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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栽培桑、果、棉、麻、茶、竹旱地,总称园地。镇境约占土地总面积13.5%,其中桑为主产,早在南朝·梁期间,吴兴太守周敏就下令民间栽桑。此后至明初,栽桑养蚕,成为镇境农村营生要务。

清·康熙《德清县志·食货考·农桑》云:“明洪(武)永(乐)、宣德年间,敕县植桑,报闻株数。以是,各乡桑柘成阴,蚕缫广获。今邑中穷乡僻壤,无地不桑。季春孟夏时,无人不蚕。”

自清至民国,镇境麻、茶、竹种植皆为小墩、隙地,无成片竹园、茶园栽培。解放前夕(1949年),全境桑园6138亩,茶园20亩。此后开荒成熟,园地略增,1960年全境园地7903亩。其中成片桑园5467亩,花白桑园1430亩,竹园782亩,果园224亩。

1963年后,贯彻以粮为纲政策,改桑改稻,田地种植转换频繁,1992年8月,县委下发《关于开展完善桑园承包责任制和耕田种植结构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通知》,退耕还林、退耕还桑逐村兑现,至1996年,全镇园地880.25公顷。此后变化不大,2003年,全镇有竹园4500亩,茶园310亩,果园850亩,花卉150亩,桑园7860亩。耕地园地化种植有蔬菜园1600亩,瓜果园2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