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第一节 教育宗旨

民国元年,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和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民国十二年(1923)5月,大学院长蔡元培提出三点教育方针:“一、教育科学化;二、教育劳动化;三、教育艺术化。”

民国十八年(1929)4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教育宗旨及实施方针》,其宗旨为:“根据三民主义,充实人民生活,扶植衬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是年7月,撤销浙江大学区制,成立省教育厅。德清县实施党化教育,以“三民主义”教育少年儿童。

民国二十六年(1937),德清县遵照上级通令,各级学校以“礼义廉耻”作为校训,把“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学生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