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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一节 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

解放以后,德清县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了逐步改造。首先改革封建买办和一切旧礼教束缚的传统教育。废除旧公民课,取消训育制,开设政治课,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根据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确定教育内容和形式

1.1949年下半年起,废除学生组织中的保甲制,成立班级组织;高年级组织学生会,中低年级组织儿童团。校长、教员加以辅导,保留级任导师制。

2.开设政治课,中学配备政治教师。

3.1951年,全县小学成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组织,中学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吸收青少年中的品学兼优学生加入团队组织。与此同时,德清初师与德清县中学都配备了团专职干部。

建立各科备课制度,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4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各项竞赛活动,使学生的学习、生活有章可循,寓思想品德教育于各项竞赛之中。

5.196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全县各校立即行动,开展做好人好事活动,学校开展“忆苦思甜”、“请进来”(请工人贫下中农、革命领导干部、转业军人讲家史、村史、革命斗争史)、“走出去”(组织学生参观访问,调查家史、村史、厂史、革命斗争史)等教育活动。

6.“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生组织“红小兵”,中学生建立“红卫兵”组织。

1978年10月,全县恢复少先队组织。

7.1981年,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各年级每周1课时。

8.1981—1982年,县文教局和团县委联合举行表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的活动。

9.1982年,县文教局和团县委联合发文,在全县开展“红领巾读书月”活动。

10.1987年,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力量对17个重点乡镇的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作现场调查研究,明确状况,对症下药,做好转化工作。

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1950—1952年,德清县中小学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教育和革命人生观教育,并结合“抗美援朝”、“肃反”、“土改”等运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让他们学习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人物。

1951年,中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参干。

解放初期,本县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发动中小学学生参加支农劳动,捕捉害虫。

1953年6月,武康县初级中学自订《学生守则(草案)》,主要内容为:

一、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自觉地积极进行学习。要求做到(1)无故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2)对教师的讲解和同学的回答都要虚心静听,(3)集体自修时要准时、要安静,(4)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要及时,要经过独立思考,要力求正确,(5)学习要联系实际,要改进学习方法,要重视全面发展;(6)学习要耐心,要持久,要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加强政治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断提高品德修养。要求做到(1)重视政治时事学习,经常学习书报,(2)尊敬教师及学校中的一切工作人员,(3)服从组织领导,遵守各项制度,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爱护集体荣誉,(4)加强政治团结,关心同学学习、思想和生活,(5)虚心接受批评,勇于改正错误;(6)爱护公共财物,不损人利己。

三、重视健康卫生,热爱劳动,加强身心锻炼。要求做到:(1)参加规定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培养活动兴趣;(2)按时作息;(3)积极参加规定的劳动工作;(4)遵守卫生公约,踊跃参加爱国卫生运动;(5)重视疾病预防和治疗,服从医生指导。

1954年6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全县各校加强了对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1955年,加强劳动教育,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果实的教育。正确认识升学与就业的关系,特别对毕业生本人和他们的家长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大家明确学校教育的性质、目的、任务,要求毕业生树立“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思想。

1955年,德、武康两县分别通知各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部颁《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守则》,要求各校学生努力学习,尊敬校长、教师,真诚友爱地对待同学,互助团结,谦虚诚恳,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积极锻炼身体,准备为祖国人民服务。

1957年以后,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计划》,各校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作为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的课程。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同时根据当时形势,对学生进行“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教育。学校受社会影响,大办“三场”,搞“尖端”试验,大办“小高炉”,结果得不偿失。

1960年,进行“增产节约,艰苦奋斗”教育。在学校开展“以粮为纲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和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宣传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坚持参加定期劳动,以克服暂时的困难。

196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后,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随后又提出学习工杰、刘英俊、焦裕禄、邢燕子、向秀丽等英雄模范人物,教育学生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及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1965年,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对周会课教育的意见》,教育内容主要是阶级、阶级斗争、劳动教育、学习目的性教育、道德品质和时事教育。同时在学校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活动,召开讲用会。同年10月,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的指示、废除中小学《学生守则》,学校一律以“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内容教育学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被引入歧途。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被否定,以“红卫兵”、“红小兵”组织取而代之,用“大批判”代替思想政治教育,学校主要活动是学“语录”、“大批判”、学“朝农”、学张铁生“交白卷”、学黄帅批判“师道尊严”等,广大青少年深受其害。

1977年,贯彻教育部《在教育战线大力开展学雷锋运动的通知》精神,各校重新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同时恢复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和活动。

1978年,全县各校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英勇对敌的革命风尚”的指示,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内容。1979年,县文教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守则》,通知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要求学生领会守则精神实质。

1980年,教育部发出《改进和加强中学政治课的意见》,确定中学政治课的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知识武装学生,提高学生认识问题的能力和政治觉悟,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全县按照省里对中学政治课内容要求,作出安排:初一年级学习青少年修养,初二年级学习政治常识,初三年级学习衬会发展简史,高一年级学习政治经济学常识,高二年级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常识。

1982年,全县小学思想品德课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结合贯彻《小学生守则》,向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着重在小学生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主人翁态度。同时,普遍开展以“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四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后又加入“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村会主义)的内容。

1982—1983年,为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在中学深入开展创“三好”活动,鼓励学生朝“三好”(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方向努力。通过教育活动,学生的思想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开始出现了一派勤学习、守纪律、讲文明、懂礼貌、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的新气象,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县文教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校对照条件,认真评选地区级和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了奖状。同时,县文教局还布置全县各校把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活动与学习宣传张海迪、雷锋、蒋筑英、罗健夫等英雄人物的事迹紧密结合起来。

1984年,学校中的思想教育,主要是贯彻根据邓小平同志“教育要三个面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和党的十二大精神。

1985—1986年,在学生中开展前途、理想教育和反腐蚀教育。同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青少年着重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法制教育,中、小学把普法教育列为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