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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司法行政

民事调解

1983年7月,庆丰蚕种场426亩桑园被邻近社队部分农民哄抢,其中乱采摘224亩,严重毁桑174亩,据工作组调解,信谊、胜利两大队185户农户参与偷叶事件,总采叶1.3万馀斤。经调解,罚款1700元。1984至1990年,因赡养、家庭、房屋、宅基、财产、继承、债务、经济合同、殴打赔偿、交通、邻居、婚姻等原因,引起民事纠纷1040起,经司法办人员耐心细致工作,最后化干戈为玉帛。1993年,全镇有调解委员会105个,442人,全年召开业务会议10次,参加250人次,及时处理纠纷108件,防止矛盾激化案4件。次年2月,城关丝厂工人,因报酬偏低,奖金分配不公,发生女工集体罢工事件,自动离厂85人。经调解,不久恢复生产。此后,民事调解与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相结合。2001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2件,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提供法律援助15件,代写法律文书68份,解答法律咨询117件。2003年调解221起287人,法律服务94人次。

普法教育

1988年,城关乡、镇法律服务站同时成立。1992年7月始,推行二五普法教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专业法律法规,在居民、农民、菜农、学校中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面授为主和多种形式并举,期间宣教内容为《行政诉讼法》、《企业法》、《涉外经济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渔业法》、《经济合同法》、《矿产资源法》、《涉外经济法》、《税收征管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婚姻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通过学习,街道举办培训班103期,受训23171人次。12家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追回欠款48.3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万元。

1997年10月起,开展三五普法教育,至年末,为村级以上干部上法制课4次,普法培训100人次,参加统考118人次。次年,在城关成校、城关中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380人参加考试,同时编印下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5000本。

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0家,代写法律文书45件,解答法律咨询52件,见证1件,民事经济案诉讼代理30件。1999年起,镇成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全年司法调解民事纠纷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