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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科举考试

科举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王朝设科考试、选拔贤才的一种制度。西汉平帝刘衙(公元前1年一公元5年在位)时,开始设科考试选拔官吏,至隋唐开科取士,以后历代相沿,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停科举兴学堂,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才告结束。

明清科考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省试)在秋季举行,会试和殿试在次年春季举行,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即每篇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前股、中股、后股、束股等部分组成,后面的四股是文章的重心,每股又需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为八股,所以叫八股文)。试场叫闱(乡试叫秋闱,会试叫春闱)。主持考试的官员乡试称主考、副主考,会试叫总裁、副总裁。考试分三场,每场二大。头场名八股文(从四书里出题)及五言诗一首,二场考经义(从五经里出题),三场考策问(策论)。考试完毕考生交卷出场。考卷由同考官(分房监考的官员)分别批阅后,认为作得最好的呈荐给主考复审。录取后出榜公布叫“放榜”。考取了的叫“登科”。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科举考试为历朝封建统治者选拔人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