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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两汉时期和合观发展

秦王朝的快速灭亡,陆贾、贾谊等总结秦亡的原因是“失礼”,即“失理”。

陆贾强调“和”的重要,主张“中和”,即中庸之道。“是以君子尚宽舒以其身,行身中和(中正平和)以致疏远;……民不罚而畏,不赏而劝,渐渍于道德,而被服于中和之所致也。”(《新语·无为》)认为只有“仁”才能使乾坤和合,社会和谐。

“乾坤以仁和合,八卦以义相承。”(《新语·道基》) 董仲舒认为“和合”为天地生成的本原和最高道德规范,万物都在天地、阴阳中和之处,即和合时发生、发展和成熟的。“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大行教化,使“天下和洽”。他认为男女阴阳之间亦应该效法自然界的阴阳和合一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春秋繁露·楚庄王》)。

《淮南子》指出“和”就是阴阳冲突之两极的调和、融合、和合。“天地之合和,阴阳之陶化万物,皆乘人气者也。”(《淮南子·本经训》)它强调天地万物的生成,必以和合为根据,“阴阳合和而万物生”。“和合”也是社会人群生息系统以及人体生命运动、心理平衡系统的根据。他还把君臣上下比作阴阳,同样需要和合,否则“气乃上蒸”,连五谷不生长,强调了“和合”的重要。

焦延寿的《焦氏易林》非常强调“和合”在社会家庭,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作用,有“和合四时”、“和合于天”、“和合二姓”等。如“三德五材, 和合四时”(《焦氏易林·师之解》)、“和合于天,保下奠上”(《焦氏易林·革之咸》)。也有专指男女婚事的,“使媒求妇,和合二姓”(《焦氏易林》)。再从“和合”二姓的婚姻之好,拓展到指导更宽泛层面的宗族生活,“轩据国子民, 虞叔受命,和合六亲”(《焦氏易林·离屯》),“衔命上车,合和两家”(《焦氏易林·履之益》)。

“和合”,在汉代已经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原则。“和合”观念不断向社会各阶层拓展,涵盖了儒道释。皇族内部的高度凝聚和团结和谐,亦即司马迁所说的“和合骨肉”。“于是燕王旦乃恐惧服罪,叩头谢过。大臣欲和合骨肉,难伤之以法。”(《史记·三王世家》)再从“骨肉和合”,扩大团结的范围, 发展到“上下和合”。司马迁倡导“和合”,褒扬“上下和合”的名君贤臣。“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史记·魏世家》)司马迁认为在战国激烈竞争的时代,君主一旦实现了国内的“上下和合”,民皆乐其生,竟使敌国亦“未可图也”,从而可以无敌于天下。“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 是先王立乐之方也。”(《史记·乐书》) 扬雄的《太玄经》即是以老子道论为外壳,以儒学阴阳五行为原理,以儒家仁义礼智信等理论为内容的新经典,是阴阳五行、儒家理论与老子道论的又一种组合形式,是儒老融合的新哲学,其本身就是和合文化的体现。

西汉末年,公元纪元开始前后,印度佛教传到了气候、风土、民族、信仰迥然不同的中国。外来的佛教文化在异国他乡生存、繁衍、发展,必将与中国本土传统的儒家、道家文化的不断碰撞、磨合,并吸取儒、道文化之长,直至融合, 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本土佛教。王充也倡导和合,认为“和”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天地和气,物偶自生”(《论衡·物势篇》)。所谓“和气”,即指阴阳之气的和合存在,阴阳“和合”, 即天地、夫妇“和合”,而生万物和子女。

《汉书》也非常注重“和”在社会政治文化中的作用,公孙弘回答汉武帝就“上古至治”、“阴阳和”提出的策问,发表有关“和”与“和合”的意见时一连用了14个“和”字。(元光五年)弘曰: ……臣闻之,气同则从,声比则应。〔师古曰:“比亦和也,音频寐反。”〕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师古曰:“合谓与上合德也。”〕故心和则气和,气和则形和,形和则声和,声和则天地之和应矣。故阴阳和, 风雨时,甘露降,五谷登,六畜蕃,嘉禾兴,朱草生,山不童,泽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则无疾,无疾则不夭,故父不丧子,兄不哭弟。德配天地,明并日月,则麟凤至,龟龙在郊,河出图,洛出书,远方之君莫不说义,奉币而来朝,此和之极也。① 公孙弘认为人只要做到身心和合形神和合,便可与天地之和相应。和合阴阳,使万物滋生,这便是“和之至”。遵循自然规律和以德治天下,各诸侯便会“奉币来朝”,这便是“和之极”。“是以上下和洽,海内康平,其德弗可及已。” (《汉书·宣帝纪》)班固强调通过“道德和洽”,促进君臣和合,进而使上下和合,并与天地和合,成为圣王,使“远方怀之”,于是便万邦协和了。

在继承先秦诸子和合思想的基础上,两汉道家更完善了和合学说。刘安认为“和”就是使冲突的阴阳达到调和,融合。道教的产生,可以说是汉代黄老道家思想宗教化的产物。作为一个宗教,他们吸收了道家、阴阳家等诸多流派的思想。道教尊老子为教主,对老子的《道德经》加以宗教性的阐释并作为主要经典,把《道德经》提出的“道”作为主要信仰。道教早期就在下层民众中流行,还曾和农民起义结合,以后逐渐分化,一部分向上层发展,甚至进入宫廷, 卷入政治斗争;一部分在民间广泛传播,许多朝代的民间宗教组织或秘密会社都或多或少与民间道教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