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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一在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梁新云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全区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五年,也是我区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组织召开人代会5次,常委会会议47次,开展执法检查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个,作出决议决定45个,为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动依法治区进程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我区实际和上级人大部署,常委会先后对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农业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并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实施,推动了全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的转型升级。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宗教事务条例、华侨捐赠条例、森林消防条例、《丽水市黄村水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法律实施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所提的“规范寄宿制学校办学”内容,被列入了《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不断强化司法监督。常委会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司法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先后对区法院的执行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和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两院”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推动出台《办理租(借)车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有效遏制市、区典当骗租汽车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了社会稳定。坚持“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机关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支持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常委会有计划地确定工作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2008年初,审议通过《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报送备案的文件范围、审查操作程序等,在全市率先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工作。几年来,共备案审查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56份,从源头上保证了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2010年,对区交通局和区建设分局开展工作评议,针对两个部门在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落实到位。试行并坚持主任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先后听取区林业局、安监局、卫生局、食品药监局、水利局等10个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监督和指导全区第八届和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一法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保障了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进行。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人大信访工作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依照省委“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督查、统一计算、统一考核和统一表彰)的信访大格局要求,及时修订《莲都区人大常委会重要信访办理规则》,有效地促进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开展。常委会领导心系群众,积极参加大接访活动,主动慰问困难群众,努力为民排忧解难。五年来,共受理信访1655件,其中,来信455件、来访1200批次。对重大疑难案件,常委会相关领导亲自督办。通过督办信访件,一些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市委“三市并举”和区委“三区”战略,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抓重点、促发展,抓民生、促和谐,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保障人代会批准的计划、预算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五年来,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时了解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和批准区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我区各年度经济指标顺利完成;听取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同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密切关注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听取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针对经济转型升级等提出意见,保证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如期顺利实现。同时,通过专题调研、座谈讨论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支持和推动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强对经济工作重点的监督。发展工业是我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常委会围绕“工业强区”战略,听取和审议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两年组织代表会前视察碧湖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向区政府提出了“优化服务、拓宽工业发展空间、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等建议。区政府认真落实建议,取得应有成效。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抓住“调结构,促增收”这一关键,常委会先后对茶叶、笋竹、瓯柑和油茶等产业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比较优势,提出可行性建议。听取和审议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持续跟踪监督,促使19余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视察农村危旧房改造、面源污染治理和发展“农家乐”等工作,调研优势农产品基地和农贸市场建设,为促进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作出了应有的努力。此外,常委会还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加强对民生和热点问题的监督。社会事业发展涉及方方面面,常委会精心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民生问题实施监督。为推进全区教育和文化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常委会先后听取区政府创建省级教育强区和文化先进区工作报告,对学前教育工作、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和农村文化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为推动社会保障和医疗体制改革工作,专题听取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和村卫生室建设问题等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区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认真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惠民政策,有效缓解了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同时, 常委会还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推动了 “平安莲都”建设。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农民建房难问题,以及节能减排、民族宗教、传染病防治、市区行政执法管理和瓯江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较好地促进了我区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行权,严格程序,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常委会依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莲都实际,制定出台了《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供了程序保障。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了联城镇农民异地安置小区建设、丽武公路联城至老竹段改建工程、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撤销联城镇建制改设街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及时作出决议,批准政府融资贷款议案4个,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推动了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顺利发展。听取和审议“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在肯定“五五”普法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大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修订完善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实行拟任人员的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了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5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组织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的21位局长,在丽水电视台的《莲都播报》栏目上,向全区人民作履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每年有计划地听取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汇报。每年年末,要求区政府组成部门的所有局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述职, 汇报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情况。通过这些举措,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五年来,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出发,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提高代表工作实效,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认真执行各项保障代表权益的法律和制度,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严格落实“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适时有序地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等,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组织人代会会前集中视察活动,精心筹备各次人代会,为代表会议期间的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常委会坚持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强素质、树形象”学教活动,创办人大代表联络中心,为代表们的学习与交流搭建好平台。坚持人大代表辞职制,及时安排相应选区对出缺的代表进行补选。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上百名区人大代表向选区的选民代表汇报自己的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的监督和评议。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开展“代表履职事迹访谈”和评选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活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五年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多人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和市、区道德诚信模范。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五年来,区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408件,其中5件作为人代会议案办理。常委会健全建议交办制度,每年人代会后,都及时召开建议集中交办会,由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参会受领,并督查、通报交办会会风,提高了建议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建议督办工作,深入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件,督促承办单位予以重新办理。常委会还对本届人代会以来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采用听取部门工作汇报、查阅卷宗和走访相关代表等方式,重点对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和C类(因受条件限制,以后研究解决)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高了代表建议的落实率。一批百姓关注的难点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也逐年提高。

抓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去冬今春的区、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人大代表选举。常委会以地方组织法和新修订的选举法、代表法为依据,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精心组织选举工作。认真指导,抓好选民登记、酝酿确定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代表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这次选举产生区十五届人大代表204名,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552名,为加强区、乡两级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五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政治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履职能力,为做好人大及常委会的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

扎实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举措。顺应人大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坚持把学习作为政治使命,通过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途径,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修养。扎实推进作风转变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举办监督法专题学习培训,准确理解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修改和制定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加强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的意见等多项制度,不断改进常委会审议方式,完善监督流程,强化后续监督和跟踪问效,保证了监督工作严格依法进行,也促进了人大监督实效性的进一步提高。

注重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实行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适时就代表活动和换届选举工作等提供指导和帮助。坚持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考核标准,推进了乡镇、街道人大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编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务工作指导手册》,指导乡镇人代会依法规范召开。加强基层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在区委的重视下,配齐配强乡镇和街道人大干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和外出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人大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加强对常委会机关工作的领导。注重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深化作风建设等活动,扎实推进了学习型和效率型机关建设。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在区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将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分设为教科文卫工委和民族宗教华侨工委,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更加健全。联城撤镇设街道后,常委会又及时作出决定,设立了联城街道人大工委。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大力倡导“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办公室主动适应新形势,及时修订学习、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提高了办公室为常委会和代表服务的水平。五年来,区人大机关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4次被评为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并荣获区“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抓好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注重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人大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全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就,展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的新风采。以纪念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三十周年为契机,组织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编印出版 《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志》,认真总结全区人大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了对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重要问题的研究。修订《莲都区人大宣传信息考评、奖励办法》,提高了录用信息的奖励标准。五年中,我区人大信息稿件和调研文章,有300多篇被市级以上媒体录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4次被评为全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开拓创新,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我区的遵守和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都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及乡镇、街道人大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在此,我代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党和人民的期望,对照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些法定监督手段运用不够充分,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代表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已满。五年来人大工作的实践和探索,既加深了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以下五个方面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把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与党委决策同频共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取得工作的实效。

二、牢记宗旨,关注民生,是人大工作的坚定目标。只有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大工作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三、明确职责,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要在党的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只有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保持与“一府两院”工作的良性互动,加强沟通,相互协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和尊重。

四、强化服务,凝心聚力,是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是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和优势在代表,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靠代表。只有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有效的平台和服务,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是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创新是地方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学习新知识、拓宽新思路,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才能不断给人大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去年12月召开的区十三次党代会已为我们描绘了今后五年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力打造“三大莲都”,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岀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法治莲都”建设,努力提升我区的经济竞争力、人文软实力和环境吸引力。

现在,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相信,在中共莲都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继往开来,履行好法定职能,为促进 “十二五”规划全面落实、推动莲都加快率先发展作出贡献。为此,我们建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清醒地认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对我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认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认真履职,更好地发挥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优势,充分调动全区人民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在全市加快率先发展,做出新的业绩。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严格执行法定的监督程序,依法不断丰富监督方式,努力提高监督实效。要重点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全区人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要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要采取初任培训、履职培训、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新当选代表的学习培训,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要精心组织和引导代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调查、视察,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不断提高代表的监督水平,充分发挥代表闭会期间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要进一步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办理机制,改进办理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要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细化和规范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程序,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制度和任后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宣传人大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奋发有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增强工作实效,促进科学发展。深化计划和预算监督,对政府性负债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土地开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文化产业建设、村级计划生育基础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司法行政工作、“两白”(处州白莲、白枇杷)产业推广工作等。强化跟踪监督机制,有重点地听取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在监督方式和机制上有所突破。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继续探索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二、夯实基础,发挥代表作用,推进民主政治。2012年是新一届代表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做好本届代表工作的起点和关键。以集体培训与引导自学为抓手,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与水平。坚持和完善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推动实际问题解决,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加强对代表闭会活动的指导,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难题,把人大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之上。

三、创新方法,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密切与区委、“一府两院”和政协的联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常委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修订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作合力。坚持与完善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 着力推进全区人大工作和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中共莲都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为在全市实现“三个率先”,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以优良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