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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1988年2月,镇政府决定,严禁动用公车(包括轮船、汽艇)婚嫁迎娶。1993年6月,镇纪委举办纪检干部学习班,通报3年来查处党内违纪案件26件(经济案7,赌博案15,其它4),处分党员26人(开除5人,留党察看7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11人。其中3人由司法机关刑事处分),号召党员干部坚持反腐败斗争。1996年冬,镇纪委制订拒收、上交礼金登记制,自查自纠。春节期间,机关领导干部4人拒收退回礼金礼物4410元,上交礼卡价值3120元,联盟村支部书记在绸厂扩建中拒收包工头礼金1000元。1998年廉政督查中,镇领导2人拒收上交礼卡3000元,乾元集团总经理将1万元礼金退还业务单位。是年,食堂招待费节约5.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