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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和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人事任免】2007年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干部64人次。其中,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军、阙忠东为区政府副区长。

【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发言】2007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发言制度,对拟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任命依据之一,并组织其在任命会上作任前表态发言;同时,还组织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21位局长通过丽水电视台的《莲都播报》栏目,向全区人民作了履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坚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重要岗位干部的年终述职制度。2007年末,区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年度书面述职报告,接受了人大的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