽调业务干部作为项目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上下联动”的原则,提供优质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4.健全AB岗工作制。为提高工作效率,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保证办事岗位不缺岗、不脱岗,凡有审批服务职责的岗位和窗口,都应明确设立办事AB岗,

A岗是办事岗位主要责任人,B岗是办事岗位顶岗责任人,A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在调度工作时,原则上不得安排A、B岗责任人同时离岗。

5.建立联审会议审批制度。对一些可一次性完成又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和相关并联审批阶段等,采取联审会议形式审批,联审会议由区行政审批中心召集并作出会议纪要,有关审批职能部门按照联审会议纪要出具相应审批件。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无故缺席联审会议均视为同意会议形成的审批意见。

(三)健全网络、完善服务

1.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要把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纳入规划,按照“能进则进”的要求,将各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到行政服务中心,完善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力,扩大基层站(所)审批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切实做到“便民、为民、利民”。

2.设立碧湖行政审批分中心。碧湖行政审批分中心由碧湖镇政府负责管理,区行政审批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各部门将区委、区政府《关于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莲委〔2011〕16号)中明确下放中心镇的30项管理权限及相关的便民事项、市场准入事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分中心行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碧

湖审批分中心集中办理。

3.推进网上审批。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与完善,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除涉密事项和经监察部门批准不纳入监察范围的事项外,其他所有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逐步实行网上办理,做到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内部流转和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的网络化,实现各环节、各部门间的即时对接,“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

4.加强服务,切实提高材料有效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审查项目业主报送的审批材料,对资料不齐全而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或稍作调整修改不影响审批的,应先予受理。如基本条件符合,申请人承诺在约定时限内补齐材料或修改完毕的,应先予审批通过。若材料相差较大,确实影响受理和审批的要指定专人,限时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修改完善, 直至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9月20日前完成)

各部门对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本部门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精简工作,通过组织调研、寻找差距、专家论证、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重新梳理各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压缩承诺时限。制定具体提速增效实施方案及各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AB岗责任人,上报区审改办审核。

(二)审核批复。(10月20日前完成)

区审改办对各部门提交的提速增效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存在争议事项及时与部门协调沟通。实施方案经审核后上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三)全面实施。(10月31日前完成)

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意见,严格按照部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实施方案开展行政审批服务。

(四)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

各部门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总结巩固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成果,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逐项回顾检查,进行完善提升,向社会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实施新的审批流程与承诺时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是打造“效率莲都”的根本要求,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推进莲都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源泉。各相关部门必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提速增效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调整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改革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提速增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人,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三)加强业务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强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相关业务政策、流程和审批服务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四)加强舆论宣传。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监督指导。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区法制办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强化政策指导作用。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要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对提速增效工作实施效果显著的部门,给予表彰;对不作为、执行不到位、慢作为等影响工作成效的单位与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4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发展六大行动计划促进农村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2012年,是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区打造“三大莲都”总目标的起始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开展农村改革试验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20号)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丽委 〔20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农村发展六大行动计划促进农村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打造“三大莲都”总目标,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三农”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区为契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优化农村发展环境,着力夯实“三农”基础和改善农村民生,努力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繁荣。

二、主要目标

今年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农业总产值增长5%,达21.86亿元。农民人均纯莲委[2012)10号收入增长13%,达10800元,增幅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的农户比例累计不低于70%。农民异地转移2400人,其中整村搬迁人数30%以上。农民转移就业1750人,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525个,其中异地转移农民占60%以上。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2.9亿元。在完成上述目标的同时,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2420户(批建新房比例达到40%),基本完成16个中心村的培育建设工作。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区。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生态农业推进行动计划,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1.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抓好粮食安全工作,建设莲都中心粮库,完成丽新片粮食生产功能区7500亩建设任务,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3.3万亩、总产量4.7万吨的目标。提升传统主导优势产业,重点发展处州白莲、白枇杷、铁皮石斛、大鲵养殖等高效特色农业。提高茶叶品牌知名度,推动畜牧业向山区转移,以推广食用菌集约化生产模式和品种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食用菌生产集聚地建设。围绕“提升笋竹产业,重振油茶产业、培育香榧产业”三大目标,建成以发展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示范基地1.35万亩、高效竹林基地0.75万亩、新建和培育红豆杉、香榧等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基地0.8万亩。

2.推进农业“两区”建设。主攻项目建设,到年底,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面积达到3000亩;建成食用菌工厂化栽培项目恒温冷库型厂房;完成铁皮石斛大棚种植、大鲵工厂化养殖等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对园区内核心基地的主干道予以硬化,配套节水微滴灌系统,并整修沟渠、安装诱虫灯、诱捕器等。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首席专家、责任技术员联系农业“两区”建设制度,扩大农技人员科技入户、科技培训等农技推广辐射带动范围。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重点加强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产业的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文件选编

以发展“丽九味”为重点,新增中药材基地化种植面积650亩。

3.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新增产值超30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1家,新培育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新增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7个。进一步推进“山水”公用品牌和“处州白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加速农产品流通促销,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农业企业参加省农博会、上海农展会和网上推介会等活动。新培育市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2家。

4.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条件。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水利方面,重点开展瓯江大溪治理、水库山塘综合治理、喷微灌等项目建设;在林业方面,继续推进绿化项目建设,完成平原绿化1370亩,景观林建设600亩,迹地更新9200亩,中幼林抚育7万亩,建设林区道路208公里;在气象方面,继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示范基地建设。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5.强化农业生态安全保障。积极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强养殖投入品源头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点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做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服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防控面积达3000亩。发展

生态循环绿色农业,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二)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行动计划,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6.有效推动农村新型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来料加工,实现全区来料加工队伍达到1.8万人,累计培育经纪人200人,实现年加工费1.2亿元。围绕来料加工转型升级目标,出台《莲都区扶持来料加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打造供需对接平台、典型示范平台、服务协作平台,全面提升来料加工产业化水平。加快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依托处州白莲产业,以培育省级农家乐特色精品区块“锦绣绿谷”农家乐综合体等项目为重点,着力完善农家乐特色村(点)的配套设施,建设一批“有规模、设施全、有特色、服务好”的中高档“农家乐”。新启动20家三星级以上农家乐经营户(点)的创建工作,其中四、五星级农家乐4家。新建开心农场、休闲观光农业区(点)2个。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暨青年网上创业行动,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100人,新增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初步形成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7.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深化爱心企业结对帮扶新农村建设机制,促进爱心企业与结对帮扶村的深入对接联系,加强帮扶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管理,鼓励引导更多的爱心企业参与到莲都区新农村建设中来。引导低收入农户立足本地资源,发展一批投入小、见效快、效益好的“短平快”特色农业项目,增加收入来源。认真落实医疗、特困救助、教育、文化等优惠政策,切实把各项优惠政策覆盖到各个低收入农户,让广大低收入农户通过节支减负增收。

(三)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促进农民创业就业。

8.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以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为重点,继续抓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训农民621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1100人。定期召开供需招聘会、专场推介会、开办农民培训就业网页等形式,实现培训与就业信息有效对接,提高培训的转移就业率。加强对异地转移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转产、转业、转观念,实现增收致富。

(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农村建设水平。

9.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创建“洁净村居”活动为载体,全力开展以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为重点的环卫整治。强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和村级生态墓地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2420户,继续推进53个旧村改造续建区块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继续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集中力量对31个待整治村实施整治建设,确保实现全区村庄整治全覆盖。实施整乡整镇整治项目2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区。

10.推进农村人口内聚外迁。加快中心村培育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化、产业规模化、人口集聚化、设施配套化、服务社区化、环境生态化“六个化”的要求,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整合各类资源,推进中心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和综合环境的改善,完成首批15个中心村三年建设任务。严格村庄建设管理,规范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程序。加强执法力度,坚决取缔违法建筑。继续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工程,确保完成异地搬迁2400人的任务。加快推进“莲都区万人异地搬迁集聚小区项目”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区和碧湖、大港头、老竹三个中心镇,建设大型异地搬迁安置小区。

11.推进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建设,提升防旱抗汛能力。继续推进瓯江大溪大港头段和碧湖段防洪堤Ⅰ期加固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1.71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建设高效节水喷滴灌工程1602亩,完成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20座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全力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12.优化农村生态环境。严格环境执法,依法取缔非法高污染小企业,以高压态势控制环境污染,继续保持良好环境现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加大集中供水源地和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管护力度,加快红汪建材有限公司的拆迁清场和生态恢复,加快碧湖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的环保验收,推动大港头、老竹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业生态化改造,全力做好对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整治,推广沼液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继续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开展国家级生态区、生态乡镇创建,加快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亮点村庄和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的生态示范亮点,形成莲都区生态亮点聚集带。

13.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按照统筹兼顾、综合保护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有特色、规范化地编制好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适度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业,促进古建筑古村落的文化再现与文化旅游互促互进。加大投入力度,将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同异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乡村文化中心、历史文化名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形成保护利用的合力。

(五)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提升农村民生水平。

14.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大繁荣。实施“农村文化设施覆盖工程”,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和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实现全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覆盖率达到90%。新建省标村级文化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0个,新建“乡村戏苑”10个。不断扩大“天天乐文体广场”乡镇活动点覆盖范围,新建60个“天天乐文体广场”活动点。“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积极打造莲都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农村应急广播建设,不断提高对网络故障、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变能力。深入实施“文化低保”、“四送”活动,通过送书、送戏、送电影、送文体设备和器材等多种方式,保障文化弱势群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完善基层村级文化队伍建设,基本实现每个村有一支以上文化活动队伍。

15.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争2013年通过省政府认定。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创建城乡学校联动发展的平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由城到乡“反哺式”流动;启动音体美教师农村走教试点工作,以解决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师短缺的问题。深入开展“接轨杭州”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农村学校八项提升工程”,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莲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太平、仙渡、黄村等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改造任务,推进农村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16.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建制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基本型向紧密型转换,全区紧密型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为龙头,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7.推进农村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医疗救助筹资额度。继续加大农村低保救助力度,落实低保救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60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人均标准不少于250元),参合率不低于95%,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新建

乡镇社区服务中心2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49个。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基本落实办公场所,标准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村(社区)总数的60%,其中创建36个示范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六)实施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行动计划,提升农村发展活力。

1&健全土地开发利用机制。借助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机遇,积极探索科学用地布局,创新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好《莲都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性奖补申报和验收办法》,积极创办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构筑服务平台,在农户和业主之间架起桥梁,提供信息,提高土地较长期限、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化流转,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形成土地开发整理、流转、耕种相结合的长效稳定机制。

19.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创新和优化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最大限度地盘活森林资源。推进公益林与商品林、责任山与自留山同抵同贷。推行和完善林权贷款一站式服务机制,努力推动小额抵押贷款。推进林权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林权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资产捆保等模式综合联用,降低和防范抵押贷款风险。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引导森林资源依法向经营主体流转集聚,鼓励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形成“种植一养殖一休闲一观光”一体化的立体经营模式。

20.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抓住丽水建设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机遇,继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社、农家乐、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等级评定,扩大农村信用建设覆盖面。加快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农民担保公司扶持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提升农民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各类涉农贷款产品,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

21.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按照人口集聚、基础设施集聚、公共服务集聚的要求,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确保管理和服务半径有效的原则下,今年重点推进“撤小乡并大镇”工作。对人口少、规模小的乡镇实施整合,着力培育区域性中心镇。完成高溪乡、双黄乡的撤并工作。调整完成后镇(街道)建制比例占乡(镇、街道)总建制70%左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坚持把“三农”工作和农村改革创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工作,真正发挥好决策参谋、工作统筹、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要素交换机制,使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三农”倾斜配置。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三农”的比例,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三农”的比例。深化“爱心企业结对帮扶新农村建设”机制,推动村企双方从简单的资金援助向资金资助、资源开发、项目投资、劳动力安置等全方位合作转变。加强“三农”发展用地保障,规范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 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

(三)健全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三农”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和实施绩效评估。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把农业是否发展、农民是否增收、农村是否进步作为考核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和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合力,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

发展。

(四)夯实队伍基础。不断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采取举办培训班、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三农”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针对乡镇班子换届的实际,办好新任乡镇主要领导的“三农”专题培训班。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扎实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家,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发展的瓶颈难事、农民关心的民生实事。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4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的实施意见

莲政发〔2012〕18号

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是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有效抓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2年启动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的通知(浙教督室〔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莲都区实际,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促进教育均衡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改革与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教育资源优质、教育体系完善、教育特色明显、教育质量满意”的莲都教育,实现教育质量“全市一流,全省中上水平”的办学目标,到2015年,力争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莲都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2年4月一2012年12月)

1.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启动大会,进行全面动员。

2.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定条件》、《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制定实施意见。

3.各相关单位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班子。

4.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学校、幼儿园根据实施意见和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5.组织有关人员赴成功创建教育现代化达标(市、区)学习、考察。

6.组织人员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定条件》、《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进行自查,摸清基本情况,对照标准,提出创建工作重点和措施。

(二)创建阶段(2013年1月一2014年12月)

1.召开全区性创建工作动员

大会。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标准,寻找差距,进行再部署,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工作。

2.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经费发展有保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或超过省里核定的比例;建立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有保障:用足教师编制,队伍结构合理;教师培训机构健全,培训经费到位;教师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教育资源配置有保障:区域教育布局合理,各类学校、幼儿园空间布局符合城乡规划,配置要求符合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实现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3.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强化德育工作,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大力开展学生文体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建立中小学“减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秩序规范:规范招生、考试秩序;公开教育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教育督导。形成良好环境:具有良好的素质教育舆论导向和宽松的教育环境,素质教育成为社会共识,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育人合力。

4.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城乡、校际之间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图书技术装备均衡配置,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控制班额,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维护: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外来务工者子女、“三残”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落实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学生的帮扶工作。

5.全面提高质量。教育评价机制健全:建立完善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校长教师发展评价机制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规定监测要求:全面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监测体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并有个性地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校园平安稳定: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学校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6.坚持改革创新。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积极扩大教育开放等方面,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果。

(三)冲刺阶段(2015年1月一2015年6月)

1.召开全区性创建工作推进大会。

2.对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定条件》、《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逐项自查,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咼,做好总结申报。

3.向市政府书面提出评估申请,接受市政府的初审评估。

(四)评估阶段(2015年7月一2015年10月)

1.市政府初审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评估申请。

2.进行全面动员,做好各项迎接评估准备。

三、具体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府办、宣传、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人力、公安、工商、监察、卫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教育现代化区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起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自觉形成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的共识,把行动统一到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工作上来,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3.加大投入,增强保障。要依法保证创建工作的投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用足用活政策,多形式、多渠道解决教育投入问题;努力推进教育资源的盘活、利用、开发,提高对教育经费、教育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4.依法治教,强化督导。进一步增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健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职责,切实履行督政、督学、督教职责,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努力提高莲都区依法治教水平,确保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莲都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职责分工

二O—二年九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件选编

莲都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职责分工

文件选编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 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莲委办〔2012〕10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2 0 12年3月26日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莲都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基层组织建设年围绕“强素质、破难题、重落实、争先进位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紧扣区委“狠抓落实年”的各项要求,通过实施“素质提升年”、“难题破解年”、“关爱落实年”和“争先进位年”四大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扎实推进党内关爱机制建设,积极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为打造“三大莲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过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力争实现“五个提升”:一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要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要不断拓宽选任渠道,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要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服务,逐步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要不断加大党务工作力量,稳定报酬待遇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要落实好现有制度,逐步健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活动载体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素质提升年”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关键在人,人的关键在素质。要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培训及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主要任务是:

1.开展“创先争优”大讨论。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在3月底前,组织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以“创先争优”为主题,重点围绕“为何要当干部、为何要入党”和“如何当好干部、如何发挥党员作用”,普遍开展一次大讨论。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村(社区),参与指导开展大讨论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畅所欲言,进一步把握思想动态、统一发展思路、促进班子团结,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2.开展“五大培训”工程。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以区委党校为依托,分别举办农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农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普遍培训。“新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研究制定新党员培训的实施意见,组织对入党一年内的新党员和2012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大学生村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开展以“提升创业能力,启航精彩人生”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普遍轮训。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着眼于提文件选编

高党员双带能力,协调配合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再就业培训工程等,扎实开展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党员的创业就业本领。村干部学历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继续联合莲都农广校、丽水电大等院校,开展村干部学历培训。此外,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

3.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在区级领导班子中组织开展“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主题活动。在省党代会召开前,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坚持以“进万村、访农家”和“进万企、解难题”活动为重点,直接到村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每位区级领导干部原则上至少走访2~3个行政村和2~3家企业,提倡领导干部动手写调查报告或民情日记。要现场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每位区级领导干部要确定1~2项重点工作,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座谈会等形式,对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及时部署落实。要带头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做好与省直服务组的对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创先争优区级领导联系点制度,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基层做好新一轮党员先锋承诺、践诺和评诺工作,督促指导联系点党组织积极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要督导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倡领导干部到联系单位上党课。要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每位区级领导干部要选定1~2项重要政策制度进行执行绩效评估,进一步梳理修订有关政策制度。

(二)实施“难题破解年”行动。要通过抓住工作的关键环节,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切实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一批基层党建中的实际问题。重点破解以下几个难题:

1.着力破解“农村党员发展不正常”难题。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农村党员发展家族化、老龄化及长期不发展党员情况调查摸底,重点排查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组织、60岁以上党员占一半以上的农村党组织,以及党员近亲属关系占到1/3的村党组织。各乡镇街道根据各村调查摸底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各村制定三年党员发展计划和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要从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政治措施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统一的破解农村党员发展家族化、老龄化及长期不发展党员难题的办法措施。

2.着力破解“村级组织运行不规范”难题。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抓好《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落实,把学习资料下发到村、到人,组织村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并以问卷的形式,检查学习成效。在规范村务契约化管理、“五议两公开”等村务决策程序和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帮助指导各村进一步理顺各个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制定完善工作规则,明确责任和工作分工,逐步形成组织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确、议事决策公开和监督管理到位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3.着力破解“村干部管理不到位”难题。各乡镇、街道要以全面实施村干部基本报酬为契机,完善绩效考核和报酬发放制度,推动形成以报酬促考核,以考核促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莲都实际,研究制定出台《莲都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在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教育培训、报酬待遇、考核奖惩、监督约束等方面进行规范,让村干部行为得到约束、责任得到落实、权利得到保障。

4.着力破解“城乡统筹不协调”难题。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为抓手,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基层党建机制体制。健全城乡流动党员协调机制,整合现有外来党员服务中心资源,筹建区级党员服务中心和工业园区党员服务中心,积极搭建服务党员平台。积极探索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走出机关,走出城区,到基层去,到农村去”,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对口帮扶工作,有效整合城乡党建资源,推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工作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农村办公场所建设和远教学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党建QQ群和党建微博等开放式基层党建模式。深入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精心打造 “八小时外创先争优”服务品牌。

5.着力破解“’两新'党建全覆盖”难题。切实加强“两新”工作体系建设,“七一”前,各镇和街道要设两新工委,其他乡设立两新党建联络员。要按照“六个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在两新组织中,积极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办法,尽快组建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注重发挥区域党组织和行业党组织的优势,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基层党组织结对等方式,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4月底前,各基层党委要在“两新”组织中集中开展一次推优工作,具体名单要报区两新工委备案。“七一”前,全区75%以上的非公企业要实现组织覆盖,50%的新社会组织要实现组织覆盖,100%的 “两新”组织要实现工作覆盖。

(三)实施“关爱落实年”行动。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农村“三老人员”和困难党员。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关爱基层干部。要多关心、理解和支持基层党务工作者,积极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创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加大乡镇组织员队伍的配备,配套出台相应的组织员管理办法,明确组织员的具体职责,使组织员队伍成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中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社区党建经费补助。要以全面落实农村“一定三有”为抓手,切实抓好村干部关爱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报酬发放制度,确保村干部“收入有保障”。要切实加大从优秀年轻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竞争性选拔乡镇副职工作,实现村干部“干好有希望”。要切实关爱离任村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离任村干部活动,适当扩大离任村干部补助发放范围,及时调整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争取村干部“退后有所养”。

2.关爱农村“三老”人员。采取“上级扶一点、财政拨一点、社会助一点、党费挤一点、党员捐一点"等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党员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农村老党员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定期走访与平时走访相结合,要求做到三必访:即入党纪念日必访、“七一”和春节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建立健全农村“三老”人员关爱机制,适当提高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断完善农村“三老”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3.关爱困难党员。各乡镇、街道要通过调査摸底,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并根据困难形成原因和程度,制订帮扶措施和标准,由各级党组织分别给予资金、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党代表的作用,以党代表工作室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党代表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活动,鼓励每位党代表联系2—3名困难党员,为每位困难党员落实2—3件实事。进一步发挥城乡支部结对共建机制,以“支部共建、党员互帮”的形式,开展困难党员互帮互助活动。

(四)实施“争先进位年”行动。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通过积极整改提高,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进位升级。主要做好以下三个阶段工作: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和“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为契机,动员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全区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一次走访调查。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按照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的分类,通过“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工)委评定、组织部门审定”的程序进行定级。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具体负责所辖党支部的分类定级。评定结果“好”和“较好”两类比例为本党委党组织总数的20%左右,在行政村党组织中“较差”的比例不能少于10%,其他领域党组织“较差”文件选编

的比例,结合各领域实际确定,其他为一般党组织。分类定级要充分运用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结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集中整改,分类推进。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和精力的投入力度,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要着力选配好书记,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上级选派和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等方式解决。要着力谋划好思路,农村党组织围绕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社区党组织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企业党组织围绕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他领域党组织围绕完成中心任务,促进业务工作,形成切合实际的好思路。要着力建设好制度,认真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每个基层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要健全落实基层党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性定期分析、党员教育培训等制度。要着力管理好阵地,开展基层党组织场所情况检查,及时维护修缮破损办公场所,抓好场所设施配套完善,解决活动场所使用不合理问题,防止活动场所“机关化”。要着力落实好经费,加大财政对村、社区党组织经费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多渠道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通过集中整改、分类推进,要在“七一”之前,力争使好和较好的基层党组织比例达到40%左右,并在好和较好的基层党组织中创建100个左右的党建示范点,要确保后进党组织100%实现转化。

3.分类考核,总结表彰。认真制定“争先进位”考核办法,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进行分类考核,对后进党组织转化、一般党组织进位工作进行验收。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总结工作,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营造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今年创先争优工作的重点,与创先争优活动融为一体,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办公室,与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具体责任,负责组织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并在3月23日前将成立机构文件、联系人名单以及实施方案报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活动中来。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相关活动。要通过新闻、会议、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群众知晓度。要加强舆论引导,注重树立活动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及时督查通报。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月要向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办公室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区活动办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工作,并将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抽查结果,促进活动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务求工作实效。要认真贯彻“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要结合各领域党组织实际,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坚持一抓到底,把各项工作抓到支部、落实到党员。要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要贴近基层需求,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委办〔2012〕15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卫生强区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根据丽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浙江省卫生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卫生区活动,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市民卫生意识,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莲都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浙江省卫生区标准(试行)》,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健康教育、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单位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于2012年6月底通过市爱卫会初评,并向省爱卫会推荐申报,力争2012年12月底通过

省爱卫会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创建省级卫生区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和办事机构,强化委员分工负责制,做到编制、人员、经费、条件四落实。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市环境,保证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标准,使城市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开展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直运工作试点,巩固垃圾分类直运成果。沿街单位要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制度,严格清扫保洁,保持背街小巷、城中村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加大禽畜整治力度,杜绝城区饲养家禽家畜现象,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真正净化、绿化、美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五)加强“五小行业”卫生治理。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消除沿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等现象,取缔店外店和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和夜排挡。对确实需要保留的小吃摊店和夜排挡,要实行严格审批和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六)提高全民卫生素质。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动员市民广泛参与,着力改变随地吐痰、随地小便等陋习,杜绝乱扔乱丢、乱停乱放等现象。

(七)加强居民健康教育。完善健康教育机构,发挥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保证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八)保证城区除四害工作达标。在以往“灭鼠先进城区”、“灭蚊先进城区”、“灭蟑螂先进城区”和“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的基础上,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把“四害”控制在不足为害程度。

(九)加强传染病防治。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传染病报告、处置行为。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完成无偿献血指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十)做好创建资料整理工作。重点从2009年起进行收集、归档,涉及创建标准十项基本条件、十大类考核内容、六十四项工作指标,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充分体现莲都区创建工作的过程和实绩。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月一3月)。层层召开动员会,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和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掀起创建活动新高潮。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2012年4月一6月)。接受市爱卫会初评,并向省爱卫会推荐申报。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12年4月一8月)。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阶段创建按照总体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2012年9月一10月)。继续加大创建攻坚工作力度,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创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把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

第五阶段:迎检准备(2012年11月一12月)。接受省爱卫会的评审、现场调研、考核鉴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査指导,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工作的谋划和部署,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围绕创建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对创建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高频率、大容量的宣传报道,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改不

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把创建省级卫生区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强大的创建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落实责任,奖优罚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责任单位实行定任务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完成时限、定考核办法、定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出色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而影响创建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2.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申报基本条件责任分解

3.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专项组名单及任务分工文件选编

附件1:

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文件选编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申报基本条件责任分解

一、城市清扫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二、城市必须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职能部门

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绿地率达到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四、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6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鼠、蚊、蝇、蟑螂有两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鼠密度必须达标),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六、建成区所辖村的省级卫生村达到20%。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七、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局

八、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特大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分局

九、近两年无重大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十、建城区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总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附件3:丽水市莲都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区专项组名单及任务分工

一、宣传教育专项组

组长:

宋珍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

张爱勤(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杨美仙(区文广新体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建设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体局、白云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街道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任务分工:

(一)区新闻中心设立健康教育栏目,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对卫生区创建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二)配合协调辖区内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宣传健康知识。

(三)及时跟踪报道创建活动情况及典型事例。

(四)坚持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组织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做到城区无烟草广告。

(五)组织制作创建浙江省卫生区宣传光盘。

二、公共卫生专项组

组长:

雷勇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品伟(区府办副主任)

王峰(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白云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街道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任务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引导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区活动。

2.区爱卫会组织健全,区政府领导担任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每年召开1-2次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分工合作,措施落实。

3.有本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4.区爱卫会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经常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5.街道、社区(村)、单位等建立爱国卫生组织,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措施落实,资料齐全。

6.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不断完善健康教育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发挥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任务明确,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2.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和疾病防治措施。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测试,学生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3.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业务培训,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住院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有计划地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健康教育进社区和卫生日宣传活动。

4.街道、社区(村)有健康教育网络,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测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职工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落实清洗、消毒措施;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3.旅馆、浴室、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旅店、宾馆及相关规定的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售套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4.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水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资料齐全。

(四)食品安全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方案、有检査、有总结。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好。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重大食源性疾患。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卫生要求。

4.餐饮业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有卫生管理制度,责任落实。

5.食品摊点有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销售食品有防尘、防蝇设施。小饮食店、夜市大排档管理有序,符合卫生要求,有上下水设施,餐具清洗、消毒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良好,操作规范。

6.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规范,无违禁农药、兽药使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五)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符合有关规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的医疗机构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3.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肠道、发热呼吸道等专科门诊设置、管理规范。

4.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的法规规定。

5.城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符合规范化标准,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和管理规范,安全注射率达到100%。免疫规划实行信息化管理。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儿童免疫规划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幼托机构和学校儿童免疫规划接种证查验制度落实。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以上。无有偿献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辖区内无非法行医,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

三、环境保护专项组

组长:俞丽威(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叶洪源(区府办副主任)

徐龙平(区环保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经济商务局、区建设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白云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街道

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

任务分工:

(一)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城区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三)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四)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五)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六)远离主城区、独成体系的城区,按照《浙江省卫生城市标准》执行。

四、市容整治专项组

组长:叶晓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戴旭伟(区府办副主任)

郑丽君(区环卫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建设分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发改局、区经济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风景旅游局、区环保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分局、白云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街道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任务分工:

(一)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经费落实,管理规范。

2,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设摊点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广告、牌匾、灯箱设置规范完整,空调外机架设符合要求,车辆停放整齐;垃圾箱、果壳箱配置齐全,定期清洗;城区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

3.城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达到《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不低于12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达到20%以上。

4.垃圾、粪便密闭收集运输,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5.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卫生制度上墙,定期消杀,周边整洁,下水道通畅。无露天粪缸、旱厕和棚厕。

6.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房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有足够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活禽销售区相对独立、隔离宰杀,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环境清洁;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市场周边整洁有序;城区内无马路市场。

7.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实行封闭施工,设置的围挡高度达到2.2米以上,建筑物料堆放整齐,无乱倒垃圾现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清洁。待建的工地和闲置空地隔离护栏设置规范,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8.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老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实行立体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街道、小区绿化美化,无裸露地面, 建设_批花园式单位。

9.城区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水质良好,水面无飘浮垃圾; 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10.城区内禁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二)病媒生物防制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化学防制用药科学合理, 符合有关规定,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

4.有除四害巩固措施,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防鼠、防蝇、防蚊等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效控制,灭鼠和其他三项中的二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三)社区和单位卫生

1.爱国卫生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和检查评比活动,档案资料完整。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落内无杂物堆放,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3.环卫设施完善,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排乱倒现象。

4.单位食堂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

规定的要求。

5.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按要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

(四)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卫生保洁制度落实,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实行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2.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新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道路硬化、平整、干净,有污水排放设施,无坑洼、积水。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5.农副产品市场、“五小行业”管理规范,卫生措施落实。

6.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等现象。无露天粪缸、旱厕、棚厕。无卫生死角。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工业百亿行动计划的通知

莲委办〔2012〕22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莲都工业百亿行动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4月10日

莲都工业百亿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十三次党代会和区“两会”会议精神,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以工业强经济、以工业助发展、以工业促跨越,打造实力莲都,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三大莲都”、实现“三个率先”战略部署,从工业突破入手,集全民智慧,举全区之力,打好工业经济突围战,全力推进工业跨越发展,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建设,为打造实力莲都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末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亿元,本届政府届末实现工业总产值180亿元;“十二五” 累计完成制造业投入60亿元,培育亿元企业30家以上。

年度目标:201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5亿元,培育亿元以上企业3家;201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0亿元,培育亿元以上企业6家;201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5亿元,培育亿元以上企业9家;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亿元,培育亿元以上企业12家;2016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80亿元,培育亿元以上企业15家。

三、工作举措

围绕工业发展瓶颈制约和薄弱环节,实施"五大突破",着力提升跨越发展基础条件。

(一)在拓展工业空间上求突破

1.全力争取用地指标。充分利用全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生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有利契机,谋划和推进高溪低丘缓坡区块、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莲都分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和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开发建设工作。确保新增工业开发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碧湖区块2平方公里;低丘缓坡3平方公里。每年力争工业用地出让1000-1500亩。

2.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出台《莲都区工业投资项目入园决策评价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全区工业项目清理工作的意见》,完善工业项目供地机制,加大新开工项目考核和后评价力度,确保土地高效利用;对“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快”、“用而不足”的工业供地项目全面开展清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全力盘活土地存量。鼓励用地单位自主挖潜,零地技改。

3.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围绕园区扩容,简化程序、加快流程,强力推进碧湖区块北区块和高溪低丘缓坡区块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优化道路、水电、排污、通信、网络等基础配套,完善生活、娱乐等生活设施配套,加强技术、检测、金融、信息、物流、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企业提供配套完善的设施和服务。

(二)在招大引强选优上求突破

1.创新招商机制。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成立招商引资委员会和办公室,实施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切实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围绕温、金、台经济先发地区和长三角、海西区等重点区域,每年组织大型项目推介活动5次以上,开展针对性重点招商活动10次以上,派出优秀干部挂职招商3人以上。大力实施“浙商、丽商”回归工程,探索网上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招商形式,提高招商实效性。

2.优化招商政策。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原则,完善《莲都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增强投资吸引力。出台《莲都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下达目标责任,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招商引资积极性,营造良好招商氛围。

3.招大引强选优。以“亩产论英雄”,突破以往单纯招企业向招产业转变,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和着力点,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做到引进一个项目、带来一个团队、壮大一个产业,确保“十二五”引进大项目20个以上,力争世界500强、全国100强、上市公司落户莲都。

(三)在加快产业培育上求突破

1.提升壮大传统产业。以碧湖产业区块为依托,做大做强五金机电制造业,打造阀门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以大港头竹木园区和高溪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园为平台,引导小散企业集中发展;积极引进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提升农林产品加工产业层次和规模;加快已入园优势企业扩张能力,提升鞋服制品产业规模和产品档次。

2.引进培育新兴产业。抓住省经信委在莲都区创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机遇,出台《省市共建莲都区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打造政策洼地,依托省经信委行政、信息、人才资源优势,着力引进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莲都区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0%以上。

3.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抓住市本级创建华侨总部经济功能互补区和台商创业园的契机,发挥好莲都区的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积极引进侨、台和经济先发地区综合性总部经济和区域性制造业总部经济,谋求“制造基地”向“总部聚集区”拓展。力争建成1个以上总部经济园。

(四)在提升企业实力上求突破

1•培育龙头企业。全面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扶优做强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本地企业,高效服务外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集中培育一批有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十二五”规上企业占比达到80%,力争培育销售收入上10亿元的企业2家、5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亿元企业30家;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上市战略谋划,争取企业上市2家。

2.加快技术进步。围绕技术提升,推动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争取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制造业投资项目,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安排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知名品牌、著名商标。

3.提高企业素质。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生产调度、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管理水平,推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五)在凝聚发展合力上求突破

1.加强目标考核。科学设置工业经济在乡镇(街道)与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分值,下达工业发展目标考核任务,签订目标责任状,分解落实工业产值、制造业投入、招商引资等各项指标任务到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设立奖罚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部门乡镇(街道)争先进位。

2.深化效能评议。开展涉工部门考核评议活动。推进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按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备案和首违不罚制度,营造亲商、安商氛围;提升审批效能,试行模拟审批制度,加强并联审批,推行审批全程代理制;落实帮扶结对、清费减负、排忧解难等服务企业举措,采取重点企业、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评分相结合,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3.强化企业激励。开展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评比、表彰、奖励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工业发展大会,通过评选“十强企业”、“优秀企业家”和“纳税贡献大户”等形式,对发展速度快、产出效益高、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和企业家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在市区主要媒体广泛宣传。

四、组织保障

成立百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研究完善扶工政策。落实资金保障,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在工业百亿行动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委办〔2012〕95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31日

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区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90号)、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转发〈丽水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2〕75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浙江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通知》(丽委办[201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两创”总战略和“两富”总目标、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区委“三区”战略和“三大莲都”总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四大改革”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国家扶贫开发改革试点、全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省级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我区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合作发展、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统筹城乡发展

先行区、市区体制机制创新区。

(二)总体定位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着力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树立生态理念,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集聚集约发展,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和公共服务共享体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市区体制机制创新区。着力探索集聚发展新方向、绿色发展新模式、开放合作新途径、市区共建新体制,坚持先行先试、锐意改革、勇于创新,逐步建立起促进莲都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三大莲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加快山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大提升。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

提升。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特色生态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3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5:45:5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905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870元。

——集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形成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空间格局。五年累计完成异地转移农民1.3万人以上,城市化水平提高到75%,园区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75%。初步建成城乡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便捷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

——要素保障能力大幅增强。低丘缓坡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机制基本成熟,金融信贷资金保障能力明显强化,区域科教创新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左右,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更加完善,山区发展的要素制约瓶颈逐步缓解。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实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稳定在80%以上,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超过95,基本形成有效运转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转移支付机制和碳汇交易机制,建成浙江省绿色碳汇示范区。

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山区科学发展制度体系,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合作发展、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机制

以国家扶贫开发改革试点为契机,着力破解制约山区农民向中心城镇、中心村集聚以及和谐融入、有序管理、创业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山区城乡统筹集聚发展之路。

建立空间集聚发展机制。完善城镇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空间合理布局、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乡镇撤并、撤村建(并)居、行政村合并等工作,助推集聚发展。强化市区一家、共建共管的理念,合力推进老小区改造、主城区污水治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个 “三年行动计划”。助推中心城市“北城西进”,提升联城街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深入落实中心镇培育各项扶持政策,深化强镇扩权改革,全力推进老镇区改造,加快建设异地转移安置小区,完善市政工程设施配套,谋划开发地下空间,提升城镇功能。全力推进碧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全力谋划“碧湖——大港头”组团,推进碧湖镇、大港头镇整合集聚发展,围绕“三年打基础、五年出成效”的目标,着力打造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管理有序、功能健全、环境优美的碧湖新组团。'以老竹、丽新为节点,建设生态旅游片区,谋划建设跨县域“竹柳新桥”畲族乡镇特别扶持试验区,谋划建设老竹一丽新统筹城乡综合体项目。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

创新人口转移集聚机制。建立农民异地梯度转移引导机制,鼓励实行整村搬迁。建立市区、中心镇、中心村接纳异地转移农民落地机制,完善安置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对农民异地转移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获得的净收益主要用于农民异地搬迁机制。允许农民工在城镇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异地搬迁安置房建设。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探索建立农村跨村建房机制。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建立进城农民同城待遇制度,依法保障户口迁移农民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山林、宅基地、房屋以及其他村集体资产等经济权益,探索建立户口迁移农民在农村原有的土地、山林、宅基地和房屋退出机制。

探索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按照规划协调、项目对接、集约共享、功能集成的原则,建立区域设施共建共享新机制,加快小城市、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造综合交通网,加快实施区域干线提升、县乡公路联网改造、通村公路联网建设三大工程,推进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启动洪渡互通至黄村公路、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至千峡湖景区通景干线等项目前期,配合推进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丽水机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建设安全水利网,深入推进瓯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河道整治、山塘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工程。围绕构建能源保障网,加强电网供电能力建设,谋划推进天然气管道网络向集镇延伸。围绕建设高速信息网,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实施宽带接入网和互联网骨干扩容工程,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加快构建满足均等化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争取省、市级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莲都倾斜,莲都区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或相关规划给予适当照顾,争取降低乃至取消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的莲都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地方资金配套。加快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开放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形成城乡民生共享机制。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增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保障制度接轨,提高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市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数字城管”,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形成城乡管理协同机制。

(二)完善生态产业发展机制

坚持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省级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机制,引导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创新生态产业发展机制。围绕生态化、特色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出台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理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生态产业发展的准入退出政策和发展目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率,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建立招商选资新机制,注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推进形成产业链招商、基地招商、精细化招商等灵活高效的专业化招商机制,着力引进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与落地机制,建立项目引进联审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完善对招商工作的考核奖惩和入园项目的跟踪管理。

强化创新产业扶持政策。制订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支持建立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和覆盖国内大中城市绿色农产品营销网络,支持通景区(基地)公路、园区路渠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级开发区和园区同等享受省产业集聚区相关政策,争取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向莲都倾斜,争取省级开发区和园区内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增收部分全额返还。优先保障绿色产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和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列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用地争取省、市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出台激励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向生态产业。

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上级加大对莲都区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完善生态屏障建设专项基金和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制度。积极探索各类生态补偿方式,增强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功能,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模式,实现资源环境的有偿使用。

健全生态屏障建设机制。深入实施生态屏障建设“五大工程”,建立健全水土流失防治、水生态保护和矿山生态修复的体制机制,巩固提升生态屏障建设。着重加强生态公益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完善管理机制,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加大对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建设的投入。加强山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管护,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县联合共建。强化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机制,建立差别化的环境管理及节能减排减碳指标分配制度,开展按生态容量和行业标准制定节能减排减碳考核机制试点。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推进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制定排污总量削减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支持建立森林碳汇基金,推进碳汇工程和碳减排指标有偿使用与交易,探索建立生态效益评估与碳减排交易机制,促进生态资源的价值化。建立森林碳汇项目与碳排放指标安排相挂钩的体制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计入(或抵扣)能源消费总量机制。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登记、林地收储等要素市场机制建设,深化实施林权IC卡制度。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完善水资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水权制度,明晰水资源产权。

(三)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坚持量质并举,加快推进 “四区”建设,提升产业层次,扩大经济总量,构建高水平的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浙江绿色农产品基地。充分发挥生态优势,突出科技引领,推动我区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型。改造提升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四大传统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处州白莲、白枇杷、铁皮石斛、大鲵养殖等高效特色产业,打响“处州白莲”特色品牌。以农业“三区”建设为重点,构建现代农业“1+5+10” 整体框架。建设综合交易市场, 促进“农企”、“农超”对接,构建农产品营销体系。

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五金机电制造业,打造阀门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抓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不断优化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积极筹建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做好企业用地、用工、用电等服务保障,营造合力扶工氛围。

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基地。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把旅游业培育成转型升级的先导产业、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深化全区就是一个大景区理念,以“生态、休闲、文化、养生”为主题,科学谋划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古堰画乡、石牛温泉、东西岩、九龙湿地等大景区建设,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探索跨区域的旅游合作,构建精品旅游线路,加大导游队伍建设力度。谋划推进空港、高铁、会展等综合商务功能区建设。

打造全国养生(养老)基地。围绕“秀山丽水、养生莲都”的目标定位,以“五养”产品开发为切入点,完善休闲养生养老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强化项目推进机制,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养生(养老)房产业、养生(养老)文化、养生农业、养生(养老)保健等产业,促进生态休闲养生 (养老)产业系统全面发展。

(四)健全开放合作发展机制

以深化山海协作机制为重点,创新山区帮扶开发的长效机制,增强山区合作发展、借力发展能力,推动内陆山区成为对内对外开放新平台,引导山区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争取建立对口帮扶新机制。完善市区体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争取下放部分事权和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优势、激发发展活力。争取建立与省内发达县、市(区)的结对帮扶开发机制。完善省级各部门对口帮扶联乡、联村制度。建立与大中城市学校、医院挂钩结对共建制度,与省级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干部互派交流制度,小城市、中心镇与发达地区结对共建制度。创新山海协作的新机制和新载体,与义乌合作共建共管山海协作产业园区,争取享受省级产业集聚区有关政策。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提高结对帮扶和山海协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探索开放合作新机制。实施更加主动的交流合作与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参与长三角经济圈的分工与合作,加快接轨海西经济区,不断深化浙闽赣皖九方经济区协作机制。加强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产业、市场、体制的全面接轨。坚持总结经验与创新载体相结合,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异地调剂与招商引资捆绑机制,提高“山海协作”实效。实施华侨要素回流工程及浙商、丽商、莲商回归工程,努力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谋求突破。加强外贸进出口主体建设, 优化外贸结构,拓展服务贸易。

完善扶持山区经济新政策。参照国家西部地区支持政策,比照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省市区联动的制度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要素保障的体制机制。争取民族帮扶新政策,编制畲族跨区域经济区建设规划,将“竹柳新桥”(老竹镇、柳城镇、丽新乡、板桥乡)进行通盘谋划,组团发展。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人文禀赋、特色产业的优势,完善和提升东西岩景区,推进畲乡风情村、现代农业观光园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培植符合畲乡实际情况的骨干企业,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争取国家、省和市的民族扶持政策,打造提升畲族跨区域经济集聚区,让民族帮扶政策更有全面性和普惠性。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方向,按照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为核心的“四减少”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削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材料。减少审批环节,推行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通过领导核准权力下放,将原来多个环节简化为“审查员审査核准员核准”两个环节或“受理审查核准”一个环节。压缩审批期限,审批承诺时间一年内提速85%以上,三年内提速95%以上;企业类投资项目从立项备案到施工许可证环节的部门审批时限一年内减到20个工作日以内;进驻审批中心的审批事项即办件比率一年内达到60%以上,三年内达到75%以上。

创新审批机制。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或部门相互之间关联度大的事项,开展并联审批或多证联办。探索推行模拟审批制度。建立项目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提供优质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健全AB岗工作制,保证办事岗位不缺岗,不脱岗。

建设审批平台。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确保审批人员进驻到位、审批事项授权到位,实现窗口接件、审批、制证、盖章、发证“一条龙”服务。审批事项进驻率一年内要达到100%,窗口直接办理率一年内要达到75%以上,三年内要达到80%以上。设立碧湖行政审批分中心,各部门将下放中心镇的管理权限及相关的便民事项、市场准入事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分中心行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碧湖审批分中心集中办理。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各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到行政服务中心,扩大基层站(所)审批服务内容,完善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功能。

(六)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以保障发展、保护耕地、改善生态、节约用地为目标,加快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破解用地供需难题。

建立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按照“台地工业、坡地村镇”的总体思路,科学编制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形成建设开发、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同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按照低丘缓坡综合开发的规模和实际情况,积极争取追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低丘缓坡专项用地规划、计划指标。加快完成高溪区块一期363公顷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积极争取后续追加规模,研究谋划曳岭、雅溪、黄村等新的开发区块。因地制宜创新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研究制订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创新耕地保护提升机制。深化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用足用好农村土地整治政策和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创新对增减挂钩的管控,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规模、时序和布局,强化拆旧区的复垦工作。加大垦造耕地力度,完善垦造耕地责任考核与奖励机制,完善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耕种鼓励机制,着力提升垦造耕地的标准和质量。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区别优质耕地和山地的占用成本。实施沃土工程,建立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综合示范区,推进保护平原耕地试点,建立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

完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经营制度。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作价出资,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建立和完善宅基地流转置换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建立区乡村三级一体化的土地流转平台,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构建节约集约的科学用地管理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集约利用考核、准入、评估制度,规范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鼓励发展地下停车、地下商业、地下仓储等设施,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七)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紧紧抓住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契机,全面接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及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农村金融发展之路,破解金融服务难题。

发展农村金融组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莲都农村合作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鼓励莲都村镇银行做大做强。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农服务创新,推动各金融机构向中心镇布局网点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规范发展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担保、典当等金融中介组织。支持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丰富农村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稳步推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茶园、农村住房、香菇仓单、大型农机具、摊位经营权、农业专利技术等为抵(质)押的信贷产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莲都的贷款投放力度,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开发“产、供、销”一体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积极创建全国保险服务民生示范区,创新银保合作信贷产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及覆盖面。大胆探索农村产权继承、租赁、抵押、担保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推进农村产权流转。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大力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专业的保险资金管理公司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参与山区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启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股权投资中心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山区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创建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区。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和农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强化金融支农支小的激励机制。

(八)创新人才要素保障机制

着力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入开展引才引智工作,建设人才强区,提高科技人才保障能力。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加大对领军人才、一线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资助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根据企业转型升级及莲都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推动企业和大专院校合作,组织专业人员为企业量身定制培养人才。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大批新型高技能劳动者和技术应用型人才。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建立紧缺专门人才需求动态目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统筹全局人才、协调发展人才。创新人才要素的保障机制,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制度,解决人才人事编制、职称评定、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积极实施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完善柔性和硬性引进人才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项目开发、技术创新、特聘兼职等形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于莲都经济社会发展。探索设立“人才飞地”,在发达城市设立研发机构,把技术开发机构向外延伸,破解人才引进难的问题。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营造尊才、爱才、重才、惜才的良好氛围和“公平竞争、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鼓励采取技术管理入股、奖励股权等手段,激发各类人才的创业热情和潜能。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推进区域性研究中心、行业性技术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把推进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统筹推进。建立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试点。

(二)建立推进机制

编制《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国家和省“四大改革”为核心,每年制定出台实施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建立市区联动的党委政府抓总,协调小组具体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加强生态功能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等因素为主要内容,建立绿色GDP考核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探索实行各有侧重的差别化绩效考核。加快形成山区生态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

(三)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各类舆论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上下联动、各方参与、人人支持的改革氛围,为推进综合改革提供宽松、和谐、积极的舆论环境。

附件: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任务分解方案(2012—2017年)附件:

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任务分解方案(2012—2017年)

为全面落实《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构建山区科学发展新优势,激发山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山区的跨越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保障到位的方案实施体系,确保方案任务全面完成,扎实推进莲都区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工作,率先建成全市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先行区。力争到2017年,莲都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集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要素保障能力大幅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分工原则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结合莲都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丽水市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把深化改革与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实现改革和发展

的有机互动联系。

——坚持抓重点带全局的原则。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充分把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注重改革的综合性、配套性和协调性,突破重点,激活全局,促进各项工作的整体发展。

----坚持挖自身和争支持同步原则。我区山区资源丰富,民族特色鲜明,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发挥特色,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周边发达地区扶持,开放互联,争取走在全市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前列。

----坚持落实责任和通力协作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将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应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负起主要责任,做好该项任务落实的具体分工和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要共同承担、具体负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三、重点改革项目任务分解

(一)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机制

1.建立空间集聚发展机制。

(1)完善城镇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空间合理布局、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市区一家、共建共管的理念,合力推进老小区改造、主城区污水治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扩权强镇政策,加快推进碧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开展乡镇撤并、行政村规模调整等区划调整工作,全力推进“镇中村”、老镇区改造,加快异地转移安置小区、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快市政工程设施配套,合理开发地下空间,提升城镇功能,争取小城市和中心镇政策扶持。全力推进碧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谋划“碧湖——大港头”组团,推进碧湖镇、大港头镇整合集聚发展。谋划建设跨县域“竹柳新桥”畲族乡镇特别扶持试验区,谋划建设老竹一丽新统筹城乡综合体项目。(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分局、区国土分局、相关乡镇)

(2)加快形成“一心、一组团、一轴、二片、多点”的发展格局,城市化水平提高到75%。培育30个左右的中心村。(责任单位:区建设分局、区发改局、区农办、区文明办、各乡镇)

(3)着力构筑以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莲都分区)为引领,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服务业示范基地、休闲旅游景区(养生养老基地)和农业“两区”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园区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75%。(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济商务局、区发改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农业局、各乡镇)

2.创新人口转移集聚机制。

(4)建立农民异地梯度转移引导机制,逐步提高对农民异地转移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试点整合省、市两级对镇、村的相关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五年累计完成异地转移农民13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区农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

(5)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获得的净收益主要用于农民异地搬迁机制。允许农民工在城镇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异地搬迁安置房建设。(牵头单位:区农办;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6)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探索建立农村跨村、跨乡镇建房机制。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建立进城农民同城待遇制度,探索建立户口迁移农民在农村原有的土地、山林、宅基地和房屋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农办;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相关乡镇、街道)

3.探索设施共建共享机制。

(7)打造综合交通网。加快实施区域干线提升、县乡公路联网改造、通村公路联网建设三大工程,完成丽武公路莲都段联城至老竹改建工程,推进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启动洪渡互通至黄村公路、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至千峡湖景区通景干线等项目前期,配合推进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丽水机场等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构筑能源保障网。大力开发水电、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天然气管网和成品油输送管道建设。实施天然气南线工程、老小区管道改造工程,新建供电所、变电站等。(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建设分局、莲都供电局、区经济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9)构建安全水利网。深入推进瓯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河道整治、山塘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0)建设高速信息网。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实施宽带接入网和互联网骨干扩容工程,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实现城市光纤到户、农村光纤到村。(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信息中心、区文广新体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1)积极向上争取,降低乃至取消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的莲都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地方资金配套。开放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12)形成城乡民生共享机制。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增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保障制度接轨,提高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市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数字城管”,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形成城乡管理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体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健全生态产业发展机制

1.创新生态产业发展机制。

(13)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编制出台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完善生态产业发展的准入退出政策和发展目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率,严把项目准入门槛。(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

(14)推进形成产业链招商、基地招商、精细化招商等灵活高效的专业化招商机制,创新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与落地机制,建立项目引进联审制度和后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强化创新产业扶持政策。

(15)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强化农业“两区”建设。建立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和覆盖国内大中城市的绿色农产品营销网络,深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化水平,打造长三角地区建设生态农林产品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科技局、区供销社)

(16)培育现代工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制造业。结合二轮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大力开发低丘缓坡,扩大丽水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的承载能力,形成 “一心一带”的总体框架,促进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争取省级开发区和园区同等享受省产业集聚区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17)争取各省级开发区和园区内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省增收部分全额返还。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用地争取省里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

3.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18)打造浙江绿色农产品基地。充分发挥生态优势,突出科技引领,推动莲都区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型。改造提升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四大传统主导产业,继续发展茶叶、瓯柑、笋竹两用林、香榧、红豆杉、油茶等潜力产业,重点发展处州白莲、白枇杷、铁皮石斛、大鲵养殖等高效特色产业,打响“处州白莲”特色品牌。以农业“三区”建设为重点,构建现代农业“1+5+10”整体框架。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建立全区性主导产业行业协会。建设综合交易市场,促进“农企”、“农超”对接,构建农产品营销体系(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19)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加快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0)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提升商贸、旅游、餐饮、运输、娱乐、保健等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壮大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风景旅游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文广新体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21)打造全国养生(养老)基地。以“两城一带”培育和“五养”产品开发为切入点,促进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系统全面发展,建成国内规模较大、国际知名的中国“养生福地、养老乐园”。培养古堰画乡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城、瓯江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带等重大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和20个左右养生乡村,成为全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先行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风景旅游局、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开放合作发展机制

1.建立对口帮扶新机制。

(22)争取完善省级各部门对口帮扶联乡、联村制度,建立与大中城市学校、医院挂钩结对共建制度,小城市、中心镇与发达地区结对共建制度,与省级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干部互派交流制度。(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各乡镇、街道)

(23)与义乌市合作共建共管山海协作产业园区,争取享受省级产业集聚区有关政策,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2.探索开放合作新机制。

(24)建立融入长三角、对接海西区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与温州都市圈、浙中城市群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积极实施“浙商、丽商、莲商回归工程”、“华侨要素回流工程”,支持浙商、丽商、莲商、华侨回归创业。(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侨办、区台办、区农业局、区工商联、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3.完善扶持山区经济新政策。

(25)争取参照国家西部地区支持政策及民族帮扶新政策。比照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省市区联动的制度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要素保障的体制机制。争取省市级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莲都区,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办;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6)深挖山区特色,打造畲族产业集聚区。将“竹柳新桥”(老竹镇、柳城镇、丽新乡、板桥乡)组团发展,通盘谋划,提升打造畲族跨区域经济集聚区,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人文禀赋、特色产业的优势,编制畲族跨区域经济区建设规划,发展特色旅游业、生态农业观光园、生态工业等产业,利用国家、省和市的民族扶持政策,精细包装项目,向上争取项目,借力发展民族经济,加快丽新——老竹片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注意与空港经济区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促进空港经济区和畲族经济区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

局;责任单位:区风景旅游局、区农业局、区经济商务局、区民宗局、相关乡镇、街道)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7)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方向,按照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为核心的“四减少”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建设审批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莲都区打造“三大莲都”提供良好的发展软环境支持。压缩审批期限,审批承诺时间一年内提速85%以上,三年内提速95%以上;企业类投资项目从立项备案到施工许可证环节的部门审批时限一年内减到20个工作日以内;进驻审批中心的审批事项即办件比率一年内达到60%以上,三年内达到75%以上。审批事项进驻率一年内要达到100%,窗口直接办理率一年内要达到75%以上,三年内要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1.建立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

(28)科学编制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同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积极争取追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低丘缓坡专项用地规划、计划指标。(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9)加快完成一期363公顷

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研究谋划曳岭、雅溪、黄村等新的开发区块。积极争取后续追加规模。(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2.创新耕地保护提升机制。

(30)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用足用好农村土地整治政策和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1)建立区级统筹委托垦造耕地指标管理机制,完善垦造耕地责任考核与奖励机制。实施沃土工程,建立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综合示范区,推进保护平原耕地试点。建立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完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

(32)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建立区、乡、村三级一体化的土地流转平台。(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局)

(33)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建设分局、各乡镇、街道)

(五)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1.发展农村金融组织。

(34)完成莲都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各金融机构向乡镇布局网点机构。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莲都农村合作银行)

2.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35)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稳步推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茶园等为抵(质)押的信贷产品。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开发“产、供、销”一体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大胆探索农村产权继承、租赁、抵押、担保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深化实施林权IC卡制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36)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及覆盖面。大胆探索农村产权继承、租赁、抵押、担保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农业局)

3.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37)大力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启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股权投资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38)创建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区。积极争取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和农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莲都农村合作银行)

(六)创新人才要素保障机制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39)加大农林、机械加工、工业设计、休闲养生、旅游等地方实用人才培养,注重农村实用人才、经营管理类人才的培养,建立地方特色人才评价认证机制。实现年培养专业技术人才500人。(牵头单位:区人才办;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

2.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40)研究制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发挥人才带动产业的功效。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实施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建立柔性和硬性相结合的引进人才机制。探索设立“人才飞地”,在发达城市设立研发机构,把技术开发机构向外延伸,破解人才引进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区人才办;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3.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41)大力支持科技创业园、重点实验室等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技术管理入股、奖励股权。推进区域性研究中心、行业性技术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左右。(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

(42)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七)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1.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43)争取省里市里加大对莲都区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按生态贡献程度确定资金转移支付比例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模式。(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

2.健全生态屏障建设机制。

(44)实施生态屏障建设规划,加强瓯江及支流的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天然林保护区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切实增强生态涵养和生态服务能力,完善管理机制,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加强山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管护,争取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县联合共建。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稳定在80%左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超过95。(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环保分局)

(45)建立差别化的环境管理及节能减排减碳指标分配制度,开展按生态容量和行业标准制定节能减排减碳考核机制试点。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计入(或抵扣)能源消费总量机制。(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

3.推进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

(46)制定排污总量削减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

(47)建立森林碳汇项目或森林蓄积量增长与碳排放指标安排相挂钩的体制机制,支持建立森林碳汇基金,推进碳汇工程和碳减排指标有偿使用与交易。建立水权制度,完善水资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四、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丽水市莲都区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试点。

(二)建立推进机制

编制《莲都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并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建立改革试验区分阶段推进和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国家和省“四大改革”为核心,每年编制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合力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山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会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大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三)健全考核评估

建立《方案》实施的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将上述任务分工纳入各自的年度具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度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责任单位每年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同时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的综合工作考核。莲都年鉴(2013)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及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二年三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及实施方案

《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落实《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保障到位的《纲要》实施体系,确保《纲要》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我区“十二五”末在全市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打造统筹城乡先行区,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指标分解

《纲要》确定的21项“'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是衡量《纲要》落实情况的主要标准,各级各部门要确保完成。具体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亿元,年均增长11%。(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二)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7000元,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三)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至5:43:52。(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四)工业总产值超过15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五)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以上,年均20%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1亿元,年均增长12%。(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15%。(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八)旅游总收入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25%。(牵头单位:区风景旅游局)

(九)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1.3亿美元,年均增长15%。(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00元,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十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牵头单位:区农办)

(十二)城镇登记失业率<4%。(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全覆盖。(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000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五)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000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六)五年累计异地转移农村劳动力15000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七)人口自然增长率<7%o。(牵头单位:区人口计生局)

(十八)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6%。(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十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

(二十)城市化水平达到60%o (牵头单位:区建设分局、区统计局)

(二十一)森林覆盖率>80%。(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三、重点任务分解

围绕纲要提出的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和落实责任。具体如下:(一)加快统筹城乡步伐,提高城乡一体化程度

1.打造城市化发展新平台

(1)围绕“三年打基础、五年出成效”的目标,全力推进空间资源整合,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引进高端商住、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全力建设碧湖——大港头组团,将碧湖——大港头(含高溪)组团打造成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管理有序、功能健全、环境优美的丽水中心城市的新组团和卫星城市。

碧湖镇:通过实施“北开、西展、南拓、东伸、中兴”发展战略,以古堰、瓯江风光带为一体,工、贸、农、旅相结合,人居环境极佳的生态型、园林化的现代化综合性城镇。至“十二五”期末,工业总产值达到110亿元左右,农业总产值达到6亿元左右,财政总收入达到3200万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465元,镇建成区人口达到15000人左右。

大港头镇:以旅游休闲养生产业发展为龙头,着力将大港头打造成“山水影画、艺术之乡”。至“十二五”期末,工业总产值达到6.21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2.23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099万元,旅游收入达到6.6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376元,镇建成区人口达到8800人。

(2)落实中心镇培育各项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和社会事业发展,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区域人口集中的新载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

老竹畲族镇:着力推进经济生态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把老竹镇建设成为华东地区最具畲乡特色的旅游名镇、人居环境优良的山水宜居名镇。至“十二五”期末,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农业总产值达到1.34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225万元,旅游收入达到6.6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镇建成区人口达到5000人。

(牵头单位:碧湖镇政府、大港头镇政府、高溪乡政府、老竹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分局、区国土分局、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风景旅游局)

2.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3)中心村培育建设: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以引导农村人口集聚、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村域经济为主要任务,以农民异地转移安置、村庄整治、农房改造、宅基地整理复垦等为抓手,扎实推进20个中心村建设,其中:到2012年计划完成10个以上,2013年完成4个以上,2014年完成3个以上,2015年完成3个以上。

(4)美丽乡村建设:以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通过危旧房改造、特色文化村、生态村建设等工作载体,建设“四美”新社区。整乡整镇整治,突出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综合环境整治,提高整乡整镇的整治比例。“三沿”整治建设突出“三清三治三改”,彻底改善“三沿”地区的环境面貌,树立莲都农村新形象。到2015年,莲都区达到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工作要求,全区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美丽乡村建设(2011年计划完成6个,达到43%),创建1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年2个)、50个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年10个)。

(5)农民增收:继续实施“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全面落实异地转移、产业培育、创业就业、整合资源、结对帮扶“五个促增收”。深入实施“十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优化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农民创业要素供给,进一步改善农民创业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促进低收入农户充分就业和增收致富。到“十二五”期末,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500元,年均增长15%;新打造三星级以上农家乐经营户(点)20家(年均4家)。

(6)农民异地转移:做好与旧村改造、村庄整治、中心村培育、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的整合,加快推进白前城郊农民新社区和碧湖小区等重大搬迁小区项目建设。努力构建完善农民异地搬迁平台,重点要考虑研究特困户搬迁安置的扶持政策。用足用活扶贫小额信贷、林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政策,着力解决农民建房难、建设资金难筹等问题。加强对异地转移农民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围绕“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总体要求,尽最大可能实现转产转业与居住改善的统一。开展异地转移后续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实践。期末下山搬迁农民10000人,每年下山搬迁2000人。

(牵头单位:区农办、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壮大经济总量

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7)粮食生产: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努力稳定粮食生产。2015年底,完成30040亩的粮食功能区建设(其中:2011年完成5040亩;2012年完成7500亩;2013年完成8700亩;2014年完成3300亩;2015年完成5500亩)。“十二五”期间,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在13.3万亩,产量4.7万吨。

(8)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和高效精品农业。至2015年,重点建成1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5个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1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和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9)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蔬菜、水(干)果、食用菌、笋竹、畜禽、油茶、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和潜力产业。“十二五”期末,全区山地蔬菜播种面积4.5万亩,设施蔬菜3万亩;打造万亩早熟桃基地、万亩特早熟蜜橘基地和千亩白枇杷产业基地;建设16个生态规模养殖场;总投资4200万元,日产6吨食用菌鲜品;茶叶总面积5.7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2%。茶厂55家,通过QS认证5家。

(10)农业产业化:不断创新农业组织化形式,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市场经营主体,至2015年底,全区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0家(2011年至2015年平均每年新增加4~5家)。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3家,80%以上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化要求(2011年至2015年平均每年新增加4~5家)。至2015年底,全区75只产品通过“三品”认证,新增省级名牌农产品3个,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45%, 主要农产品品牌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11)空间拓展:结合二轮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大力开发低丘缓坡,扩大丽水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的承载能力,形成“一心一带”的总体框架。力争 “十二五”期间,新开发工业用地3平方公里以上,每年开发1000亩至1200亩。

(12)产业培育:扎实抓好重点产业培育,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强一大(五金机电制造业,主要指泵阀精加工为主的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金属加工业等)、扶两特(羽绒纺织服装业和农林产品加工业)、育一新(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到201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规模工业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85%以上,培育产值10亿元企业1~2家、5亿元企业3~5家、亿元企业20-30家以上,并培育1~2家上市企业。工业园区实现工业产值105亿元,年均增长50%(其中:2011年18亿元,2012年28亿元,2013年50亿元,2014年75亿元,2015年105亿元)。

(13)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走“产学研”路子,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打造自主品牌。到2015年,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新增国家级名牌或商标2只,省级名牌或商标5只。完成制造业累计投资60亿元(其中:2011年5亿元,2012年6亿元,2013年16亿元,2014年17亿元,2015年16亿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

(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突破发展服务业

(14)生态休闲旅游:以“生态、休闲、文化、运动”为主题,重点开发一轴,加快建设一区,合理布局多点。紧紧围绕美丽瓯江和畲族风情两大旅游产业带进行开发建设,巩固、提升、建设东西岩、古堰画乡、城市温泉三大品牌景区,积极搭建浙江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旅游大平台。期末新增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个(其中:2013年古堰画乡景区创建成功,2015年石牛城市花园温泉度假中心创建成功)。创建浙江省生态旅游示范区或生态旅游达标区1~2个。新增三星级以上饭店2家。旅游总人数达到500万左右,旅游总收入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25%。

(15)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有机融合,规划建设物流园区和中心镇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推进碧湖产业区块物流服务中心建设。培育现代中介服务机构,拓展中介服务门类。积极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

(16)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服务、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加大对城市社区服务业特别是社区商业服务业的提升力度。加强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建设,以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合理安排相关农业服务设施,着力推动农村生活服务业发展。

(牵头单位:区风景旅游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古堰画乡管委会、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支撑力

1.打造综合交通网

(17)完成金丽温铁路扩容改造工程,配合做好衢丽铁路、丽水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金丽温铁路建设指挥部、区发改局)

(18)区域干线提升工程、县乡公路联网改造工程及通村公路联网工程:

▲接轨主干线

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计划2013年前开工,2015年完工,总投资约6.5亿元。

碧湖至腊口公路(碧湖至南山段)改建工程:计划2014年开工,2016年建成,总投资约3.0亿元。

丽和线洪渡互通至武义段改建工程:争取进入省市交通建设项目库,总投资约8亿元。

力争启动50省道至千峡湖景区公路项目前期。

▲拓展县乡道

金丽温高速洪渡互通至黄村公路:“十二五”启动项目前期,总投资约8亿元。

丽武公路莲都区联城至老竹段改建工程:已于2009年开工,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3.35亿元。

大港头至峰源公路建设工程(通景公路):“十二五”启动项目前期,总投资约7亿元。

▲打通断头路

双双线双港口至双源公路改建工程:计划2015年开工,2017年建成,总投资约0.65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0.5亿元。

莲房线老鸭滩至莲房段公路改建工程:计划2015年开工,2016年建成,总投资约0.4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0.3亿元。

西溪至板染至库头公路改建工程:计划2015年开工,2017年建成,总投资约0.75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0.12亿元。

莲都区“十二五”期间农村联网公路普通项目建设:里程约216km,总投资约1.86亿元。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完善水利设施网

(19)“强塘”工程:基本完成病险水库和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十二五”期间总投资5786万元,其中:2011—2012年,完成朱坑、里东、天堂、青岗、流坑5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投资额为2286万元;2013年,完成余庄水库的除险加固,投资额为600万元;2014年,完成黄坛坑、毛竹2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投资额为1400万元;2015年,完成净水岭足、枫树湾2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投资额为1500万元。

(20)堤防建设加固:加快建设瓯江干堤碧湖段、大港头段堤防工程建设。2011—2012年,完成碧湖段3.0千米,投资3754万元(其中2011年完成1877万元,2012年完成1877万元)2013年,大港头段1.0km,投资2400万元;2014年,碧湖段1.5km,投资3600万元;2015年,碧湖段1.5km,投资3600万元。

(21)中小河流及小流域治理:2011—2012年,建设太平港太平集镇堤防3.3km,投资2600万元。老竹溪小流域堤防3.65km,投资2145万元;2013年,开展宣平溪治理二期工程5.1km及小流域治理5km,投资3808万元;2014年,开展小流域治理2.5km,投资630万元;2015年,开展小流域治理6km,投资1500万元。

(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投资348万元,解决0.5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投资1143万元,解决2.1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23)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10001万元,每年分别完成投资2174万元、600万元、2462万元、2378万元和2387万元。

(2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十二五”期间总投资6600万元,2013-2015年,每年分别完成投资2200万元;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灌溉面积0.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2万亩,“十二五”期间总投资1857万元,2013—2015年,每年分别完成投资619万元;微喷灌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25万亩,“十二五”期间总投资1791万元,每年分别完成投资296、335、239、326.595万元。

(25)水土流失治理:“十二五”期间,开展仙渡港等13条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面积5400公顷。“十二五”期间总投资3793万元,每年分别完成投资207、1018、856、856、856万元。

(26)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建成20年一遇堤防30.94km,河道整治28.95km,保护人口6万,保护耕地2万亩。“十二五”期间总投资9000万元,2013—2015年平均每年投资3000万元。进一步完善提咼基层防汛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构建能源保障网

(27)实施天然气南线工程,推动市区及建制镇天然气管道网络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建设分局)

(28)电网建设:

2011年:扩建110kV水阁变(已投产)以满足适应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水阁开发区电网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对电力的需求。新建llOkV张村变(已投产),以解决水阁新增工业地块的用电负荷增长需求。

2012年:扩建llOkV白云变,以满足北城区块的用电需求。将由原35kV城东变升压为 llOkV海潮变,以满足城区用电负荷的增长需求。

2013年:扩建llOkV碧湖变,以满足碧湖片区的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确保电力 “受得进,送得出”。

2014年:新建llOkV南明变,以解决江滨区块的用电负荷需求。新建220kV金亭变,以满足区域负荷增长需求。

2011—2014年改建碧湖、城东和联城等三座供电所,以提高莲都区供电能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莲都供电局)

(29)加快新能源开发,大力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莲都供电局、区经济商务局、区建设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

4.拓展信息平台网

(30)加快光纤互联网和3G等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光纤到户、农村光纤到村。加快“时代先锋•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乡镇和农村的普及。推广应用“农民信箱”,建立社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构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教育、环保、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子网逐步向统一的政务网络平台转换,提高电子政务和公共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项目,争取开展有线广播拓展项目、卫生信息平台项目以及林权信息化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提升自主创新水平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31)创建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011年(创建准备年):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启动“城乡共同体1+1建设”促进师资均衡。完成天宁小学迁建,撤并九里、长岗背、青林、岩泉等4个教学点。碧湖平原、碧湖新合、碧湖小红星三幼儿园及、高溪乡、黄村乡中心幼儿园等争创省三级幼儿园。

▲2012年(创建启动年):教育体制改不断深化革,校际、城乡、类别之间的发展达到初步均衡。完成联城小学迁建工程,撤并张村街、周处、武村等3个教学点。太平、联城、高溪、仙渡、黄村等中心幼儿园、碧湖新亭幼儿园等争创省二级幼儿园。碧湖新亭幼儿园争创省三级幼儿园。

▲2013年(创建申报年):各类教育经费保障及增长机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推进小班化教学,力争在2013年农村实行小班化教学的学校达到1/3以上。老竹镇中心幼儿园、联城农民新社区新合幼儿园、丽新乡、双黄乡、峰源乡中心幼儿园争创省二级幼儿园。大港头镇、碧湖镇中心幼儿园争创省一级幼儿园。

2014年(工作推进年):中小学、幼儿园办学特色明显,教育质量显著提高。碧湖阳光灿烂幼儿园争创省二级幼儿园。

▲2015年(工作冲刺年):推进小班化教学,力争在2015年农村学校基本实现小班化教学。新建城东中学,撤并大港头学校初中部、老竹民族学校初中部、雅溪中学等3所初中;新建东港小学,撤并4~5所薄弱民办学校。高溪乡、老竹镇中心幼儿园争创省一级幼儿园。各类教育

事业发展水平处于全市一流;各项创建指标均能达到评估操作标准的要求。成功创建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32)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体系。

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工业新产品贡献率达到12%,其中2011年达到6.5%、2012年达到7.2%、2013年达到&5%、2014年达到10%、2015年达到12%。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达到1600/1350件,其中2011年为230/200件、2012年为280/230件、2013年为320/265件、2014年为360/300件、2015年410/355件。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其中2013—2015年各培育1家;培育科技创新服务机构10家,其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家,2011—2015年每年各培养1家。

培育农业科技企业5家,2012—2014年3家.2015年2家。

培育企业研发机构8家,2011—2013年每年2家,2014、2015年各1家;重大创新项目培育10项,其中2011年1项、2012—2014年每年2项.2015年3项;到2015年,力争在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重大科技项目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等6大方面有较大突破。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3.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33)围绕莲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活力充分的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期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比重明显增加,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效能明显增强。

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党政人才: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末,全区党政干部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党政干部队伍大专学历以上不低于95%,其中研究生和本科学历达到80%,结构更加合理,总量从严控制。

▲经营管理人才:以培育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核心引进和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到“十二五”末,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比“十一五”末总量翻一番,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专业技术人才: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为重点,培养和吸引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才。“十二五”期间,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年均增长率将达到6%左右,到“十二五”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将达到10000人左右。

▲技能人才:围绕优先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快引进培养建立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末,完成6700人次参加各技能鉴定,争取4700人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总量突破18000人。

▲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一批符合莲都区区情的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到“十二五”末,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00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6.7%。其中:生产能手3500人,加工能手500人,经营能人4500人,乡村专业技术人才1500人,重点造就一批符合“十二五”期间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产业人才。

▲社会工作人才:整合资源,重点开发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群团组织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人才,到“十二五”末,努力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增长两倍的目标,全区社区专职工作人才总量增长到900人左右,中级社会工作师达到80名、初级社会工作师达到100名、社会工作志愿者要求五年后达到2万多名。

(牵头单位:区人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34)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成员自觉确立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体局)

2.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5)建设莲都区文化中心及白云、万象、岩泉、双黄、大港头5个乡镇(街道)文广中心站,乡镇(街道)文化站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社区)文体活动室覆盖率达到90%。在各乡镇建设图书分馆,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全覆盖。期末建成基本覆盖城乡的“天天乐”百姓文体广场网络,总体上形成“一带、七中心、全覆盖”的文体服务格局。

▲2011年:开工建设莲都区文化中心和岩泉街道、大港头镇综合文化站,完成万象街道、双黄乡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60个“天天乐”文体活动广场。村级 (社区)文体活动室覆盖率达到8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覆盖面80%。

A2012年:完成莲都区文化中心主体工程及内部装修,开工建设白云街道综合文化站,建成1个乡镇图书分馆和50个“天天乐”文体活动广场,村级(社区)文体活动室覆盖率达到86%,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覆盖面85%。

▲2013年:完成莲都区文化中心附属工程建设,完成大港头镇、白云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1个乡镇图书分馆和30个“天天乐”文体活动广场,村级 (社区)文体活动室覆盖率达到88%,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覆盖面90%。

▲2014年:建成省级文化强乡镇1个,30个“天天乐”文体活动广场,村级(社区)文体活动室覆盖率达到89%,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覆盖面达到95%。

▲2015年:建成省级文化强乡镇1个,建成1个乡镇图书分馆,30个“天天乐”文体活动广场,村级(社区)文体活动室覆盖率达到90%,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覆盖面100%。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体局)

3.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

(36)打造文化精品工程。继续开展送戏下乡、建设“农家书屋”、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推进“一区一节庆”、“一乡(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计划。挖掘打造千年古堰以及瓯江文化品牌。到2015年,创建2个浙江省文化强乡镇、5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体育强乡镇、8个省级体育先进社区、10个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体育小康村达到90%以上。

2011年—2015年,每年送戏下乡100场,电影放映“2131”工程3996场。

▲2011年:建设“农家书屋”128个,省体育强乡镇1个,省级先进体育社区1个,省级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小康体育村30个。

▲2012年:建设“农家书屋”194个,形成全覆盖,省体育强乡镇2个,省级先进体育社区2个,省级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小康体育村30个。

▲2013年:省体育强乡镇2个,省级先进体育社区2个,省级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小康体育村30个。

▲2014年:省体育强乡镇2个,省级先进体育社区2个,省级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小康体育村30个。

▲2015年:省体育强乡镇1个,省级先进体育社区1个,省级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小康体育村30个。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体局)

4.培育和提升文化产业

(37)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谋划建设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谋划建设通济堰水利博物馆、古堰画乡文化影视城、畲族风情文化园等重大文化项目,推进古堰画乡文化旅游产业园等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使文化产业在莲都的现代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

▲2011年:谋划古堰画乡文化影视城、畲族风情文化园等重大文化项目,通济堰水利博物馆完成土地出让并开工建设,古堰画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完成土地农转用。

A2012年:通济堰水利博物馆完成主体工程,古堰画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完成土地征收和出让,并开工建设。

▲2013年:通济堰水利博物馆完成陈列布置和配套装修工程,古堰画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完成部分一期主体工程。

▲2014年:通济堰水利博物馆全面完成整个项目并对外展览,古堰画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完成一期主体工程。做好古堰画乡文化影视城、畲族风情文化园

项目调研和可行性分析。

▲2015年:古堰画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完成一期配套和装修工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体局、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

5.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

(38)加强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通济堰营造技艺及堰规、太平庙会、莲都鼓词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积极创建省“民间艺术之乡”,争取在2015年前实现国家级非遗项目从无到有的突破。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体局)

6.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

(39)调整政府在文化事业中的角色作用,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导向正确、调控有序、富有活力、协调发展的文化管理体制。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活力,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加效益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事转企”改革。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体局)

(六)加强社会建设,促进和谐稳定

1.稳定和扩大就业

(40)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预防工资拖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期末新增城镇就业累计4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累计15000人,城镇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2011年:新增城镇就业130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500人。

2012年:新增城镇就业80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人。

2013年:新增城镇就业80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人。

2014年:新增城镇就业60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2800人。

2015年:新增城镇就业50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2700人。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41)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体制。到2015年,基本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的全覆盖社保体系。提升慈善社会功能,努力实现慈善救助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实施“救援、生命、爱心”三项社会工程。

▲2011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乡低保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医疗救助筹资水平不低于人均9元,推行市区定点医院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

▲2012年:健全完善低保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市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筹资水平不低于人均10元,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工作机制。

▲2013年: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制度,推行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救助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机制、社会救助评价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筹建莲都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医疗救助筹资水平不低于人均11元。

▲2014年:完善和健全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医疗救助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规划建设莲都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立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医疗救助筹资水平不低于人均12元。

▲2015年: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结构、人口变化、收入变化等情况完善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等“六位一体”的救助制度;建成区、乡(镇)、村和(城乡社区)三级防灾信息网。建设莲都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重点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医疗救助筹资水平不低于人均13元。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慈善总会)

3.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等四大体系建设。期末全区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和9%。以下;出生缺陷率控制在500/万以下。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和国家下达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至2015年完成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大楼项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启动雅溪中心卫生院综合门诊楼、辅助用房新建;丽云中心卫生院住院楼新建;联城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水东卫生院新建;岩泉、白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门诊楼项目;万象、紫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推进黄村、太平等8家卫生院改建工程;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20%以上,完成村卫生室补网工程,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率达40%。启动碧湖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及肿瘤院区项目前期工程。启动卫生信息化工程。

2012年:继续推进碧湖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及肿瘤院区项目工程建设;雅溪中心卫生院综合门诊楼、辅助用房新建;丽云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联城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水东卫生院新建;岩泉、白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门诊楼项目;万象、紫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推进黄村、太平等8家卫生院改建工程;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40%以上,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率达50%,完成数字卫生平台建设。

2013年:继续推进2012年各项工程项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50%以上,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率达60%。完善“数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率达80%,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管理率≥50%。

2014年:继续推进2013年各项工程项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60%以上,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率达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率达90%,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管理率≥60%。

2015年:继续推进2014年各项工程项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70%以上。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率达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管理率≥70%。

▲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2011年:加强碧湖医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争取达到“平安医院”标准。深化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在市级医疗机构建立新进人员和在职人员培训基地。社区责任医生与两名上级医院主治医师的结对率380%。建立和推广社区首诊与双向转诊制度。

2012年:继续实施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引入“大学生村医”试点项目。完善社区首诊与双向转诊制度。

2013年:不断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促进中医药的全面健康发展。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一个中医科,至少配备1名中医师。

2014年:争取创建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和市级医学扶植学科;列入市级名中医的人数达到1人以上。

2015年:建成市级医学扶植学科1个,县级医学龙头学科1个。建成4—5家左右中医药特色明显、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市级名中医的人数达到2人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11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012年—2014年: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2015年: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4.深化“平安莲都”建设

(43)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平安莲都”建设指标年年达标。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达标率达10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达“优秀”档次,与全市其他县市比较,向前进位。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44)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全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强化监管者科学监管理念,加强粮食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努力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继续保持零增长,进一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基础扎实、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政府监管与执法效能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1年药品评价抽验30批,药品监督覆盖率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80%以上;2012年药品监督覆盖率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90%以上。2013—2015年药品监督覆盖率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95%以上。餐饮食品评价抽验合格率90%以上,餐具评价抽验合格率80%以上。

▲餐饮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十二五”期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总数同比下降5%以上,事故处理率100%。保健食品评价抽验合格率92%以上,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率90%以上。化妆品评价抽验合格率92%以上,化妆品批发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覆盖率100%,其他单位监督覆盖率累计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质监分局、区农业局)

(45)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直通车和协调利益纠纷调节器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护工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人队伍的稳定。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总工会)

(46)实施档案登记备份战略,期末建立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并在馆际间建立异地备份库;全区60%以上的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数字档案室;力争完成50%以上的列入进馆范围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登记备份中心机房改造

2011年,完成机房改造;2012年:完成市里统一开发的 “1+9模式”数字档案室、电子文件中心和登记备份中心系统软件的采购安装并投入使用。

▲数字档案室建设

2011年—2015年:完成全区所有机关单位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

▲电子业务数据的登记备份

2011年:在原有2家登记备份单位的基础上,新增2家单位。2012年至2015年:按照登记备份要求逐步实现已经列入登记备份单位的在线备份。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

(47)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视青少年课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迁建或新建区青少年宫。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积极发展老年人事业,争创“浙江省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残联)

5.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48)壮大社区工作队伍,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多层面健全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96345服务热线的城乡覆盖面。按照城市社区的理念,积极稳妥推进

农村社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建设185个面积达35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作用明显、运转正常、相对集中的示范型农村社区。“十二五”期间力争创建 “全国和谐社区工作先进区”。

▲2011年:完成4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51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

▲2012年:完成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49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年底实现共建成1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8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49)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十二五”末,规范化村务公开率、社区直接选举率达100%。进一步改进政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强化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

(七)抓好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1.加快生态屏障建设

(50)加强瓯江及支流的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天然林保护区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切实增强生态涵养和生态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争到2015年,森林面积稳定在180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0%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422万立方米。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建设生态林业和森林碳汇基地。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林业局)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51)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主要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绿色企业。加快推进丽水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改造,严格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建设产业集聚新平台,打造低碳园区。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环保分局、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

3.加强能源资源节约

(52)开发推广低碳、节能、节水技术,建立健全节能降耗考核体系。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加大工业废水回收再利用、污水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推进各领域的节材工作,加快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以及可再生材料。

(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莲都供电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农办、区水利局)

(53)加强耕地保护,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科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确保土地总量动态平衡。

▲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达到14535.00公顷(21.8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847.00公顷(20.77万亩);标准农田保护面积确保达到4246.67公顷(6.37万亩)。

(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5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使碧湖污水处理厂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深化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大气污染防控,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要在98%以上。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率达80%以上,目前已申报的有太平乡、黄村乡、大港头镇、峰源乡、仙渡乡等五个乡镇,2012年计划申报雅溪等4个乡镇,2013年计划申报4个乡镇(街道),以达到80%的申报标准。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十二五”时期将落实有效措施,保证每年水质达标率都到达100%。2010年莲都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57天,达97.8%, “十二五”时期将努力保证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98%以上。

▲强化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控制,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到2015年,莲都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1.4%(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7%)、8.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3.0%)、1.0%和1.0%。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100%。

(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发改局、区建设分局、区卫生局、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乡镇政府)

(55)加快“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整顿,基本达到“三沿五区”无坟化目标。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全面实现遗体火化。

▲2011年:完成50处生态墓地的建设,完成50、53两龙高速碧湖、大港头段2000座坟墓整治。

▲2012年:完成100处生态墓地的建设;完成330国道、金丽温高速,即县乡公路、环城路1500座坟墓。

A2013年:完成50处生态墓地的建设;重新对整治不合格的坟墓进行整治,基本实现主要公路沿线无坟化目标。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1.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56)稳步实施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理顺管理权限和管理体制。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科学设置社区,合理确定社区规模。按照行政审批“四减少”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审批事项代办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确保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建设诚信政府,政府带头守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审批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57)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明晰农民宅基地、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产权,发放统一产权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大胆探索农村产权继承、租赁、抵押、担保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向规模集中。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和谐征迁”的理念扎实推进农村征地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办;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征迁办)

3.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

(58)严格落实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村实行大规模转移支付和财政投资倾斜。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设立农村银行、村镇银行等,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扶持组建农民担保公司、农村行业性担保公司和各类政策性贷款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和农民贷款提供担保。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村合作银行)

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

(59)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深化城镇落户机制改革。

201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4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医)覆盖面96%。

201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8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97%。

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2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98%。

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6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99%。

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0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99.5%。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

(九)推进区域合作交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1.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和海西经济区

(60)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发展规划》,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分工与合作。按照交通、商贸、生态旅游接轨的工作思路,加快接轨海西经济区,重点突破“海西”经济区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不断深化浙闽赣皖九方经济区协作机制。积极发挥丽水独特的华侨资源优势,借力打好“侨”牌、“台”球,积极引导华侨投资发展方向。研究创建华侨经济功能互补区、台商创业园和台湾农业合作试验区。

(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风景旅游局、区侨办、区台办、区农业局)

2.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61)坚持“四外”联动发展,积极培育省出口名牌产品和国家级出口名牌产品,打造出口产品基地。加大外贸进出口产品的结构调整力度,鼓励高科技产品、机电产品和农产品出口。

(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

3.强化招商选资

(62)依托丽水工业园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莲都区块、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丽水农业生态科技园等载体,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包装和推介,健全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和督査督办机制。

招商引资:在保证足够的土地指标下,力争合同利用市外内资年均增长35%,到2015年全区合同利用市外内资超过25亿元;实际利用市外内资年均增长35%,到2015年实际利用市外内资达到近15亿元。

(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风景旅游局、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区农业局、区侨办、区台办、区工商联等)

四、考核评估

1.完善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继续领导《纲要》任务的分解落实以及督促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协调督促和监测评估事务。区人大、政协及纪检、督查部门负责《纲要》实施的具体监督。统计部门负责量化指标的数据统计和监测。

2.明确责任分工。《纲要》任务分工中,“牵头单位”作为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该项任务实施的总体牵头、具体分解、协调落实以及汇总汇报;“责任单位”作为任务落实的共同责任人,负责相关具体任务的落实,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总任务的完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确定1名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具体衔接。

3.强化指标落实。要强化《纲要》指标体系中21项重点指标的具体落实,以此引领和推进整体规划实施。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建立《纲要》指标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指标体系的统计结果。

4.健全考核评估。完善《纲要》实施的年度监测和期中、期末评估制度。各责任单位按上述任务分工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并将年度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自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每年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测,期中和期末进行评估。各责任单位每年度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査,自査结果报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直接上报)。监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公开通报。每年度对于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责任单位,区政府进行约谈,或由人大依法开展询问和质询。任务完成情况同时作为责任单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

二O—二年五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和扩大“一打三整治”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完善“打非治违”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一)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高危产业聚集、人流物流车船流密集、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机械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砖瓦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大港头镇和碧湖镇的木制品行业,要作为重中之重的行业领域。

(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工程施工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C、D类企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或已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非法转让、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关闭措施未执行到位,关闭取缔后或停车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排査整改不到位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监测核准投入使用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消防领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2.建筑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相关人员无证上岗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期、扣减安全经费、干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

3.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中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礼花弹;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线、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5.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 (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6.机械制造行业。非法违规生产导致的高处坠落、触电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7.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9.砖瓦行业。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电器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

10.木制品行业。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存在“三合一”现象的;电器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粉尘治理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

11.水上交通领域。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四、工作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査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防范体系建设相结合;确保非法违规行为査处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到位、安全秩序治理到位、安全责任追究到位、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从2012年5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一6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区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査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区安委办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一7月底)。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应予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应予关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

(三)督促指导整改阶段(8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査、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区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打非治违”工作中好做法和好经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地方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9月5日前书面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全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打非治违”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来抓,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加大打击治理力度。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检查、督促力度,做好各自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化、细化和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指挥、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联合执法。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打非治违”的联合执法,对査处事故、追究责任的,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追究到位;要强化合作监管,加强法制建设,形成齐抓“打非治违”的合力;同时又要形成政企合作、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面防范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长效机制,全面保障生产安全。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群防群治。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与“走基层、转文风、改作风”活动结合起来,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的先进经验。

(四)坚持标本兼治。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科技进步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近年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能上升为制度的要上升为制度,能转化为工作机制的要转化为工作机制,能提炼经验的要迅速推广,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