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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局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区纪委二次全会】2012年3月19日在莲都举行。会议传达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向市第三次党代会所作工作报告的精神,回顾总结了2011年莲都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2年工作任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洪起平代表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为打造“三大莲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中共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毛子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2011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三区”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莲都区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会议指出,2012年是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具有莲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市区共建、打造“三大莲都”、加快率先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中共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会议要求,201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向,与百姓群众同心,与时代要求同步。要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全力服务“三大莲都”建设;二是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着力深化具有莲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维护民利,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严格监管,关心爱护,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会议号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为推进市区共建、打造“三大莲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三书两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制定《2012年莲都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14位区领导、20个牵头单位和48个责任单位。健全和完善了党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牵头、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强服务、狠抓落实促发展”大走访活动,创新推行三级联动信访机制、组团帮扶企业机制、问题分析通报机制,全区872名干部共深入333个行政村,走访农户9.2万户,走访企业156家,全面完成“三覆盖”“双服务”的目标,办结各类问题和建议9989件。扎实推进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硬件建设攻坚和软件服务提升为重点,建成乡镇(街道)行政便民服务中心14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333个,其中标准型和示范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占70.2%,2个乡镇(街道)行政便民服务中心、23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入选省、市级示范中心。

【惩防体系建设】高标准落实 《莲都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着力构建具有莲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从规范程序、公开权力、分权制约、有限裁量、民主决策、市场化配置资源、防止利益冲突等7个方面构建防控措施,全区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8806个,新制定和修改防控措施8162项,发出风险预警273次,对20人次进行问责。在区卫生局创新开展制度执行力巡查试点工作,提出巡查建议9条。全面推行公开“目录化”管理机制和“公开日”制度,明确“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形式、定责任”。扎实推进教育、医疗、招投标、人事招录等8项“阳光工程” 建设活动。

【党风廉政教育】出台《2012年莲都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推进廉政教育进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党校干部主体班次教学计划、进宣传部门和媒体宣传计划,着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创新推行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全区316名新提任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干部参加考试并全部通过。深化警示教育,组织126名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程,新增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一把手”廉政谈话1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谈话45人次,向组织部门通报情况12次。扎实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通报处理违规公务用车39辆。深化“小金库”、收送“三礼”等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160余万元,党员干部主动上交“581”廉政账户46.5万元。扎实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建立和完善重要信访案件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件、重复信访件办理、信访信息联络员等制度,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36件(次),立案91件,涉及乡科级干部3人;开除党籍3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230余万元,重点查处区林业系统违法违纪窝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査处商业贿赂案件3件,涉案金额9.2万元。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共处理党员干部33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出台了考核评价、基本报酬资金管理和基本报酬考核管理等制度,成功创建省、市级示范点2个。深化“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全区107个项目采用该模式,工程预算资金4411.81万元,节余资金886.16万元,节约率20.08%。深化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开展农村“三资”管理 “回头看”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有效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的水平。深化“评星晋级”廉政村创建活动,共评出五星级村6个、四星级村23个。创建市级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3家。

丽水市莲都区监察局

【执法监察】抓住乡镇党代表推荐选举和区人大、政协换届等重点时段,组建以区纪委常委为组长的巡査组,先后18次深入乡镇(街道),约谈重点对象35人,及时纠正和制止苗头性问题,全区换届风气较上届有明显好转。认真落实“四办”联合督査机制,完善了区重点建设项目效能台账制度、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和生态墓地建设、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等专项督查活动15项次,提出整改意见41条,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到位。

【效能监察】围绕“效率莲都”建设,出台《莲都区关于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实施意见》,推行项目并联审批、项目模拟审批、行政审批一审一核、项目审批代办、AB岗工作五项制度,实现提速率90.9%的目标,项目平均审批时限从16.4个工作日减少到1.9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日除外)。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全年受理各类投诉705件,办结率100%。

(姚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