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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

综述

【概况】2007年,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莲都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精心实施监督法,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

(一)精心准备,依法顺利完成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认真抓好监督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了常委会制度建设。(三)深入调研,加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科学安排全年监督工作计划,重点围绕事关全区稳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推动了本区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按章操作,规范了人事任免和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五)夯实基础,代表工作不断深化。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渠道、新载体,推进了代表工作创新。(六)细化标准,加强了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七)抓好宣传信息和信访工作,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八)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了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常委会办公室重新印发了机关文件处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干部考勤考核及奖惩办法、来宾接待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8项机关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入学习了中共十七大精神。中共十七大召开当日,机关全体人员集体收视收看了电视直播。利用周一和每月夜学时间,选学了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11月2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区人大系统的干部在区农广校举行了中共十七大精神专题学习会。

【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2006年10月试点开始至2007年1月底结束,历时四个月。全区下辖7个乡、5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365个村民委员会、22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近40万、流动人口10万。区人大代表名额为207名,划分选区100个,选民登记人数306882人。全区共推荐区人大代表候选人416名,选出区人大代表201名。乡级人大代表名额为613名,实际当选596名。

【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对照监督法要求,结合莲都区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了9项工作制度,包括常委会议事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对提请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常委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常委会重要信访办理规则等。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2007年,共编发内部信息刊物《莲都人大》41期,刊用信息稿件154篇。编辑常委会会刊4期。有100多篇人大工作宣传报道信息,被全国、省、市人大等各类媒体录用,其中,国家级13篇,省级18篇;在丽水市2007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1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2005年起连续3年被评为丽水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吴丽友也连续3年被评为丽水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十佳区人大代表评选】经组织考评,评选出白云、岩泉、万象街道人大工委和太平乡、大港头镇、联城镇、黄村乡、峰源乡、高溪乡、仙渡乡人大主席团等10个单位为莲都区2007年度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经各代表中心组推荐,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投票,评选出程国良(丽水市超越

装饰材料商行经理)、周文林(黄村乡人大主席)、陈文友(岩泉街道天宁寺村村委会主任)、叶敏君(高溪乡高溪村中共支部书记)、卢君红(白云街道白云社区居委会主任)、盛荣林(联城镇金周村村委会主任)、祝先明(区林场中共支部书记)、陈光富(丽新乡畈

岸村村委会主任)、华建军(太平乡样后村村委会主任)、田顺英(丽水百货大楼副总经理)、池小伟(碧湖镇上街村村委会主任)等11人(最后两位得票相同)为莲都区2007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

【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3月6日〜10日在莲都召开。到会代表201人,列席146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长任淑女关于莲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莲都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莲都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新云关于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积华关于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叶锦伟关于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大会依法选举梁新云为莲都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华军、张田波、吴新民、程敬群、陈萍和李美华为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任淑女为莲都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国荣、何敏、卢彩柳、雷勇军、刘志伟和李伟立为副区长。大会还选举陈积华为莲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叶锦伟为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1件。其中:政法方面2件,财经交通方面18件,城乡国土、规划建设方面5件,社会保障方面9件,农林水方面9件,科教、文卫、广电方面5件,其他方面3件。这些议案对莲都区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将叶敏君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50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大会同时收到的7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交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负责答复代表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实行了会风督查。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07年共举行5次,讨论审议政府工作议题2项,作出决定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人次。

1月30日,举行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益林关于《要求对莫丽华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报告称,莫丽华涉嫌破坏选举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其釆取刑事强制措施,特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审议和举手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对莫丽华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7日,举行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进行了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国荣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述职并对其进行了测评。

2月13日,举行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益林关于《要求对孙增富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九报告称,孙增富涉嫌破坏选举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其釆取刑事强制措施,特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审议和举手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对孙增富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28日,举行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局局长叶欣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莲都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卢进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经审议,提出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和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财政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建议名单、议案截止日期草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请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

3月5日,举行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陶学军《关于对莲都区第十四届人大当选代表陈志斌采取行政拘留的请示》。报告称,陈志斌涉嫌破坏选举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其釆取行政拘留的处罚,特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审议和举手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对陈志斌代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07年共举行8次,讨论审议"一府两院”工作议题9项,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8个,作出决议决定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

3月30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任免了区人大常委会农业资源环境工委主任,任命了新一届区政府各组成部门的21位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修正稿)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稿)。

4月5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德云《关于要求许可对黄永豪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报告称,黄永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特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审议和举手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对黄永豪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9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进行了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张军、阙忠东为区政府副区长。会议审议通过了《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修正稿)》、《莲都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正稿)》、《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和《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益林关于《要求对留碧勇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报告称,留碧勇涉嫌赌博罪,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特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审议和举手表决,会议决定,许可区公安分局对留碧勇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4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德云《关于要求许可对邹旭明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周德云说,邹旭明涉嫌商业受贿罪,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特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审议和举手表决,会议决定,许可区公安分局对邹旭明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9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会议进行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了卢彩柳副区长受任淑女区长委托,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创建省“教育强区”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陈积华院长代表区法院所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8月10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益林《关于要求对纪跃军、郑建伟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请示》。经审议和举手表决,会议决定,许可区公安分局对区人大代表纪跃军、郑建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9月120,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6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06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莲都区2006年度财政决算;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强素质、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11月23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2007年度财政预算指标的报告、关于调整2007年度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批准了区本级200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的关于工业经济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关于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区检察院的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财经工委主任张丽青代表常委会调研组作了关于莲都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农资环工委主任郑小矛代表常委会调研组作了关于莲都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法制工委主任夏宁炎代表常委会调研组作了关于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将常委会审议意见分别交区政府和区检察院办理,并限期书面汇报办理情况。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重要信访办理规则(修正稿)。会议进行了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接受邹旭明、黄永豪辞去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陈志斌代表资格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陈志斌的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无效。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07年共举行3次。2月6日召开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了常委会2007年工作思路,研究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

2月13日,召开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确定了召开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十一次会议的时间和内容。

3月5日,召开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水阁街道的陈志斌涉嫌贿选案件,决定当天下午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该议题。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07年共举行14次。3月22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报了区委常委会精神,确定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

3月2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提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和常委会2007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将区政府提出的21位局长人事任命议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4月5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公安分局关于要求许可对黄永豪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议题。

4月23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综治工作。

5月8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传达区委常委会精神,听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鲁军关于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有关人事任命人选的基本情况介绍,提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议案,同意将各项人事任免议案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6月13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公安分局关于要求许可对邹旭明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议题。

6月25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讨论了财经工委关于通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各街道人大工委委员名单;听取了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方案的汇报。

7月7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提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命议案;同时,决定将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7月23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讨论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和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的审议意见,通报了有关代表工作。

7月31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讨论区公安分局关于要求对纪跃军、郑建伟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请示,决定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议题。

8月28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讨论区人大代表培训方案和代表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审议农资环工委关于农业潜力产业培育情况的调研报告;确定了办公室有关人事安排。

9月11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提出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和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强素质、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方案。

9月2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关于莲都区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莲都区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莲都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了莲都区人大网站设计方案。

11月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讨论通过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

(吴丽友)

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11-12月,常委会对《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就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向区政府提出了加强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生态河道保护、加强新的制砂原料的开发研究、做好瓯江及支流河道采砂规划和砂场管理、实行南明湖范围内禁采砂石等建议。区政府及砂管办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意见,在市政府采砂管理权下放区政府短短几个月时间,查办非法采砂案件20起,征收罚款21.91万元,河道釆砂失管现象基本得以改变。

(陈晓宁)

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创建省级“教育强区”工作专项工作报告】6月5〜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城乡1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对莲都区创建省“教育强区”工作进行了调查。

7月9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项工作,向区政府提出了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新课改、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坚持多元化办学、加快幼儿教育发展、提升教学质量等建议。“教育强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验收。

【听取和审议区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工作报告】6月11-20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了各界对区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月9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向其提出了完善执行措施、建立综合执行体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建议。通过该项工作审议,推动区法院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制度建设、执行队伍管理和执行方法的创新,执行效果逐步得到改善。

【听取和审议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10月16~17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11月23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审议,向区政府提出了优化服务、强化“工业强区”理念、拓宽工业发展空间、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加快碧湖产业区块建设等建议。区政府作了认真落实,取得应有成效。

【听取和审议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10月23〜2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莲都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11月23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审议,向区政府提出了多元化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建后运行管理等建议。常委会的审议促进了农民饮用水工程的更快建设。

【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专项工作报告】10月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以座谈、走访、听取汇报和个别交谈等形式开展了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调研。11月23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向区检察院提出了4点建议:(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权威;(3)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实效;(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按照常委会审议意见,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业务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等改进措施。

【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调研】5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该项工作调研。调研得知,莲都区通村公路养护工作存在经费尚未落实、措施力度不够、部分通村公路未验收等问题。为此,向区政府提出了6点建议:(1)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职责;(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养护意识;(3)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养护经费;(4)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养护质量;(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成效;(6)争取政策扶持,解决遗留问题。

【括苍古道开发建设工作调研】5月30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萍率丽水市《欠发达革命老区新农村建设》课题组部分成员开展调研,并对括苍古道的建设提出了3点建议:(1)搞好开发和保护的规划;(2)加大括苍古道历史文化遗产、红色旅游资源、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使之成为革命老区新的经济增长点;(3)通过社会各方呼吁,加强宣传的力度,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为沿线老百姓增收服务。

【农业潜力产业培育情况调研】7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该项调研。调研得知,莲都区农业潜力产业培育工作存在产品没有统一品牌、精深加工业发展滞后、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较低、老果园老茶园改造步伐缓慢、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先进实用技术应用推广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调研组提出了8点建议:(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3)做好品牌整合,开拓市场空间;(4)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好 “十一五”规划;(5)整合土地资源,加快老果园、老茶园改造和弃耕的山城田开发力度;(6)加大农技推广力度,重视培育新型农民;(7)创新经营机制,推进规模经营;(8)重视瓯柑、茶叶优质苗木的培育和管理。

【农村文化建设情况调查】10月18〜1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深入高溪、丽新、联城、太平等四个乡镇调查走访,并听取了区政府的汇报,发现莲都区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滞后、文化活动形式相对偏少、文化工作人才缺乏等问题。为此,就农村文化建设工作,调查组向区政府提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增添设施,创新载体、完善机制,建好队伍、增强素质等建议。

(吴丽友)

人事任免和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人事任免】2007年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干部64人次。其中,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军、阙忠东为区政府副区长。

【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发言】2007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发言制度,对拟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任命依据之一,并组织其在任命会上作任前表态发言;同时,还组织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21位局长通过丽水电视台的《莲都播报》栏目,向全区人民作了履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坚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重要岗位干部的年终述职制度。2007年末,区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年度书面述职报告,接受了人大的审查和监督。

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2007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代表中心组视察调研活动4个轮次,各乡镇、街道也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活动,实现了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正常化。积极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就南明湖周边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召开市、区人大代表座谈会献计献策。8月中旬组织区人大代表听取了区政府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11月初,组织莲都区的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常委会推行了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此外,还组织了代表风采摄影比赛。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代表建议134件,交区“一府两院”办理后,常委会对办理情况作了跟踪督查。代表所提建议都在限期内得到答复,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3%,代表建议落实和基本落实率为62%。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区政府认真办理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议案》。2007年,全区有58个村完成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了3.92万名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解决13.52万名农民的饮用水问题。

【建立代表联系制度】2007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市、区、乡镇各级人大代表逐级挂钩联系及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代表和代表,代表和选民间的沟通渠道得到拓展,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更好的反映和解决。

【开展区人大代表“强素质、树形象”学教活动】9〜12月开展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代表素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树立代表良好形象。经过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征集选民对选区代表的意见,代表结合所征集意见进行自我检查和改进等一系列活动,代表为民代言、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确立。人大代表想为民所想,干为民所盼,热心为民、遵纪守法的形象得以树立。活动中,区人大代表积极兴办实事好事,广泛开展"一帮一"扶贫帮困活动,共为民做实事200多件,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助学等捐款500多万元。常委会结合学习教育活动,还开展了“构建和谐社会、争当十佳代表”活动,组织区人大代表汇报交流全年的履职情况,评选出了 "十佳”区人大代表。

【创建代表联络中心】11月2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代表联络中心。中心于每月10日和25日定期开展活动(遇双休、节假日顺延),为人大代表搭建了一个学习和议政的平台。创办代表联络中心,是莲都区对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有效途径的一种探索,得到了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中国人大新闻网、人民代表报等媒体对此作了宣传报道。中心成立后,众多代表参与了活动,讨论交流了开发区环保、330国道收费站收费等群众关注的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人民群众信访工作】2007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莲都区人大常委会重要信访办理规则》。一年来,共受理信访335件,其中,信函93件(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6件、群众信函87件),到访242批次,421人次(其中,集体到访2批次、11人次)。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申诉、检举、控告、求决、批评意见等方面。常委会能及时将信访件批转相关部门办理,并限期答复。对部分重大、疑难案件,常委会相关领导能亲自督办,促使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陈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