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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中共莲都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实施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一)围绕“三区”战略,紧扣社会热点问题,精心组织视察调研,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等,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了宪法和法律的贯彻执行。(三)依法行使任免权,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促使其践行诺言、勤政廉政。(四)实行市、区、乡镇各级人大代表逐级挂钩联系及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不断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发挥好代表作用。(五)修订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着力加强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服务“三会”的能力。机关被评为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要求,2008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审查对象、报送备案的文件范围、报送期限和相关材料要求、审查的工作机构及审查操作程序等。全年备案审查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22件。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莲都人大网于2008年初正式开通投入使用,设有人大概况、图片新闻、工作动态、乡镇人大等12个栏目,全年刊登信息232篇,成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此外,编发内部信息刊物《莲都人大》40期,刊用信息稿件138篇。编辑常委会会刊3期。有60多篇人大工作宣传报道信息,被全国、省、市人大等各类媒体录用,其中国家级13篇,省级13篇。在丽水市2008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优秀奖2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连续4年被评为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陈晓宁被评为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十佳区人大代表评选】依据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水阁、岩泉街道人大工委和大港头镇、雅溪镇、老竹

镇、高溪乡人大主席团等6家单位被评选为莲都区2008年度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在各代表中心组推荐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投票评选出厉朝武(岩泉街道长岗背村党支部书记)、叶向阳(市武警支队支队长)、俞林伟(紫金食品公司董事长)、高火根(雅溪镇莲房村村委会主任)、林国富(浙江红顶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仁松(老竹镇老竹村村委会主任)、马如龙(南明律师事务所所长)、陈健(双黄乡里佳源村党支部书记)、蓝友军(白云街道城西村村委会主任)、孙军祥(富岭街道中岸村党支部书记)、李小华(碧湖镇白桥村村委会主任)等11位同志(最后两位得票相同)为2008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梁新云】男,1954年11月出生,浙江莲都人,汉族。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毕业,大专学历。历任丽水县大片小学教师;安徽省独立二师五团战士、班长、政治处书记,安徽省巢湖军分区政治部干事,浙江省丽水军分区政治部干事、教导员、副团级秘书、生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丽水市(县级)纪委副书记,市委办主任、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党组书记。

【张华军】男,1954年8月出生,浙江青田人,汉族。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1997年7月经考试并经省高院选拔后进入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学习,学制二年。历任解放军航空兵第31师91团电气员;丽水县人民法院书记员;丽水市(县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缙云县法院代院长、缙云县法院院长;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党组成员。

【张田波】男,1955年9月出生,浙江青田人,汉族。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毕业,大专学历。历任海军护六支队教练室战士,大连水面舰艇学校枪炮专业学生,海军131军舰见习副分队长,海军133军舰副连职副枪炮长,正连职枪炮长,海军重庆舰副营职枪炮长;丽水地区检察院法纪处干部、副科级助检员,法纪处副处长、正科级检察员,法纪处处长,反贪局局长,反贪局局长、副处级检察员;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处级检察员;莲都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书记;莲都区人大党组成员(保留副县级)。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党组成员。

吴新民】男,1956年9月出生,浙江文成人,汉族。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毕业,大专学历。历任丽水县丽阳公社财税员,财税局农财股办事员、副股长、副局长;丽水市(县级)财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丽水市(县级)财政局、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莲都区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区长助理,副区长。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党组成员。

【程敬群】男,1950年11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汉族。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大学(自考)毕业,大专学历。历任丽水县石牛公社蒲塘大队知青务农;丽水机床厂班长、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党委委员;丽水市(县级)委整党办公室办事员,市委办公室机要秘书,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长、部务会议成员,市委组织部副局级组织员、组织部干部科长、部务会议成员,市(县级)人事劳动局常务副局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市(县级)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莲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人大常委会委员,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党组成员。

【陈萍】女,1958年10月出生,浙江莲都人,汉族。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2年12月浙师大法律研究生班学习结业。历任丽水县委路教工作组驻平原公社成员,丽水县白云中学教师,张村街公社文书、妇联主任,副乡长;丽水市(县级)富岭乡政府副乡长、妇联主任,丽水市(县级)妇联副主任、党组成员,人大常委会委员,丽水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法工委主任,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农工委主任;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农工委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党组成员。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党组成员。

【李美华】女,1957年11月出生,浙江莲都人,汉族,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1975年6月参加工作,浙江丽水师专(函授)毕业,大专学历。历任丽水县崇义公社新屋大队知青;碧湖中学教师,丽水市(县级)城关镇中学教师、城关镇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莲都区花园中学副校长;农工民主党丽水市委副主委、农工民主党莲都区委主委、莲都区政协副主席、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丽水市第二届人大常委常委会委员。2007年3月,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

【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月11日~14日在莲都会议中心召开。到会代表198人,列席172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长任淑女关于莲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莲都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莲都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新云关于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积华关于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叶锦伟关于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大会依法选举胡建仁为莲都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6件,涉及财经交通、教科文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将周水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碧湖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议案》和章金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潜力产业培育,促进农民增收的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24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大会同时收到的4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交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负责答复代表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实行会风督查。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08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共举行7次,讨论审议议题18项,作出决定9个。

1月25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余宗南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王国荣副区长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接受叶菽茂因工作调动辞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职务。会议作出决定,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定于2008年3月110-14日在莲都召开。

3月3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叶欣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和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财政审査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议案截止日期和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出2007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11人。

4月28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彰了2007年度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十佳”区人大代表,听取了各乡镇、街道人大2008年工作思路及乡镇人代会召开情况的汇报,部署了2008年乡镇、街道人大主要工作,并对新修订的《莲都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草案)》进行了讨论。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徐柳玉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免去叶品余的代表工委主任职务。

6月30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王国荣副区长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汇报》和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莲都区实施<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原则同意《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若干规定(草案)》。会议对区法院的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

8月19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度区财政决算及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查并批准了2007年度区财政决算。会议听取了莲都区“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报告。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章志勇为区科技局局长,免去王贤芳区科技局局长职务;同意纪跃军辞去丽水市第二届人大代表、莲都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10月31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财政预算指标的报告和关于创建省级先进文化区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公安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区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对区法院和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进行了表决。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审议决定,许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区人大代表李春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许可莲都区公安分局对区人大代表尚松青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2月30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2月11~14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任命张吉美为区林业局局长,撤销王少华的区林业局局长职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许可区公安分局对区人大代表李春勇采取治安拘留处罚,许可区检察院对区人大代表褚建福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年共举行12次主任会议。1月10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区代表缺额问题,决定印发市、区、乡人大代表与选民相互联系制度。

1月24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宜,审核了《瓯江莲都段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2月26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宜,评选出2007年度先进人大主席团(工委)。

3月24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研究了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会议有关事项和综治工作。

4月24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了代表工委的人事问题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修订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讨论了区法院要求增加人民陪审员的有关事宜。

6月17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确定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宜,研究老同志工作,通报了禁毒形势、机构编制、财政收支等有关情况。

8月7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讨论了机关2008年综治工作。

8月26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区人大志编撰工作方案。

10月17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听取了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

12月1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讨论了“区十佳人大代表”评选办法。

12月2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有关人事问题,研究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关于要求对李勇春和褚建福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同意将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交常委会审议。

12月31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法律监督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法检查】2008年初,常委会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向区政府提出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征收方法,强化计生基础、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奖扶措施等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9月,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要求政府推进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和科学决策、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民众环保意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构建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区政府认真落实,加快了村庄环境整治、畜禽污染治理、生态乡镇创建等工作。年末,碧湖污水处理厂工程破土动工,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市级预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9~10月,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专项检查,提出了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政法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实效等审议意见。区公安分局对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了落实措施。

【《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法检查】5月,常委会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更好地承担起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职责。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检察院联合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单位,出台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

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等执行情况报告】2008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度区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08年度财政预算指标的决定。区政府认真落实整改: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增长,着力推动旅游开发,更加重视民生保障,继续保持了莲都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执行审计报告的相关建议,健全制度,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规范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常委会还听取了《莲都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听取和审议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5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强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建立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机制等建议。区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在社保中心新设了社保基金稽核科,聘请专家专司基金稽核,加强了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医保监管工作得到加强。2008年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203名,增收保险费1231万元。

【听取和审议省级文化先进区创建工作专项工作报告】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级文化先进区创建工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增加投入、提升品位,创新机制、壮大产业等建议。区政府对照创建标准,完善了乡镇文化广电站内部设施,加大了东海明珠、文化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群众文体活动层次。

[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调研】

6月,常委会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专题调研。针对问题,常委会提出“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完善机制、严格考核” 等建议。区政府落实建议,完善了结对帮扶等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促进了农民增收。

【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视察】5月,常委会联合政协对莲都区的食品加工企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提出以下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二要建章立制,发挥行业协会、媒体和消费者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三要政府部门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引导企业严格守法、树好品牌;四要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分布零散的现状和企业用地需求,尽早规划建设食品加工企业园区,以利于行业发展,也可为食品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跟踪督查】11月,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专顶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政府及相关部门较好地落实了2007年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加快了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进度,已解决19余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检查发现,碧湖区块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由于市区体制上的问题,实施起来仍有一定难度。计划将在2009年市人代会提出建议,向市有关部门反应,以期尽早解决。

【区法院执行工作跟踪督查】12月,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区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审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区法院围绕审议意见,加大了执行力度、加强了队伍建设、完善了综合执行体制。2008年1~11月,案件执结率为70.3%,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检查组要求区法院进一步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力度。

人事任免和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人事任免】2008年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干部38人次。

【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发言】2008年,人大常委会继续实行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发言制度,对拟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把成绩作为任命依据之一,并组织其在任命会上作任前表态发言。

【对任命干部的监督】2008年,常委会试行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常委会审议该部门工作前,报告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执法体会制度。同时还试行了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先后到区林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听取局班子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坚持“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机关干部的监督。年终,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

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2008年,围绕“关注莲都,情系人民”主题,组织代表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和监督法,开展了人代会会前视察调研,走访选民征集社情民意,组织视察了市中心血站发展情况和市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公路收费站及“窝棚区”管理等情况。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莲都区的5位市人大代表和1位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市区两个收费站”问题,首次采用现场询问的监督方式,与市交通局负责人进行交流沟通。该问题最终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代表联络中心每月定期开展活动。坚持市、区、乡镇各级人大代表逐级挂钩联系制度,畅通上下联系渠道。市人大代表莲都中心组被评为先进市代表中心组,5人被评为优秀市人大代表,2条建议列入市优秀代表建议。

【深化“强素质、树形象”学教活动】 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市、区人大代表作了“人大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讲座。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踊跃为四川地震灾区和低收入农户捐款捐物,看望慰问在丽水治疗的四川地震伤员,树立了代表的良好形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有2件议案、73件代表建议交区政府办理。常委会领导和委办负责人分头承担

督办职责,督促各自联系的政府部门落实好代表建议。为推进关于加快碧湖中心镇建设议案的办理,碧湖、高溪片的市、区人大代表约见碧湖镇负责人,就建设资金、政策争取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代表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一起开展了办理工作“回头看”。对6件不满意件进行重新督办和沟通,建议件的办理全部达到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截至2009年2月,代表建议已落实或基本落实17件,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的有27件。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2008年,共受理信访345件,其中,来信120件(包括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34件,群众联名信37件),来访225批次,445人次(其中,集体来访8批次,45人次)。重要信访件由常委会领导阅批,责成“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期答复或报结。

(陈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