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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制笔厂

1984年冬,县校办企业公司与新市电视组件厂合资组建了现代科教器具厂,利用原精密铸造厂的场地和厂房生产制造12色水彩笔的笔尖和彩色墨水。该厂隶属于县校办企业公司直接管理。1988年,王忠强被县校办企业公司任命为厂长。随即厂名变更为德清县制笔厂,产品仍以12色水彩笔的笔尖和彩色水为主,全年工业总产值达20多万元。1990年,德清县制笔厂的合成纤维笔尖产品荣获县政府颁发的新产品“金星奖”。1992年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智星”商标。1993年,德清县制笔厂完成工业总产值1153万元,实现税利170万元,税利首次突破百万元大关。1994年,德清县制笔厂的聚氨酯纤维笔尖项目获得浙江省轻纺工业科技进步奖。厂长王忠强被评为县级劳动模范,同年又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

1995年,德清县制笔厂先后出资办起了文化用品厂和电子仪表厂等分支机构。9月,经县、市有关部门批准,组建为湖州智星集团公司。主要产品有纤维笔尖、水彩笔、墨水、学生用簿、黏占结剂、电子元件、农用膜助剂等。集团占地面积为14826平方米,厂房面积为60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600多万元,总资产为2000多万元。企业成为本县工业经济中的优强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673万元,实现税利100万元。到1999年,企业连续五年保持稳健发展的势头。1995年和1997年,被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骨干校办企业。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荣获德清县管理示范企业称号。其主导产品聚氨酯纤维笔尖的年产量在33亿只左右,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在85%左右。

1998年9月,湖州智星集团公司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开始进行企业改制,为县校办企业的改制带了一个好头,成为县校办企业改制的样板。

2001—2005年,企业实现税利分别为983万元、1376万元、781万元、750万元和1138万元。公司被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评为2002年度、2003年度“AA”级纳税信誉等级。2003年10月,“智星”牌纤维笔尖被中国制笔协会评为中国制笔行业名牌产品,公司被评为“中国纤维笔头王”。2004年1月,“智星”商标被湖州市工商局认定为湖市著名商标。截至2005年底,德清县智星实业有限公司共占地33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多平方米,总资产近8000万元,拥有职工300多人,已发展成德清县颇具规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