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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本志记述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详今而明古。所载史实,上起自南朝齐(479—502),下至2005年底。

二、本志包括题词、照片、学校分布简图、序言、凡例、正文、附录、后记、编纂组织及成员名录等。正文部分除“概述”与“大事记”外,分作“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四篇。其中第三篇“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为1949—1987年,下半部分为1988—2005年。依据不同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状况,上、下两部分体例有所不同,如:上半部分分章叙述的“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在下半部分合为“义务教育”立章;高等教育、高校招生内容上半部分未编纂,因而在下半部分设章记述。全志共34章。

三、本志以志为主,兼用记、图、表、录等。以时为经,以事为纬,重在实录,在记述中有所评论,以供读者参考。

四、德清由原德清、武康两县撤并而成,撤并过程在“概述”和“大事记”中记述。各章节在记述并县前的史实时,阐明“德清”、“武康”归属。

五、本志人物遵循史志“生不立传”成例,在“人物”篇收录对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德清籍人士的传略或简介。在世人物凡需入志者,皆列于各类名录中。其余各章节涉及人物时均不叙生平。

六、本志纪年方法,按史志成例,古代、近代采用年号纪年法,民国时期采用民国纪年法,并附括号加注公元纪年;新中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德清、武康解放的时间为1949年5月,“新中国成立”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七、本志所记地域、机构等皆用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者用历史名称外,一般均用现行地名。

八、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德清县档案馆、德清县教育局档案室、县教育局各科室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辅之以调查采访得来的口碑资料,入志前都经过反复核实。

九、本志采用统计数据,一般以教育年报为准;无教育年报者,则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无综合报表资料者,则参照当年基层单位之总结和汇报材料合成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