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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德清县在发展中小学教育的同时,也重视幼儿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1951年8月,中共中央政务院颁布新学制。是年,德清县在城关、新市、洛舍等完小附设幼儿班11班,入学幼儿428人,教养员12人。武康县在上柏、千秋、莫干、三桥等集镇的区完小试办幼儿班,先后附设中、小班共4班,入学幼儿163人,教养员5人。

1952年,德清建立了教工托儿所(后改机关幼儿园),招收3班,入托幼儿120人。同时城乡各完小先后附设幼儿班,原有各校附设的幼儿班均扩班增生。武康县的幼教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1956年,在农村合作化高潮中,省教育厅提出根据需要和自愿原则,提倡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举办季节性或常年性的幼儿园。德清县幼儿事业出现了大发展形势。

1958年6月德清县、武康县合并后,贯彻了“勤俭办园、群众办园”的方针,在城镇各工厂、企业、街道相继开办了幼儿园(班)、托儿所,农村幼儿园(班)迅速增长。但“大跃进”中的“浮夸风”也波及幼教事业,一年之间,农村集体幼儿班猛增。据统计全县幼儿班发展到370班,受托幼儿10934人,教职工增加到464人。由于肓目发展,脱离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而且农村中不少幼儿班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以致幼儿到班率非常低,有的办办停停;同时师资素质差,教育质量难以提高。翌年,县文教局、县妇联对农村幼教进行整顿、巩固,整顿幼师队伍,加强业务领导,落实经费,妥善安排校舍,添置设备。通过整顿,至1960年,全县城乡幼儿园减少到14所28班,在园幼儿971人,教养员45人。

为了提高师资素质,1960年8月,在城关、新市7、莫干分别举办了教养员短训班,培训了幼儿师资148人,以达到每个生产大队有一个教养员的要求。嗣后,又逐年培训农村教养员450余人,初步建立了一支教养员的专业队伍,巩固了幼儿教育的阵地。

1965年,继续贯彻中央颁布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幼教事业又重新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全县3班以上的幼儿园已有9所31班,在园幼儿1217人,教职工53人。

解放17年来,德清县幼教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受托幼儿逐年增多,幼师队伍不断壮大,师资素质逐步提高,校舍设备日臻完善,为幼教事业开创了良好局面。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幼教事业遭到了摧残,幼儿园有的解散或停办,有的减少了班级,入园幼儿人数急剧下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1979年12月,为贯彻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召开的省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县“革委会”决定成立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刘钟峰担任组长,魏钦淮(宣传部长)、汤寿林(文教局长)、万阿香(妇联主任)为副组长,县卫生局、农办、计委、商业局、劳动局、民政局、县工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在县妇联设立托幼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管理全县托幼工作。

1980年,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幼儿教育更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自1981年至1987年,德清县对幼教工作采取的措施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城乡幼儿园工作条例》(初稿)和《幼儿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明确培养目标,重视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学方法以游戏为主要形式,让幼儿动脑、动眼、动嘴、动手,培养孩子求知欲望和兴趣,养成良好习惯,克服小学化、一般化、放羊式的现象。不少幼儿园新建了校舍,扩充了设备,自制玩教具,利用直观游戏的形式进行教学活动,通过做中学、做中教,耳濡目染,丰富幼儿的感性知识,并重视幼儿合理营养,科学安排幼儿生活。

根据1979年11月省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德清县积极创造条件,办好不范性幼儿园。首先确定已有的德清县中心幼儿园为本县的示范性幼儿园。1984年11月,湖州市在德清县士林乡中心幼儿园召开了全市农村幼教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园是一所具有代表性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同时,与会人员还去洛舍幼儿园参观,并给予了好评。1985年11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妇联、省总工会负责同志视察新市幼儿园的保教情况,并拨给10000元作为该园教育基金。

1979年以后,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德清县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办园方针,实行教育部门办园和工厂、企业、农村集体办园并举。1980年实行分区办学分级管理后,调动了地方和群众办学的积极性。至1987年,公办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了117所,共293班。同时出现了私人创办的幼儿园。全县幼教事业遍地开花,基本解决了适龄幼儿入园困难的问题。幼儿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德清县普及小学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节 幼教体制

1951年创建托幼教育后,幼教经费和人员配备均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县文教局普教股设幼教专职干部一人,负责幼教工作。嗣后托幼工作由县妇联主管,教育局兼管。1979年12月,县“革委会”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在妇联设立办公室,由妇联主任万阿香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干部具体管理全县托幼工作。1985年实行分区办学、分级管理后,幼教经费和人员配备均由各级办学主管部门筹措和管理,师资培训与业务辅导由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专业合格考试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辅导、考核。

第三节 城镇幼儿园

1951年9月,开始在城关、新市等完小附设幼儿班。1954年起,城关、新市、武康先后创办单独建制的幼儿园。嗣后,随着形势的发展,除了公办幼儿园扩大招收幼儿外,集体和民办幼儿园逐年增设,受托幼儿人数日益增多。“文化大革命”时期,本县幼教事业遭到挫折。1979年以后,经过整顿,重新进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至1987年,城镇公办、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9所60班,在园幼儿2261人。

第四节 农村幼儿园

解放初期,德清县农村只有集镇完小才附设幼儿班。1956年,在合作化高潮中,为了解放妇女劳动力,由合作社或互助组举办季节性或常年性性幼儿园(班)。1958—1965年,为了适应当时“大跃进”、“公社化”的需要,社社队队都办起了幼儿园(班),农村幼儿园数急剧增长,同时也出现了大起大落,在三年困难时期几乎全部停办。“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幼儿园大批解散或停办。1977年以后,又逐步进入了恢复和发展阶段。据统计,1982年全县有农村幼儿园39所,幼儿班59班,在园幼儿1231人,教养员62人(季节性性组织的幼儿班及附设在小学中的学前班、预备班等不包括在内)。以后逐年发展。

1985—1987年,实行分区办学、分级管理后,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教育的风气,农村在发展中小学的同时,幼儿园教育也得到了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