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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机构职责

德清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教育的主管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2对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规划,组织实施,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考核、指导。3确定学校的规模与人员编制,管理学校教职工,组织对教师的培训、评比及职务评审,负责各类学校教师的调配、补充。4管好用好教育事业经费,筹措教育经费。5校舍及校内设施的管理、更新、补充和改善。6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

各科室工作责任具体如下:

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全局性的活动,协调机关内部、机关与基层单位的有关工作。2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3负责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公文审核工作,及时处理机关各类工作,做好文书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工作。4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全局的行政后勤等工作。5负责教育信息宣传工作。6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1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局党委日常工作和党委重大活动。2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的创建工作。3负责管理直属支部的党建工作。4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全县教育单位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及县长热线电话交办工作。5负责上级党委下达的有关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6完成党委和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科1负责各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命及干部的管理。2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核定教师资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核定教职工编制。负责教师调配、毕业生分配、招工招干、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评先评优、教职工奖惩、档案管理及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聘任等工作。3承办牺牲、病故、工伤、遗属等补助工作。4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科1协助编制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规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全县普通中小学及特殊教育,负责指导检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德育工作及执行教学计划工作。3负责义务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验印等工作。4.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负责制订中小学体卫工作宏观规划及工作要求,并指导体卫工作的开展,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5.负责全县中小学少先队组织的辅导工作。6.负责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7.负责中小学国防教育、普法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人口教育、安全教育和少年军校建设,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8.负责指导和检查中小学的劳技教育、分流教育、美育等。9.负责语言文字推广工作。10.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基建科:1.负责安排事业经费计划,搞好年度预算安排,分解预算指标。2.负责制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学校做好校舍、场地规划工作及校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等事项。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事业年报及编制年度教育事业计划。4.指导、督促乡镇积极筹措教育经费,配合做好征收教育费附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5.督促、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基建质量管理,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教职工住房建设和房改。7负责全县学校的会计管理和会计业务工作,做好会计财务、基建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8.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督导室:1.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实施教育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中小学校长、职成教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的考核。2.对辖区内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查。4.对辖区内中小学、职成教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5.负责制订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育督导和科学研究。6.办理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县政府及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成教科(县政府职业教育办公室、县农科教结合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1.负责编制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2.负责制订全县成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部署、检查全县农科教结合工作。指导乡镇成校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及对农民各类培训和示范推广。3.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的审批、年检工作,协同其他科室做好管理工作,并做好招生广告审批工作。4.负责全县职工、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工作。5.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1.配合行政检查和督促中小学校、职业类学校、幼儿园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指导中小学认真执行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3.深入学校、课堂,调查研究教学情况,检查、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4.负责新教材的试用和推广工作,发现典型经验和重要问题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及处理工作。5负责“教坛新秀”“教学中坚”的评选与推荐,鼓励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6.在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7.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指导、检查、督促任课教师运用电化教学和实验教学。8.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及学术讨论等。9.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和评价体系的改革。10组织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的专题研究,有重点地开展教学改革试验和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试验与推广。11配合专业研究会搞好学术研究,评选和奖励教研成果。12负责教学业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完成教育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所1配合教育局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2进行涉及全县教育工作的重大现实和发展问题的课题研究,为教育局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3对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电化教育等系列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全局性规划,定期提出重点课题指南。4承担本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做好制订全县教育科研规划工作,做好课题的立项、检查、成果鉴定、评奖和推广工作。5组织教育情况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办好《德清教育》和《德清教育科学》刊物。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实验。参与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评价和研究。7承担基层学校教育科研队伍的培训、教育科研理论的普及工作及兼职教科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8配合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2负责大、中专(技)院校及高中段学校的招生报名、政审、统考、统计等工作。3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自考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4负责整理和保管招生、自考文件和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每年招生和自考书面总结。5为考生服务,搞好考试大纲和有关教材、资料的组织供应工作。6合理管理和使用招生经费,做好结算工作。7完成高招委、局长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条件装备管理站1负责制订教育信息技术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大宗物品的招标采购等工作。3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图书配备和管理工作。4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有关内容组织和调配中小学仪器设备及音像教材。5指导、检查全县中小学的仪器室、实验室建设。6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负责教学仪器的奖励、配置和检查。7负责指导学校教学仪器的造册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8深入中小学校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教学情况,指导学校开展实验教学。9负责县教育网站的建设与管理。10.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训干训科1配合组织人事科组织好全县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2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3负责全县名师”、“名校长”的选拔管理工作。4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工作。5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发展总公司、勤工俭学办公室.1根据全县教育统一规划,具体落实县属学校新建、扩建、改造工作。2负责县属学校建设的融资和投资工作。3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拟定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的学生劳动实习基地建设。5负责建设和管理县级中小学生劳动实习基地。6负责全县各学校的学生服装、学生用簿及文教用品、食堂主要原料等的招投标工作和管理工作。7会同基教科积极开展学生的劳技教育和劳动实习活动。8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1根据上级教育工会和县教育局党委的要求,领导和组织所属下级工会贯彻实施工会工作方针和任务。2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关系在职、离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性规定。3依法维护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利益。4组织并领导全县教育工会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文化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督促学校教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监督学校执行校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