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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农村劳动力以种田、养蚕、养鱼为主,手工业经营有木匠、匾匠、石匠、泥水匠,但均属兼业。解放后,大跃进期间始办工业,进厂务工405人,占农村总劳力8002人的5%。

公社制期间,农民事农蚕,居民务工商,限制较严,稍有越轨,便行批判。直至1984后始逐步放开,允许农民转换职业。尔后农民打工经商,居民租荡包田,职业结构分化。1990年农村人口中从事粮桑林牧渔人员占总人口74.7%,2003年同比下降至42.4%。