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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

党员违法乱纪,自1952年至2003年,共查处189人(其中开除党籍53人,劝退除名10人,留党察看41人,撤销职务3人,严重警告39人,警告劝告43人)。查处重点,解放初以丧失阶级立场、农业合作化中闹退社、统购统销中瞒产私分为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期间,以思想右倾保守、敌我不分、阶级斗争抓得不狠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以贪污受贿、赌博嫖娼、迷信活动为主。期间因错误路线影响处理过重、证据不实案件,1962、1980年分别进行甄别平反,复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