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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本书所收人物为台州籍,或客籍移居台州,或在台州生活卒后葬于台州者。

二、传立人名凡著录于《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俞剑华编,简称“美”)、《中国书法大辞典》(梁披云主编,简称“书大”)、《浙江通志稿(书画家人物传)》(余绍宋主编,简称“浙”)、《民国台州府志》(喻长霖主编,简称“府”)者,皆于名后注明引书,并该书之册、卷、页码未分册、卷者,只标页码。如“白云先生”后“书大301”即为见《中国书法大辞典》第301页之意,“府36|136|7”即为见《民国台州府志》第36册卷一三六第7页之意。府志已有传者,不缀县志;府志无传,而县志有传者则注明县志之册、卷、页码。县志为《民国临海县志稿》(何奏簧主编,简称“临”)、《光绪黄岩县志》(王棻、王咏霓主编,简称“黄”)、《民国天台县志》(褚传诰编,简称“天”)、《光绪仙居县志》(王棻主编,简称“仙”)、《光绪宁海县志》(张浚、王巨韶主编,简称“宁”)、《嘉庆太平县志》(戚学标编,简称“太”)、《光绪太平续志》(王棻主编,简称“太续”)、《光绪玉环厅志》(吕鸿焘主编,简称“玉”)。

三、传后均录来源出处,未注出处者均为近现代书画篆刻家,采访所得。

四、前后次序大致按年代排列,间有父子、叔侄、兄弟、夫妻同列者。

五、传主为女性,名后注(女);僧人注(僧),道士注(道)。

六、附录之《进士表》《举人表》,主要以《民国台州府志·选举表》为主要依据,凡原收注明有疑问或出诸谱家者均不录,明副榜进士因府志无有,故亦不录。表内人名,凡本书有传者,末注“有传”;本书无传,《民国台州府志》有传者,末注※符号。进士甲第名次,自明代起录于传主名后,无考者不录。举人名次,亦录于传主名后,外地中式者不录。举人表中,凡中进士者,不重复注“有传”或※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