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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综述

【概况】2005年,莲都区林业工作紧紧围绕丽水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生态立市”、“绿色兴市”、“工业强市”的“三市”并举的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全面完成营造林和迹地更新任务,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全面实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规范,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得到进一步地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成效显著,林区秩序稳定。林业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2005年6月12日,经丽水市委市政府批准撤销莲都区农林局,成立莲都区林业局、农业局,7月18日,浙江省林业厅厅长陈铁雄,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丽水市政府副市长肖建中,莲都区委副书记、区长葛学斌等出席了莲都区林业局挂牌典礼。

2005年9月29日,莲都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林业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工作,莲都区林业局局长王少华作了题为《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打好相持阶段林业攻坚战》的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代表及区林业局副股以上干部等参加了会议,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熊水旺、副区长何敏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区人大副主任陈萍、区政协副主席徐惠仁应邀出席了会议。

2005年出版《莲都农林》八期,《莲都林业》5期,林业信息工作得到加强。10月,郑小矛等5人撰写的“丽水市九坑桃产业现状及可持续发展的探究”,林玉美等3人撰写的“莲都区古树名木现状与保护措施”等两篇论文荣获浙江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12月20日莲都区荣获浙江省林业厅颁发的“迹地更新年”活动二等奖。

造林育林

【概况】2005年,莲都区完成营造林面积1176公顷,其中山地人工造林更新729公顷,封山育林及改造338公顷,山地补植造林109公顷。四旁植树13.8万株,建立义务植树点1个,面积5公顷,义务植树尽责率85.8%。

【迹地更新】2005年,莲都区共完成采伐迹地和火烧两迹地(以下简称两迹)更新面积835公顷,其中,人工更新679公顷,人工促进天然更新27公顷,天然更新128公顷。2005年作为浙江省迹地更新年,莲都区委区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两迹”更新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两迹”更新责任状。区政府办公室为此出台了“两迹”更新进度周报制度。区农林局成立了指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两迹”更新工作。各林业工作中心站作为技术责任单位,把“两迹”更新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山头地块,落实到的专门技术人员。区农林局各职能科站从作业设计、苗木的调运、造林自查验收及抓工作进度入手,及时掌握“两迹”更新工作动态,督促各单位加强工作力度。

【阔叶林发展工程】2005年,莲都区共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278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3公顷,补植造林55公顷,封育和抚育改造210公顷;按实施地点分,联城镇26公顷,太平乡9公顷,双溪镇33公顷,西溪乡210公顷,全部集中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两侧的第一层山脊内。完成省下达计划273公顷的101.8%。莲都区在生态建设中优先发展阔叶林,在树种选择上不仅考虑树种的防护功能,也充分考虑树种的经济效益和景观性能,主要树种有樟树、杨梅、枫香、木荷、无患子等树种,在迹地更新中,充分利用“两迹”中的阔叶母树比较多的优势,在作业设计中尽量采用以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为主,在采伐迹地更新中,提倡不炼山,以保护阔叶树。

【生态公益林建设】 莲都区共界定浙江省重点公益林35000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9.1%,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733.3公顷,省级公益林27266.7公顷。分布在22个乡镇街道、3个国有林场,3500多个小班。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和考核制度,与各乡镇街道林场签订管理责任书25份,落实管护人员235名。以林业工作中心站为区域监管人,以乡镇街道为管理责任人的管护网络初具雏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全面启动,2005年,实际下拨损失性补偿资金的公益林面积为34000公顷,占应发放数34066.7公顷的99.9%;已发放行政村180个,占发放数181的99%;发放补偿资金270.3万元。莲都区22个乡镇的管护资金52.2万元已全部下达。2005年度补偿资金和管护资金合计为322.48万元。

【工业原料林造林】2005年,莲都区共营造工业原料林124.5公顷,其中:丽水市丽人木业有限公司与仙渡乡芦村行政村合作在芦村营造工业原料林35.3公顷,莲都区峰源林场67.9公顷,莲都区丽怡林业有限公司7.3公顷,碧湖镇资福村等1公顷。

【花卉苗木生产】2005年,莲都区花卉苗木种植面积542公顷,占全市种植面积的33%,生产经营单位152家,其中,种植面积在7公顷以上的企业有12家,3.3公顷〜7公顷的企业有31家,从业人员1200多人。圃地产值达6000万元。主要公布在53省道沿线、碧湖、丽新、老竹等地。与上年度相比,经营单位户数和从业人数有所下降,种植面积和规模进一步扩大。

【容器育苗】2005年,丽水市怡园种业有限公司承担浙江省林业重点工程——丽水容器苗培育项目。共培育容器苗76万株。其中,湿地松、黄山松针叶树容器苗20.4万株,木荷、苦槠、青冈、香樟、杜英、杨梅等阔叶树容器苗55.6万株。公司现有苗圃基地总面积13.3公顷,其中容器苗基地面积3.3公顷。基地位于丽新乡黄弄村,交通便利,地势平缓,排灌方便,基础设施完善。建有钢管大棚2000平方米(并配备棚顶微喷、地插微喷等基础设施),炼苗场3000平方米,芽苗培育苗床1500平方米。是本区及周边县市生态公益林补植、“两迹”更新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容器苗木供应基地。

【笋竹林基地】2005年,新建大港头毛竹笋竹优势林产品基地80公顷,机耕路2.8千米,作业便道10千米,蓄水池4个。黄村乡毛竹低产林改造面积66.7公顷,新建桥梁1座,机耕路0.5千米,林内作业便道2千米。通过土壤管理、平衡施肥、水分控制和竹林结构调整等技术措施,笋竹产量增幅明显。10月,黄村万亩笋竹林基地通过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认证。

林业科技】2005年,由莲都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容器育苗技术应用推广”、“油茶低产林改造技术研究”等二个项目在区科技局立项,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展的“高海拔果树发展特异性研究”项目被浙江省教育厅立项。举办送科技下乡活动一次,发放资料500份,接受林农咨询1000余人次。

林政管理

【概况】2005年,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以促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目标,以遏制林地逆转和超限额采伐为重点,以深化改革、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为主战场,全面提高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森林蓄积实现了长大于消。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2005年度,全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全年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194份,计采伐蓄积36930立方米,其中,商品材35205立方米,农民自用材1061立方米,烧材664立方米,毛竹46万支,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限额总量和毛竹采伐总量。在严格依法行政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重新修订了《莲都区林木采伐证发放及管理规定》,将商品材和毛竹的采伐审批权下放到各林业工作中心站,极大地方便了林农办事。

【林地资源保护】2005年,依法审批(审核)征占用林地20宗,面积90.3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419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宗是报国家林业局审批的丽水至龙泉高速公路,计征用林地65公顷。

【木材经营加工流通管理】2005年,根据浙江省林业厅的部署对莲都区的298家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取缔了5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审批木材加工厂28家。签发木材运输证5300份,出运商品材15615立方米,没有超年度木材计划。

【山林纠纷调处】2005年,莲都区共办理林权变更登记2起,面积60公顷,处理山林纠纷10起,面积3公顷,应对山林纠纷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1起,协助丽水市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调解县际纠纷3起。在调处过程中,没有发生恶性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

【森防森检】2005年,莲都区马尾松毛虫监测面积53333余公顷,未发现马尾松毛虫危害成灾。板栗栗粉舟蛾危害面积30公顷,主要分布区为丽新乡,松林焦艺夜蛾有虫面积663余公顷,主要分布在雅溪。莲都区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69:3公顷,成灾面积18公顷,成灾率为0.016%, 防治面积693公顷。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调查面积达95026余公顷,共发现枯死松树1000余株,采样送检102个,经镜检,未发现松材线虫。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6000余宗,计木材材积50000余立方米,检疫绿化苗木265万株。

【森林防火】2005年,莲都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7次,森林火警1次,过火面积265.4公顷,受害面积222.5公顷,损失林木3062立方米,损失幼林21.3万株,森林火灾受灾率1.9‰。发生率15.3次/10万公顷,控制率12公顷/次,查处率88%,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各项指标同比大幅下降。清明节期间,莲都区政府发布戒严令,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区、乡镇、村三级在林区设卡,禁止将火种带入,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等有关领导亲自督战,共岀动火源监管人员5120人次,制止违章用火1022次,劝阻携带火种人员376人次,收缴火种、鞭炮、蜡烛、香纸钱等易燃物265公斤。9月29日,莲都区政府召开林业工作会议部署了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12月16日,武警莲都区中队森林消防队成立。

【森林公安】2005年,莲都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査处各类森林案件21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林业行政案件2起,林业治安案件2起,抓获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28人,其中逮捕8人,起诉15人,治安拘留2人,林业行政处罚2人,其它处罚1人。相继开展了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林区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

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200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莲都区森林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的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共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7起,治安案件1起,制止违章用火行为594人次,林业行政罚款1326元没收蜡烛33.2公斤、纸钱55.3公斤、鞭炮63.9公斤,12名火灾肇事者被判刑。

禁种铲毒专项行动:2005年,莲都区森林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禁毒办、林业厅、农业厅《关于开展林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在莲都区禁种铲毒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与各有关单位密切合作,深入林区,广泛宣传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要性和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后果,共出动警力380多人次,发布公告578份,张贴宣传画1400余张,査处案件9起,铲除毒品原植物952株。

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动:2005年,莲都区森林公安机关根据丽水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了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50多人次,深入乡村进行调查、处理,共收缴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电猫5只、铁铗60余只,涉案价值4500余成功破获盗伐林木团伙案:2005年4月25日,莲都区森林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其山上杉木被盗,数量达6立方米。经初步调查后,于9月13日立案侦查,现查明: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5人多次结伙或合伙到木寮村集体山上盗伐木荷树和到村民叶某等3人所有的山上盗伐林木共计20次,计蓄积44.7立方米。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已于10月12日被依法逮捕,另一犯罪嫌疑人叶某已于11月17日被上网追逃,另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2006年1月6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莲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林业行政执法】2005年,莲都区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451起,行政处罚2458人次,没收违法所得1.4万元,收缴违法木材5094.6立方米。9月10日至22日,莲都区林业局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査活动,对各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和受委托执法的各单位进行了检査,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检査看,总体情况良好,木材检查工作井然有序,没有发生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谢益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