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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概况】2005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创建“平安莲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全院共受理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4530件,其中各类诉讼案件2766件,审结2578件,审结率达93.2%,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778亿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64件,执结1594件,执结率达90.36%,执行标的总金额6072.17万元。坚持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完善公正司法监督员制度,监督员每月10日、20日分组轮流在法院坐班接待群众对法院办案和干部作风的举报、投诉及信访反映;积极推行新的人民陪审制度,搞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4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17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经区编委同意成立,并适当增加了事业编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法院案多人少以及聘任制法警和书记员的问题。司法警察在保障庭审、机关安全和执行工作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并顺利通过了省高院组织的业务考核验收。2005年区法院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规范司法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按照建设“平安莲都”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0件706人,同比分别上升23.83%和24.42%,办结474件688人,同比分别上升21.85%和21.13%,审结率达98.75%。

在刑事审判中,重点打击了盗窃、故意伤害、抢劫和流窜犯罪,审结盗窃案件193件,同比上升28.7%,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0.72%; 故意伤害案41件,同比上升17.1%,占总数的8.65%;抢劫案30件,同比上升50%,占总数的6.33%。在生效判决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9人占罪犯总数的14.3%,外地罪367人,占罪犯总人数的53.3%。年底还成功地审理了被告人祝某某等7人的“非法刊物《中华新青年》假记者”非法经营、诈骗、敲诈勒索的重大案件。刑事审判始终突出 “快审快结”,公诉案件平均审限为13.5天,当庭宣判率达90.24%; 注意把好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85%。在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去年青少年犯罪319人,占总人数47.68%,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共达98人,占犯罪总人数14.2%的情况,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量刑重在教育感化挽救,并组织学生旁听庭审,以案讲法,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针对上半年山林失火案件较多的情况,选择六起案件在被告人所在地乡村进行公开审判,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原则,如对于少数民族和残疾的被告人这些特殊的犯罪人群,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全年共为13名聋哑人和10多名少数民0族被告人聘请了翻译,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237件,办结2055件,结案率达91.86%,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778亿元。为努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着重在强化案件质量和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的1026件,占结案总数的49.93%。民商事审判还十分注重培育全社会树立诚实信用的风尚,对不守信用的违约行为依法判令承担民事责任,如对近百户恶意拖欠通信资费的用户发出督促支付令。完善了民商事案件分流制度,使每一个案件都在审限内“提速”,以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1449件,占所办结案件的70.51%,平均审限33.8天。

此外,莲都作为丽水市交通枢纽,因交通事故引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高不下,区法院通过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了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共办结该类案件314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5.28%,为法院专业化审判,培养精通审理该类案件的专门人才,进行有益的尝试。

【行政审判】全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件,同比下降65.57%,审査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58件,同比上升6.76%。为规范行政执法,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行听证进行审查,当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确保办案质量。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指导,走访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召开了土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座谈会,以树立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通过行政审判,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立案和信访】2005年积极开展立案庭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流水作业、一条龙服务,张贴承诺内容,并设立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争创一流服务。凡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予以立案,同时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确保当事人知情权。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在严格收费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采取诉讼费的缓、减、免,全年共缓、减、免诉讼费31.94万元,确保困难有理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彰显司法关怀。

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高度重视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涉法上访的排査疏导工作,落实好人大等部门转交办信访件的办理答复。全年处理来信95件,接待来访553人次。集中力量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着力解决问题,2005年涉诉涉法上访人数大幅度下降。

审判执行监督】为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区法院于2005年6月14日经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将审判监督庭与执行裁判庭进行合署,设立了审判

(执行)监督庭,集中力量,全面加强对所有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的监督。全年受理并办结审判监督案件19件,审查裁决执行异议和追加变更等案件59件。强化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对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监督、指导,谋求全院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年上诉案件206件,被改判、发回重审共34件,减去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供新证据而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4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1.09%。审判委员会改变单纯讨论案件的做法,从总结经验教训入手,认真探索,遵循审判工作内在规律,讨论并通过了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指导意见,以减少差错,提高案件质量。

[执行工作】按照“一穷尽、两分离、三规范”的执行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执行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较好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持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在执行工作中,采取集中执行、分片包干相结合等多种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例如2005年4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对历年来的未执结计生案件逐一进行了清理排查,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同年6至7月,区法院又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再次精心部署大规模的集中执行,执结一大批执行难案。我院突出组织赴外地执行的力度,全力处理“安托”、“碧啤”两破产案的遗留问题,办案行程涉及13个省45个县市,通过千辛万苦共从外地执行回来资金1627.35万元,各种车辆15辆等,实实在在为全区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土地违章占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仍是执行难点的状况,全院主动与土地、计生部门联系,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方案,并密切配合,成功地执结了一批非诉案件,为服务市区、服务大局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专项整改活动】根据省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区法院党组就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把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纪律不严、行为不廉等问题作为重点来抓。组织审监、执监、纪检监察部门对2002年至2004年间被发回重审的或改判的和抗诉的以及上级督办和人民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再次进行了认真复查。院班子成员走访了部分乡镇和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本院公正司法监督员座谈会、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和律师座谈会,听取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作风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院党组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制度建设,从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要求抓起,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制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六方面的整改措施,提出了近期、中长期的21条具体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全院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特别是为克服“执行乱”,区法院认真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款物、执行案卷的查千案活动,做到坚持严格依法、文明、规范执行。

【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法院关于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分析本院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要求。一是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强调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院领导亲自办案,发挥院领导带头示范作用,提升人格魅力;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牢把握“触及灵魂,长效作用”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认真学习,严肃评议,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激活用人机制,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8月份共有22名中层干部和32名干警进行了岗位交流,实行优化组合,以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各部门负责人上任后,马上进入角色,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和具体措施,使各部门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线索登记和案件质量评查,经常性地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案要办好、人不出事,年内未发生因违法违纪而受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和事。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夯实思想基础和提高法律水平。坚持自学与集中相结合,坚持周一夜学不动摇,开设“法官之窗”阅览室,学习政治与法律,学习了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事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讨论会,重点解决司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管理和公正司法能力;选择近年来审判执行、司法保障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事件,对新上任的中层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法官和书记员收看最高院录制的《法官庭审行为规范》系列电教片,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

(蒋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