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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概况】2005年莲都区司法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根据区委“服务市区、突破难点、发展自我、再创新业”的基本定位,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岀了贡献。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是

“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本年组织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莲都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4月,区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四五”普法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个别工作做得不够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9月,市普法办对全区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査验收,并顺利通过。

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9月,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培训及考试,有413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及考试。一般干部职工的学法建档考试,以系统和工委为单位分集中考试和自学考试两种方式,参加人员为2064名。2005年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3期,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其次是开展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教育局、共青团等单位一起,探索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方式,督促全区各中小学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的“四落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为各中小学上好法制课,用大量的案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第三,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为依托,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编印《实用法律知识手册(二)》及《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相关法律知识》5000册发放给外来务工人员,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做好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月与区综治办联合开展了“综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利用社区宣传窗、黑板报开展平安莲都建设法制宣传。在重点集镇开展基层创安知识、《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4月19日,全区29个单位在中山街举行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展出法制板块80多块,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进村入户”活动,把与农民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编成《实用法律法规手册》,免费发放给群众,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6月制作开通了莲都区普法网站。该网站设立了普法教育、公证律师、法律援助、调解帮教等8个主栏目和新法传递、普法调研、以案释法、青少年学法、常识问答等普法宣传子栏目,为全区的普法宣传工作设立了一个新的平台。

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开展依法治理,狠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在搞好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社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在农村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进程,除指导90%的村做好该项活动外,还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通过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按照“全面推开,逐年深化,整体推进”的要求,各乡镇(街道)50%的村达到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12个村(社区)申报了丽水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社区申报了浙江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 (社区)”。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5年,全区基层乡镇(街道)和村“双委”进行了换届选举,借此机会各乡镇(街道)调整充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司法局派员多次到有关乡镇帮助做好指导工作。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94家,有263家基层调解组织在“双委”换届选举中进行了改选和完善。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针对多数新上岗人民调解员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举办了一期全区乡镇(街道)和重点村(居)人民调解主任、副主任及新上岗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50余名。通过培训,提高了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调处能力。

自全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后,区司法局以建立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契机,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助乡镇(街道)落实办公场所和调解室,并将有关规章制度上墙,在软件和硬件上达到规范化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与信访、综治、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居)调委会、社区法律援助站等多层次的调解网络,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工作,结合“十百工程”和农村”先锋工程”,主动参与“平安莲都”建设。

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在排查时间上,做到从原有一季度排查一次缩短到每月一次,从基础工作做起,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进行普遍排查,并对上月排査出来的重大疑难纠纷在下月进行督查,已调处的纠纷分类归档,尚未调处成功的进行综合分析,寻找调处的突破口,进行定人限时反复排摸,先易后难,尽可能把思想工作做到家,及时化解纠纷。对有可能引起纠纷激化的因素,从制度、措施上逐项落实。并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土地征用款分配、企业破产重组、民师、军转干部上访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大规模排查,把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工作做到前头、落于实处。据统计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1095件,成功1053件,成功率达到96%,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5件,防止矛盾纠纷引起激化的19件。

【归正人员接茬、登记和安置帮教工作】2005年共接茬归正人员211名,其中刑释人员159名,解教人员25名,缓刑人员4名,假释人员7名,其他人员4名。对211名归正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与归正人员逐个签订了《归正人员遵纪守法责任书》,并在窗口向归正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精神,上好”第一堂”课。对211名归正人员全部建了“一帮一”结对帮教措施,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8.5%,重新犯罪为8名,重新劳教为零,重犯率为0.89%,重教率为零。并且开展了排查监测工作,根据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文件要求,对2000年刑释人员开展重新犯罪和定向监测工作。全区22个乡镇(街道)共发动综治干部、司法行政人员30余人,对2000年163名刑释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排查监测工作,发放各类表格500多份,走访了300多个村、社区,160多户家庭,从数据排查、回访的情况看,归正人员总体上表现较好,思想稳定,遵纪守法,能够自食其力,已成为守法公民。

【法律服务、公证工作】随着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推进,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全年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受援总人数达239人,其中民事案件158件,案件类别包括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工伤、损害赔偿等十个方面。刑事案件65件,案件类别包括盗窃、抢劫、贩毒等。同时,还配合政府及部门的工作,参加了区委、区府每月15日的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区政府协调第二水厂土地征用和拆迁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国资公司下属企业解散清算工作,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为开发区建设提供政策和法律帮助。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方便管理,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服务所向中介机构的改制过渡工作。对法人资格、企业代码、缴税等重新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完成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审注册,完成材料申报,执业资格证发放等正常性的业务工作。开展了对现有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教育和执业水平整顿,同时对群众有反映的涉及社会上不规范的“黑诉讼”进行认真查处。全年两家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事务81起,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12件,解答法律咨询381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8件。

2005年处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8家,办理各类案件29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3件,解答法律咨询1600人次。

根据省厅、市局的部署,2005年公证处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制定了《莲都区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査自纠、查处整改、总结经验等四个阶段,主要内容为开展 “三项教育”、“四个规范”。

“三项教育”即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四个规范”即规范公证服务秩序、规范办证程序、规范公证处的运行机制、规范公证管理行为。经过半年的教育活动,公证队伍服务意识明显加强,制度建设逐步规范,管理工作更加有序,在省、市组织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抽查中,公证处的各项指标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2005年,公证工作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工作中心,积极开拓自身业务,各项工作创出较好成绩。全年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8725件,比去年增加97%。

【队伍建设】2005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明显加强。一是抓了政治业务学习,安排好每月的学习计划,落实夜学、每周学制度,既学习政治,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又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党工委的要求,安排好时间,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电视教育片,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先进事迹的正面教育,努力工作,积极奉献,也通过一些反面的事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重自爱。同时进一步强化督查机制,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监督,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学习次数、学习效果的“五落实” 。

二是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队伍中认真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学习动员阶段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按要求做好笔记,同时将学习辅导课程编为15个专题分派给领导班子成员、支委委员,让其分头认真讲解。分析评议阶段,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部门和群众对局机关特别是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提高阶段针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尽早得到纠正。通过先进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全局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2005年,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等部门)进行了重点学习动员,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项整改。在律师事务所结合规范建设年活动对内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对照“七个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在公证处专项整改活动中,还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并对公证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査自纠,认真整改。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律师、公证等重点部门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四是抓了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莲都区司法局干部学习制度》、《莲都区司法局首问责任制》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以法律服务窗口为重点,努力抓好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坚持上班签到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办事有投诉的,一律追査到底,坚决杜绝 “三难现象”,努力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吕贤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